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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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2016年9月8—14日,是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那么,下面是小编特地为大家整理收集的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欢迎阅读。

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1

  2016年9月8—14日,是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根据粤教语[2016]11号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开展第19届推普周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组织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为光荣使命,努力构建和谐语言生活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目标,以开展“推普周”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促进全民语文素养和社会语言文字应用水平的提高,为广东率先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工作环境,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宣传主题

  大力推行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第19届推普周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陈伊娜

  成 员:韩治国 荀海鹏 卢景值

  四、活动内容

  今年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15周年,正值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学校党政机关及各教学单位要将认真学习与教育、教学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舆论宣传,在全校师生中广泛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积极发挥我校在推广普及普通话中的社会辐射作用,认真策划、精心组织以下工作:

  1.举办以“大力推行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主题的师生书法(毛笔与钢笔)比赛及作品展。获奖作品将整理成册。

  时间:9月8—14日。(责任单位:公共教学部;负责人:)

  2.举办“传承和弘扬优秀文化传统” 为主题的“中华经典诗文”朗诵大赛。教工以系部为单位组织参赛,各单位至少推荐1名选手参赛;学生以各系为单位参赛,每系可推荐1—2名选手参赛。参赛的作品由师生自选。

  教工与学生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

  比赛时间:9月9日(星期五)晚上7:00;地点:行政楼报告厅。

  (责任单位:公共教学部、学生处;负责人:、卢景值)

  3.在主校道悬挂第19届“推普周”宣传主题标语;在教学楼、办公楼、图书馆、宿舍区等公共场合的橱窗张贴宣传资料;在校园网上宣传报道第19届推普工作动态;学校广播站在9月8—14日开设推普周专题广播。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负责人:韩治国)

  4.第19届“推普宣传周”期间举办语言文字主题的学术讲座。

  (责任单位:公共教学部;负责人:)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充分重视这项活动,并指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

  2.各单位于活动结束后对本单位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9月25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校语委办(公共教学部)。

  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2

  2016年9月12日至9月18日是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为搞好本届推普周活动,根据省教育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等部门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划纲要,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全民语言能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语言规范意识、法制意识和推广普通话参与意识,加快普通话在全校的推广普及进程,也为我省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建设和谐社会、创建大而美、富而强的新江苏而努力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服务环境,贡献我校师生员工的一份力量。

  二、宣传主题

  大力推行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组织机构

  成立九州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九届全国推普周活动领导小组,由学院副院长冯新平同志任组长,学校各职能部门领导为组员,负责推普周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活动时间

  2016年9月12日至18日。

  五、具体安排

  通过创建规范、健康的校园语言文字应用环境,努力营造“人人讲好普通话,个个写好规范字”的良好氛围。

  (一)组织全校师生通过多种途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及有关推普周文件精神。(责任单位:学院办公室)

  (二)积极配合全国第十九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宣传力度,各系(院)由团总支的记带队成立语言文字检查组,检查纠正本单位的一切(小黑板、宣传栏、试卷、公文等)错别字、繁体字、异体字以及已废止的不规范简化字,并做好检查整改记录。(责任单位:团委)

  (三)以新生入学教育为契机,对2016级新生进行“热爱祖国语言文字”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开展新生入学教育的“语言文字规范”讲座,并发放语言文字宣传材料。(责任单位:学工处)

  (四)利用校园内电子屏进行滚动播放推普宣传口号;在教学区、生活区醒目位置张挂推普宣传口号;张贴宣传画,积极营造推普周的宣传氛围;各系(院)及相关部门精心策划宣传画廊和宣传黑板。(责任单位:团委)

  (五)开展“建国67周年”红色经典诗文朗诵比赛。(责任单位:教务处、学工处、各系院)

  (六)开展“书写经典·传承文明”规范汉字书写活动;各班在班级开展“写规范字·做文明人” 规范汉字书写活动,内容紧扣主题字数不超过100字。(责任单位:教务处、学工处、各系院)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推普周”活动意义的认识。要把语言文字工作与中华民族文化复兴、国家软实力建设,与公众的切身利益和普遍关心的问题结合起来,积极开拓工作领域,不断深化工作内涵,努力提高我院语言文化素养和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水平。

  (二)要把语言文字工作与同素质教育、就业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语言文字素质是学生综合素质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加强学生语言文字修养对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各系(院、部)及时总结和推广“推普周”宣传中的好典型、好经验,推动推普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三)要充分发挥“推普周”的整合引领作用。在活动策划与部署时,要注重与日常推普宣传、语言文字常规工作的衔接和融合,通过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的创新,不断扩大推广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影响。

  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3

  2016年9月8日至14日是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按照自治区《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内教语函〔2016〕14号)和呼伦贝尔市汉语委《关于开展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呼语委发〔2016〕4号)精神,现将我旗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以下简称“推普周”)做如下安排:

  一、活动时间

  2016年9月12日至18日,旗汉语委各成员单位、部门可根据本单位或系统工作需要将活动时间做前后延伸。

  二、活动主题

  大力推行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主要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推普周启动仪式

  9月12日旗汉语委9:30在四大班子红旗广场开展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请阿里河地区汉语委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及联络员准时参加。通过展板、宣传海报、发放汉语言文字工作宣传单等形式全面启动推普周活动。

  旗汉语委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参加启动仪式并发放汉语言文字工作宣传单等。

  (二)突出领域特色,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各单位、部门要在推普周期间悬挂宣传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条幅、张贴推普宣传画等,充分利用好室外电子屏;

  2.各单位、部门请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开展宣传活动及在职工中开展“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等;

  3.电台、电视台、记者站要播(刊)发国家、自治区下发的“推普周”宣传公益广告,全力营造宣传氛围,让“大力推行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入人心。

  (三)将“推普周”与三类城市汉语言文字工作迎评有机结合。

  通过“推普周”,开展“讲普通话,写规范字”活动,规范、净化街道、公共场所、服务窗口用语、用字环境。各相关单位协同,按照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四大领域开展与行业相关的有针对性的活动,不断提高城乡人民群众对学习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重要性的认识,提升依法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水平。

  (四)与汉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紧密结合。

  教育科技局做好创建汉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活动的宣传,制定奖励措施,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积极开展创建申报工作。借“推普周”活动广开思路,创新活动形式,广泛发动师生,积极开展校园宣传活动,以教师普通话测试培训、师生朗诵指导点拨、中华经典诵读、汉字听写、演讲比赛、书香校园活动等为载体,推动示范校创建。

  (五)将推普周集中宣传与日常工作有效衔接。

  旗汉语委各成员单位要在本单位、本系统内开展宣传活动,要在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海报,结合各部门各系统特点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将集中宣传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形成工作常态。

  四、活动要求

  1.提高对做好汉语言文字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推普周”期间的各项宣传组织工作,精心筹划,统筹安排,励行节约,务求实效。

  2.要做好“推普周”各项工作的档案材料(含音像、视频)建档工作。

  3.各单位将“推普周”活动方案于9月2日之前报送旗汉语委办公室,“推普周”活动总结于9月20日前报送至旗汉语委办公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旗汉语委办公室邮箱elchyw@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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