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方案

时间:2022-08-29 09:40:24 方案 我要投稿

车辆管理方案(精选10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车辆管理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车辆管理方案(精选10篇)

  车辆管理方案 篇1

  第一条 为了保证园区内的安全,规范车辆的停放和行驶秩序,维护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利益,创造一个宁静、舒适的居住环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公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只适用于本园区内车辆的进出、停放和行驶管理

  本规定所指园区,是指整个住宅区域。本规定所指管理部门,是指受聘于本园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本规定所指的管理人员,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属下的管理人员和秩序维护员。

  第三条 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以下要求为园区提供停车、行驶管理服务

  1、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有关人员出入及车辆管理的相关义务。(不承担保管责任险)

  2、严格依照本园区车辆停放、行驶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3、不断完善园区的机动车停放、行驶管理制度,包括停车管理部门的规定、停车位和临时进出车辆停放的管理方案、发生紧急情况的处理预案等。

  4、负责收取停车费,并做好详细的收费档案。

  第四条 车辆使用人应当自觉做到

  1、遵守园区停车、行驶管理规定。

  2、接受车辆管理部门或保安人员的管理。

  3、按时缴纳停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五条 机动车辆进出管理,采用“停车证”制度

  1、园区业主车辆

  (1)购有固定地下车位的业主(使用人),依据《车位购买协议》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 “停车证”,每个车位只能领取一张“停车证”。固定地下车位“停车证”主色调为绿色,持有服务中心发放的绿色停车证车辆可以自由出入园区地下车库。

  (2)无固定地下车位的业主(使用人),不得将车辆驶入园区。(本物业不设园区露天泊位)

  2、外来车辆(含访客车、搬运送货车、出租车等)

  (1)谢绝一切外来车辆进入本园区。(本物业在紧急情况下除特种车辆外谢绝其它车辆进入)

  (2)材料运输车辆及货物运输车辆停放于就近指定的地下车库或就近地点,不得在园区无故逗留,卸完相应物品即刻离开园区,装卸过程中不能影响路面交通和环境卫生。(指大件物品) 车辆离开园区时,保安人员有权进行询问并要求车主作出说明。

  (3)为了维护园区正常的生活和治安秩序,保安人员有权谢绝一切车辆进入园区。(特种车辆除外)

  (4)晚20:00后,谢绝外来车辆进入园区。

  (5)谢绝载客出租车辆进入园区。

  3、其他规定

  (1)禁止载重2.5吨以上的货车和16座以上客车进入园区。

  (2)禁止装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险的车辆进入园区。

  (3)禁止空载出租车进入园区(受园区业主电话委托保安人员招进的除外);不允许载外客出租车(非本园区业主)进入园区。

  第六条 机动车辆停放管理,采用“对号入座”的停放原则

  1、园区地下车库,实行谁购买谁停放原则、谢绝其它车辆驶入地下车库。

  2、地下车库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置禁止停放任何车辆(包括非机动车辆)。

  3、所有具有固定车位的车辆,进入园区地下车库后必须停入车位,不得停放于自己车位以外的区域。

  4、所有临时停放车辆,进入园区地下车库后必须把车辆整齐地停放在规定的泊位,不得停放于有可能妨碍其他车辆通行的区域。

  5、停放车辆时应小心谨慎,若不慎发生碰撞、擦伤,应主动向管理人员或保安人员说明情况并报警,进行妥善处理。

  6、停放车辆注意保持清洁,无滴、漏油现象。

  第七条 机动车辆行驶管理

  1、所有车辆均从地下出入口驶入,在通过挡车器时,必须等挡杆逐一开启后方可进出,不能尾随前车冲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以此造成后果均由车主自行负责)

  2、进入园区地下出入口车辆请严格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最高时速请勿超过限速标志的规定。

  3、所有进入园区地下车库的车辆,请勿随意鸣叫喇叭,禁止试车、学习驾驶、修理车辆、清洗车辆等。

  第八条 泊位费及临时停车费的收取

  1、收费标准最终以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局核价为准。

  2、车辆进出时,应将《车辆通行证》放置显眼的位置,有利于保安人员核实并放行。(《车辆通行证》工本费10元,遗失后请马上补办并照价每张10元)

