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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很多时候都需要进行汇报,汇报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最重要的是结果,经验总结也是必不可少的,话说回来,你知道怎么写汇报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 篇1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省市县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我局在“散乱污”提升、洁净煤监管、加油站监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做出积极贡献,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散乱污”整治提升工作
按照“政府主导、先停后治、依法依规”的工作原则,落实责任措施,明确主要任务,实行县镇村三级包抓、坚持“散乱污”整治效果“回头看”和常态化督导巡查等制度,“散乱污”整治提升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一)加大整治力度,巩固综合整治效果。
县“散乱污”整治办组织县商信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8个镇(街)等部门按程序对“散乱污”企业进行督导和检查,经市级检查组现场核查后,116户“散乱污”企业已全部销号,实现整治目标任务清零。
在开展“散乱污”综合整治工作过程中,按照“网格化”管理原则,始终坚持以镇(街)为单位,不定期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回头看”活动。严格落实镇(街)“网格长”整治工作责任,要求各镇(街)全面进行自查,未发现清理取缔后存在死灰复燃;改造升级类企业的环保设施运转正常,制度措施落实到位;对新发现的清单外“散乱污”企业发现一户,立即整治一户,做到立改立销,同时,抓好常态化排查监管,确保实现动态清零。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和网格化管理要求,明确责任,动态排查,对新发现的隐患问题按归口报县级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置。严格按照“谁许可、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联合核查,并及时向县“散乱污”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回头看”整治情况,共同推进工作常态化开展,不断巩固综合整治效果。
(二)严控“两高”行业,壮大绿色环保产业。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大力发展绿色环保产业;积极推进新技术、新工艺,坚决执行“高耗能、高排放”行业退出;工业园区严格审核落户企业是否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积极引进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提升现有工业园区整治改造水平,并始终坚持生态文明及信息化理念,加快工业转型升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全面推动县域经济实现可持续化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落实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对全县“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实现管理动态化、整治常态化,促进我县“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工作顺利推进。二是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监管,严密组织,严格落实各镇街主要领导“网格长”摸排责任,严格辖区内“散乱污”工业企业监管,定期开展“回头看”活动,严防新增。三是持续开展干部联企整改活动,加大对“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改帮扶力度,设身处地为企业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严防“一刀切”简单粗暴行为,依法依规,规范整治。四是加强与各镇(街)人民政府、环保等职能部门的联合执法检查,加大督查和检查相结合,发现一处整治一处,杜绝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巩固“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成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洁净煤监管工作
全县建设布局1户天枢源洁净煤配送中心和9个洁净煤销售网点,七镇一街实现全覆盖,并顺利通过市煤炭市场综合整治办检查验收,目前所有网点运营正常。
(一)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企业规范经营。
一是每季度召开洁净煤工作推进会。对各销售网点进行环保和安全生产培训,学习省市环保和安全生产有关文件,并现场签订安全生产及环保承诺书,严格落实各网点环保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加大巡查检查整治力度。通过现场走访加强监管,深入网点进行调研,落实“六统一”标准,提升各网点规范化建设水平。组织人员对各网点进行定期检查督察,督促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应急响应要求,对不符合环保规定的网点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各洁净煤网点严格落实环保要求。三是加强环保培训。邀请县生态环保局分管领导对各洁净煤网点进行环保培训,进一步落实环保要求,夯实环保责任,规范网点运营。四是及时整改环保信访问题。9月8日,配合铁腕治霾办在召公镇原荣和煤场展开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煤厂地面渗漏污染地下水问题。
(二)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巩固治理成果。
加强宣传引导,在每年的世界环境日和节能宣传周等节日,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单等方式积极宣传环保政策,提高全民环保意识,积极引导群众使用清洁能源,倡导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和能源消费方式。同时,通过会议及微信群第一时间传达省市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对落实到位的网点进行表扬,树立正面典型,对好的做法进行宣传推广,形成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巩固环保治理成果。
(三)统计洁净煤销量,做好数据分析。
每月对全县洁净煤网点销量进行统计,及时了解洁净煤销售情况,掌握各网点经营动态。今年12月份全县洁净煤销量为111.5吨,1-12月份累计销量为645吨。由于我县“双替代”工作深入推进,加之疫情等因素影响,与去年同期相比洁净煤当月销量和全年销量实现了双下降。
三、加油站监管工作
(一)高度重视,扎实推进。
切实把油品质量及环保措施落实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做好该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系列决策的一项重大事情来抓实、抓好,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切实增强大局意识,积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作用,严格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确保油品质量,落实环保措施,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严格管控,规范流通。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控、结果严惩”的原则,结合当地工作实际,严格规范成品油流通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违规销售行为。对不按规定要求销售成品油的`批发、零售企业一律查封,并责令限期整改。
(三)完善手段,全程监管。
督促成品油经营企业健全完善油品进、销、存和出入库管理台账,保留成品油来源和去向凭证、票据。规范加油站(点)名称和标识,罩棚标注的加油站(点)名称应与《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一致,便于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逐步形成油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明、违法违规受追究的监管机制。
(四)认真检查,务求实效。
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加油站(点)的督导检查,保持市场监管的高压态势,严格规范成品油行为。监督检查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坚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加油站二次油气回收装置环保措施是否到位,发现问题,立即解决,确保各项监管工作落实到位。扎扎实实做好油品质量提升及环保措施落实工作。20xx年以来,对成品油市场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整治活动5次,检查加油站(点)10次。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 篇2
20xx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市生态环境分局聚焦环境质量提升,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现将20xx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如下:
一、20xx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通过系统谋划、综合施策,在大气治理、生态创建、服务帮扶等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
打好三大保卫战,改善环境质量。蓝天保卫战,制定《桐城市20xx年应对气候变化及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通知》,积极争取大气补助资金639万元助推4家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15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开展60家企业分年度VOC治理清单编制、9家年VOCs排放量达1吨以上企业“一企一策”治理,推进新渡塑料包装企业集群VOCs整治,常态化抓好扬尘治理和秸秆禁烧。1-10月,我市PM2.5为23微克/立方米,全省59个县(市)排名第7位,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95.7%。碧水保卫战,系统推进菜子湖沿岸及入湖河流水环境整治,完成长江支流995个疑似点位、2832个敏感区域点位及长江干流(鲟鱼镇段)入河排污口6个系统点位核查,排查监测龙眠河入河排污口15个,编制柏年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议书,加强地表水及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预警。1-10月,菜子湖水质达到Ⅲ类水考核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牯牛背水库水质达标率100%。土壤保卫战,严格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深入开展桐城市电镀企业搬迁后遗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风险评估,土壤环境质量良好。印发《桐城市“十四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完成5个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14个建制村水污染治理任务全部完成,2条农村黑臭水体经控源截污、清淤疏浚达到整治要求,实施8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开展全市207个建制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详查,为下一步科学有效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供基础。
开展生态市创建,擦亮生态底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优化提升空间布局,强化自然保护地排查监管,及时调整划定生态红线面积289.89平方公里。继去年获得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号后,乘势而上,对照35项创建指标弥补不足,全面提升,20xx年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推行环境监督长,完善监管体系。出台《桐城市全面推行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工作方案(试行)》,率先推行环境专项监督长制试点工作。按照“五定”原则、“八有”标准,在全市设立市级环境监督长27名,镇街(园区)环境监督长31名,村级环境监督长448名,配备环境专项监督员353名,实现市(职能部门)、镇(街道)、村三级领导全覆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全覆盖、全市行政区域全覆盖。截至20xx年11月,已排查出生态环境问题412起,整改412起,整改率100%。
优化监管与服务,提升管理成效。围绕服务“六稳”“六保”,认真开展“四送一服”活动,深入推进“三优两加强”工作,探索“点-线-面”立体服务模式,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帮助中建材公司新建项目申请总量,指导碳排放调查报告编制,协调重金属表面处理中心项目环保审批,指导盛运垃圾发电厂更换烟气自动监控设备,指导9家企业申报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奖补资金,指导3家企业申报中央大气污染治理资金项目入库。开通“环企直通车”,邀请有关专家到企业进行现场帮扶指导,与工商联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全市重点包装印刷企业举办污染治理专题培训,对排污许可证发放企业进行集中业务培训,并上门指导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帮助企业全面提高环境管理能力。推行“123”工作法(一次书面告知,二次责令改正,三次严格执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1起,实施包容审慎执法,建立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将口罩等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民生行业以及安装在线监控企业共42家纳入正面清单,对合规企业真正做到“多预防、少惩戒”。
