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公开信

时间:2022-11-08 10:22:17 公开信 我要投稿

森林防火公开信精选15篇

森林防火公开信1

  各位农民朋友:

森林防火公开信精选15篇

  你们好!

  森林是生态系统的主体,丰富的森林资源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森林火灾是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损害林农利益的大敌。“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我们要坚决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搞好宣传、加强防范、共同努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从每年9月至来年的5月进入森林重点防火期。近来我镇小水、顺化等地发生多起火警,特别是今年雪灾造成林区枯枝落叶较多,极易引起火灾。因此,请各农民朋友千万要吸取教训,做好家庭成员野外用火的思想工作,不要有林区用火野炊、烤火、火把照明,不要在山边田内烧禾秆烧田勘、不要在林区开荒烧土灰,不要在林区上坟烧纸,不要在林区吸烟随便丢烟头,同时要做好小孩,痴、呆、疯、傻、聋等人员的监护,防止他们在野外玩火,引发森林火灾。确保自身利益和他人财产不受火灾损害,使森林资源绿色常在,利益长存。

  祝全镇农民朋友财源广进,平安幸福!

森林防火公开信2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们好!

  在同学们期盼已久的新春佳节到来之际,预祝同学们过一个平安、健康、愉快的假期。我县是个山区县,森林植被茂密,丰富的森林资源已成为我县改善生态环境、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对森林资源危害最大的是森林火灾,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就会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使多年的绿化成果毁于一旦,并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的威胁。

  今冬、明春全县境内将持续高温干燥少雨,森林气象、火险等级居高,全县的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加之森林火灾多为人为因素造成,加强用火管理、规范用火行为是防止发生森林火灾的关键。为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减少因森林火灾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敬请各位家长做到:“禁止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禁止烧田埂、山脚、路旁的杂草;禁止在山林中吸烟、野炊、点火照明;禁止在山林中燃放烟花炮竹、烧香烛纸钱;禁止少年儿童、精神病患者在野外玩火;禁止少年儿童上山扑火;发现火情,及时报告,注意安全。

  各位家长,请您们认真履行对老人、少年儿童的监护义务,照顾好老人,教育好子女,并以身作则,带头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希望通过您们的模范行为影响您们的亲属、朋友、邻居,辐射周边群众,以此营造出全民支持和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的良好氛围。

  “致富千日功,火烧一日穷。”xx县教育局强力呼吁:全县的广大人民群众要站在对自己、对子孙、对社会负责的高度,切实担负起应尽的森林防火责任,保护好森林资源,共同建设我们平安和谐的绿色家园!

森林防火公开信3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近段是森林火灾的高发之际,我市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杜绝各种火灾发生,确保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确保森林资源安全,防患于未然,望家长配合幼儿园做好以下工作:

  一、森林防火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生态环境安全,各个家庭要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配合做好子女的森林防火教育工作。

  二、严格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根据我们了解很多森林火警、火灾,都是人为造成的,因此,希望各家长配合学校教育管理好自己的子女,强化火源管理,加大监护力度,不准带火种进入山林游玩。不在林区上坟烧纸、燃放鞭炮、不放孔明灯等。

  希望家长们加强幼儿防火安全意识,杜绝引发火灾的事故发生!与此同时继续抓好饮食、交通、防溺水、防中毒等安全工作,强化幼儿的安全意识,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使您的子女能平安健康成长。

森林防火公开信4

  全乡广大市民朋友,你们好!

  你想日子过得舒心美满,生活过得平安幸福吗?请你认真学习森林防火和交通常识,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发生火灾时及时科学扑救,人人争做防火和交通安全的践行者,避免生命财产遭到损失,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森林防火“十不准”:不准在山上烧蜂、烧山;不准在林区内丢烟头;不准在山上烧灰积肥;不准在山上烧木炭;不准在山上烧香烛纸钱、放鞭炮、放孔明灯;不准在山边林内烧田坎、烧稻草、秸杆;不准在山上玩火或烤火取暖;不准使用火铳枪械狩猎;不准在林区烧烤食物;不准在高火险天气进入林区用火烧方式清理林地。违反规定擅自进入林区内随意用火的要受到处罚,因违法用火引起森林火灾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肇事者刑事责任。

  二是森林扑火安全要做到:1.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老年人和儿童直接参与扑火;2.扑火队员必须接受扑火安全培训,遵守纪律,服从指挥调度,保持通讯畅通;3.扑火人员需配备头盔、防火服、防火手套、防火靴和扑火工具等必要装备,注意火场地形条件,不可进入三面环山、狭窄草塘沟、窄谷、向阳山坡等地段直接扑打火头;4.扑救林火时应事先选择好避火安全区和撤退路线,扑救地下火时,一定要摸清火场范围,并进行标注,以免误入火区,扑火队员体力消耗极大,要适时休整,保持旺盛的体力。