  3、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修车、城管执法车进入园区时,免收停车费。

  第九条 特别提醒

  1、本园区车辆管理只提供车位的公共管理和使用,不承担任何保管和保险责任,建议车主离开时锁好车门、车窗,不要将贵重物品遗留在车内,为车辆办理相关保险业务,以便在意外发生时减少损失。

  2、车主不得以任何理由委托车辆管理人员移动车辆。

  3、服务中心可依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临时地下车位使用费,扣除管理成本和费用外,将用于园区地下车库场地等公共设施设备的整修、清洁等。

  第十条 非机动车辆管理

  1、非机动车辆按照车辆停放规定停放于指定的非机动车停放点,并且摆放整齐,自觉上锁,不得停放于单元门口、楼道内、地下单元门入口处等。

  2、装修施工人员的非机动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园区,停放于指定区域。

  3、自行车出入园区大门时须下车推行。

  4、外来人员的非机动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园区。

  第十一条 生效及实施

  1、若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内容,一切责任自负。

  2、本规定适用( 星星港湾)园区,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绍兴县恒联物业有限公司

  车辆管理方案 篇2

  一、《规定》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辽宁省城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机动车停放管理。以下三种情况不适用该《规定》:

  1、非住宅用途,如写字楼、商场等地下及周边范围内机动车停放;

  2、没有物业公司管理服务的区域;

  3、非机动车辆的管理,如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

  二、为小区业主提供停车位成为有关单位的义务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但随着小区私家车不断增多,规划用于停车的车位逐渐不能满足小区业主的需要,停车难困扰着业主和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为解决这一难题,《规定》第三、四明确了公安机关有协助指导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在住宅区周边为小区业主设立临时、夜间机动车车辆停车位的义务,由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

  三、《住宅区机动车停放管理规约》是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的依据。

  该《管理规约》不同于物业服务合同,是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依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制定的,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委托费用由需要停车位的业主承担。

  四、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有如下义务:

  1、安排一定数量的车辆管理员。车辆管理员应尽职尽责,做好巡视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严禁擅自离岗;文明执勤、热情服务,及时指挥车辆停放,维持车辆停放秩序。

  2、画明专用停车位的停车线,保持道路通畅,场地清洁卫生。指挥专用停车位的机动车辆在指定的车位停放。

  3、指挥无专用停车位的业主及外来人员在临时停车位停放车辆。

  4、指挥车辆在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不得对其他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障碍。

  5、严禁指挥将车辆停放在消防通道上。

  6、在日常巡视过程中发现业主有乱停乱放行为时,物业服务企业及管理员要及时劝阻。对劝阻无效的,要立即向业主委员会、社区委员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五、小区车主义务

  物业管理区域内车主有要爱护停车位内的消防、供水、供电、通讯等一切专用设备和公用设施的义务。不慎损坏时需按价赔偿,若造成严重事故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车辆管理方案 篇3

  为做好香格里拉小区车辆管理工作,为广大居民营造一个安全、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为了做好车位安排工作,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经冯庄社区、香格里拉小区业主委员会、丽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商议,确定香格里拉小区车辆管理方案如下:

  一、车位确定的方法

  1)地面车位不对外开放,已报名业主经物业公司审核,业主委员会监督方可参加摇号,东区27个车位,西区42个车位进行摇号,西区预留3个做为临时停车位,供来访车辆使用。

  2)公开透明操作,社区指导、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公司执行。

  3)车位申请登记时,需提供房产证或承租合同、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4)车位按摇号前后顺序安排车位,按户为计算单位,选定后,车主需要缴纳一年的停车服务费,欠缴物业费的业主请结清费用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停车服务协议后方可取得使用权。

  二、车辆日常管理

  1、取得车位使用权的业主车辆进出一律刷卡通行,外来车辆进入小区,须经门岗登记,接受秩序维护员的指挥和安排。并按市物价局、市房管局相关文件规定缴纳临时停车费,营运车辆进入小区必须经门岗登记和同意,并不得在小区内滞留。

  2、进入小区的车辆,应服从秩序维护员的指挥和安排,不得在小区支干道、车行道、消防通道随意停放车辆,不得跨骑路牙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各类标识及其他公用设备,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造成严重事故的,将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3、车辆进入小区禁止鸣笛,应减速慢行,避免发生意外

