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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范文(通用5篇)
工作方案的撰写人需要进行质与量、点与面的分析。当公司将要做一个项目的时候,为了领导更好的决策,我们需要准备多份工作方案,那么工作方案有什么格式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篇1
根据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和市基投集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做好xx公司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断提升干部员工生活垃圾分类的认知度和参与度,按照《xx市xx公司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和市基投集团关于实施生活垃圾分类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把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工作目标
加快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和相关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在xx公司大院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xx公司的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力争员工对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知晓率、参与率达到100%,实现全覆盖。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xx公司的生活垃圾分类任务落到实处,成立xx公司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xx公司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开展、汇总上报动态、督促检查方案制度落实,建立联络员和信息报送制度,定期向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制度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基投集团部署,20xx年底前,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的规章制度,抓好责任落实,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干部职工生活垃圾分类自觉性,做到依法分类投放。
(二)积极宣传引导。一是宣传发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横幅、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密集宣传。公司办公室负责印制垃圾分类宣传横幅和制作宣传标语,分别挂在公司大院和电子屏幕上;负责张贴市基投集团印制垃圾分类宣传海报在公司大院的显著位置;负责分发垃圾分类宣传手册给每名员工,确保每名员工充分认识垃圾分类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开展活动。组织开展一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有奖竞赛活动,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增强干部员工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干部员工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自觉性。
(三)完善设施,强化预算。一是配套设施。参照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和市基投集团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在办公楼、宿舍楼、大院等公众场所配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等分类垃圾桶及分类标识,对接垃圾清运公司做好分类垃圾的清运工作。二是分类引导。在xx公司xx区域的醒目位置设立垃圾分类宣传栏,介绍垃圾分类基础知识和分类标准;在分类垃圾桶放置区域设立指导牌,内容包括垃圾分类投放指南、垃圾桶布局、责任人姓名、电话。三是资金保障。加大资金投入,保障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体系建设、设施配置所需经费。并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宣传、培训和竞赛活动等。
(四)定期自查,提高成效。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年度重要工作计划,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查检查,公司办公室联合督查保卫部门开展每周巡查工作,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检查,发现生活垃圾桶损坏、标识破损等情况要及时更换。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室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认真组织落实,切实加强领导,做到部门经理亲自抓,分管副经理(经理助理)具体抓,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
(二)广泛宣传培训。通过标语、横幅、宣传栏、会议等展开舆论宣传,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资料,对卫生值班日员、保洁员进行组织培训,认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掌握垃圾分类的方法和渠道。
(三)建立工作台账。各部室要针对四类垃圾清收工作建立基础台账,积极配合市基投集团综合办和街道办做好垃圾分类基础数据采集上报或督查工作。并及时向市基投集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台账、工作推进情况及垃圾分类工作信息。
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篇2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做好市属国有企业生活垃圾的分类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干部职工生活垃圾分类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做好市属国有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和银川市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宣传引导,在市属国有企业内行成领导干部职工全面参与的良好氛围,为全面建设绿色、高端、和谐、宜居的美丽银川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工作目标
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利用工作,提高市属国有企业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建立健全市属国有企业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章制度,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协调和推进,成立银川市市属国有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马国主任
副组长:端传军副主任
杨世忠副主任
汤倩副主任(挂职)
蔚敬红副调研员
成员:市属各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办公室(610室),负责日常工作开展,汇总上报工作动态,督促检查各项方案、制度的落实情况。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相关制度,抓好落实执行。
各企业要坚持将学习垃圾分类相关法规与贯彻执行紧密结合。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规章制度,抓好生活垃圾分类责任落实,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企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设立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使生活垃圾分类有章可循,提高职工垃圾分类工作自觉性,配合执法部门依法做好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二)持续宣传发动,引导职工参与。
