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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管理中心抗菌药物治理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零售企业抗菌药物的管理工作,促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市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加强抗菌药物管理,保证群众用药安全”主题,进一步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督,开展合理用药知识的宣传教育,规范药品销售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
二、整治工作范围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
三、整治工作内容
开展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抗菌药物、药品分类管理和执业药师或药学技术人员在职在岗情况的专项检查。做好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对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和申报。
四、时间步骤
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3月)
根据上级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内容、时间安排,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4月—5月中旬)
主要做好两项工作:一是组织药品零售企业对照整治内容进行自查自纠。二是开展专项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总结上报阶段(2014年5月下旬)
收集、汇总整治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工作总结。
五、整治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扎实推进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我局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药品零售企业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于2014年4月10日前将自查情况报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综合监管科。
2.开展宣传,营造氛围。紧密围绕整治工作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媒体、政务网站和广场咨询等形式,向公众宣传合理用药的意义,宣传凭处方购买处方药的必要性,提高全社会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加大对药品零售企业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药品零售企业凭处方销售抗菌药物的意识。
3.密切协同,形成合力。局机关药品综合监管科与药品稽查科组成联合检查组,严格按照整治方案要求,认真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把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监管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决不姑息,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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