  4、车辆停放后,车主应随身携带好贵重物品,锁好车辆车门,设置好防盗系统。

  5、车辆带货出门,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物品,大件物品或搬家时必须由业主到管理处填写物品出门单,领取放行条,经门岗查验后方可离区。

  三、附则

  1、对于违章停放的车辆,物管处有权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处理,清理费用由车主承担。

  2、本规定只适用于车辆进入小区后行驶、停放的秩序维护,不承担车辆等其他义务,如发生意外由公安部门处理。

  3、当地面临时停车位饱和时,其余车辆不得进入小区,自行在小区外寻找停车位。

  车辆管理方案 篇4

  为保证本小区内机动车辆停放有序、出入安全,保障广大业主人身和消防安全,对小区业主自有车辆和外来在小区出入的车辆进行管理规定如下:

  1、所有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持车辆通行证(或临时通行证)出入。

  2、驶入小区内的车辆限速行驶、按车位停放、确保安全、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3、小区业主内部车辆管理:

  (1)各有车业主按照物业公司规定时间,到倾城小区物业管理处二楼客服服务中心办理手续,领取通行证。交纳车位占用费,划定车位、编号、车牌号。

  (2)、由于小区消防通道不能占用及楼前人员通行的需要,所划车位不可能满足所有业主车辆停放。物业处通知公示时间,先来先办车位划完为止,对有争议的车位双方协商解决。(办理车位凭:业主购房证明、身份证、户口本、行车证、驾驶证登记办理,)

  (3)车辆进出小区时,保安员认“证”对车,通行证与车牌号不符者,保安人员有权禁止该车辆进入、停放。有车位的车辆进入小区后停放在车位上,不得乱停乱放,必须服从保安人员的管理。

  (4)车主(司机)应保管好通行证,如有丢失或损坏,车主(司机)要立即报告保安队长,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车主(司机)负责。对无车辆通行证的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小区,不是本小区的业主一律不办理通行证。

  4、外来车辆出入管理:

  (1)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前要进行登记,领取临时通行证方可进 入。

  (2)外来车辆必须接受保安人员指挥,不得随意停放,不得占用他人车位。

  (3)当日18:00—次日8:00时,外来车辆不允许在小区内停放。

  5、小区内禁止2.5吨以上的货车、大型客车及装有易燃、易爆、 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入内(搬家车、消防车、工程车等特殊情况除外)。

  6、禁止出租车入内。遇有乘载老、弱、病、残以及携带过重物品的,视情况可放行,但必须及时离开。

  7、停放小区的车辆必须参加保险。停放好车辆后,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车主(司机)要锁好门窗,否则后果自负。

  8、车位使用者应保持车位清洁、无油渍。

  9、保安人员通过值班和巡逻,避免停放在小区内的车辆受损。

  车辆管理方案 篇5

  第一条为规范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停车秩序,保障车辆停放管理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机动、非机动车辆的停放和管理。

  第三条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机动车辆停放设施按以下原则实施管理:

  (一)建设单位按规划要求配置的机动车停放设施(包括地面停车库,地下停车库,立体停车库等)应当提供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使用;尚未出售的应当出租,不得闲置不用。

  (二)凡利用业主依法享有的共用场地予以车辆停放的车位,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出售。建设单位拥有车场、车库所有权的,停车位要转让的,受让对象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租用停车位的业主享有该车位的优先购买权。建设单位在未满足本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停车需求前,不得将车位出售、出租给本住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的其他人。

  (三)停车位有空余的,可以临时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出租时,租赁双方应在停车位出租合同中约定:当本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或者使用人需使用时,出租人可终止合同,收回出租的车位。但出租人应在终止合同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

  (四)在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设置停车位的,应当符合国家交通设施安全标准的规定,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妨碍行人和其他车辆通行。

  第四条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非机动车辆停放,按以下原则实施管理:

  (一)业主、使用人的非机动车辆应有序停放在指定位置。

  (二)承担市政公用等专业维修、房屋装饰装修等需停放非机动车的,应当有序停放在指定位置。

  第五条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管理服务的,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服务合同未就停车管理作出约定的,由业主大会或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依据相关规定决定本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停车管理方案。

  第六条物业管理企业或者其他停车管理单位(以下统称停车管理单位)受托提供停车管理服务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遵守本市停车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和业主大会的决议等;

