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方案

时间:2021-10-09 20:01:01 方案 我要投稿

有关物业管理方案汇编三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物业管理方案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有关物业管理方案汇编三篇

物业管理方案 篇1

  一、公共设施设备治理

  1.治理目标保证设备运行正常,无重大治理责任事故。治理措施

  (1)制定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制、定期检查维修保养运行记录、维修档案等治理制度。

  (2)配备所需专业技术职员,严格执行操纵规程,设备治理和维修职员持证上岗。

  (3)设备及机房环境整洁,无杂物、灰尘积垢,无鼠、虫害发生,机房环境符合设备要求。

  (4)建立供电、供水的治理制度,供配电、供水系统配置职员24小时值班。

  (5)监控系统等智能化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有记录并按规定定期保存。按工作标准时间排除故障,保证系统工作正常。

  (6)消防系统设施齐全,完好无损,确保随时启用。

  (7)消防治理职员把握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并能及时处理设施、设备的各种题目。

  (8)制订有突发火灾的应急方案,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照明设施,引路标志完好,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无火灾安全隐患。

  (9)给排水设备、阀门、管道工作正常,无跑、冒、滴、漏现象,按规定时间对二次供水蓄水池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水质化验单等证齐全。水池、水箱清洁卫生无二次污染。水泵、水池、水箱有严格的治理措施,水池、水箱四周无污染隐患。排水系统通畅,汛期无泛水,地下室、设备房无积水浸泡发生。遇有事故,维修职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抢修,保证无大面积跑水、泛水,长时间停水现象。建立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10)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维护周到,公用管线同一下地或进公共管道,无排挤管线,无碍观瞻。道路、大堂等公共照明完好,大厦范围内的道路畅通,路面平坦。

  二、安全治理

  1.治理目标

  (1)确保大厦内无因治理责任引发的重大火灾。

  (2)维护好大厦内的公共秩序,控制私设摊点、广告牌、广告字画、乱贴、乱画现象;控制小商小贩进进。

  (3)有预见性地对任何可能危急业户的安全情况,采取防范措施。

  2.建立交互式联动治安网络

  (1)在大厦设立活动岗哨,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做到每两小时巡视一遍,并记录安全情况及消防设备、公共物品的完好情况。

  (2)遇有紧急情况或其他治安需要,治理处通过对讲机下达指令,巡逻职员可在1至3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支援。

  (3)与当地派出所建立警民共建关系,并商请其警官兼任治理处安全治理指导员,定期与治理处安全治理员分析治安形势、特点以及防范的方法和技能。

  3.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措施

  (1)发生盗窃、抢劫、交通事故、火灾等异常现象时,治理处迅速调集巡逻安全治理员,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控制局面,争取主动。

  (2)迅速调整人力、物力,以确保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3)发生案件时,立即报警并维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破案。

  (4)治理处主任应在突发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沉着、机智实施处理,并向上级进行报告。

  三、装修治理

  1.日常装修治理

  (1)治理处安排职员办理装修队伍的培训、验资、登记、审批和发放各类证件。

  (2)跟踪施工情况,治理处主任逐日巡视,了解各施工点施工情况,安全治理主管逐日三次不定时巡视,了解施工情况及纠察施工队运行情况。

  (3)安全治理员24小时值班,控制职员进出并做好相应记录。

  (4)装修垃圾清运。采取定时上门收集和业户申请相结合的方法,袋装清运,日清日运,不堆积、不滞留,不污染小区内外环境。

  (5)安全治理组负责装修日常安全工作。

  (6)与业户和施工队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7)装修材料按指定时间进进,安全治理员进行认真查验,发现有毒、易燃、未作处理的材料严禁进内。(4)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应向治理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治理职员监护下,方可作业。

