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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体市民的消防安全公开信
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不仅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全体市民应尽的义务和共同的责任。下面小编整理了关于致全体市民的消防安全公开信,欢迎阅读参考!
致全体市民的消防安全公开信(一)
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市民朋友:
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两大战略”,培育壮大“五大产业”,全力推进金武一体化的大好形势下,我们迎来了一年一度的“11·9”消防宣传日。过去的一年里,全市上下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推进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消防官兵、公安干警、企业和专兼职消防队员以及全体市民共同参与支持的结果,对此市政府表示衷心的感谢!
从总体上看,全市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高层、地下建筑和各类公众聚集场所不断增加,管理难度不断加大;部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未落实,火灾防范措施不到位;一些市民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不高,缺乏消防安全基本常识,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随着冬季的来临,风干物燥,居民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致灾因素急剧增多,火灾形势日益严峻。
安全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条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不仅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全体市民应尽的义务和共同的责任。当前,我市正处于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级各部门、社会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实施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为抓手,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值班巡查、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执法监督责任,深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断然措施,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和停止使用,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要发现一起,督促整改一起,依法处理一起,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广大市民要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学习掌握消防安全和逃生自救知识,注意各类防火事项。烧菜做饭时人不离开厨房,使用燃气后立即关闭燃气总阀门;不乱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用电;到公共场所购物、娱乐,要留意疏散通道和标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时,一定要注意防火安全;遇到火灾,一定不要惊慌,要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初起火灾,可用灭火器和其它灭火便利器具及时扑救。
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构筑消防安全防线,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需要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齐心协力,真抓实干,为保障全市人民安居乐业和构建和谐武威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致全体市民的消防安全公开信(二)
全市各族群众:
消防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通过全市上下的不懈努力,我市消防工作取得了的长足的进步和发展,城乡火灾防控体系不断巩固,社会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改善,有效地预防和遏制了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今年来,火灾形势持续保持平稳,全市共发生火灾29起,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109.27万元,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伤亡数和直接财产损失分别下降了52.46%、100%、63.69%,火灾形势持续保持平稳。
目前,旱季已经来临,风干物燥,极易引发火灾。为此,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号召广大人民群众,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积极参与消防工作,尤其是冬春旱季防火工作,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掌握逃生自救基本常识,安全用火用电。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注意以下防火事项:
一、不要在住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要在公共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等处堆物、堆料或者搭设棚屋;邻里之间相互提醒、及时清理杂物,保持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
二、不要卧床吸烟,不要将未熄灭的烟头等带有火种的物品扔到垃圾道内;认真教育孩子防火,制止孩子玩火,以防止引发住宅火灾。
三、不要私接临时电线,不要违章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应先看安装、使用说明,再采取必要的防火安全措施;离家出门前,必须仔细察看电源是否切断、火源是否熄灭,以确保家庭安全。
四、严禁在使用、存放、销售易燃易爆物品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吸烟和使用明火,并经常提醒家人和其他亲朋好友自觉遵守。
五、爱护住宅区、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内的消防设施,发现擅自挪用、拆除消防器材,以及埋压、圈占消火栓,占用消防车通道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注意学习掌握火险自救的基本常识,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不要慌乱,按照救生方法,尽快避险逃生或等待救援。
七、发现火情要立即报警,积极配合消防人员开展灭火救援工作,把损失降到最低。
消防连着你我他,安全事关千万家。我们深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我市的消防工作将一路红帆飞扬,乘风破浪,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促进地方经济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衷心祝愿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更加平安、祥和、美好!
致全体市民的消防安全公开信(三)
全市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在全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大好形势下,我们迎来了一年一度的“119”消防宣传日,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后实施的第一个消防宣传日。在此,全市消防官兵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消防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因此,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当前,随着冬季的来临,气候干燥,气温降低,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气大量增加,火灾隐患明显增多,历来是火灾的高发季节。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消防部门提醒您:
一、不要在公共通道、楼梯、安全出口等处堆物、堆料或者搭设棚屋,保持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停放车辆时,不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以免发生火灾时影响消防车辆通行和人员逃生自救。
二、不要在家中或居民区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要卧床吸烟,不要将未熄灭的烟头等带有火种的物品扔到垃圾道内;不要在使用、存放、销售易燃易爆物品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吸烟和使用明火。
三、不要在旅游风景区、山林及大风天祭祀烧纸和燃放烟花爆竹。
四、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应按照安装、使用说明,采取必要的防火安全措施。要定时检查家中的电线、电器设备有无老化现象。不要违章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五、使用火炉取暖时,炉具及烟筒应远离可燃物,同时注意通风防止煤气中毒。当发现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泄露时,应首先开窗通风对流,不要开启或关闭电源,防止引起爆炸和燃烧。
六、离家出门前,要仔细察看电源是否切断、火源是否熄灭、气源是否关闭。建议每个家庭要配备简易灭火器具,以备不时之需。
七、教育孩子不要玩火,以防引发火灾。火柴、打火机等物品要放在儿童不易取到的地方。
八、自觉学习、掌握火场自救逃生基本常识,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不要慌乱,使用正确的逃生方法,尽快避险逃生或等待救援。
九、发现火情要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成年人要积极参加有组织的灭火救援工作。
十、爱护住宅区、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内的消防设施,发现埋压、圈占消火栓,擅自挪用、拆除消防器材,堵塞、锁闭安全出口,占用消防车通道,违章用火用电等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制止并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人人关注消防安全,共筑平安和谐青岛。希望全省广大居民朋友们积极行动起来,自觉学习消防安全知识,自觉掌握火场逃生技能,自觉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共同维护消防安全,为建设平安青岛、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致全体市民的消防安全公开信,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内容,敬请关注CN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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