  (二)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相关停车管理的约定;

  (三)制定车辆停放管理制度,包括停车管理单位的职责、停车位和临时进出车辆停放的管理方案、发生紧急情况的处置预案等;

  (四)在地面、墙面设有交通标识,引导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

  (五)有专人对进出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车辆进行登记,进入时查验车身状况并发放停车凭证,离开时查验停车凭证后放行;

  (六)维护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停放秩序,保证车辆整齐,行驶通畅;

  (七)24小时有专人看管停车场或采用电子监控手段进行不间断监视,劝阻、制止损害停放车辆的行为,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停放车辆丢失。

  第七条车辆停放收费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安、消防、抢险、救护、环卫、军用、邮政等特种机动车辆执行公务时在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的,不得收费。

  在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利用业主依法享有的共用设施进行车辆停放,属业主所得收益的,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或者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需要。

  第八条车辆停放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遵守业主大会决议、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和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停车管理制度,听从停车管理人员的指挥;

  (二)车辆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妨碍消防设施的使用,不得影响行人和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机动车不得擅自停放在他人车位;

  (三)按照规定或者约定交纳车辆停放费用。

  第九条除临时进出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停放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停放人应与停车管理单位订立机动车辆停放管理服务协议,该协议一般应包括双方当事人机动车基本情况、双方的权利义务、收费价格、管理责任、管理服务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十条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停车管理单位,应及时对停车场地、道路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保证正常使用。

  对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位不能满足车辆停放需要的,停车管理单位应在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后,结合实际,采取措施提高停车场地利用率。

  第十一条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影响住宅物业管理区域道路畅通或者公共安全的,停车管理单位可以按照车辆停放管理服务合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或者业主大会决议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非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车辆停放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车辆管理方案 篇6

  一、车辆使用

  1、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室具体安排分管人员负责。总经理工作用车实行相对固定,各部门公务用车需由部门负责人向办公室申请,说明用车事由并由办公室统一调配派车。各部门的专车由本部门负责管理和使用。

  2、车辆必须由专业驾驶员驾驶,原则上定人定车。严禁私自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3、非公司人员用车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4、车辆主要用于公司货物运送和人员接待等重要公务活动,其它情况原则上不予派用。公司员工个人用车或兄弟单位和个人借车必须报请总经理批准。

  5、除领导有明确要求外,下班后车辆应停放在指定位置。驾驶员自行停放的,务必确保车辆安全,如有损失责任自负。

  6、办公室必须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掌握好出车去向。办公室会同财务部要每季度对各车里程及油料核实统计上报一次。

  二、车辆维修

  7、所有车辆必须保持整洁,洗车实行定点。每辆车每周使用洗车卡清洗车辆一次。日常车辆清洁由司机负责。

  8、维修车辆和购置车内设施必须先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9、车辆修理一般在定点修理厂进行。

  10、所有维修工作均应遵循采购程序。车辆出差前要搞好检修工作,出差中途车辆必须修理的,应及时向办公室分管负责人报告,按照审批权限经批准后可在特约维修站(厂)实行简单维修,维修必须附有清单,换件的必须交旧件。报销时随车领导必须在票据上签字。

  11、车辆维修原则上不得突破定额标准。维修金额过大的由办公室请示主管领导审批。

  12、车辆不得超标准进行内部装饰。车辆设施购置应填写报告单,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车辆油耗

  13、车辆油耗按以下标准执行:年平均L/100km

  14、车辆用油统一购买,凭票(卡)加油。车辆加油必须是油票(卡)与车辆相对应,严禁给非本单位车辆加油,违者处以2倍经济损失赔偿。

  15、驾驶员必须保证里程表正常运行,出现异常必须及时报告。驾驶员每月1号将车辆上月行驶里程数填报给办公室备查,办公室分管人员必须每月定时对里程表进行检测,做到车、票(卡)、油、里程应基本相符。

  四、奖惩

  16、下列情况下发生肇事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1)无证驾驶或酒后驾驶;

  (2)未经批准私自出车或私自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者;

  (3)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交通肇事;