  (8)安全治理员巡查时,对装修点的材料、装修方式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报告。

  (9)发生紧急事故时,按紧急处理措施程序进行。

  四、消防治理

  1.消防组织机构的建立

  (1)治理处负责建立消防安全小组。

  (2)治理处主任为消防安全负责人。

  (3)治理处其他职员为义务消防员。

  (4)安全治理主管为专职安全监视员。

  (5)日常巡视安全治理员为兼职消防巡视员。

  (6)治理处负责制定组织机构图及职员职责。

  2.建立各项消防制度

  (1)消防检查制度。

  (2)专职安全员逐日检查小区内的消防安全情况,包括消防设备、动火作业监视、安全用水、用电情况等,检查结果记录在《安全检查记录》中,该记录每周由治理处主任审核。

  (3)兼职巡视员负责每楼、每层消防安全情况巡视,每两小时巡视一遍,并填写《消防安全检查登记表》。

  (4)在安全检查中发现消防隐患,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做到隐患不过夜。

  (5)发现业户因装修造成的消防隐患,应向业户发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

  (6)治理处制定《动火审批制度》,内容包括动火申请和审批程序及违章处理方法。

  3.防火措施

  (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业户要树立防火意识,治理处每周确定一名主管以上的治理职员为防火值班员,全面负责小区的消防工作。

  (2)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电器线路需维修时请及时找治理处安排施工。

  (3)严禁在小区内烧废纸、杂物,乱丢烟头或燃放烟花爆竹等。

  (4)不准改变、拆除、封堵消防设施和通道。

  (5)不准在楼道、过道设立仓库,堆放杂物,阻碍通道。

  (6)严格装修审批手续,动火审批手续,保证每楼、每层有必要的消防设施。

  (7)公共场所严禁使用可燃性装修材料,室内使用可燃性材料要严格控制,并加以处理。

  (8)配备火警时刻的必须器材,如:应急照明灯等。

  4.消防知识培训

  (1)对业户的消防要求(包括安全用水、用电),通过《业户须知》、《治理公约》传达到各业户,并向业户发放有关消防学习资料,用宣传栏等消防宣传途径对业户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2)治理处内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上午为各组安全消防学习时间,学习教材是安全消防治理条例,内部的消防治理制度,设备设施的操纵方法等,学习情况须具体记录。

  (3)治理处主任每月检查一次安全活动记录并签字认可。

  (4)在安全消防活动日查出的安全、消防隐患,由各组自行

  在活动记录中登记并整改。

  (5)专、兼职消防员在上岗前必须接受消防常识和消防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任职,其资格每年确认一次。

  5.消防设备治理

  (1)治理处负责建立消防档案。

  (2)治理处对各种消防设备和设施的标识进行设计,编制《消防设备标识登记》。消防设备标识由治理处主任指定人专实施,并在各项安全检查中作为检查内容。

  (3)制定《设备治理制度》,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1)小区内每年至少组织一到两次消防演习,具体办法和内容参见由治理处每次制定的《消防演习方案》并报政府消防部分。

  (2)消防演习后,治理处主任编制《消防演习报告》。对演习过程中发现的题目,及时调整、纠正并验证其结果。

  五、车辆治理

  1.小区停车场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由小区安全治理员负责治理,车辆可以随时进出、停放。

  2.本小区停车场实行有偿使用,车主须凭车辆进出小区的磁卡(月卡或一次性卡)进进停车场。

  3.车辆进进:车辆进进停车场应一停二慢,必须服从治理员的指挥和安排,取得治理员同意后方可进进。

  4.车辆停放:车辆停放时必须服从治理员指挥,留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在规定位置上停放,并与四周车辆保持适当间隔,不得对其他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车主必须锁好车门,调整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珍贵物品须随身带走,车主停好车辆后须立即离开停车场,不得在他人车辆旁停留。治理员应指挥车辆停放,查看车辆有无上锁,有无外部破损,应通知车主并登记,不服从指挥、乱停放车辆的按照交通乱停放车辆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停车场车位分固定车位和非固定车位,车主按类使用车位。

  5.驶离:车辆驶离停车场时应留意四周车辆的安全,缓慢驶离,并在出口处向治理员交回停车牌,治理员核对牌号相符,收回停车牌、收取停车费后方可驶离。

  6.治理员值班期间应认真负责,热情服务,不得会客、饮酒、睡觉,不得离开,不得让亲朋好友和其他无关职员进进停车场,严格核对驶离车辆的牌号,对车主的公道要求应给予满足。治理员交时应办理交接手续,核实停车场车辆内登记记录相符,并列签字交接。