攻坚突出问题整改,补齐短板不足。制定《桐城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包保督办工作方案》《桐城市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以整改促提升,弥补不足、补齐短板。截至20xx年10月,20xx年省环保督察51个信访件,全部完成自验收;20xx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42个信访件已完成整改37件,通过验收35件,暂未发现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隐患。
二、存在问题
一是环境质量改善成果有待提高。“十四五”期间臭氧纳入空气环境质量考核,氮氧化物和VOC减排任务较重,夏季臭氧污染问题比较突出。菜子湖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存在不确定性,龙眠河城区段水质较差,排污口治理任务重。土壤质量基础数据库不全,疑似污染地块调查评估、管控修复难度大。
二是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有待加强。日常环境信访投诉不断,行业性、区域性环境问题仍然存在。城乡黑臭水体、入河排污口、农村生活污水等治理任务重、投入大。部分乡镇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不完善,企业准入门槛低,部分企业环保意识薄弱,治污设施不能保证达标排放。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 篇3
今年以来,城东区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决落实省、市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大气污染治理”、“国省道交通沿线和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整治”、“创模”、“创森”等重点工作为抓手,不断加大治污减排力度,全区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一)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措施的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
以各项环保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集中整治重点污染行业和重点区域的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环保110”投诉热线作用,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和信访,按照有案必查,有查必有果的原则,妥善处理131起污染举报案件。严格按照政府《关于“十二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及强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省林业厅《关于青海省“十二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加强林木采伐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至今未出现超额采伐现象。林地变更登记及时,各项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审查率100%,各项审批规范,基础档案完善。
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违法建设打击力度,截至目前,拆除违法建设143户、3.82万平方米,在一定程度上扼制了违法建设泛滥的势头,为项目实施创造了良好环境。每年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创模宣传日”、创建“绿色学校”等活动,通过设立宣传咨询点,发放环保知识手册,现场办公受理污染投诉等方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水、气、声等污染防治法》等,组织学校学生、社区群众开展“废弃物手工大赛”、“环保书画展”等主题活动,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环保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让环保走进校园、走进企业和群众生活,使环保行动落实到学校、社区和家庭,全区上下人人关心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氛围日渐浓郁。
(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重点工程推进情况
2014年,全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重点工程共9项,总投资2560万元,其中包括湟中南路西侧游园等绿地景观提升改造,青藏花园南北门、湟中南路东侧等绿地及花街建设,路家庄、友谊、林家崖新村绿化,南北两山生态区补植补栽、煤改气项目等。截止8月底,已完工8项,累计完成投资1866.3万元。今年我区共完成计划内外燃煤锅炉整治任务74家81台107.95蒸吨,已落实“煤改气”专项补助资金1078.3万元,切实减轻了困难群众的经济压力,将市委、市政府的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到了实处。
(三)在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中,勘探、开采和环评审批手续办理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对建设项目实施分类管理,认真做好审批工作,严格把关,对8个建设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审(青海金达莱商务宾馆建设项目、青海健翔熠鑫酒店、联合佳缘居住小区建设项目、青藏高原清真牛羊肉系列精深加工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西宁庆康骨科门诊部建设项目、青海成明年产6000吨钢结构加工生产项目、青海金沙滩矿砂设备制造加工4320台生产加工项目、青海振兴实业有限公司铝包木门窗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同时,开展了“三同时”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验收1家(青海振兴实业有限公司铝包木门窗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确保辖区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三同时”执行率均达到100%。
(四)对影响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部位、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监管执法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我区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以大气及水污染防治日常环境监察为抓手,深入推进“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3个重点执法检查,对重点污染源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一般污染源每季不少于一次的日常监察,同时将环境监察与“环保110”投诉相结合、与建设项目“三同时”监察相结合、与排污费征收工作相结合,使各项环境监察工作有机整合,显著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不断健全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机制,制定完善了《西宁市城东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区、镇(办)、企业三级环境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效能,为维护辖区环境安全和改善环境质量提供了有力的执法保障,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常态化的重要任务,完善组织机构,建立长效机制,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五)企业生产过程中,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市环保局下达的总量控制计划,制定下发了《城东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分解计划和实施方案》,将指标分解到排污单位,并对排污单位实施量化管理,建立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增减项目原始台帐,定期对其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排污单位采取防污减排措施,确保总量控制,从源头抓起,通过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三大举措,今年我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均在控制指标范围内;结合八部委《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生活专项整治活动》,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关停。并从政策咨询、手续办理、资金申报等方面强化跟踪服务,积极支持企业实施节能减排改造项目,先后实施了青海新型建材厂新能源技术及产品应用项目,青海百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沼气发电项目,促进企业实现绿色发展。
(六)重点区域大气、水污染防治及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1、大气污染治理工作。
资金投入。去年以来,我区累计投入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000余万元,购置了机械化清扫车等环卫清扫设备,硬化了重点扬尘污染道路,购置了覆盖滤网、整改了辖区内管网覆盖到位的燃煤锅炉,基本改造完成辖区内餐饮单位煤油烟污染,提高绿化覆盖率,包括湟中南路、青藏花园、路家庄、友谊、林家崖等绿化及南北两山生态区补植补栽,有效消除了一些大气环境污染源,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
施工工地扬尘控制。按照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五个100%”要求,对辖区拆迁工地24家,建筑工地108家进行了拉网式的反复检查,要求每个工地交压保证金100万元,对达到“五个百分百”要求的,允许其开复工,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坚决关门整治,并对已开复工的96家建筑工地进行了专项整治和规范。
道路扬尘管控。组建了3个渣土挖运公司(正源、银海、东盛),要求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安装GPS装置,实现渣土挖运集中管理。设立南山路、互助路、宁互路3个固定及流动车辆检查点,从源头控制渣土车辆覆盖情况、是否带泥上路、有无准运证、是否超载等行为,累计处罚违规车辆3500余台;我区现有17台洒水车,4台喷雾车,统一由环卫公司管理,分别对辖区33条道路进行喷雾、洒水降尘。划分路段编排安排扫路王与清扫员配合进行大清扫,每日结合气候变化安排喷雾、洒水车进行喷洒作业,按计划增减喷洒频次。重点加大果洛路、湟中路、互助路、南山东路等路段的洒水频次。每日每台平均洒水频次为7次,每日平均洒水量为1315吨,共有5个取水点(南山路、滨河路、八一路、互助路、德令哈路)。
企业、煤场扬尘治理。根据市政府安排,我区不保留和设置堆煤场所。我们对不符合大气环境污染管理规定,缺乏必要硬件设施的9家露天煤场、2家弃土场、5家中小企业实施了关停或限期关停。目前,我区二级煤炭销售网点正在建设。
煤改气、餐饮业治理工作。今年我区共完成计划内外燃煤锅炉整治任务74家81台107.95蒸吨,已落实“煤改气”专项补助资金1078.3万元;完成餐饮业305家餐饮单位煤(油)烟整治,为积极进行整改和存在整改资金困难的100家个体餐饮单位争取专项补助资金12万元,切实减轻了困难群众的.经济压力,将市委、市政府的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到了实处。
根据统计资料显示,1-9月份,城东区空气质量基本以优、良为主,东区在四区中排名1月份为第三,其余8个月中5个月排第一、3个月排第二,空气质量排名逐月攀升。
2、水污染防治工作
针对乱排乱放现象,按照“水质达标、河面清洁、河岸绿化”的工作目标,制定了《2014年度湟水河流域(城东段)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西宁市城东区河道“河长制”管理工作制度》和《湟水河流域(城东段)排污情况巡查制度》,组织人员每周对湟水河五一桥至小峡口段河道巡查一次,拆除了湟水河沿岸拥军巷绿化带两侧搭建的2座临时旱厕,取缔了育才小学南侧、湟水河岸北侧2个私设的违法排污口。对湟水河流域(城东段)、沙塘川流域涉水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方式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涉水企业14家,涉及排污口16个。针对5家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的企业,限期完成整改,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投资1000余万元实施了王家庄防洪渠改造、沙塘川河治理及四边绿化、沿街景观建设、小区游园等工程。其中中庄渠改造项目是湟水河流域(西宁段)综合治理的组成部分,区政府投资260万元妥善解决了13户被拆迁户的安置问题,配合市湟管委全面完成了河道清淤、环境整治、地下排污、绿化改造、景观建设等工作。
(七)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国省道交通沿线、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整治情况
1、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
进行了2012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的续建,朱家庄村、韵家口村、泮子山村、傅家寨村一期生活污水管网工程完工并通过市级、省级验收,傅家寨新村二期因年内不能实施,其生活污水管网工程亦无法施工,区政府已报请省、市环保部门调整项目,目前正在等待批复下达。
2、国省道交通沿线、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按照《西宁市国省道交通沿线和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投入资金4000余万元,完成宁互高速公路两侧景观整治、辖区破损路面修补及破损楼体墙体的粉饰美化和街道绿化补植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组织公安、城管、工商等部门,对马步芳公馆周边、东关清真大寺周边乱摆摊设点、无证经营、沿街乞讨等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景区环境已大为改观。
3、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工作。