  (4)违反交通规则或不按指定地点停车造成车内贵重物品和现金等被盗。

  17、不经交警和有关部门裁决,但又有车辆或其他损失而私了的,费用自理并不得在单位报销。

  18、驾驶员本人非违规驾驶造成人身和财物损失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

  19、意外事故或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受损有公司酌情研究处理

  20、不经审批的维修、购置、整容装饰和换胎、补胎以及超审批范围的各类事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驾驶员自理。

  21、在任职期间认真工作,无违纪违规行为,能积极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表现出色,安全行车一年者,由公司在年终考核中予以奖励。

  车辆管理制度是为了使车辆管理统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调配和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最真实的反应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并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

  车辆管理方案 篇7

  对于公司目前同意内部承包的员工,凡租借使用公司车辆时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租借车辆实行谁租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2、承包员工需要租借车辆时,需先填写租借车辆申请报告,经主管领导签字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到行政人事部履行租借车辆手续。

  3、在承包租借使用期间负责支付车辆的各项费用,包括车辆过路费、油费、年检费(含保险费)、维修费、违章罚款及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等相关费用,一切的责任由租借使用者负责;公司已交的部分年度费用如过路费、年检费等按使用时间核算分摊。

  4、如果出现公司急需用车,与租借人协商后要保证公司用车的安排,公司用车期间的费用由公司负责,给予支付xx元/公里的费用支出。

  5、如果出现承包人由于客观因素停止承包或租借车辆时,用车时间未满3个月,费用按月分摊(如过路费xx元/年,核算为xx元/月);用车在3个月(含3个月)至6个月时按照半年的费用核算;超过6个月按照一年的费用核算。

  6、车辆要做好交接工作,移交前确认车辆状况、相关证件、随车工具用具、钥匙等物品,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交接表一式两份,租借人及行政部各执一份。

  车辆管理方案 篇8

  组长:xx

  任务分配及人员定点:

  ①正门车辆进出指挥、建设北路交通指挥与疏导、学校周边重点路口的交通指挥与疏导由杨xx大队长负责。

  ②一名交警负责求真大道交通秩序,负责指挥大客车定点停放,停放区为大门南侧排球场旁边。

  ③张xx控制体育馆周边车辆停放,该范围只准省市领导及贵宾车辆停放,具体指挥停放由一名保安负责。

  ④晏xx控制科技楼前坪车辆停放,具体指挥停放由一名保安负责,该区域停满为止。

  ⑤楚xx及保安一人,控制和指挥教学楼北停车场、益智楼后停车场、综合楼周边停车场等的车辆停放,停满为止

  ⑥由于校庆日当天来宾车辆数无法估计,加上韶山路人防工程建设,校内校外车辆拥挤堵塞不可避免,因此,交通疏导及指挥应遵循以下几条:

  A:校庆日当天,请全校教职工不要将自己的车辆开进校园内。

  B:省、市领导和贵宾的车辆凭通行证直接入校,校内有专人指挥停车。

  C:5月2日之前到潭的市外来宾统一集中在河西华都宾馆食宿,校庆日从宾馆至学校的交通采用大客车接驳的方式。

  D:当日市外来宾由xx岭方向进入市区的,交警指引其车辆停放于江麓一带;由河西高速出口驶入市区的来宾,交警指引其车辆停放于老市委大院及广云路一带;由一、三桥过来的来宾,交警指引其车辆停放于和平公园及建设北路一带。

  车辆管理方案 篇9

  目的:为制定辖区车辆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优化辖区交通结构,特制定本方案。

  适用范围:

  辖区车辆管理

  一、项目概况

  xxxx花园位于杭州市滨江区政府西南,建筑面积约29万方,占地面积140余亩,共有住户1494户,小区内有双车环形车道。项目配套地下停车库一个,共规划车辆停车位1216个,车库设进出口共4个,路面临时停车位21个,小区设南西北大门3个,南门为行人大门,北门,西门可进车辆,西门为车辆进出主门,主要进出小区住户车辆,北门为辅门,主要进出外来车辆以及运货,其中西门车库进出口在小区西门南侧位于小区外围,其他进出口均在小区内。

  二、人员配置方案

  车辆管理负责人1人秩序维护队长兼

  车辆管理员3人外聘,3班2运作

  车库门岗3人车管员兼

  停车场巡逻人员4人秩序维护队巡逻岗兼

  三、方案实施步骤

  针对当前xxxx花园车辆管理现状,初步设想方案实施步骤如下:

  第一步:逐步引导,使人们观念开始转变,西门为正门。

  第二步:将北门和西门进行分化,西门主要进出住户车辆和临时车辆,北门主要进出送货搬家车辆。

  第三步:与开发商协商地下库辟出约100个临时停放车位。

  第四步:规划临时车位的分布。

  第五步:公布停车方案和临时车位分布图。

  第六步:逐步规范路面停车,路面一律不得停车,所有住户车辆一律停入地下库临时停车位,路面临时车位只做临时外来车辆停放用,搬家送货车辆不得滞留小区,所有装修单位,装修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小区。

  第七步:政府部门报批,依据物价批文实施停车收费。

  四、管理制度

  单有良好的停车场库,如果没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同样不能把车辆管好。健全的管理制度应该包括:门卫管理制度、车辆管理规定等。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住宅区、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位管理费。

  3.熟悉掌握住宅区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署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一)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停车场(库)的汽车,摩托车,以及自行车库的自行车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小区交通、停车秩序。

  7.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库)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库)、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纪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嘻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禁止在公司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8.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

  9.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或房管员)批准。

  三、门卫管理制度

  这里的门卫包括停车场库的门卫和物业区域大门门卫。某些区域,既需保持相对宁静,又需保证行人的安全和环境的整洁,为此,必须控制进入物业区域的车辆,这便是大门门卫的一部分职责。除救护车、消防车、清洁车、小区各业网点送货车等特许车辆外,其他车进入物业区域时,都应限制性规定,经过门卫允许后方能驶入。大门门卫要坚持验证制度,对外来车辆要严格检查,验证放行;对从物业区域内外出的车辆也要严格检查,验证放行。对可疑车辆要多观察,对车主要细询问,一旦发现问题,大门门卫要拒绝车辆外出,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停车场库门卫一般设1人,负责登记收费和指挥车辆出入和停放。其职责是:

  1.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对进出车辆作好登记、收费和车况检查记录。

  3.指挥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4.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5.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车主。

  6.搞好停车场岗位周围的清洁卫生。

  8.停车场库门卫不准私自带亲戚朋友在车库留宿,无关的闲杂人员要劝其离开。

  9.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停车场库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四、车辆管理员交接班制度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意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

  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其他设备清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八、值班室(岗亭)管理规定

  1.值班室(岗亭)应用镜框悬挂车辆管理制度(主要为岗位制度、操作规程和停车场管理规定)、收费标准、营业执照,保管员姓名和照片等。

  2.值班室内设一套完好的单人办公桌椅作记录使用,不准放长椅和床,不准闲杂人员进入,岗亭外不准摆放凳椅。

  3.在值班室外适当位置(室内也可)配置一块800mm×600mm的白写字板出通知用,停车场、固定值班室,根据车辆停放数量制作一个悬挂准停证、停车牌等用的标牌框。

  4.值班室(岗亭)内不准存放杂物,随时保持室内外清洁。

  5.值班室(岗亭)“值班记录”、“车辆出入登记表”放在固定位置,且应摆放整齐。

  6.值班室(岗亭)不准作其他使用。

  五、停车场管理规定

  管理处负责业主(住户)的车辆管理,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处主任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车辆管理负责人监督、检查,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①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②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③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④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⑤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⑥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⑦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⑧进场车辆如不服从车管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2.小区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②车辆不准在小区内长期停放,临时停放按政府物价批文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③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⑤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km/h,严禁超车。

  ⑥机动车辆在小区内禁止鸣号。

  ⑦不准在小区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⑧不准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⑨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或保管站。

  ⑩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3.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①停车场必须有专职保管人员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岗位责任人姓名和照片、保管站负责人、营业执照、收费标准悬挂在停车场(库)的出入口明显位置。

  ②停车场(库)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由管理处消防负责人定期检查,由车管员负责管理使用。

  ③在停车场(库)和小区车行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并在主要车行道转弯处安装凸面镜。

  ④在停车场(库)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在小区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⑤机动车进场(库)时应服从车管员指挥,遵守停车场(库)管理规定,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库)有关手续,按规定缴纳泊位费。

  ⑥集装箱车、2.5t以上的货车(搬家车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车、拖拉机、工程车,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小区。

  ⑦不损坏停车场(库)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⑧保持场(库)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⑨禁止在停车场(库)内洗车(固定洗车台除外)、修车、试车、练车。

