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管理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服务管理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服务管理方案1
社区是城市管理的基础和依托,加强社区工作是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核心问题。当前,随着我县城镇化建设进一步加快,城市管理与城市建设的矛盾日益突出,社区工作面临的管理体制问题亟待改善。为切实加强社区的服务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稳定环境,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繁荣昌盛,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以服务社区居民为宗旨,以强化住宅小区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主线,社区长治久安为核心,全面推进社区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防范措施、化解矛盾纠纷、完善公共服务,确保我镇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各民族团结进步,营造和谐、稳定、文明、安全的人居环境。
二、管理体系和职能职责
为保证社会服务管理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在不打破原有层级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化管理,在原有基础上提档升级,在启动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同时,动员一切皆可参与的部门和社员共同来完成社区的服务管理工作。
(一)成立镇社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维稳工作的副县级领导担任组长,镇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在镇成立社会服务管理办公室,落实专人2—3名负责社区管理工作(公益性岗位人员),办公室设在镇政府,由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镇分管维稳工作副书记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主要职责:领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安排部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区环境整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外来人口管理,落实重点人员的管控措施和收集整理核实社区上报的情报信息等工作。解决下级管理部门无法解决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惠民政策的贯彻执行工作。并对综治成员单位、社区办公室、网格员、安保人员进行目标考核。
主要责任人:镇党委书记、镇长。
(二)成立社区服务管理站,配备工作人员1—2名,由社区干部兼任。其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本辖区工作的具体安排部署和网格员的管理指导,负责解决网格内群众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和社情民意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组织“网格员”和各机关单位信息人员开展工作,负责指导“网格员”和机关单位信息人员的开展相应的社会管理和各项安保工作。
成立县镇保安公司,主要负责社区各单位和居民居住区保安人员的招录、培训和管理。
主要责任人:两个社区大党委书记、社区主任
(三)网格化建设所划分的17个网格配备网格管理员27名(公益性岗位),“网格员”在社区服务管理站的领导和指导下,负责对各个网格的巡查巡逻工作,外来人员的登记和情报信息的收集上报、群众临时事务的处突工作。
每个社区配备片警2名,共4名干警。配合网格员开展治安巡逻和治安执法工作。
主要责任人:公安局负责人、网格员
(四)小区管理
1、单位门卫制度。各单位按照需求,由保安公司派出保安人员,保安人员负责本单位进出人员、车辆的登记、夜间巡逻等工作。负责向单位报告安全隐患,积极提出整改意见。
各单位主要领导是该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主要责任人,单位信息员配合门卫向本网格人员报告本单位的相关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
主要责任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保安公司。
2、居民居住区。小区按照单位管理,实现门卫制度;其他居民居住区,划分为17个居民自治小组,选配小组长17名,承担本小组的治安巡逻、社情民意收集上报和外来人员登记等工作,实现居民自治。
主要责任人:社区居委会、保安公司
三、工作目标
通过关注民生、提高服务群众满意度、提升居民的幸福指数,及时掌握人口情况、治安情况、维稳情况、生活质量等情况。帮助协调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带领和发动群众积极开展平安创建工作,维护本辖区社会政治稳定。
四、工作要求
各综治成员单位、派出所、社区和业务公司要充分认识社区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社区管理工作作为确保稳定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建设工作来抓,把解决严重影响居民安全的问题作为管理工作的重点,作为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实现长治久安的战略任务,有针对性的制定近期整改措施和长期工作规划,常抓不懈,抓出成效。社区大党委在镇党委领导下,组织领导本辖区各支部,安排部署本网格的社区管理工作;组织党员服务队为社区居民提供科技、法律、医疗卫生、培训等方面的服务。
五、经费保障
为使工作得以顺利推进,整合公益性资金和其他资金,适当提高“网格员”补助标准,配齐社区管理队伍所需的服装和装备等必需品,要做好经费预算,严格把关,确保社区管理队伍的相对稳定。
六、强化监督考核
1、明确责任。细化单位部门、民警、网格、小区等不同层面责任主体的.职责及任务,尽量优势互补,工作不留空档,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
2、狠抓落实。要强化日常工作和督查。作为每一个责任主体,要按照方案的要求以及自身的任务,有条不紊地付诸实施。各网格、小区、街道要通过社区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社区治安管理,完善硬件设施建设,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3、强化考评与奖惩。要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的社区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办法,通过考核奖惩这一有效杠杆,达到改进工作、实现既定目标的任务。
服务管理方案2
一、工作目标
以加快现代城市建设和满足广大市民出行需要为重点,以打造“文明公交、形象公交、满意公交”为抓手,全面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坚持一手抓硬件建设、一手抓公交行业管理,全力提高社会满意度,努力为群众出行提供快捷、舒适、安全、便利、优质的公共交通服务。
二、工作重点
(一)落实公交优先政策,优化公交通行环境
1、完成《市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修编工作。
2、实施《省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服务规范》。
3、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实施南站换乘中心扩容、西站换乘中心动工和北站换乘中心南门拆迁工作。市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逐年安排落实公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4、积极创造条件,在部分路段规划和设置公交专用通道。
(二)建立补偿补贴机制,促进公交健康发展
1、建立政策性亏损补偿机制。对城市公交企业对70周岁以上持证老人、现役军人、伤残军人、伤残警察、盲人五种人免费乘车和对学生票价优惠的支出,给予补偿。
2、建立经营性亏损补贴机制。对城市公交企业开辟新线、冷僻线路、夜班线路,给予适当补贴。
(三)提升公交优质服务,规范文明行车秩序
1、逐步改善运力结构。自年起,加快公交车辆更新改造步伐,推动节能减排工作,对超期或排放不达标的公交车辆,分批整改更新,全面提高车辆安全性能,杜绝“病车”上线运营,减少车辆安全事故。
2、大力改善车容车貌。加强公交营运车辆车身维护和保养,严控车身广告设置,确保车身完好无损、车内设施齐全整洁。
3、不断提升文明服务。深入开展“微笑服务、温馨交通”文明创建活动,倾力打造一批城市公交精品线路,全面提升城市公交窗口品牌形象。
(四)切实加强行业监管,建立服务长效机制
1、开展公交运营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围绕公交车超速运行、闯红灯、随意靠站、车内扒窃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运营秩序。