在新村建设中,先后落实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9村人饮安全工程、6村道路硬化和绿化、友谊村新型农村社区项目、泮子山村“三集中”建设项目、团结村300户节能示范项目等惠农政策,落实专项资金1.2亿元,有力地加快了城乡一体化建设。
目前,全区15个行政村城市化住房建设已推进到14个村。城市化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卫生保洁员和保洁设施配置齐全,村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已初具规模,村庄产生的生活垃圾均能够日产日清,村民居住环境得到全面改善。
存在的问题
(一)大气环境质量形势依然严峻。辖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多,仍有部分建筑工地达不到扬尘污染治理“5个100%”要求;个别道路清洁洒水频次不足,道路扬尘污染问题依然存在;渣土车辆绕行逃避检查的情况比较突出,黄标车限行方面缺乏强有力的惩戒措施;城乡周边地区燃煤面源污染还十分突出。
(二)环境基础设施仍不完善。辖区城乡结合部污水管网未覆盖,污水不能做到全收集;排水管道雨污合流,污水直接入河,加剧了河道污染;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扎实推进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继续深入开展“煤改气”、餐饮业煤(油)烟治理等污染整治工作,控制烟尘、油烟、异味等污染,削减工业废气和粉尘污染,加强对道路扬尘和建筑施工扬尘的监管,严禁焚烧垃圾、枯枝落叶、农作物秸秆,从源头控制大气污染,同时,坚决关停取缔各类污染型中小企业,并加强监管,防止死灰复燃,确保全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60%以上。
(二)着力改善湟水河流域环境质量
全力抓好湟水河(城东段)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全测控、全收集、全处理”的整治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完成辖区26条未划分功能区小河流、沟、渠的综合治理;积极推进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实现城区排水系统雨污分流全覆盖。
(三)坚决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
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把项目准入关,坚持关口前移,针对重点行业、敏感区域和敏感项目,集中力量抓好项目验收的管理,建立健全环保验收全过程管理制度。
全方位落实“三同时”等各项环境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机制。对环保设施不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的项目,决不允许试生产。建立健全现场督查机制,全面扭转“重审批轻监管”的局面。
(四)切实解决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
一是继续增强环保“110”投诉举报热线服务效能,扎实做好环境污染投诉和环境信访工作,切实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
二是精心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集中解决一批影响群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三是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提高防止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五)不断加大农村环保工作力度
落实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有效遏制农村垃圾、污水、秸秆、畜禽粪便等多方面的污染,统筹解决好农村生活面源、工业等层面的环境问题,通过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整合部门力量,优化资源配置,形成齐抓共管的农村环保工作机制。
(六)为保护环境营造良好氛围
大力宣传环境治理和环境保护先进典型,加大违法排污单位的曝光力度。继续充分发挥报刊、宣传册和公益广告的作用,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环境科学知识的系统宣传,使环境保护成为一种社会共识和社会行为。以社区和学校为重点,深入开展绿色创建活动,让绿色、低碳消费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保护环境的新格局。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 篇4
xx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年度总结按照省、州和上级环保部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及相关会议精神现将我局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生态红线划定方面按照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厅字〔20xx〕2号)文件精神,协同我县相关于部门在分管县长尼美更绒的带队下到州局参加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二次调整工作现场会,对我县生态红线区划定工作再次做了调整,经与专家反复沟通,目前扣出3条省、国道线面积共约6。98平方公里。
一是拥有我县探矿许可证的矿山共有11座,共计面积265.87平方公里,因矿山企业无法提供矢量数据,故只能先提出扣减红线面积申请,待审批后明确是否能够扣减红线面积。
(二)环境监察执法方面按照省州环境监察执法工作要求,
一是对县域内加油站、县医院开展“双随机”执法工作,按要求每季度进行执法巡查工派遣干部职工20人次每季度巡查一次共4次,发现问题2起相关制度未上墙和相关设施设备安装不达标,目前已完成整改。
二是对县域内建设项目及餐饮进行执法检查,派遣干部职工24人次每次2至3人,1至11月共执法8次其中:查出6起环境违法案件,处罚了6起,共计罚款29.5万元,并要求按时完成整改,目前已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实现了我县环境违法案件处罚零突破。
(三)环保宣传方面利用“六·五”世界环境宣传日期间,在全县开展了以“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向市民发放《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十条》、《环境知识宣传册》、《环境宣传资料册》共计3000余本(册)、环保口袋300余个、悬挂宣传标语2幅、宣传展板8个,向在校学生发放了300余份宣传单,在主要街道及人员流动集中场所张贴了环保主题宣传海报。三是按照统战宗教和维稳办的.相关要求,我局积极派遣1至2名协同相关单位开展县域内划定区域内开展网格化巡逻值班。
(四)生态环境方面按照《xx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xx州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xx州土壤污染防治方案》要求和年初全州召开了“三大战役”工作会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和xx县依法治县工作要点,我县针对水污染防治和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开展了xx县城市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由环保、住建、发改、安监、食药工质局等部门联合工作组对县城内施工企业“六个不准,六个必须”执行。自20xx年至今与四川xx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对空气、水质和集中饮用水源地每月进行质量检测。二是按照监测报告数据及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根据监测数据报告书数据显示我县城市空气可吸入颗粒物(ph10)年平均浓度小于38.7微克每平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小于19.7微克每立方米,全年优良天数达99.7%以上。总量排放按照全年化学量142.83吨(cod)、氨氮74.68吨、二氧化硫(so2)43.24吨、氮氧化合物100吨等排放量的标准均控制在规定范围内;三是水环境质量按照县集中式饮用水源监测报告1至10月数据显示我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均达到类标准以上,流域地表水水质达到类以上。今年又将22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纳入监测范围每年监测2次,实现了水质监测全覆盖,监测经费132万元已纳入财政预算
二、生态项目实施方面
(一)20xx年xx月xx日完成了xx县真达乡农村环境污染治理项目,项目总投资150万元。
(二)20xx年xx月xx日底完成了xx县虾扎镇虾扎一、二、三村农村面源污染治理项目,项目总投资140。
(三)20xx年底前完成了xx县饮用水原地保护一期、二期十个乡镇项目。该项目由四川省xx建筑构造有限公司和四川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
(四)20xx年xx月xx日完成了xx县空气自动监测站子站建设项目,总投资120万元。
(五)今年实施了xx县色须镇s217线俄通河“河变湖”项目,拟建于xx县色须镇,该项目已委托四川xx建筑有限公司承建,于20xx年xx月xx日进场施工,拟建湖面积300x500平方米,基础设施包括停车场、景区公厕、观景台、观景亭等。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包括编制项目相关前期资料费用)。目前已完成湖区开挖,观景台,湖区开挖、周边草坪铺设,观景亭,停车场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已于xx月xx日由县发改局组织相关单位对该项目进行验收并通过验收投入使用。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按照县委、政府及上级环保部门各项工作安排和目标任务做好环境保护各项部门任务。
(二)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对存在的环境违法案件发现一起处罚一起。
(三)利用“六。五”环保日和“七。五”普法和联系点开展维稳工作等宣传日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四)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做好环保督察后续整改工作。
(五)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全国污染源普查阶段性工作。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 篇5
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它既是一项公益事业,又是一项基础产业,肩负着改善环境与发展经济的双重使命。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临川历届党委、政府对林业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对林业极为关注,生态林业建设步伐加快,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不断加强,林业也得到较快较好的发展。现就我区林业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区生态林业建设与保护基本概况
临川区地处江西省东部、抚河中游,是抚州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全区辖26个乡镇,2个垦殖场,5个街道办事处,3个国营林场。总人口108万。全区南北长82公里,东西宽58公里,地势南高北低,四周多为丘陵,中间为冲击平原,国土面积318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146万亩;全区活立木总蓄积量181.2万立方米,毛竹1793.4万株,森林覆盖率达45%。20xx年以来,全区通过实施长防林、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和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等不断推进我区生态林业建设。目前,全区已累计建设长防林工程5.96万亩;退耕还林工程14.67万亩;生态公益林41万亩。全区已建立杉木林基地8万亩,湿地松工业原料林基地10万亩,毛竹林基地5万亩,油茶林基地3.2万亩,花卉基地3.2万亩,黄栀子基地13.5万亩,金银花基地3万亩;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实现了较快增长,为改善我区生态环境发挥积极的作用。在抓好森林生态建设同时,近年来我区先后组织开展了“绿剑行动”、“绿盾行动”、“飞鹰行动”等一系列林业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了森林资源源头管理和保护,规范了木材采伐管理,及时制止和查处了乱砍滥伐行为,取缔了一批无证和非法经营的木材加工厂,查处了各类违章运输木竹,加强了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和森林防火工作,初步实现了我区林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森林资源培育、保护与生态建设情况
为了促进山区林农增收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我区林业产业化步伐,我区进一步加大了林业生态建设力度,积极培育保护好森林资源。
(一)森林资源培育、林业生态建设有关情况
1、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十五”以来,临川林业发展实现了从“山上再造”即以经济效益和生产木材为主向以生态林业建设为主的转变,大力开展营造生态林。全区以工程造林和工业原料林造林为主,其它造林为辅,共建设工程林20.99万亩,工业原料林8万亩,其它林7万亩。其中在工程林建设中共完成了农村小型公益林0.36亩,完成“长防林”工程5.96万亩(其中20xx年2.6万亩,20xx年1万亩,20xx年0.86万亩,20xx年1.5万亩),完成退耕还林工程14.67万亩(其中20xx年建设6万亩,20xx年建设2万亩,20xx年建设2.2万亩,20xx年建设1.57万亩,20xx年建设1.5万亩,20xx年建设1.4万亩)。我区20xx年营造的长防林已基本成材,具备了较好的生态保护效益,20xx年以来营造的长防林长势良好,生态效益初显;退耕还林造林成效较好,通过了省、市两级对20xx年以来退耕还林工程项目建设的检查验收。通过大力营造以退耕还林、长防林为主的工程林,有效改善了我区的生态环境,减少和控制了水土流失,林业生态效益凸显。