  7.停车场内不得试刹车、练习车、修理车辆,禁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停放。

  六、清洁治理

  1.职员配置及分工详见岗位架构图(略)。

  2.工作流程及质量治理标准。保洁工作流程及标准将按照iso9000标准,由本公司制定。大厦玻璃幕及外墙清洗将委托专业服务公司实施。

物业管理方案 篇2

  为落实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切实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为依据,以沈阳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关于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为重点,以规范管理、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为宗旨,进一步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二、目标和范围

  (一)目标:

  1、有效解决开发遗留问题,年底前整改率达到90;对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及时维修,维修及时率达到90、

  2、新建住宅小区推行招投标率达到100;20xx年新进入市场的楼盘,在商品房销售前要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3、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要100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

  4、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物业企业经理持证率达到100,并建立起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

  5、大力推行物业管理,年底前对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物业化率达到100、

  6、加强业主自治自律行为,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年底前要达到80以上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二)范围:对全市实行物业管理的244个住宅小区进行排查。根据排查结果,进行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我市物业管理地方性规章建设。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实际情况,通过调研,同时借鉴国内先进城市取得的成功经验,尽快颁布实施《沈阳市物业管理规定》,依法加强我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二)全力解决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开发建设单位作为行为主体要切实承担起责任,按照规划设计和施工标准,对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从新进行完善,建委、规划、房产等相关部门,按照各部门职责,落实到责任单位,做到谁的问题、谁负责、谁解决。并对存在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的住宅小区,逐个建立整改档案,制定整改措施,整改合格后再行消号。特别是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房屋要确保及时维修,年底前房屋维修责任要全部落实到单位、到个人,维修及时率确保在90以上。同时,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相应的规定和措施,明确住宅区的交付使用制度,杜绝新建住宅小区产生开发建设遗留问题。

  (三)加大对物业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一是加强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监督和指导,全面推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机制,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促进物业管理的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依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及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沈阳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实行招投标制度,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含5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区,必须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建筑面积5万米以下的新建住宅区在区、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下可以采用邀标和议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同时,鼓励业主大会采用招投标的方式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且,及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对于新建住宅小区要在商品房销售前100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

  二是严格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查。在我市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管理企业,要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依法取得《物业企业资质证书》,并遵照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物业管理企业取得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项目。同时,加强物业管理企业的年检和资质评定,出现违规违诺等行为的要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物业管理资质。

  三是强化对物业管理行为的监督及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建立物业管理企业诚信档案、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信用档案和准入、退出机制,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以及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情况,对物业管理企业和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实行实名诚信考评制度,如物业管理企业或物业项目经理出现违法、违规、违诺现象,依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扣除相应的分数,年终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物业管理企业年检和定级的要件,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并在沈阳房产信息网予以公布。督促物业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与建设部培训中心联合,继续对我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达到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特别是要对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以及项目经理(物业管理处主任)进行培训,在取得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的基础上,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与中国物业协会联合进行上岗培训制度,经过实务操作培训,考试合格的颁发中物协《物业管理实务操作专业岗位证书》,不合格的取消其上岗资格。

  四是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积极引导业主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根据国家和建设部的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争取年底前出台《关于加强组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各部门职责,充分调动街道、社区的积极性,依据《条例》依法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使这项关系到群众利益、社区稳定的工作,更具规范性、操作性。引导业主大会,在充分尊重全体业主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合法程序选举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进入业主委员会。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行为,促进业主自律和民主决策,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责任体系。对于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小区,要明确由物业管理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争取年底前物业化率达到100;对于尚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住宅区,要确定管理单位,实行专项服务,待具备条件后,推行物业管理。逐步形成以社区为主,专业管理和业主自治管理相结合的新型管理体制。各涉及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单位、部门按各自的职责承担社会管理的责任,为物业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物业管理方面法规的宣传工作。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分阶段、有步骤、深入细致宣传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引起社会各界物业管理的重视,让广大业主不断了解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促进社会的和谐。

  三、组织领导

  为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邢凯

  副组长:王铁

  成员单位:市房产局、建委、规划局、公安局、行政执法局、民政局、各区政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各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抓好具体的组织实施。

  四、职责分工

  规范物业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条块结合、区域负责”的原则,市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监督、指导;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区政府要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区政府实施整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相互配合,加强检查验收,切实提高我市的物业管理水平。

