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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畜牧业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能繁母猪信息预警体系建设项目是推进畜牧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持生猪生产稳定发展和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基础,也是农业、财政等相关部门共享的信息化管理平台。按照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能繁母猪信息预警体系建设的通知》(浙农专发〔2010〕76号)精神,我县将在8-9月份全面开展能繁母猪信息预警体系建设,为确保这项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分步推进、指导全面”的原则,坚持以能繁母猪个体身份的准确、有效标识为抓手,以建立能繁母猪信息化管理平台为目标,力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基于rfid技术的能繁母猪信息预警体系建设,及时准确地掌握能繁母猪动态信息,尽快发挥系统在生猪生产、宏观指导、政策落实及监督管理方面的作用。
二、实施内容
对规模场及散养户饲养的能繁母猪佩戴无线射频电子耳标;乡镇(街道)动物防疫人员、规模场技术人员利用无线射频识读器采集和输入能繁母猪基础信息;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采用识读器核查能繁母猪信息,建立网络信息平台,通过gprs网络,实时对能繁母猪生产数据进行更新、统计和分析,提出预警预测的建议,供各级领导决策。
三、具体安排
(一)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县级技术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实施方案的解读,无线射频耳标发放、钉载方法、数据采集与核查、数据更新,耳标的补领、回收,无线射频识读器的使用,预警软件系统平台建设及具体运用。
2、耳标钉载。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能繁母猪射频标识信息系统建设,完成电子耳标钉载、数据录入和更新,构建起较完善的能繁母猪实时数据信息系统。存栏母猪1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由本场技术员对能繁母猪钉载电子耳标,并完成数据采集和录入;农村散养户由所在乡镇(街道)组织有关人员统一负责电子耳标钉载、数据采集和录入。乡镇(街道)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专职人员配备识读器,统一保管、发放和领用,定期集中进行数据采集统计并汇总上报。
3、常态管理。当能繁母猪发生免疫、配种产仔、出售、淘汰或死亡时,各规模养猪场技术人员和乡镇(街道)动物防疫员应使用识读器,及时更新数据。在新增(更新)能繁母猪订载数据时,必须向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申请,并及时完成电子耳标订载和数据录入。无线射频电子耳标出现脱落、损坏或能繁母猪淘汰、死亡、流通后卸载的耳标必须及时上交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4、技术支撑。由项目中标单位负责技术培训和指导,免费提供电子耳标。项目实施所需识读器、耳标钳等器械设备按规定采购。
(二)时间安排。
1、8月14日—8月20日:开展调查研究,制订实施方案。
2、8月21日—9月3日:统计确定并订购需要的识读器、耳标、耳标钳、ic卡等器械物资。
3、9月4日—9月10日:由省级专家对我县开展管理理论和技术培训。
4、9月11日—9月15日:根据今年12月份的统计数据发放耳标。
5、9月15日—9月29日:全面开展钉载工作,并完成耳标钉载、数据统计及有关信息的录入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引起高度重视。能繁母猪信息预警体系建设项目实施系统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务请乡镇(街道)提高思想认识,将这项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安排好本辖区的工作计划,切实抓紧抓好。
2、明确工作职责。县畜牧管理中心负责实施方案制定、技术培训和督查指导;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工作部署、组织协调,完成电子标识钉载及信息数据的录入等工作。
3、加强宣传培训。县级培训主要针对各乡镇(街道)动物疫病防控专职人员、相关工作人员及规模场技术人员,确保每位管理和操作人员熟练掌握操作方法。同时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宣传体系建设对养殖场(户)作用,提高养殖场(户)参与体系建设的积极性,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4、列入工作考核。凡钉载耳标、采集录入信息的能繁母猪,将作为享受政府对能繁母猪补贴、政策性保险及理赔和申报畜牧项目的依据,作为明年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内容。由于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乡镇(街道)集中精力、集中时间,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5、加大督查力度。各乡镇(街道)要建立督查制度,及时组织力量对数据质量进行核查,严防数据的虚报、漏报,严禁不钉载耳标、只采集信息的行为,确保输入上报的数据正确。县畜牧管理中心要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进行检查、指导,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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