2、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情况。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生态立省、绿色发展”发展战略,构建功能完备、结构合理、效益显著的国土绿化体系,保护好临川的绿水青山。20xx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要求,我区大力实施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三年来,共完成造林绿化24.8275万亩,其中20xx年完成造林绿化12.6675万亩,20xx年完成造林绿化6.54万亩,20xx年完成造林绿化5.62万亩。全区通道绿化里程达108.5公里,工程建设总投资达3.24亿元。由于工程建设成效明显,我区20xx年、20xx年连续两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先进县(区)。通过大力开展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有效地改善了我区平原绿化相对落后的面貌,特别是通过对我区境内福银高速、抚八线、东临公路、金临公路等主要通道绿化建设,有力地改善我区对外窗口不亮,品牌不优的状况,对提升我区的窗口形象,优化对外发展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3、生态公益林建设情况。我区纳入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共41万亩,其中20xx年国家公益林补偿面积10万亩,省级公益林补偿面积11万亩;20xx年省级公益林补偿面积20万亩。目前,全区所有公益林均落实了山头地块,签订了禁伐协议和管护协议。三年来全区累计发放补偿资金近1100万元。通过生态公益林建设,我区森林资源数量和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在森林利用上由过去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向追求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发展。
4、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情况。我区的森林公园建设正处于起步阶段,目前正在积极筹建温泉名胜区森林公园及金山寺森林公园。梦湖湿地公园正在积极建设之中。
(二)森林资源保护有关情况
1、野生动植物保护情况。一是加强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宣传力度。每年的“爱鸟周”、“世界湿地日”等重要时段,我区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工具大力加强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宣传,不断提高广大群众自觉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二是加强监管力度。对全区现有的珍稀野生动植物进行摸底调查,对古树名木进行挂牌管理,建立野生动植物资源档案,初步掌握本区野生动植物现状及物种变化情况,加强了野生动植物的驯养繁殖与经营利用的监督管理,并对野生动植物及花卉经营人员进行了宣传培训,引导他们合法经营、合理利用野生动植物资源。三是加大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近年来,我区先后开展了代号为“绿剑行动”、“绿盾行动”、“绿剑二号行动”、“绿盾二号行动”、“飞鹰行动”的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活动,在大力加强《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宣传的基础上,加大部门联合执法的力度,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在公、检、法、森林公安、工商等部门的积极协助下,对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有效地震慑了犯罪。
2、加强对木材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我区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了木材采伐管理制度,规范采伐管理,及时制止和查处了乱砍滥伐行为,取缔了一批无证和非法经营木竹加工企业,规范了市场秩序。辖区内的木竹加工企业所用木竹资源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办理合法手续采用,大多数从外县(市)调入,对区内林木资源消耗影响不大。我区的林农自用材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由林农持林权证向村委会、乡(镇)政府申请,报辖区林业工作站审核,严格按照农民自用材有关规定执行,并控制在采伐限额内,主要用于农民建房、修理家具及用作薪柴等。在加强木竹监管的同时,我区还加强了木竹流通运输管理,认真查处了各类违章运输木竹。加强了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加大了对松材线虫等的监测和防治力度,有效地控制了虫情蔓延。
3、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我区历来十分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建立和完善了乡、村、组三级森林防火责任制,加强野外火源的管理,尽最大努力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为了进一步提高森林火灾扑救实力,有效保护森林资源,我区组建了森林防火专业队,确立事业编制人员50名。在加强专业队伍建设的同时,从20xx年起,我区还组建了乡镇半专业扑火队等“三支”队伍,确保了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到位、政策宣传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巡查队伍到位、督促检查到位,使全区森林资源财产得到有效保障。
三、发挥生态林业优势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区近年来加快了生态林业建设步伐和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但对于保持和发挥我区现有的生态资源优势,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群众林业法律意识不强。部分群众乱砍滥伐的思想根深蒂固,不懂林业法律法规,认为林木是自己栽植的,想什么时候砍就什么时候砍,想怎么砍就怎么砍,无形中造成了森林资源的破坏,加大了保护资源的管理难度。同时,部分干部群众没有真正认识到森林生态效益的重要性,只顾眼前利益,对林木没有进行合理科学砍伐,造成森林质量下降,森林生态效益功能降低。
二是部分群众森林防火意识不强。由于我区人口密度大,流动人口较多,人均山地少,部分群众觉得森林火灾对自己不会造成经济损失,对野外火源管理不严,特别是对痴呆傻人员的管护不严,以致容易引发森林火灾。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后,既不积极参与扑救工作,将森林火灾控制在最小范围,也不及时报告,一定程度加大了森林火灾的损失,对森林资源造成更大的破坏。
三是部分群众森林病虫害防治意识不强。一些人认为,几千年来森林都是天栽天管或人栽天管,对病虫害和外来有害生物的出现不闻不问,即使出现森林病虫害,也舍不得投入加强病虫的防治和治理,顺其自然,致使森林病虫害不断发生、扩大与蔓延,造成森林质量的下降。
四是无序的乱采乱挖现象依然存在。部分企业或个人为追求经济利益,置国家和集体利益于不顾,乱采乱挖花岗石或矿藏,破坏地表层植被,造成部分林地地表植被难于恢复,引起水土流失,对我区森林资源造成了一定的破坏。
五是林改以后产生的新问题。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以后,全区山林已基本分至林农手中,林农对山林的投资和保障意识虽有所加强,但林农户均拥有山林面积很少,且小规模的投资回报率更低,致使目前许多山林仍处于粗放经营状态,大部分还处在“不管不问、自生自灭”状态,不能很好地发挥其生态优势和经济效益。
四、巩固和发展我区生态林业优势的主要措施
绿色生态临川建设不仅责任重大,而且任务十分艰巨。今后,我区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快生态林业建设步伐,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努力巩固和维护我区生态林业优势,推动临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介和横幅、标语、宣传车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江西省森林条例》、《水土保持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社会群众自觉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保护森林资源就是保护碧水蓝天,提升自己的生活品质和身心健康。
二是加大破坏森林林资源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林业、森林公安、公、检、法、工商等部门要协助配合,加大对“四乱四滥”林业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一些案值较高、影响较大、破坏较强的大案要案,各部门要联合行动,重拳出击,对犯罪嫌疑人快查、快捕、快判,从重从严打击,有效震慑犯罪,警示社会群众,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社会稳定。
三是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好森林防火责任制,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加强各级森林扑火队伍建设,尽可能把森林火灾损失降低在最低限度。
四是积极稳妥地做好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山林权属纠纷的调处力度,对每起纠纷都做到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做到思路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原则明确。争取做到户与户纠纷不出组,组与组纠纷不出村,村与村纠纷不出乡,乡与乡纠纷不出区。
五是大力鼓励社会造林。鼓励造林企业采取租赁、承包、联营等方式参与绿化,对造林困难的地段,承包年限可以定为30~50年,也可先造林后拍卖或零价拍卖,或以奖代补。鼓励科技人员、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单独或合伙投资国土绿化。认真落实《江西省公民义务植树造林条例》,每年组织城镇、农村适龄公民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加义务植树造林劳动,大力开展各种植树造林活动,增加社会和市场对平原绿化的资金投入掀起全社会造林绿化的新高潮。
六是积极发展林业产业。积极鼓励工商业和社会资本投资国土绿化,大力扶持发展油茶、毛竹、花卉等支柱产业,努力培育一批造林大户、绿化苗木大户和龙头企业。区内木材加工企业要根据年度木材消耗量,建立与加工能力相适应的原料基地。鼓励各地采取“公司+农户+基地”的经营模式,建立企业出种苗、林农出林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造林绿化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培植大型林业龙头企业。
五、几点建议
1、建议上级对临川林业发展给予更多资金的支持。加快生态林业建设,资金投入是关键,由于我区财力有限,无法投入更多的资金用于林业生态建设,加上林农不愿意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造林,现行的生态补偿经费又十分有限,目前的森林生态补偿资金都是由国家和省级财政支付,资金总量较少,不能很好地调动林农生态保护的积极性。由于地方资金投入较少,不能更好地完善生态保护中的硬、软件建设,特别是临川区地处市中心城区,承担了大量的省、国道沿线的造林绿化建设任务,为此,恳请市里对我区生态林业建设给予更多的资金扶持。
2、建议加快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步伐。我区正在积极筹建温泉名胜区森林公园及金山寺森林公园,梦湖湿地公园正在大力兴建之中。建议市里加大扶持力度,把我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打造成观光旅游、休闲度假、科研教育为一体的生态旅游区,以提升我区生态林业建设品牌,加快森林资源保护,促进我区林业可持续发展,推动临川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 篇6
一、20xx年主要工作情况
20xx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取得关键成效。一是大气环境总体改善明显。20xx年,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22,综合指数改善率全省排名第1。六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均达国家二级标准,与去年同期相比,PM2.5、PM10、NO2三项指标下降幅度均居全省首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空气优良率均达99.7%。二是水环境总体保持优良。20xx年,7个国考断面水质全部达标,11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及19个水功能区代表断面全部达标,水质综合指数为3.4244,全省排名第6名,同比提升2位。三是土壤环境总体安全可控。20xx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推进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抓重点、破难题、求实效,全方位、高标准、大力度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水平。主要做好七个方面工作:
1、坚持问题导向、多因子协同减排,全力攻坚大气硬骨头。
推进VOCs和NOx减排。完成第一批涉VOCs分级管控企业核查定级,强化并完成第一批涉VOCs重点企业深度治理。推进家具、印刷等重点行业企业低VOCs原辅料替代。推进重点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组建油品快检队伍,开展船舶燃油抽检、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快检。
加强工业源整治监管。全面完成涉工业炉窑企业核查定级,推进钢铁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持续推进“散乱污”场所专项整治,依法关停取缔或升级改造“散乱污”场所。开展涉气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涉气违法行为。
加强面源污染管控。创新建立施工工地“分级管控”制度,对未落实“6个100%”的项目实施发包方、承建方“双惩罚”。全面开展堆场、沙场、停车场、裸地扬尘防控。建成市区餐饮油烟管理系统,强化油烟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开展散煤专项整治,整治散煤加工、销售点。落实“网格化+信息化”“网格员+信息员”综合管理制度,及时处理相关火情,有效遏制露天焚烧发生。
强化移动源监管。生态环境和公安部门联合开展常态化机动车上路抽检和污染天气应急动态抽检。安装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和黑烟车抓拍设备,并通过移动式黑烟车抓拍装置,对全市主要路段实行全覆盖检查。印发第二阶段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通告,将低排区范围扩大至8个县(市、区)中心城区。
加强污染天气预警应对。每周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复盘每周工作完成情况,分析研判防控形势,及时制定应对措施。修订不良天气应急工作指引,引进第三方技术团队,强化专家会商研判,及时启动不良天气应对,利用“遥感、走航、雷达+地面巡查”的方式精准定位,建立污染源防控“一张图”和问题处理系统。
2.聚焦重点流域,努力保好水治差水。