  三、居民、农村防火安全要做到:1.父母家长要教育儿童不要玩火;2.不准损害、圈占、埋压消火栓及灭火器材;不准占用、堵塞消防车道;3.不要在家中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4.切莫乱扔烟头和火种,不要乱倒炉灰,炉灰点要远离可燃物多的地方,出灰前要用水将余火熄灭;5.不要在柴草垛、粮仓、建筑物附近动用明火;6.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远离柴草垛、粮仓密集的地点,不要对向可燃物燃放,不要集中堆放粮食和柴草,防止发生连片火灾,不要在宿舍内吸烟,熄灯后不要在宿舍内点蜡烛照明;7.液化气罐泄露时,要先关闭气阀,再打开门窗通风,切勿动用电器开关和明火;8.电器线路破旧老化要及时更换,切勿用铜线、铁线代替保险丝,高温照明灯具及电器设备要与可燃物质保持足够的距离,不要使用电炉、热得快、电暖器等大功率电器,以免电路超负荷,引起火灾,不能超负荷用电,不要乱接乱拉电线,电线及电器发生火灾要先切断电源;9.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10.不要用水扑救带电物体火灾,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切勿贪恋财物,大风天(六级以上)严禁一切动火。

  四是家庭失火应急做到:初起火时在消防车未到前要集中全力抢救;要早报警,报警愈早,损失愈小,牢记“119”火警电话;要先救火,后搬运财物,避免延误造成巨灾,避免被咽呛窒息;不要争先恐后,互相拥挤,阻塞通道,导致自相践踏;下楼通道被火封住,欲逃无路时,要将被子单、台布撕成布条,结成绳索,牢系窗槛,再用衣角护住手心,顺绳滑下;邻室起火,万勿开门,应跳入窗户阳台,呼喊救援;烟雾较浓时,宜用膝、肘着地,匍匐前进,呼吸要小而浅;逃离时,要用湿毛巾掩住口鼻,也可用房内花瓶、水壶、金鱼缸里的水打湿衣服、布类等掩住口鼻。带婴儿逃离时,可用湿布轻蒙在他的脸上,一手抱着他,一手着地抓行逃出;逃离前必须先把有火房间的门关紧,使火焰、浓烟禁锢在一个房间之内不致迅速蔓延。

  五、出行安全要做到:要乘坐牌证齐全、车况良好的车辆,不乘坐摩托车、农用车、载货汽车、报废汽车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切忌超载超员乘车,驾乘摩托车要佩戴安全头盔;行人自觉行走人行道,过马路时要注意来往车辆,迅速通过,不要在车道上行走、嬉戏,不冲闯红灯,不翻越护栏,不践踏绿化带;乘车不将头手伸出车窗外,不向车外抛弃物品。

  记住森林防火电话:7xxxxxx、7xxxxxx;其它火警电话:119

  全乡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自觉防火救火,注意交通安全,遵守相关规定,让我们广大城乡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构建和谐美丽新息烽。

森林防火公开信5

  尊敬的学生家长:

  清明节即将来临,正值森林防 火 戒 严期。近些年,我县由于祭祖烧纸钱放鞭炮引发森林火灾的现象时有发生,给森林资源造成严重破坏,为此,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迫在眉睫,现给全校学生家长发放一封公开信,请认真阅读并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

  一、森林火灾的预防措施

  森林火灾预防执行“六不准、六提倡”。六不准:

  1.不准在林区内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鞭炮、礼花扫墓祭祖;

  2.不准在林区内吸烟丢烟蒂;

  3.不准在林区内野炊;

  4.不准烧土墈、田埂茅草、沤火土灰;

  5.不准小孩玩火,玩耍各类炮竹;

  6.不准学生,体弱多病,年老人员上山扑火。

  六提倡:

  1.提倡只带鲜花、标条上山祭祖;

  2.提倡家中点香烧纸钱祭祖;

  3.提倡敢于揭发森林火灾肇事者。

  4.提倡森林火灾全民预防,积极扑救。

  5.提倡防火意识常记心间;

  6.提倡党员、干部带头树新风、除陋习。

  二、农村森林火灾简易扑救的几种方法

  1.人工扑打。(带刀上山砍好四季常青小树进行扑打)