  市房产局为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并会同相关部门抓好物业管理企业和住宅小区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如:物业管理立法、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查、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物业管理工作的调研和宣传等工作。

  市建委、规划局为开发、建设单位的管理部门。一是在进行住宅小区前期规划时,要规划建设必要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等相关配套设施,以方便后期的物业管理工作;二是严格按照规划对住宅小区进行竣工验收,不按规划建设的住宅小区,不能予以验收,并限期整改;三是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整改,达到合格标准。

  市行政执法局、公安局负责对物业管理行为的查处工作,使物业管理活动更加规范,促进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各区政府为物业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针对目前物业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工作方案,积极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加大管理力度,认真组织整改,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五、实施步骤

  依法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为确保完成本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今年要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

  (一)排查阶段

  由市领导小组牵头,建委、规划、房产、公安、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配合,各区政府组织实施,对开发建设遗留问题、物业管理和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并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管理档案。

  (二)整改完善阶段

  各区政府对排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查找根源,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报市领导小组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按责任分工认真组织整改。

  (三)验收阶段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内容和标准,集中时间,认真组织,对整改后的物业企业和住宅小区逐个进行审核,确保达标。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级领导要把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当作重要工作来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市、区、街道、社区职责明确的责任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承担起社会管理责任,切实把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密切配合,抓好整改。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针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对整改不及时或不彻底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确保全部达标。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开展“贯彻《物业管理条例》,整顿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活动,大力宣传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使广大居民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权利义务,进一步增强参与意识和维权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使物业管理逐步走向良性循环轨道。

  (四)强化管理,巩固成果。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要把物业管理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分工负责,强化管理。特别是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后,要进一步明确管理单位和管理责任,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物业管理方案 篇3

  为规范小区管理,为业主提供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我公司将采取一系列的管理措施,确保小区品质。

  一管理目标

  物业公司本着“科学规范、竭诚高效、安全文明、持续发展”的质量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管理念,对小区物业实施科学的管理、提供优质的服务,并在现有管理经验及管理资源的基础上,不断调整更新,导入先进的管理理念,使广大业主及使用人能真切地感受高品位的物业和高品质的管理所带来的超值享受。我公司将按照河北省及唐山市有关标准(并高于此标准),确保业主及使用人综合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管理原则

  为实现即定管理目标,追求最佳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将始终把握以下原则:

  (一)服务第一、管理从严的原则

  “服务第一”是物业管理的宗旨,因此管理中要继续秉承“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从业主及使用人的需求出发,强化服务机能,丰富服务内涵,提供优质、周到、及时的服务。“管理从严”是服务的保障和基础,包括对物业的维护管理、员工的管理以及对业主及使用人不适当行为的管理和劝阻,建立严格、周全的管理制度,实施依法管理、从严管理、科学管理以确保物业管理服务收到应有的成效。

  (二)专业管理与业主自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在日常管理中,要充分发挥两个积极性,即物业管理公司的积极性和业主使用人的积极性。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尊重并按照广大业主及使用人的要求,通过服务中心对小区实施专业化的管理,同时努力争取业主及使用人的支持配合,使其能正确使用和维护物业,并自觉遵守业主公约,共同创建文明的办公环境。

  (三)物管为主、多种经营的原则

  在搞好日常管理和常规服务的同时,从物业的实际出发,开展一系列服务性的多种经营,既满足广大业主及使用人的不同需求,又增强物业公司的造血功能,增加经济积累,以利于更好地为业主及使用人服务。

  三管理方法

  (一)实施全程物业管理,从开发商、业主及专业物业管理公司的角度对物业提出合理化建议,构筑一个优秀的物业管理硬件环境;

  (二)成立物业服务中心,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实施专业化管理;

  (三)在公司现有管理资源的基础上,充分借鉴行业先进管理经验,积极培养高素质的管理人才,组建一支高素质的物业管理队伍;

  (四)制定一套切合实际的规章制度,确定一系列高标准的物业管理行为规范,以制度促管理,寓管理于服务;

  (五)严格遵守有关物业管理法规,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与业主签订各项协议,依法约束双方行为;

  (六)依照市场化、企业化的运作方式,提供全方位服务,开展多元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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