  六、停车卡的办理和使用规定

  1.停车卡的办理

  停车场车辆一般分包月(包年)和临时两种方式,包月(包年)车辆按月(年)收费,临时车辆则计时收费。用户若要办理包月(包年),可带齐证件或证明到物业中心财务处办理。物业中心财务在收取当月(年)应缴纳的车位租金及管理费后,发停车卡及电子出入卡给用户,并收取电子出入卡押金。

  2.停车卡的使用

  车辆出入停车场时,要将停车卡放在车辆挡风玻璃左侧,电子出入卡随身携带,以便检查和车辆出入。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理停车卡更换手续。包月(包年)车辆要按月(年)定期缴纳管理费。

  管理费逾期不缴者,车场有权收回车位使用权。若用户遗失停车卡,应及时告知车管员,并提供有效证明,到收费处办理旧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补办手续。用户不再租用车位时,将停车卡、交回车场,由车场退回电子出入卡押金。

  用户停车卡禁止外借给其他车辆使用。为保证车辆的停放安全,减少被盗的机会,停车卡应随身携带。

  3.车辆管理收费的标准

  车辆保管收费的标准,要根据各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一般来讲,经济较发达地区,收费标准较高,反之收费标准低些。具体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政府规定的指导价,并参考周围室内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来确定,同时可以在市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限度内临时调管理费费。

  七、对讲机使用管理规定

  1.仅值班员和车辆巡逻管理员每人配一部对讲机,另配一个备用充电池和一个充电器。

  2.对讲机在更换充电池时,必须先关掉电源和主机上的开关,保护和延长机身使用寿命。

  3.电池不准经常更换,必须按规定时间(8~10h)轮换使用。

  4.不准用对讲机谈论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5.认真做好对讲机交接工作,以防出问题时互相推卸责任。

  6.遵守“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

  八、车辆管理员仪容仪表规定

  1.着装规定

  ①统一按当地机动车保管场保管员的着装规定着装,要求举止文明、大方、端庄,精神抖擞。

  ②制服统一,穿黑色皮鞋,佩戴员工证,服装整齐、干净、笔挺。

  ③不得佩戴饰物,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制服外不得显露有个人物品。

  ④禁止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

  2.形象规定

  ①经常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整洁。

  ②不准留长发、蓄胡子、留长指甲,蓄发不得露于帽檐外,帽沿下发长不得超过1.5cm,胡须要天天刮,不留长鬓角,鬓发长不超过耳屏,指甲不得超过1mm,鼻毛不得长出鼻孔。

  ③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不得东倒西歪,前倾后靠,不得伸懒腰,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不准边执勤边吸烟、吃零食,不搭肩挽臂,做到站如松、坐如钟、动如风。

  ④不得哼歌曲、吹口哨、听收录机、看书报。

  ⑤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⑥不挖耳、抠鼻孔,不得敲桌椅、跺脚或玩弄其他物品。

  ⑦做到“微笑服务”,对待车主、业主(住户)友善、热诚,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文明礼貌服务用语。

  ⑧上岗前,必须对照整容镜整容,检查衣、帽、领带、鞋带及装备是否穿戴整齐、规范,班组长、车管负责人在场应检查或予以纠正。

  车辆管理方案 篇10

  一、目的

  为了有利于更好的市场开拓,便于市场人员业务开展,以及方便到地市的客户拜访。节约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也为了有效的实施公司重点地市客户深入发展战略,培养和建立更加广泛的客户关系,激励和保障市场人员更好的开拓市场。公司决定在部分业务量较大的办事处,配置车辆,并对车辆使用相关费用定额补助。为指导该项措施的操作,制定本方案和管理办法。

  二、范围

  要求20xx年度计划的总体业务量超过1000万的办事处。自行提出申请,公司相应部门审核批准。同时,办事处车辆管理和驾驶负责人必须有相应驾驶执照。

  三、职责

  各办事处提出申报。

  公司财务部、行政人事部、国内营销部负责对办事处配车资格条件的审查;并由行政人事部落实执行购车上牌相关事宜。(建议由行政部负责选定购车品牌、车型以及各地区大概价格,由当地办事处负责购买和费用报销)