突出优良水体保护。加快推进市级饮用水源地在线监控预警能力建设,组织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地排查,推进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地规范化建设。
加强未稳定达标流域整治。英德市建成并投运门洞溪、岩下水库稀土尾水治理工程,开展新一轮打击稀土盗采行动,推进稀土盗采矿点治理修复。清新区加快推进漫水河流域综合治理,强化水产养殖综合整治、水生态治理与修复、镇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态补水等措施。清城区依托第三方加强乐排河临河污染源巡查,排查整治周边“散乱污”企业、非法养殖场,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6座。
统筹推进农业农村治理。进一步推进清理整治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场(小区)、专业户。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高标准完成50条自然村农村污水治理民生实事。
协调推进全市入河排污口摸底调查。全面完成全市重点河流排污口排查,建立重点监管入河排污口清单,目前已完成入河排污口问题及整改措施清单。
3.不断夯实基础短板,稳步打好净土防御战和固废防治。
打好净土防御战。持续推进污染耕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开展耕地分类管理现场考核和验收。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持续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土壤环境调查和重点监管企业风险隐患排查。开展“十四五”重点重金属基础排放量核算,严格重点重金属环境准入。完善地下水监测体系建设,推进地下水“双源”调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治理,地下水国考断面水质全部达到考核要求。
加强固废防治。印发实施《清远市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地各部门防控和处置主体责任、经费保障、协同办案机制等。印发实施清远市系统防范化解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风险实施方案,持续提升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
4.紧扣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推进环保督察整改。
完成第一轮督察整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固废专项督察、省级环保督察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加强重点任务攻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重点工作推进会,针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薄弱环节、反复投诉案件及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重点关注问题进行研究部署,滚动式推进重点攻坚任务。
高质量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期间的保障工作。妥善应对督察组公布的通报典型案例,制定“1+N”整改方案,加快利维石场案件和九腌村倾倒案件查办和生态修复,加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综合处置、超标地下水治理,渗滤液积存量持续下降。完成上报涉清问题整改措施清单。落实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制度,高质量推进案件处理,督察组交办案件259宗已全部办结或阶段性办结。
5.强化风险防范,努力保障全市生态环境安全。
强化环境执法。开展执法大练兵,获20xx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实战比武二等奖。开展打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等专项行动,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
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化解。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重点时间节点全体领导班子带队检查工作机制。及时启动废铝灰应急处置,有效化解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强化应急应对能力建设,印发实施《清远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获第三届广东省应急演练大比武团体三等奖。
加强社会矛盾化解。印发实施《清远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加强社会监督和鼓励公众参与。集中力量处置化解重复信访投诉案件,努力化解涉生态环境社会矛盾。
6.努力提升环境管理服务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简化环评管理、环评豁免、告知承诺制等8条措施,进一步压缩环评文件审批时限。“自助办、就近办、跨域办”率达95.45%;“预约办、一窗受理、网办深度IV级占比、可网办”率达到100%。
加快推进清远高质量发展。印发实施《清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方案》,建立“1+2+200”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进落实市委“十大行动方案”,我局牵头的.3个项目均已完成或阶段性完成,关于筑牢粤北生态屏障推动清远绿色发展的行动方案项目得到积极推进落地。
持续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成功举办清远市首届生态纪实摄影展、走进北江鱼世界等系列活动,加快推进省、市级环境教育基地建设,加强微信微博信息发布,加强推送新闻报道、学习强国信息。
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完成全要素生态环境质量常规监测,完成国控噪声自动监测站建设,参加两轮环境监测总站能力考核均评为“满意”。
二、咬定既定目标再出发,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再深入,为美丽清远建设作出新贡献
20xx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贯彻省委十二届十五次全会和市委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统筹污染治理,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进一步巩固好“生态条件最好”的清远优势。
(一)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立足国家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六稳”“六保”工作,保障经济社会正常运行和高质量发展。要发挥好“三线一单”的服务作用、指引作用,引导建设项目加快落地;扶持企业通过转型升级改造,减少污染排放;加强碳达峰、碳中和与污染减排协同治理路径的研究,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二)深入推进大气攻坚治理。聚焦臭氧和一氧化碳协同治理,持续推进落实国控站点“站长制”、“三个一”市领导包干制,加强春冬季颗粒物防治和夏秋季臭氧治理,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常态化管控措施和专项攻坚任务,努力减少污染天数,力争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加强涉工业炉窑企业、VOCs企业分级管控,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措施,削减臭氧产生前体物。进一步加大道路、工地、堆场、码头的保洁保湿力度,加强货车限行区管理和重型柴油车、黑烟车整治。加强不良气象条件应急应对,进一步压实县(市、区)及重点镇(街)大气环境治理责任。
(三)深入巩固水环境治理成果。贯彻落实好市委“十大行动方案”,加快建设清新区三坑滩、英德市江湾、连州市白云庄饮用水水源预警监控系统,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加快推进滃江流域稀土偷采点治理修复,强化稀土尾水治理运行管理,推进漫水河、乐排河等重点流域再深入治理,确保国省考断面水质达到省下达目标要求。加快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排查管理,及时处置水源地环境问题。全面推进排污口整治和规范化建设,按要求建立入河排污口档案。结合上级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我市水生态调查评估工作。加快推进农村老旧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改造,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四)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和固废管理。持续开展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工作。持续推进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排查。持续开展涉重金属、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及集聚区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继续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持续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固废行为。
(五)扎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根据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组反馈意见,加快制定并扎实推进我市整改方案落实。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继续推进生态环境重点攻坚任务。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填埋场“一场一策”全面整治,加快实现积存渗滤液清零。严厉打击稀土盗采和非法倾倒固废行为,加快推进清城区利维石场、石角镇九腌村固废倾倒点治理。稳妥有序推进城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建设。
(六)全面加强环境风险管控。持续完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深入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防范和应急管理,坚决守好环境安全底线。探索建立清远市“南阳实践”应急机制,提升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水平。加强环境信访管理和环境矛盾纠纷化解,集中精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全力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和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不断完善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 篇7
根据县委、县政府对环保工作要求。半年来,我乡结合实际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了宣传教育,群众的环保意识显著提高
半年来,我们运用广播、电视、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环境保护知识;此外,我们还对祁家庙中学、小学开展环境保护专题讲座,促使人们的环保知识不断丰富,环保意识不断增强,呈现出了人人关注环保、人人自主环保的良好局面。
二、健全了规章制度,环境保护工作有章可循
半年来,我们认真履行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制定了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三、开展了环保整治,村容乡貌焕然一新
半年来,我们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乡政府设立垃圾点一个,安排人员定期清扫;在全乡推行了新农村建设点,开展了城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解决了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问题。为全乡人民营造了一个整洁、卫生、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
积极利用6.5世界环保日,各村以横幅、板报、宣传单位等宣传媒体对广大村民进行环境保护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发放宣传单300余份。
四、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
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全乡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围绕国建设秀美的祁家庙,乡政府十分重视规章制度的制订完善,充分发挥制度对于促进和规范工作的作用。围绕创建过程中的.各个任务、指标、细节,逐项、逐条、逐块地分解任务,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年初,乡政府就与各行政村,乡属单位、个体户签订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状”,“门前三包”责任书,各行政村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列入村规民约之中,在创建过程中,乡党委政府始终把环保工作和生态建设纳入乡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乡党委政府每月召开一次会议,讨论研究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真正把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真正使保护环境、爱护卫生行为成为村民的自主行为。真正从各个层面、各个角度完善了创建工作制度。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 篇8
一、基本情况
20xx年上半年,我局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和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根本出发点,加强水资源管理,优化水资源配置,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明确职责,全面落实各项环境保护任务,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主要举措
(一)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情况