1.积极宣传发动。各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通过订阅号、宣传栏、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面向社会的密集广告宣传(宣传标语详见附件《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公交公司要充分利用公交车身、公交站台进行分类宣传,在文化城、旅游景区内设置垃圾分类宣传点,印发倡议书、分类指南、宣传视频等多种宣传资料,在全社会营造全面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及生活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2.开展各类活动。各企业要精心组织,通过开展具有自身企业特色的知识竞赛、有奖问答、文艺表演、趣味游艺、演讲比赛等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活动,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增强国企干部职工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自觉性。各企业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融入到志愿服务活动中,积极发挥国有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垃圾分类志愿活动。
(三)增加配套设施,进行分类引导。
1.配置分类垃圾桶。公交公司、新华书店、旅游景区等行业部门在公交站台、人流量集中的地方规范设置资源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一般垃圾)其他垃圾等四类分类垃圾桶,其他企业根据企业实际配备四类分类垃圾桶及垃圾袋、分类标识,各企业要及时对接物业、垃圾清运单位做好分类垃圾的清运工作。
2.设置分类指导牌。各企业根据《银川市生活垃圾投放指南》,要在醒目位置设立本企业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或指导牌,介绍垃圾分类基础知识和分类标准;安排专人负责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指导牌内容包括垃圾分类投放指南,垃圾桶布局,管理责任人姓名、电话。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指导牌的设置数量。
(四)增加年度预算,完善资金保障。
对于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及宣传、教育、培训等活动所需经费,要制订资金使用计划,提前做好资金预算列入企业年度预算,保证及时支付。做到专款专用,切实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保障工作。
(五)定期开展自查,加强工作成效。
各企业要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自查自纠工作,对本企业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发动、设施配置、分类投放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梳理,加大对文化城、旅游景区内餐饮店铺、临时摊点的卫生管理。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创建文明城市的考核内容,充分发挥创建文明城市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推动作用。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络员机制,各企业要及时将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报市国资委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落实本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从工作机制、宣传培训、设施配置、台账设置等方面进行明确,推动工作落实。
2.广泛开展培训工作。各企业要在本企业内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指导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广大干部职工明确垃圾分类的目的、意义,认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紧迫性、重要性,明确垃圾分类的方法渠道。
3.建立工作台账和信息报送制度。各企业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台账,记录工作开展情况;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每季度首月3日前向市国资委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企业上季度工作台账、工作推进情况及垃圾分类工作信息(报送联系人及电话:张红红 xxxxxxx)。
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篇3
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置,是大力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的目标;是全面实施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重要基础,为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在我区的顺利开展,现根据盘锦市教育局关于下发全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质量,探索学校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可行途径,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全面开展,提高我区各校师生的环保意识,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科学精神,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并以实际行动参与垃圾分类的`宣传,掌握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的常识。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内容
(一)明确垃圾分类标准
依据《辽宁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导则》,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它垃圾四类。可回收垃圾是指具有市场价格的适宜回收和再利用的废弃物,包括单独存放的纸类、塑料、橡胶、金属、织物、废旧家具、废旧家电等。
有害垃圾是指含有害物质,包括对人体健康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灯管、家用化学品、电池和过期药品、化妆品等。易腐圾是指因易腐性物质直接或间接产生恶臭的垃圾,包括厨房等产生的废弃食材、废弃食物、废弃食用油;花草、落叶等废弃物;卫生间的废纸、卫生巾等废弃物;其它被易腐性物质污染了的纸张等。其它垃圾是指除上述类别之外,未能单独收集的、失去利用价值的各类生活垃圾。包括废弃纸张、塑料、橡胶、宣传、玻璃等失去利用价值废弃物。
(二)落实垃圾分类责任
学校幼儿园的食堂、宿舍楼、教学楼、实验楼、保安室等分别落实垃圾分类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三)分类设施设置标准
1、实验楼、宿舍楼区域设置可回收垃圾(蓝色)、有害垃圾(红色)、易腐垃圾(绿色)和其它垃圾(灰色)四类垃圾桶,并将不同种类垃圾图样标识印制在桶上;有害垃圾筒的设置数量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它三类垃圾桶一般为每一个单元楼为一组。
2、教学楼、办公楼、操场、食堂、保安室等学生集中或人员密集通行区域,应在方便位置放置1—2组可回收垃圾、易腐垃圾、其它垃圾三类垃圾桶。各单位自行采购标准的垃圾分类桶和标识,并落实责任部门负责垃圾桶的日常维护工作。
(四)垃圾分类作业流程
1、分类投放。学生或教职工将生活垃圾分类装入不同垃圾袋内,分别投放到统—设置的对应种类垃圾桶内。
2、监督指导。学校按垃圾投放区域成立值周教师和值周学生组成的垃圾分类督导小组,监督指导师生的垃圾投放,严把“垃圾投放关”学校健全保障制度,把垃圾投放工作纳入《量化考核》,同评选“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学生文明行为规范生”相结合,使师生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严把“习惯养成关”。
3、收集运输。学校积极同街道、社区或盘锦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选派垃圾清运员,负责学校垃圾收集和集中贮存,盘锦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定期回收。学校为进出校园车辆和人员办理通行标识。
三、工作目标
第一阶段为试点阶段。设立平安学校、西安学校、三校为试点学校,开展试点工作,探索生活垃圾分类保障政策和工作标准,建立长效机制,积累经验;
第二阶段为推广阶段。xx17年底前,实现全区学校生活垃圾分类设备完备,人员配备齐全,垃圾分类覆盖面达100%;