  2.用水灭火。

  3.刹好不低于10米的防火隔离带。

  4.守好余火。(明火扑灭后,派人把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三、森林火灾法律、法规及相关责任

  1.聋、哑、痴、老年人、小孩玩火引发山火由监护人承担责任。

  2.防 火 戒 严期在林区内严禁野外用火,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

  3.生产性野外用火由林业部门执行审批许可制度。

  4.对火灾肇事者轻者责令赔偿损失并处3000元罚款。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附带民事责任。

森林防火公开信6

  全市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我市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居全省前列,良好的生态环境让全市人民引以为豪,但森林防火的任务也非常繁重。对此,市委、市政府作出了一系列部署,要求全市各级干部紧急行动起来,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切实抓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切实履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切实履行保一方平安的历史责任。当前,全市森林火险等级一直维持在四级以上,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稍有不慎,就可能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减少火灾损失,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此,市政府希望,全市广大城乡居民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做到家火不上山,林边不用火。具体做到“十不要”:

  1、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2、不要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

  3、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4、不要在林区内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5、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堆烧等。

  6、不要让痴、呆、傻、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在林内玩火。

  7、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8、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9、不要在林内狩猎、放火驱兽、电猫捕猎。

  10、不要让老、弱、幼、病、残者参加扑火。

  违规用火要受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个人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部门报告,或者拨打森林火警电话7507119、12119报警。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参与到森林防火中去,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为建设绿色生态铜都作出应有的贡献!

森林防火公开信7

尊敬的家长:

  您好!学生的安全教育一直是我们学校教育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我们需要您的合作与支持。

  春季风干物燥,山林内可燃物多、乱扔烟头多,是山林火灾事故多发期,也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防患于未然,我们学校和家长必须做大量工作。望家长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一、森林防火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生态环境安全,各个家庭要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森林防火教育工作。

  二、严格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我市近期发生多起森林火灾,都是人为造成的,因此,希望各家长配合学校强化火源管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加大监护力度,监督学生节假日、休息日的活动,不准进入山林春游踏青,不准搞任何形式的野炊,不准带火种进入山林游玩。万一发生森林火灾,严禁让学生参加扑灭山火活动。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我校利用主题班队会形式,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师生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懂得造成森林火灾事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即:谁烧山,谁坐牢。我校每位同学都是义务防火宣传员,望各位家长配合学校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在村里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一种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的氛围。

  希望家长协助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加强学生防火安全意识,杜绝学生引发火灾的事故发生!与此同时继续抓好学生饮食、交通、防溺水、防盗、防中毒等安全工作,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xxx

  xxxx年x月x日

森林防火公开信8

  各位学生家长:

  你们好!

  由于近年来国家采取封山育林措施,林内可燃物多,森林火灾隐患较大;清明节前后,人们上坟祭祖、旅游踏青活动大幅度增加,野外用火更加频繁,森林防火形势更为严峻,如不慎引发森林火灾,将给社会和家庭造成巨大损失。根据省政府规定,每年11月至次年的4月为森林防火期,为切实做好森林消防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建设“中国美丽乡村”,我们特发出致全县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并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子女的森林消防安全教育,强化他们的防火意识和法律意识。

  2.教育子女不要带火种上学,不要在野外烧烤。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尤其外出带孩子从事上坟、游玩等活动时,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控,严禁未成年人燃放鞭炮、烟花,焚烧荒草、田埂等违章用火行为。

  3.如发生森林火灾,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工作。

  4.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子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灾,共建富裕、美丽、幸福安吉!

森林防火公开信9

  家长朋友们:

  您们好!

  时值森林防火戒备期,火灾是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它会给森林带来具有毁灭性的后果。森林火灾不但会烧毁成片的森林,伤害林内的动物,而且还会降低森林的更新能力,引起土壤的贫脊和破坏森林涵养水源的作用,从而导致生态环境失去平衡,所以,森林防火十分重要。我们作为学生家长,应当担负起森林防火这一责任,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和监督,要求他们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随身携带火柴、打火机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火源。

  二、不在野外用火,特别是不在林区用火。

  三、清明节不燃放鞭炮、焚烧纸钱。

  四、发现有人在野外违规用火,要劝其停用,不听劝告者立即通知有关部门予以制止。

  五、发现火灾立即呼救,并及时告知政府部门。但学生本人不得参与灭火行动。

  各位家长,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坚决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

森林防火公开信10

各位学生家长:

  你们好!