  董事长审批符合配车的办事处及配车补贴标准。财务部执行费用及票据的审核报销。

  四、具体内容

  公司配车办事处的资格、标准

  根据公司的发展,确定重点市场业务区域。重点业务区域是指公司董事会确认的,由业务量大的办事处组成,也是对公司的发展、经营、管理发挥重大作用的办事处。重点市场业务区域的来源和培养。公司各大办事处中,根据20xx、20xx年度业务量情况,以及20xx年度的业务目标,把已有较好发展的、或者有潜力的市场定位为重点市场业务区域(重点办事处)。同时要求办事处主任和业务员,认同公司发展文化,有管理或技术专长,愿意把公司的整体发展作为自已职业的长期选择,工作和业绩表现优秀。办事处配车的条件、标准。(符合本款全部条件,方可申请享受配车)。

  A、属于公司重点办事处。公司目前的重点办事处为:上海、浙江、广东、北京。

  B、最近一年内属于公司业绩重点区域,也是公司的重点办事处。

  C、办事处以及办事处管理者被公司董事会认可。

  D、办事处以及办事处管理者有在本区域的长期发展的书面计划、报告,并获得公司同意。

  办事处配车的申请及审批程序

  符合条件的配车配车办事处,由办事处管理者向公司申请,经财务部、行政人事部、市场部核对条件并签署意见,报董事长审批,获批准的办事处,凭批复的申请到行政部提出需求。

  行政人事部门根据审批完整的办事处申请,从市场上了解车市行情,然后向财务部申请费用,并执行购车工作。

  符合条件的配车办事处,在领取车辆的同时,须与公司(由行政人事部代理)签定《办事处配车及管理合同》。办事处配车的管理及费用标准

  符合业绩要求以及公司审批条件的配车办事处,公司负责所有的配车相关费用(含购车费、上牌、保险费用等)。

  基于方便保管和使用考虑,所有配车在购车上牌时可以个人的名义办理,即车辆的所有人为公司,配车办事处管理者为所购车辆的使用人和保管人。自购车之日起,若配车办事处管理者在公司服务满五年后,公司根据业绩情况,(建议改为连续5年完成公司给予的销售目标)可以考虑将该车辆的所有权转给该办事处管理者,自转户之日起,配车办事处管理者永久拥有该车辆的所有权。

  所购车辆暂定为本田车型,价格在10万元以内,对于北京办事处,配一部2万左右(15万左右)的车。

  公司为已配购车辆的办事处每月给予相应的车辆费用额外补贴。费用包含油费、维修保养费、年审/检费、路桥费、保险等。根据用车的实际情况,目前将补贴标准(年度费用不包含在内)暂定为:每月补贴为:一类城市3000(北京、上海、广州),二类城市2000。车辆费用补贴在当月费用报销中独立列明,但是,配车办事处必须每月交回不少于上述补贴金额的费用单据以利公司入帐报销,费用按公司报销程序执行。(建议统一为2000元/月,因为油价全国基本统一)

  配车办事处人员在本市内公务出行用车的,必须用办事处的配车,不再报销相关交通费用(除采购大件物品承载不下或其它特殊情况外)。需要带同下属或相关人员(4位以下)外出公务的,同样用办事处配车;如果同行人员超出合法乘载人数,超出部分人员,才可申请报销相应费用。有配车不用,不予报销交通费用。(建议涂黄的部分删除,因为外出是否超过4人以上,审批人很难确认,且每月有油费补贴,建议涂色部分删除)

  配车办事处管理者严禁公车私用,一经发现,将不予报销本月费用。

  配车办事处在使用和保管期间,如发生车辆被盗,则由配车办事处管理者自行承担责任。公司不再给予以配车。如办事处自行自费配车,用车要求及费用补贴依原享受标准正常有效。

  配车办事处外出不属公务范围的情形,如发生交通事故(碰撞、扣分、抄牌罚款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等)一切费用及责任由驾车者承担,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属上班公务活动外出,发生以上情况,则视乎责任归属,如责任属驾驶人,公司亦不承担责任及费用。

  公司将会为办事处配车购买盗抢、综合保险。且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额不能少于20万元。

  经批准符合配车条件,办事处放弃配车的,公司不以现金补偿和费用补贴。

  五、相关文件

  《办事处配车及管理合同》,建议由人力资源编写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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