第三阶段为巩固阶段。自xx18年起,学校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实施,并实现垃圾分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四、实施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确保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有序推进。
1、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2、健全队伍,加强垃圾分类管理。
(1)成立各校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明确各部门负责人为各校指导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组(室)的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的日常宣传指导和管理、监督和检查。
(2)规范垃圾回收方式和渠道,加强学校层面的垃圾收集和处置工作。
3、加大投入,完善设备设施。向各部门、组(室)、班级等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宣传资料、垃圾袋等,指导全体教职工、学生将垃圾分类投放;各校增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箱,班级内分设可回收垃圾桶和不可回收垃圾桶;食堂提供可重复使用餐具,设置餐厨垃圾桶、其他垃圾桶、剩余汤水桶,会议室设置茶水桶、消毒柜、陶瓷杯(不使用一次性杯子);办公室设置可重复使用的办公用品,自备可重复使用茶杯。
(二)加大宣传、体验实践,确保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有效开展。
1、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教职工大会、校园广播、电子屏幕、橱窗、横幅、黑板报、班会课、展板、分发宣传手册等形式,等多种形。式开展垃圾分类普及教育,强化师生垃圾分类减量意识,提升知晓率。
2、多途径开展各种实践活动,努力提升垃圾分类减量践行率。
(三)实施步骤
(1)前期部署阶段(4月18日前)
(2)试点阶段(4月18日—6月25日)试点单位完成垃圾分类设施设置规划,布置设施设备等工作,6月25日至7月初总结工作经验。
(3)推广阶段(7月5日—10月31日)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学校同相关部门对接落实垃圾清运员和分类运输车辆;部署垃圾设施设备,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培养师生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
(4)提升阶段(11月1—12月31)总结经验,建立管理制度,制定考核办法,健全垃圾分类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学校垃圾分类管理和配套设施体系建设,逐步提高垃圾分类质量。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校要明确职责,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工作,要将其作为建设文明校园、落实节能减排的工作来抓,积极做好实施和推进工作。
2、加强监督,务实求效。校领导小组定期对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监督和评价,各部门、级组和班级要加强对责任区域的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工作的监督,确保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各校要加强宣传垃圾分类减量活动,并注重挖掘活动中的典型案例,及时上报,使师生自觉践行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全方位全角度培养学生的文明习惯。
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为全面启动城市(县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楚雄州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建设最美中国彝乡,打造“滇中翡翠”,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xx17〕2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等9部委《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xx19〕5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xxxx〕9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遵循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加快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逐步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格局,实现群众可接受、面上可推广、财政可承受、长期可持续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统筹,全民参与。楚雄州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由各级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各县市政府作为实施主体和管理主体,建立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制,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断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示范先行,分步实施。州级党政机关和确定为第四批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单位率先开展垃圾分类,探索建立符合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模式。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逐步扩大分类范围,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三)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工作的同时,结合生活垃圾产出种类、发展水平、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实际情况,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解决分类收集、处置设施短板等问题,建立和完善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共建共享,科学确定设施建设布点和服务覆盖范围,以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能力。
三、目标任务
自xxxx年开始,10县市县城建成区分批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逐步在乡村推广垃圾分类工作。至xx25年底,全州10县市全部实现主城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每个县市至少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全州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全覆盖,楚雄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80%,其他县城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城镇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稳定运行。
(一)楚雄市。xxxx年全面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新增分类投放收集设施400(套),分类收运车5(辆),启动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及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到xxxx年底,楚雄市主城区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40%以上,资源回收利用率达xx%;到xx22年底,实现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xx25年底,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80%。
(二)双柏县、大姚县、永仁县、禄丰县。xx21年全面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配套与县城生活垃圾相匹配的收集设施及转运设备;到xx21年底,4县主城区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30%以上,资源回收利用率达10%;到xx23年底,实现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xx25年底,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城镇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稳定运行。
