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大消费者公开信

时间:2021-12-30 18:12:13 公开信 我要投稿

致广大消费者公开信

致广大消费者公开信1

尊敬的广大消费者:

  大家好!

  近期中国百胜鸡肉原料供应的一系列事件给大家带来了困扰和影响。事件发生后,我们迅速配合各级政府监管部门的调查,同时也展开了自查与检讨。

  现在看来,无论是企业自检流程可操作性欠佳、公司内部沟通不到位、供应商调整速度不够迅速、检测结果没有主动通报政府、个别员工的不妥言论,还是不够快速透明的外部沟通,都有不足之处令人遗憾,我谨代表中国百胜向大家诚挚道歉。

  百胜旗下肯德基自1987年进入中国以来,一直致力倡导“立足中国、融入生活”的总策略,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打造符合现代生活需求的餐饮品牌。百胜深知餐饮企业的第一要务是食品安全。吸取此次事件的教训,我们向广大消费者郑重承诺:

  1、坚持20xx年以来的企业自检行动。继续在政府的监管措施之外,增加供应商对百胜供货的检测要求。同时改进对供应商抽样复检的方式,提前在供应商出货前完成,避免问题产品进入百胜物流体系;

  2、加强与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主动及时通报企业自检发现的问题,供政府监督管理;

  3、提高供应商对食品安全管控能力的要求,严格审核现有供应商的资质,加快供应商队伍的优胜劣汰进程;

  4、扶植鸡肉供应商采用先进养殖方法和管理模式。

  我也郑重向大家承诺,从我做起,并要求百胜员工始终以谦虚的态度,聆听各方声音,尽一切可能付出最大的努力,面对问题,严肃整改,提高管理品质,以实际行动赢回大家对我们的信任。

  再次送上我及百胜真诚的歉意,衷心感谢广大消费者的支持与谅解。百胜重申为消费者把好食品安全关的决心,让大家在肯德基吃上放心鸡肉。

  苏敬轼

  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百胜餐饮集团中国事业部

致广大消费者公开信2

  真诚感谢广大纳税人和消费者对国税工作的支持与配合!为方便您正确领用、取得国税部门监制发票,现就相关事项进一步告知如下:

  一、20xx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纳税人发放发票。初次在国税机关领用发票的纳税人,须缴销地税机关已发放的发票后,方可领用;凡在国税机关已领用发票的纳税人,地税机关已发放的发票原则上一律缴销。原地税机关监制的收据,应当一并缴销。

  二、纳税人可以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缴销地税发票业务,同时申请领取国税机关监制的.发票。纳税人在缴销过程中出现已领取地税发票丢失、损毁等问题的,由主管国税机关负责处理。

  三、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如医院、博物馆等)使用的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地税发票,最迟可使用至8月31日。

  四、20xx年4月30日前,纳税人已经开具的地税发票,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冲回的,应当持主管地税机关证明开具(代开)红字国税机关监制的发票;冲回后需要重新开具的,应当开具(代开)国税机关监制的发票;涉及营业税税款退库的,由主管地税机关办理。

  五、国税机关将保证发票充足供应,纳税人可随时到办税服务厅领取适用发票。

  六、纳税人不得借口营改增等理由,拒绝为消费者开具发票或借机增加消费者负担。对借口营改增拒开发票等违法行为,主管国税机关将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并予以公开曝光。

  七、发票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商事凭证,真诚希望广大消费者消费时积极索要发票;遇有拒开发票等情形时,请保留证据、及时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举报,主管国税机关会严肃查处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举报人。

  山东国税人愿竭诚为您服务!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20xx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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