  由于近年来国家采取封山育林措施,林内可燃物多,森林火灾隐患较大;清明节前后,人们上坟祭祖、旅游踏青活动大幅度增加,野外用火更加频繁,森林防火形势更为严峻,如不慎引发森林火灾,将给社会和家庭造成巨大损失。根据省政府规定,每年11月至次年的4月为森林防火期,为切实做好森林消防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建设“中国美丽乡村”,我们特发出致全县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并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子女的森林消防安全教育,强化他们的防火意识和法律意识。

  2。教育子女不要带火种上学,不要在野外烧烤。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尤其外出带孩子从事上坟、游玩等活动时,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控,严禁未成年人燃放鞭炮、烟花,焚烧荒草、田埂等违章用火行为。

  3。如发生森林火灾,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工作。

  4。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子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灾,共建富裕、美丽、幸福安吉!

  xxx

  20xx年xx月xx日

森林防火公开信11

尊敬的全镇人民群众:

  感谢你们多年来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它对净化空气、防风固沙、涵养水源、调节气候、美化环境等都能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及《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防火期,所有林区、林缘严禁下列活动:

  1、 违反封山规定,擅自进入林区郊游、踏青等;

  2、 擅自携带火种、火源进入林区;

  3、 林区野外吸烟、乱丢火种、烧火取暖、野炊或烘烤食物;

  4、 焚烧垃圾、地埂麦根、枯枝杂草、堆灰积肥等农事用火;

  5、 燃放烟花爆竹,上坟烧香、烧纸等祭祀用火;

  6、 火把照明、狩猎、烧蜂、烧山驱兽;

  7、 未经批准进行实弹演习,爆破作业。

  违反上述规定,未引起森林火灾的,对个人处20xx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损失,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森林消防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辱骂、殴打、围攻森林消防工作人员,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 安 机 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对痴、呆、傻、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家属要做好监护工作,防止其发生玩火烧山烧林违法行为。各中小学校要对学生进行森林防火必修课的教育,学生家长也要加强对子女的森林防火教育。

  各位户主对家庭成员有教育、监护的义务,家庭成员中的未成年人和“五种人” (痴、呆、聋、哑、精神病)违反森林防火规定的,要追究其法定监护人的法律责任。任何单位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余店镇人民政府或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对维护改善生态环境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此,全镇广大群众一定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克服麻痹思想,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及以上规定,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扑灭”,努力实现我镇今年无大的森林火灾。

  森林火警报警电话:

森林防火公开信12

亲爱的爸爸:

  您好!

  森林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森林除了自身的经济价值外还具有多种作用。

  森林是自然的保护伞,在茂密的森林中成长着许许多多奇花异草、活动着各种各样的珍禽异兽,繁茂的枝叶截留降雨,减弱水流对土壤的冲刷。

  森林是庞大的氧气制造厂,1公顷阔叶林每天释放730公斤氧气,供近千人1天的呼吸。

  森林是良好的吸尘器,每公顷森林平均每年能吸粉尘50?80吨。

  森林是自然界的保健医生,每一片树叶就是一个滤毒器。

  森林是绿色的隔音墙,枝叶茂密的树冠,对噪声有很强的吸收和消减作用。

  森林无时不在造福于人类,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十年树木,一片森林的形成往往需要几十年或上百年,毁树容易种树难。

  每年冬春之际,是火灾的多发季节,森林防火是十分重要的。

  因此,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迫在眉睫。

  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为了建设我们绿色的家园,我们特发出致全区学生家长一封公开信,并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您们作为我们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林业部门,加强对我们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

  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我们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严禁孩子携带火种上进入林区,严禁孩子在野外烧烤。

  对重要时段(如冬至、元旦、春节、清明),您们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尤其外出带孩子从事上坟、游玩等活动,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管,严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燃放鞭炮、烟花,焚烧荒草、田埂等违章用火行为。

  3、如发生森林火灾,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工作。

  4、当你们外出务工时,要从关心、爱护自己孩子的角度,落实好自己子女的临时监护人;可通过电话、写信等多种形式,督促子女遵守安全防火法规。

  5、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子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倡导文明的祭祖活动。

  我们今天的美好生活凝聚着祖先的心血,清明节到了,为了寄托我们的思念,开展一些祭祖活动是应该的,但表达的方式应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进行必要的改进,比如献花、植树等,这样的方式既达到了祭祖的目的,又可以确保安全。

  我们每个思想先进的家长在传统祭祖活动中要带头改进祭祖方式,同时要积极

  动员亲朋好友,并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提倡文明祭祖。

  重点地区、重点部位要坚决制止违章用火,从源头上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绿水青山呼唤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风调雨顺源于森林与生命相互依存,让我们同心协力,防火护林,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此致

敬礼!

