学院进一步深化文明家庭创建的实施方案
明家庭创建是系列明创建的细胞和关键,是全国明城市创建的基础和支撑。为切实提高明家庭创建质量,根据x明委【20xx】x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明家庭创建活动的通知》和x明办【20xx】x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明家庭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校精神明委、工会妇委会就深化明家庭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创建范围及覆盖面
1、全校在职职工
2、在校内四个校区(励耘小区、北苑小区、南苑小区、同济小区)有固定住所的家庭(不含租户)
二、评选的标准和否决条
(一)明家庭评选的标准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奉行科学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家庭成员民族团结意识强,理解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4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成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6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世代家规,以好家规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秀家宝等各类家庭化体育活动,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7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能,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做到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简、不铺张奢华
8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二)明家庭否决条
明家庭评选除应符合以上标准外,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被授予明家庭称号。
1家庭成员没有参与过本单位或社区或本市其它单位组织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
2家庭成员对全市组织的诚信建设不了解,出现家庭成员在诚信建设方面有不良记录的;
3、家庭成员没有参加过市内相关单位组织的有关环境保护、生态明主题活动的;
4、家庭成员没有参加过各类精神明创建活动的;
5、家庭成员没有参加过志愿服务活动的;
6、在全市开展的向“十大不明行动宣战”行动中,家庭成员被发现有不明行为的。
三、评选要求:20xx年明家庭评选参与率要到达100%;创评率要达到70%以上,
四、评选活动步骤:
1、各分工会组织宣传发动;
2、符合条的家庭户户申报,填写《明家庭申报表》、《明家庭汇总表》交所在分工会;
3、各分工会审核通过后,于8月xx日前将电子稿集中报送工会办公室,校工会、妇委会梳理后统一上报;
4、工会、妇委会公开通报各位单位(部门)参与情况,对不能如期完成任务的单位责任人报校党委,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