2、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制定公交企业行车事故月报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月查制度,重点检查公交企业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落实、车辆检修台帐及公交安全生产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
3、根据《省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服务规范》和综合考评细则,评选公交文明线路和先进单位。
4、加快推进城区公交行业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进程,探索建立公交行业服务长效机制,努力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快捷方便优质的公交服务。
(五)深化改革,建立良好的运营机制
改革投融资体制,开拓多元化投资渠道,在公共财政投入的基础上,鼓励社会资本或具有经济实力的法人企业以合资、合作或委托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公共交通的投资、建设和经营,通过实施特许经营制度,形成国有主导、多方参与、规模经营、有序竞争、优质服务的格局。
三、工作职责
(一)市交通运输部门(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处、客管处)
认真履行城区公交行业规划、建设、监管职责,负责《市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修编工作;负责公交行业服务规范的实施和监督;督促公交企业车辆更新改造,不断提升车辆品质;负责建设城区公交智能调度指挥中心;负责公交站场的管理整治工作,加强车辆技术设施检查,健全落实车辆维修保养机制,改善公交运营环境;负责制定公交企业及员工业绩的考核评价体系,调动企业职工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负责指导公交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培养挖掘先进典型,营造良好创建氛围。
(二)市建设规划部门(市住建委、市规划局)
负责配合市交通运输部门完成《市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修编工作,组织和实施承担的公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公交专用道设置,确保公交基础设施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投入使用。
(三)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市发改委)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提出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形势,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促进公共交通发展的各种政策和建议。
(四)市公安部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警支队、公交派出所)
负责对公交营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监督整治,切实提高公交车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负责公交营运车辆治安环境整治,严厉打击妨碍公共交通正常运行、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等违法行为,全力营造公交运行良好的治安环境。
(五)市财政部门(市财政局)
负责建立公交优先发展财政补偿补贴保障机制,对公交政策性亏损、车辆更新、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提出财政补偿补贴和预算方案,负责城区公交服务提升工作相关经费预算审核和拨付,并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四、时间安排
城区公交提升服务工作安排5年左右时间(xx年—xx年),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启动年(xx年)
1、完成《市城市公共交通专业规划》修编工作。(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加强行业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深入开展“微笑服务、温馨交通”文明创建活动,科学规范公交行业行车秩序、车容车貌和服务行为。在公交行业内开展“服务创一流、安全争先锋”安全标兵竞赛活动,着力提升公交服务水平和安全行车能力。(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围绕公交车超速运行、闯红灯、随意靠站、车内扒窃等方面开展公交运营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警支队、公交派出所)
4、更新低碳、环保公交车辆50台(市国有公交公司30台,两家民营公交公司20台)。(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5、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建设72个公交站台,同步建设公交候车亭。(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
第二阶段,规范年(xx年—xx年)
1、实施《省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服务规范》。(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着力培育一批品牌线路和先进典型,在公交行业内推进公交线路责任联系点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全面提高群众满意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逐步建立现代公交企业管理制度,健全公交行业奖惩激励、考核评价、规范管理等相关制度体系。(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4、围绕公交车超速运行、闯红灯、随意靠站、车内扒窃等方面进一步开展公交运营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警支队、公交派出所)
5、更新低碳、环保公交车辆76台。(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6、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建设100个港湾式站台,根据公交规划建设首末站10座,完善公交设施配套建设;根据公交规划和城市发展需要,适时建设公交枢纽站。(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
第三阶段,提升年(xx年—xx年)
1、建设城区公交智能调度指挥中心。(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建立公交车超速运行、闯红灯、随意靠站、车内扒窃等监督与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公交运营秩序。(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警支队、公交派出所)
3、更新低碳、环保公交车辆54台。(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4、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建设50个港湾式站台,根据公交规划建设首末站10座,完善公交设施配套建设。(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
5、在城区主要干道设置公交专用道和施划公交优先通行道口。(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
五、资金筹措
按照“补贴与企业自筹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以下六个不同投入使用方向分别筹措城市公共交通资金。
(一)公交规划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负责安排。
(二)公交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纳入市重点工程项目统筹。
(三)车辆更新资金来源。公交车运行8年必须更新,鼓励提前更新。国有公交及民营公交企业车辆更新资金均全额自筹。市财政根据政府下达的更新车辆计划,年按新购车辆价格的30%对市公交总公司增加国有资本金,今后根据财力逐步增加投入。
(四)新辟线路自年起全部由国有公交经营,增加车辆所需资金由市财政给予适当增加国有资本金。
(五)城市公交企业对70周岁以上持证老人、现役军人、伤残军人、伤残警察、盲人五种人免费乘车和对学生票价优惠的支出,市财政给予补偿;城市公交企业开辟的新线、冷僻线路、夜班线路造成的经营性亏损,市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六)建设城区公交智能调度指挥中心,所需经费由市政府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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