(三)牟定县、南华县、姚安县、元谋县、武定县。xx22年全面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配套与县城生活垃圾相匹配的收集设施及转运设备;到xx22年底,5县主城区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30%以上,资源回收利用率达10%;到xx24年底,实现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xx25年底,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城镇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稳定运行。
(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按照《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关于印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分工方案的函》(农社函〔xx18〕3号)有关要求,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鼓励县市探索建立适合当地的“户投放、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乡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引导农户定点投放有害垃圾,在行政村设立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并按相关规定由专业单位统一收运处理。xx21年,原则上每个乡镇至少选择2个以上自然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就近分类、源头减量试点工作(优先从评定的美丽村庄中选择),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方式,以后逐年扩大试点范围。
四、重点工作
(一)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让城乡居民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引导公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结合楚雄州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智慧城市、平安县市、森林城市等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定期深入社区、校园、公园等城市生活垃圾产量大的公共场所开展垃圾分类现场宣教活动,发动全民参与垃圾分类行动。
(二)推动公共机构及重点区域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县市党政机关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标准要求,并逐步将垃圾强制分类扩大到其他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各县市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积极引导、支持行政区域内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央驻楚单位、国有企业、社团组织,车站、机场、体育场馆、演出场馆、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农贸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人员密集场所,以街道(乡镇)、社区(包括城郊结合部行政村)为单元,按照生活垃圾“四分类法”开展强制分类,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全覆盖;县城、开发区和其他区域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原则上参照“四分类法”开展,也可因地制宜按照“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军队营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军地协作,参照党政机关标准,共同推进军队营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农村地区根据当地情况选择适宜的垃圾分类模式,或按照“可腐烂垃圾、可再利用垃圾、可填坑垫道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可燃烧垃圾”的“五分类法”开展乡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配套的教育体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6部门印发的《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xx18〕2号)要求,发挥学校教育优势,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教育,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教育体系,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相关工作制度。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树立生活垃圾分类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文明核心价值观融入课堂、融入家庭、融入社区,形成“小手拉大手、大手带小手,家校联合”“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引领整个社会”的良好氛围。
(四)健全配套政策制度体系。制定和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的配套政策,xxxx年,楚雄州、楚雄市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xx21年,双柏县、大姚县、永仁县、禄丰县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xx22年,牟定县、南华县、姚安县、元谋县、武定县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州、县市、乡镇、社区(包括城郊结合部行政村)四级联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配套出台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南、公民行为规范、分类考评办法等政策制度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建立完善分类处理体系,为分类处理回收提供支撑和动力,依法依规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县市要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鼓励县市探索推进计量收费、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建立健全征收体系,做到应收尽收。
(五)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xx19)中的类别、图形符号、说明、颜色等,配备标志清晰的“四分类法”垃圾收集容器,因地制宜确定投放位置、投放时间及投放规范等,引导居民自觉做到分类收集分类投放;优化布局垃圾箱房,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鼓励有资质企业积极参与分类收运工作,加大城区现有垃圾房、中转压缩站改造力度,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能好、标志清晰、节能环保的专用收集运输车辆,解决垃圾分类投放后出现“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等问题,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的收运方式,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优化现有环卫收运体系,统筹安排分类运输路线、时段和作业组织,规范运输企业管理,严肃查处随意倾倒、弃置城市生活垃圾现象,实现规范运输。建立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
(六)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末端处置体系。结合《云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xx19—xx30年)要求,加快州、县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强化环卫设施专项规划中垃圾分类投放点、收集站、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等内容,将垃圾分类工作的前端(分类收集)、中端(分类转运)、末端(分类处置)与城市发展有效衔接。积极鼓励禄丰县根据实际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以焚烧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转型发展。10县市要结合美丽县城创建,在十四五期间规划建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建筑垃圾消纳场等终端处理设施,避免因终端处理设施缺乏导致垃圾分类后再出现混收混运混埋问题。加强有害垃圾贮存、二次分拣、集中运输和规范处置的指导和监管,合理布局有害垃圾处置设施,提高有害垃圾规范化处理水平。鼓励各县市建设危废垃圾处理厂,探索跨区域危废垃圾处置模式。