1.强化水环境保护宣传。水环境保护工作量大面宽,与广大干部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为了搞好河道、水库、水源地环境建设,我局坚持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特别借助3月22日“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开展多方位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了群众的水环境保护意识。
2.加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巡河问河方面。截至目前县级河长巡河114次,乡镇级河长巡河,678次,村级河长巡河2105次。建立河(湖)长制工作问题台账99起,均已按属地管理原则全部整改到位,完成县级河长重要问题督办事项5起,完成“清四乱”1起。管理保护方案编制方面。已修订青衣江、玉溪河20xx年度“四张清单”,正编制青衣江芦山段“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xx-20xx年),组织联络员单位编制其它县管河流“一河一策”“四张清单”。水污染防治方面。以青衣江(芦山段)流域为重点保护区域,强力削减总磷、氨氮、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完成了大川镇、太平镇污水处理厂主体建设,飞仙禾茂组、芦溪村安营聚居点、大同村顺河聚居点等13个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启动了第二批15个新村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宣传培训方面。召开了总河长全体会议、总河长办公室成员单位会议,安排部署全县河长制工作。印发《雅安市村级河(湖)长制条例宣传方案》和《贯彻落实工作意见》,开展专题培训会2次,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街道)开展宣传20余次,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到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中来,营造了浓厚的全民参与氛围。
3.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印发20xx年取用水户年度用水计划,落实计划用水管理工作。规范取水许可管理工作。今年以来,依托长江流域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加强对县域内取水工程监管,进一步规范取水许可证核发工作程序,完善“一户一档”。办理取水许可5份,其中3户新办,2户延续。完成水资源公报、年报、用水总量统计等填报工作。全县纳入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83家小水电,76家整改类小水电中有70家已按要求完成“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方案”编制评审工作
4.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开展“保护砂石资源、共建绿美芦山”主题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共印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8幅、出动宣传车辆80余次。大力整治河湖“四乱”和行业乱点乱象,开展河道巡查250余次,出动人员400余人次,共查处非法采砂案7起,查处未按规定足额下泄生态流量案1起,依法拆除涉河违章建筑物1处并完成问题销号。同时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砂石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巡查监管全覆盖、无死角。积极配合镇西山“双超”治理检查站建设工作,组织2名工作人员在卡点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督检查,深入打击“私挖盗采”违法行为,从源头解决砂石乱象“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重点流域项目落实情况
1.“8·22”洪灾恢复重建项目推进情况
一是防洪堤修复方面。涉及全县6个乡(镇)46个点位,新建堤防9764米,加固加高堤防3415米,计划投资10575万元,现工程主体已完工,完成总投资10205万元,占总投资的96.5%。二是农村供水项目修复方面。涉及大川水厂、房基坪供水站、龙门片区供水工程3个项目,现项目主体工作已完工,正在实施项目扫尾工作,已完成工程总投资978万元,占总投资的97.8%。
2.水利常规项目推进情况
20xx年上半年,我局常规项目共计4个,总投资1997万元,现已完工1个,完成总投资697.6万元。其中:芦山县水资源监测站项目于4月开工,已完成投资60万元,完成总工程量的100%;芦山县山洪灾害危险区非工程措施项目于4月开工,已完成投资137.6万元,完成总工程量的80%;芦山县龙门项目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于5月开工,已完成投资100万元,完成总工程量的21%;西川河防洪治理工程于3月开工,已完成投资400万元,完成总工程量的30%。
(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以及“回头看”发现涉水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总数、已完成、整治整改以及逾期整改数量);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发现涉水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总数、已完成、整治整改以及逾期整改数量);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涉水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总数、已完成、整治整改以及逾期整改数量);其他重要的涉水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四)特色亮点工作以及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各部门总结和提炼“十三五”期间在污染控制、环境管理和生态保护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下步打算
水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局将进一步严明责任,强化措施,加强水污染防治,保障水环境安全,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一是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的监管,将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巡查监管工作纳入对各级河长工作职责及各乡镇年度考核内容,水利、发改、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等五部门将持续开展电站下泄生态流量常态化巡查,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将从严从重进行调查处理和处罚,形成各级各部门无死角的监管网络,严格监管江河生态流量,毅然扛起青衣江生态保护的职责,为有效维护良好的河流生态环境持续发力。
二是强化水环境保护宣传。持续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走出入户发放宣传手册,强化群众的水环境保护意识。
三是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巩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成果,继续将河湖“清四乱”作为推进河长制湖长制“有名”“有实”的第一抓手,进一步强化各级河(湖)长组织领导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改善河湖面貌。
四是强力推动河湖岸线保护。切实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控,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县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确保年底前完成《“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xx-20xx)》编制工作,为“十四五”期间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科学依据。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 篇9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贵州省河流分属长江和珠江流域。以中部偏南的苗岭为分水岭,北部属长江流域,南部属珠江流域。长江流域有4个水系,分别为乌江水系、洞庭湖(沅江)水系、牛栏江—横江水系、赤水河—綦江水系,流域面积115747km2,占全省国土面积65.7%。主要河流有乌江、赤水河、清水江、舞阳河、锦江、松桃河、牛栏江、横江、洋水河等。20xx年,全省55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8.3%,其中,长江流域37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7.3%。乌江水系水质优良率为98.2%;赤水河水系、清水江水系水质优良率均为100%。无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水体断面。全省15个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二、水环境保护工作进展
贻琴书记、炳军省长和有关省领导多次到长江流域开展调研督导、作出指示批示。各级各部门及有关企业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稳定趋好。观山湖区、仁怀市等8个县(市、区)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乌当区、赤水市等3个地区被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20xx年,赤水河荣获“中国好水”优质水源称号。
(一)聚焦改革创新,不断健全生态环保体制机制
按照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要求,聚焦打造“长江珠江上游绿色屏障建设示范区”目标,先后在乌江流域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境执法监管等6项制度改革试验;赤水河流域开展生态补偿、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生态环境保护司法保障等12项制度改革试验,推进乌江、赤水河水环境持续改善,初步形成了保护生态环境的有效机制。颁布实施《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贵州省乌江流域环境保护规划》《贵州省赤水河流域环境保护规划》《贵州省清水江环境保护规划》《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产业发展规划》等,对流域内的产业发展、环境保护等进行系统部署,搭建制度框架,明确实施路径。单株碳汇精准扶贫机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等30项改革成果入选《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
(二)加强“三水”统筹,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一是加强水资源保护。围绕长江流域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和重大项目的用水需求,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20xx年全省总用水量99.64亿立方米,比年度用水总量控制目标134.39亿立方米少34.75亿立方米。建立完善河流生态流量保障机制。印发《贵州省第一批省管河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目标》,编制完成乌江、舞阳河等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开展重要河湖生态流量监测预警工作。着力推行节水行动。组织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制定出台《贵州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颁布并施行《贵州省节水条例》,修订发布贵州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建立覆盖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和生活服务业的先进用水定额体系。目前,完成息烽县、普定县等22个县(市、区)节水型社会建设。
二是加强水环境要素治理。加强工业污染治理。着力推进磷石膏“以渣定产”,自20xx年起全面实施磷石膏“以渣定产”,20xx年实现当年磷石膏“产消平衡”。着力推进重点污染源治理,督导贵州磷化集团先后投入8.1亿元实施乌江34号泉眼污水末端处理工程,处理能力已达12000m3/h,基本解决34号泉眼磷污染问题。着力推进“三磷”整治,对流域内99家涉磷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清单,并按照“一企一策”治理方案对流域内存在环境问题的66家涉磷企业实施集中整治。着力推进开发区污染治理,59个污水处理存在问题的开发区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加强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方面,流域内共建成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厂168座,处理能力达386.95万吨/日,污水管网长度8932公里;流域内655个建制镇已有653个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松桃县甘龙镇因自然灾害延缓建设,黎平县地坪镇位于水库淹没区延缓建设),建设处理规模61.5万吨/日,累计建成管网5196公里。城镇生活垃圾治理方面,20xx年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规模2760吨/日,655个建制镇全部具备生活垃圾转运能力,共建成生活垃圾转运站731个,配备生活垃圾转运车751辆、清运车4662辆、垃圾收集点9.6万个,649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部整治销号。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方面。20xx年底,经生态环境部现场督查、住房城乡建设部评估认定,我省6个地级城市建成区49处黑臭水体已经全部消除并实现“长制久清”。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厕所革命”。自20xx年开展农村“厕所革命”三年行动以来,全省完成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新建、改建197.7万户,完成村级公共卫生厕所新建、改建15105座,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清理农村生活垃圾40.9万吨,清理村内水塘2.8万口,清理村内沟渠4.69万公里,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13.1万吨,清理乱搭乱建及残垣断壁2.7万处。