  写信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森林防火公开信13

  尊敬的各位家长及同学:

  近期,随着气温不断回升,大风高温天气增多,全区火险等级偏高,我区将全面进入森林防火高火险期,森林资源是维护生态平衡和保障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物质基础,保护森林资源是我们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和责任。为建设好我们美好家园,保护好我们的生存环境,我们每位家长要带头遵守和维护好森林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要教育好自己家庭内部及身边的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1、遵守火源管理制度,消除火灾隐患

  森林防火最基础、最关键的工作是抓住源头,严管火源。为此,家长要从防火教育入手,要严肃、认真教育子女,使其认识到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提高防火意识。

  2、每年12月1日起至次年6月15日止为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内,林区和林缘地带禁止烧火土、烧秸秆、烧埂草、烧荒开垦、吸烟、野炊、烧火取暖,不带火种入山,不玩火、不烘烤食品,不用火把照明,不狩猎、烧蜂,不燃放鞭炮等。

  3、学生、家长要相互学习、宣传教育,提高对森林防火的认识,明确防火责任和失火应承担的后果,发现森林火情,要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禁止中小学生参与扑救火灾。

  4、发现他人在林区用火、用火照明、吸烟、生火做饭等,要及时教育和制止,如制止不了,要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5、不得携带火源上山,禁止在林区内野炊,进山必须服从护林员的管理。

  6、学生、家长要主动监督家人、邻居,特别是精神病人、聋哑、智障等特殊人群、过路人不能野外用火。

  严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共建生态城市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我们每个家长有义务教育自己家庭内部及身边的人员,保护生态环境,使家乡山更美、水更清。

森林防火公开信14

尊敬的各位家长:

  随着传统节日清明节的日益临近,随着农事用火的进一步频繁,随着春游、踏青等活动的日益增多,森林防火形势将日趋严峻。清明节期间,人们有拜祭祖先的传统习俗,上坟祭祖时烧纸、烧香、放鞭炮等行为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农事用火、春游等也容易引发森林火灾。森林火灾不但严重破坏生态资源,同时也会给家庭蒙上阴影。为了保护我们美丽的森林,保持生态平衡,学校敬请各位家长注意野外用火,并教育自己的子女不要到野外用火和参与森林灭火。同时,希望各位家长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一、农事用火等野外用火必须遵守“六不准”:没有经过审批(由镇乡政府或街道办审批)的不准用火,扑救人员没有组织好的不准用火,扑救工具没有准备好的不准用火,防火隔离带没有开设好的不准用火,森林火险等级三级以上的不准用火,风力三级以上的不准用火。

  二、禁止带火种进入林区。春暖花开时节,到郊外春游、踏青会越来越多,进入林区,不准带任何火种,更不能在林区进行野炊等用火行为。

  三、倡导文明的祭祖活动。我们今天的美好生活凝聚着祖先的心血,清明节到了,为了寄托我们的思念,开展一些祭祖活动是应该的,但表达的方式应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进行必要的改进,比如献花、植树等,这样的方式既达到了祭祖的目的,又可以确保安全。我们每个思想先进的家长在传统祭祖活动中要带头改进祭祖方式,同时要积极动员亲朋好友,并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提倡文明祭祖。重点地区、重点部位要坚决制止违章用火,从源头上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四、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在及时组织科学扑救的同时要注意人身安全,并向各级组织报告。为了及时有效地扑救森林火灾,若发现火情应立即报告村(居)委会、镇乡政府(街道办)等,努力减少损失。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以确保人身安全。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生态环境!敬请家长同志继续协助学校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提高学生防火安全意识,杜绝学生引发火灾的事故发生!与此同时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防火消防、用电安全,防盗、防烫伤、防中毒,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此致!

敬礼!

森林防火公开信15

  尊敬的家长朋友:

  你们好!森林是人类的宝贵资源。一片森林的形成往往需要几十年或上百年,而发生森林火灾后,森林资源受到严重破坏。而每年冬春之际,更是火灾的多发季节,因此,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迫在眉睫。我们特发出致全校家长一封公开信,并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

  二、严禁子女在野外烧烤。对重要时段(如冬至、元旦、春节、清明),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严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燃放鞭炮、烟花,焚烧荒草、田埂等违章用火行为。

  三、督促子女遵守安全防火法规。如发生森林火灾,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工作。

  四、要督促孩子不带火源、易燃物进校园;把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五、注意学习掌握火灾自救的基本常识,发现火情及火灾隐患要立即报警,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不要慌乱,

  尽快避险逃生或等待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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