(七)探索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加大对可回收物回收市场的指导和培育力度,建立生活垃圾可回收体系,使可回收物、回收人员、废品回收站之间形成可联系、透明度好的市场机制,扩大回收物种类,提高回收效率,促进垃圾减量。县市人民政府合理布局建设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和集散市场,规划建设大件垃圾处理设施。依托牟定县国家级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积极探索“互联网+资源回收”模式,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和生活垃圾分类网络“两网融合”。建立完善再生资源分类、回收、储存、中转、利用信息化平台,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励企业采用押金、以旧换新、设置自动回收机、快递送货回收包装物等方式回收再生资源。推进垃圾收运处置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
(八)探索城乡垃圾环卫设施共享共建机制。实现州域内部分县市及邻近乡镇的生活垃圾转运集中处置,实现设施共享。鼓励与楚雄市邻近的南华县、元谋县、牟定县、禄丰广通镇以上4县市(镇)生活垃圾运输至楚雄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置。探索建立垃圾处理设施共享机制,减少财政压力及投入,将有限的资源产生的效益最大化。建立循环经济产业园,在垃圾分类后端处理场附近,逐步建立以塑料处理厂、金属处理厂、废纸处理厂、家电拆解厂、厨余处理厂、餐厨垃圾厂、污水处理厂等组成的垃圾处理园区,形成一个垃圾处置的循环经济产业园。充分利用运输、中转、处理共享系统节约处置设施资金投入。
五、实施步骤
(一)试点开展阶段(到xxxx年底)。xxxx年楚雄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做好宣传发动、培训、设施配置、分类收运衔接等相关准备,作为全州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积极谋划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的建设、扩容、改造等工作,进一步适应分类需要,提升分类能力。
(二)推广延伸阶段(xx21年—xx25年)。其余9县全面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的政策制定、制度实施、设施建设、流程优化等配套工作,基本形成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和成熟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推广垃圾分类示范典型,加强分层次宣传培训力度,扩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社会影响力。稳步扩大延伸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实现公共机构及重点公共区域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巩固提高阶段(xx26年开始)。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巩固提高工作成果,不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继续完善、制定相关政策制度。到xx30年前,资源回收利用率不断提高,垃圾分类处理系统较为完善,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全面形成。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楚雄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附后),下设办公室在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层层分解目标,强化工作落实。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开发区管委会、州直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定期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
(二)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开发区管委会作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机构,落实专职工作人员,对本辖区内居民小区、行政、企事业单位、商业网点、公共场所、学校等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工作进行周密安排部署。各社区居委会和乡镇政府要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建立行政区域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体制,建立督导队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三)加大资金投入。州级、县级财政要逐步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资金投入力度,探索生活垃圾跨界转移补偿制度,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相关政策性补贴,全面保障资金投入。在生活垃圾的前端分类和中间收集、运输环节、终端处理环节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积极探索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协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产业,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探索建立垃圾处理设施共建共享的建设机制,逐步实现城乡环卫垃圾处置一体化。
(五)强化监督考评。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及州直相关部门的年度绩效考评,对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和考评,并根据考评结果建立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红黑榜”机制,对不按照要求进行分类的相关部门及企业予以通报,并强化考评结果运用。
(六)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各县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进社区、进校园、进单位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尤其是手机客户端、移动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理念,提升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认识。要建立有利于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探索和采取积分兑换、分类奖励、有偿分类、志愿服务以及与垃圾处理费相挂钩等方式,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县有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精神,做好我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德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政办字〔xxxx〕29号)要求和德州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综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快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全面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应分尽分、应收尽收。形成以党政机关做表率、学校医院做示范,党员领导带头、干部职工参与的良好格局。在不断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全县节约型机关建设水平,发挥公共机构应有的示范引领和表率作用。
二、实施范围
齐河县各级各类公共机构。