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20xx年全省化肥使用量为81.93万吨(行业统计数据),比20xx年减少1.25万吨,减少1.5%;农药使用量为9418.15吨,比20xx年减少256.86吨,减少2.65%。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推进农膜回收秸秆综合利用。至20xx年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7.16%,农膜回收率为83.56%。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开展全省规模以上养殖场畜禽粪污配套设施排查整治,共排查备案规模化以上畜禽养殖场3761个,其中大型养殖场2133个。目前,全省3761个规模化养殖场中有3745个完成设施配套验收(大型养殖场全部完成),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设施配套装备率达99.57%,大型养殖场配套装备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6.43%。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治理。按照“划、立、治、管”要求,全面完成国家专项督查发现的74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181个问题整改。着力推进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截至20xx年底全面完成251个千吨万人、913个乡镇级、516个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碑、界桩、警示牌及隔离围网围栏建设。完成108个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并实施月报制,及时向社会公布水质状况。加强船舶和码头污染治理。对流域内289艘100总吨以上存在生活污水排放不达标的船舶实施技术改造,整改完成率100%。对不达标的11座非法码头进行全面整改。其中,10座码头已按要求全部拆除恢复岸线,1座提升类非法码头已通过整改验收并销号。获得经营许可证的营运码头及18个一、二类重要码头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油污水接收设施实现全覆盖。加强尾矿库污染治理。全面排查长江流域74座尾矿库(主要为磷石膏、赤泥、石灰石、铅锌矿、硫铁矿、重晶石等尾矿库),对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26座尾矿库实施“一库一策”整治方案,目前已全面完成整改。
三是加强水生态修复。开展长江流域退捕禁捕。完成渔船2548艘、渔民2494人退捕上岸,通过职业技能培训等方式,妥善解决退捕渔民转产安置问题,实现“1户1人”就业目标,符合参保条件的退捕渔民全部参保。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治。20xx年9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国家林草局和国家能源局下沉贵州时,指出赤水河流域小水电开发过度。赤水河流域(贵州境)共有小水电224座,其中单一发电功能的有168座,具有供水、灌溉、防洪等综合利用功能的有56座。20xx年已退出45座电站,20xx年原计划退出的50座电站中,已退出1座。目前,正在对小水电清理整改进行论证研究,待论证完成后,将进一步完善小水电清理整改方案并推进实施。开展湿地和森林生态系统修复。流域内建成湿地公园40个,湿地保护小区55个,实施中央财政湿地补助项目和湿地保护恢复工程13个。共设立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212个。划定国家级公益林面积3720.72万亩,地方公益林面积2836.33万亩。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全省纳入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364处、图斑399个、面积636.82公顷,20xx年至20xx年投入中央资金9225万元、省级资金2550万元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截至目前,已整治完成634.7公顷,整治完成率99.7%。开展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通过实施封山育林、人工造林、草地建设、小流域治理、坡改梯等工程和林草植被恢复措施,治理水土流失和石漠化。20xx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1745.26平方公里,石漠化治理755.42平方公里。
(三)强化环境监管,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
一是强化环境准入。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将长江流域划分为975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对每个管控单元分别明确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环境准入管控要求,形成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严格落实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20xx年,长江流域共受理环境影响评价项目4096个,涉及资金4647.55亿元,因产业准入政策、重大环境影响(选址、环境容量)等原因不予审批建设项目67个,涉及资金31.52亿元。
二是强化环境监管。严格自然保护区监管。着力推进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目前,大沙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宫州级自然保护区、冷水河县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已基本完成。发现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采石采砂、工矿用地等64个重点问题全部完成整改。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组织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认真开展“20xx清废行动”问题整改和“回头看”。“20xx清废行动”国家交办确认属实的60个问题,已全部整改。严格环境执法监管。20xx年生态环境部门共立案查处长江流域内环境违法案件1044件,罚款金额逾1.2亿元。水利部门共查处未批先建、未批先弃、未验先投、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治理义务等违法违规项目9500余个,罚款1600余万元。
三是强化水质监测。为及时了解全面掌握流域水质,有效管理流域水生态环境,我省长江流域共设国控断面32个,省控断面145个,共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145个。通过定期开展水质监测,一旦发现水质出现异常,及时开展溯源并进行调查处理。
(四)坚持问题导向,抓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
目前,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3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6个;长江经济带20xx年警示片指出的1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20xx年警示片指出的`1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6个;20xx年警示片指出18个问题,地方已上报完成整改7个,其他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正按时序推进。
(五)坚持跨省协商,推动流域区域联动合作
一是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20xx年,云贵川三省签署了《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按照1:5:4的比例每年共同出资2亿元设立赤水河流域横向补偿基金,建立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中首个跨省域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二是建立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与四川、云南建立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日常工作联络、信息资源共享、案件办理、生态修复、业务交流以及新闻宣传等6项司法协作机制。
三是建立环境保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推进赤水河流域在环境保护方面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环评、统一监测、统一执法“五统一”,在联合交叉执法、联席会商、信息共享、信息通报、监测预警、应急联动等方面充分合作,提高了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效率。
四是建立生态环境联防联控机制。会同重庆、四川、云南3省(市)印发并实施了《长江上游四省市20xx年生态环境联防联控重点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环境污染防治。20xx年,联合四川省对赤水河流域合江、叙永和古蔺的14家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云南省对彝良沐阳硅业倾倒废渣进行联合执法。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仍不稳定。结构性、区域性水污染问题还较突出,进一步改善的空间有限且难度加大。如磷石膏渣场渗漏废水(息烽、开阳区域,福泉区域)、电解锰渣场产生的含锰渗滤液废水(松桃区域)、废弃煤矿产生的煤锈水(凯里市鱼洞河区域)、酿造业产生的酿酒废水(仁怀区域)等污染隐患仍然存在,解决上述问题还需较长时间。
二是重点污染源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足。如乌江34号泉眼、清水江发财洞汛期极端天气存在含磷废水直排现象。
三是城市环保基础设施仍然存在短板和不足。部分地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存在生活污水溢流现象;城市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未实现雨污彻底分流。
四是水土流失治理任务较重。20xx年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31795.99平方公里,占流域土地面积的27.47%,占全省水土流失面积的66.65%,且中强度及以上水土流失为11592平方公里,按照目前的治理进展,治理任务非常艰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以守护好优良生态环境为总目标,以实施生态环境提升行动为总抓手,着力推进长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和生态建设,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
一是巩固好水生态环境质量。建立水环境质量应急响应精细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在水环境质量底线中落实以水环境控制单元为基础进行污染防治和排放管控。结合水质控制单元和水功能区划分,按流域设立以行政辖区为责任主体、控制断面为节点的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体系。按控制单元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对水质超标单元要求限期达标治理,实行水质目标、受纳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排放口、污染源企业的全要素管理。
二是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继续按照挂牌督战、挂图作战、挂账销号“三挂打法”,持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整治巩固提升工程、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工程、清水江和乌江总磷污染整治巩固提升工程、松桃河锰污染治理工程、赤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美丽河湖创建工程。
三是强化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按照清单制、台账制、销号制要求,强力推进长江经济带曝光问题整改,对20xx-2020年三年曝光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推进南明河溢流、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四是坚持从严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针对水环境重点领域、重点流域开展“举一反三”排查,集中力量对磷化工、白酒、煤矿、工业园区、自然保护地、县级城市污水收集处理、垃圾填埋场开展全面严格排查,主动发现一批突出问题,严格查处一批生态环境违法案件,严厉打击非法排污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是加快流域水生态修复。加大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为抓手,加快水土保持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
六是积极推进云贵川三省继续建立并实施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争取从国家层面完善补偿原则、补偿标准、实施目标、分配考核等程序和标准,科学界定保护者与受益者权利义务,形成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运行机制。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 篇10
一、深入推进“山长制”“林长制”,细化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管理责任
全县共设立正副山长343人,其中,县级总山长1人、县级第一副总山长1人、县级副总山长1人、镇级正山长17人,镇级副山长17人,村级正山长152人,村级副山长152人,县镇村三级山长体系已全面建立。在原有的县镇村三级山长体系基础上,在全市率先创新设立了村级山长助理,每个村设置1名,与天保护林员、四级网格员合而为一,负责本村网格化工作和生态护林员的管理,每名山长助理每月发给补助1000元。