三、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工作要求,xxxx年底,全县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公共机构办公区域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进一步做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工作,切实发挥公共机构在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方面的示范带头作用。
四、分类要求
城市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等。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实施垃圾分类的主体。单位办公和生产经营场所,应当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集中供餐的单位应增加餐厨垃圾分类。要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xx19)进行标志设置。按分类标准合理配置垃圾分类容器设施,在垃圾集中投放点张贴垃圾分类投放指南,严禁将有害垃圾混入其他各类生活垃圾。
(一)有害垃圾
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
1、废充电电池和电路板:含汞、镍氢、镍镉的充电电池和纽扣电池以及废电路板;
2、废灯管:日光灯管、荧光灯管、节能灯、LED灯;
3、废涂料溶剂:油漆和溶剂、矿物油、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胶片、相纸、硒鼓墨盒等;
4、废家用医护用品:药品及其包装物、水银温度计、水银血压计。
(二)可回收物
指易回收和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
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包括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
2。其他可回收物
(1)废纸:报纸、书刊杂志、复印纸等纸张,纸板纸箱,纸质包装等;
(2)废塑料:塑料袋、塑料瓶罐盒、塑料盆桶、泡沫塑料、塑料玩具及用品、橡胶及其制品;
(3)废玻璃:玻璃瓶、玻璃杯、玻璃桌面、窗玻璃等;
(4)废金属:易拉罐、罐头盒、奶粉桶、玩具、餐具炊具、剪刀、铁钉、衣架、金属办公用品等;
(5)废织物:衣物、床单、棉被、鞋、窗帘、毛绒玩具等;
(6)废大件可回收物:床及床垫、沙发、橱柜、桌椅、门窗等。
(三)厨余垃圾指餐厅、厨房产生的易腐性垃圾。
1、蔬菜瓜果:蔬菜、瓜果及其果肉、果皮、果壳等;
2、米面肉蛋类:米饭、面条、豆制品、鸡鸭鱼肉、动物内脏、水产及其加工品、肉蛋及其加工品等;
3、食品调料:各类饼干、糖果、巧克力、罐头等食品,糖、味精等调料;
4、茶叶盆栽:茶叶、中药、咖啡渣,盆栽植物残枝落叶,动物饲料等。
(四)其他垃圾指除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以外的混杂、难以分类的生活垃圾。
1、受污染与不宜再生利用的纸张:卫生纸、面巾纸、湿巾纸、其他受污染的纸类物质;
2、不宜再生利用的生活用品:普通一次性电池、受污染的一次性用具、保鲜袋(膜)、妇女卫生用品、海绵、尿不湿、受污染织物等其他难回收利用物品;
3、灰土陶瓷:烟蒂、尘土、陶瓷及其他难以归类和无利用价值物品。
五、具体措施
(一)加强宣传培训。各公共机构要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教育培训工作,同时加大宣传力度,经常性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营造有利于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舆论氛围,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行为意识。
(二)提倡示范带动。各公共机构干部职工要主动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知识,当好分类宣传员。敢于制止乱丢乱扔、混装混运生活垃圾等现象,当好分类督导员。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引导身边的人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当好分类示范员。全县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要结合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引导带动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三)夯实学校教育基础。教育系统主管部门要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等活动,切实以生活垃圾分类为载体,培养一代人良好的文明习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
(四)开展志愿者活动。各公共机构要在干部职工中培育一支志愿者队伍,深入垃圾分类工作一线,融入干部职工工作生活的日常,面对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服务等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志愿者活动的专业性,使志愿者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五)动员家庭积极参与。各公共机构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等活动,面向广大家庭大力传播生态文明思想和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
(六)拓展交流渠道。各公共机构要积极推荐引导干部职工关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助手”微信公众号,学习垃圾分类知识,参与交流互动活动。积极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增强社会影响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抓手,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党员以身作则,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任务分工。各公共机构要明确垃圾分类工作责任人,监督做好垃圾分类工作,避免垃圾混投混放。xxxx年底前,各公共机构要完成垃圾分类点设置工作,合署办公楼的主管部门负责大楼内外公共区域的垃圾分类点的设置,独立办公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垃圾分类点的设置。积极配合环卫部门布设分类垃圾桶相关设施和清运事宜。各公共机构要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提高垃圾源头分类实效,分类投放,不得乱扔乱放、私自出售或处理,上级领导适时对垃圾分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工作不重视,垃圾分类不彻底,造成工作被动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停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一是认真落实“公共机构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要求,各公共机构食堂和所属招待场所要停止使用超薄塑料袋、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从源头减少使用塑料制品。二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按照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倡导使用可降解、可重复使用的绿色塑料制品。三是全县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要真正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尤其在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中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实现源头减量,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四)加大资金支撑保障。各公共机构在实施垃圾分类工作中要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确保设施配套、宣传教育、绩效考评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尤其对厨余垃圾堆肥等简单易行的再回收、再利用措施,要给予重点保障和支持。
(五)强化经验总结。各公共机构要及时总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经验和有效做法,建设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样板,推动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科学高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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