二、牵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促相关成员部门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我省有关部署要求,严格执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扎实推进秦岭生态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守好绿水青山,坚决执行“环境立县”战略,制定了《略阳县秦岭生态保护工作要点》、《略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
三、牵头开展治理“五乱”活动,督促相关单位依法打击危害生态环境保护的行为
市秦巴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总台账》,反馈我县“五乱”问题54个(总数71个,内有其它问题17个),已完成整改并销号问题41个,完成整改未销号10个,正在整改问题3个。其中:乱搭乱建问题5个,完成整改并销号;乱采乱挖问题6个,完成整改并销号2个,完成整改未销号3个,1个正在整改;乱排乱放问题38个,完成整改并销号问题29个,完成整改未销号7个,2个问题正在整改;乱砍乱伐问题1个,完成整改并销号;乱捕乱猎问题4个,完成整改并销号。
四、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强化林草地管理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食用林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强化责任,切实组织落实好全县食用林产品安全工作。
二是建立无公害示范区。在原有标准化示范园建设的基础上,继续巩固提高现有无公害示范园区的建设标准,推广使用无公害农药,安装太阳能杀虫灯,使用粘虫板等。进一步提高标准示范园的科技含量,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对全县起辐射示范带动作用。
三是开展农药使用专项整治。在食用林产品生产过程中的集中用药期,林业执法人员开展农药使用专项整治,严禁购买使用剧毒、高毒农药和假冒伪劣投入品,少用限用农药。尽量少施或不施化肥,推广使用有机肥料。
五、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
一是将原略阳珍稀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与陕西宝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合并为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合并后保护面积为28147.96公顷;二是将略阳五龙洞国家森林公园与原略阳珍稀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陕西宝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重叠面积3845.01公顷调出森林公园;三是将原江神庙--灵岩寺省级风景名胜区中的.江神庙区域调出风景名胜区范围,调整后保留灵岩寺省级风景名胜区,面积为30.14公顷;四是按照“应划尽划,自然保护地面积不减少的原则”,拟新建省级森林自然公园3个,略阳三岔林省级森林自然公园,面积为5118.76公顷;以国有观音寺林场为基础新建略阳观音寺省级森林自然公园,面积为1626.55公顷;以国有塔坡寺林场为基础新建略阳塔坡寺省级森林自然公园,面积为1854.15公顷。整合优化后,我县有各类自然保护地6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国家森林自然公园1个,省级风景自然公园1个,新建省级森林自然公园3个,保护地总面积为38567.7公顷,比原自然保护地总面积减少163.14公顷,占全县国土总面积的13.62%。目前我县没有设置自然公园。
六、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为了稳妥做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付工作,根据汉中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汉林发[20xx]17号)、《汉中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付办法》(汉财办农综[20xx]3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了《略阳县生态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付工作方案》。全县国家级公益林面积为47.75万亩,范围为《略阳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经20xx年林地变更后列入国家级公益林区域内,全嘉陵江及其一级支流两岸区划为集体权属国家级公益林的林地,且已完成落界的公益林林地,涉及兴州街道办、横现河街道办、乐素河镇、白雀寺镇、徐家坪镇、马蹄湾镇、白水江镇和城关林场,相关镇办、林场。对落界划定的国家级公益林,兑付20xx年度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兑付标准由20xx年每亩13元提高到每亩14元。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 篇11
“百舸争流千帆竞,乘风破浪正远航。长江越来越美了!”实地查看长江太仓段生态环境保护及发展建设情况后,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靖江市新桥镇德胜中心村党委书记杨恒俊感慨不已。
9月15日至16日,江苏省检察院邀请12位全国、上海市、江苏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赴苏州太仓,围绕“沪苏同行·守护长江”主题,对检察机关推进一体化协作、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服务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进行联合调研。
一体化协作
凝聚保护合力
太仓地处长江入海口,与上海崇明隔江相望,与上海宝山、嘉定毗邻相依,是助推实现沪苏同城化的重要阵地。9月16日,台风过后,太仓长江入海口江面重回平静,12位代表委员从太仓市海事局码头登船,开启调研之行。
随着一体化发展进入新阶段,打破地域界限协同发展,逐渐成为新常态。最高检高度重视长江大保护工作,近年已连续4年召开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检察论坛。20xx年3月1日,我国第一部流域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突出强调长江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通过制度规范、促进和保障流域协同治理。
上海、江苏同处长江下游,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沪苏检察机关立足区位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统筹推进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长江大保护”。
20xx年以来,江苏苏州、南通等地检察机关先行先试,充分发挥沿江临沪区域优势,与上海市检察机关相继探索建立“嘉昆太”“青嘉吴”等基层跨区域协作机制,织密长江下游生态保护检察协作网。20xx年以来,沪苏浙皖检察机关会签实施《沪苏浙皖检察机关关于依法全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关于环太湖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跨省际区划管辖协作意见》等省级跨区域检察协作文件,进一步凝聚生态资源跨区域司法保护合力。
从局部探索到全面协作,为实现“更高质量一体化”,达到“1+1>2”的效果,江苏省检察院首次邀请兄弟市代表委员调研江苏检察工作,并邀请上海市崇明区、宝山区、嘉定区三地检察院相关同志陪同调研,旨在通过沪苏两地检察机关、代表委员的交流分享,取长补短,共同提升,更好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这是我首次跨省调研检察工作,这种形式有利于代表委员更加全面了解长江流域环境保护跨区域协作情况,碰撞出智慧的火花,为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开拓更多思路,我会将这次调研的收获和江苏经验带回去。”上海市人大代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公共服务和社会发展部副部长金银淑为此次活动点赞。
上下游同频
沪苏检察护长江
除了实地查看长江太仓段生态环境保护及发展建设情况外,代表委员们还参加了江苏省检察院组织的'“沪苏同行·守护长江”调研座谈会。
会上,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陶国中介绍,近年来,江苏省检察机关坚持“主动监督、智慧履责、铁面司法”理念,围绕长江资源保护、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重点,综合运用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着力办精、办好案件,先后开展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危险废物非法处置、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专项行动,统筹依法从严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适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涉长江犯罪。
长江保护法实施后,截至20xx年7月,江苏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污染环境、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涉长江案件106件203人,提起公诉436件991人;依法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共办理涉长江公益诉讼案件71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15件;推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推动建立生态环境修复基地35个,在修复基地开展补植复绿活动29次,督促治理被污染水源地91处,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50余公里,索赔损害赔偿金、治理恢复费用8000余万元。
“我们发现,公益诉讼检察在推动解决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等公益损害治理难题上,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能有效克服地方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或者不作为等问题,从而提升办案效果,推动诉源治理。”陶国中表示。
依托长三角区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沪苏等地检察机关高质量办理了督促整治大运河、太浦河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白茆沙水域整治、黑臭水体整治等一系列跨省域案件,有效促进长江流域生态资源保护,上述案件均入选最高检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
长江大保护离不开代表委员的监督、支持。陶国中特别提到代表委员建议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一方面,把反映长江保护问题的建议、提案转化为公益侵害案件的线索,通过案件化办理推动问题解决;另一方面,把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时发现的治理堵点难点转化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通过人大监督和政协协商助推完善治理。”20xx年11月以来,江苏省检察机关通过衔接转化机制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62件。
座谈会上,苏州市检察院汇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守护长江工作情况;太仓市检察院汇报“沪苏同行·守护长江”特色建院、品牌强院工作情况;上海市崇明区、嘉定区、宝山区三地检察院围绕主题作交流发言。
携手共担当
期待再谱新篇章
长江大保护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人大权力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协同联动的“共振点”。
长江保护法已正式施行一年多,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今年,全国人大委托江苏省人大对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省人大结合江苏实际,组织开展了“一法一条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去年6月,各民主党派中央、无党派人士开启为期5年的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
代表委员在充分肯定检察机关助推长江大保护工作的同时,围绕生态环境治理、内外协作联动、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检察机关在污染整治过程中提出很多解决方案,检察机关在保护长江工作中探索的案发地公开听证等做法,令我印象非常深刻。”全国人大代表、常州老三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李承霞建议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公开听证工作社会面宣传力度,多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对一些实践效果好的经验进行总结推广。
从小生活在江边的杨恒俊,对长江的变化有着深切体会,他特别提到旁听特大非法捕捞长江鳗鱼苗公益诉讼案庭审的感受,“近年来长江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检察机关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如何进一步强化协同履职,深化内外协作配合,构建保护合力,全国政协委员、苏州科技大学人文社科处处长宋青建议检察机关加强与代表委员常态化交流互动,研究解决江苏检察机关在先行先试过程中遇到的阶段性、共性问题,并推动建议提案与检察建议的双向衔接转化,实现代表委员与检察机关的“陪伴式成长”。
“通过向内、向上、横向三个方向发力,推广好的机制和做法,加强区域协作,推动解决异地管辖权和跨区域协同问题。”“可以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充分运用大数据赋能一体化办案,实现常态化规范化科学管理。”“围绕长江生态保护进一步拓展公益诉讼检察区域协作深度广度,细化跨区域、跨部门办案机制建设。”上海市人大代表金银淑、陶峥,江苏省人大代表陆丽瑾等对深化长三角区域检察协作提出建议。
江苏省人大代表潘涛、乔森都非常关注长江岸线治理难题,建议检察机关依法从严打击重大污染环境、非法采砂等涉长江流域违法犯罪行为,以法治手段引导企业进行结构转型;要以系统思维解决涉长江流域问题,挖掘深层次原因,推动长江沿岸产业结构优化;要加大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加强与高校的合作,与专家学者加强互动交流;同时关注第三方鉴定机构收费问题。
对于持续推进长江大保护,全国人大代表杨恒俊、上海市人大代表顾德昌、江苏省人大代表王虎琴、沙安勤等认为,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推动“一法一条例”落地,充分唤醒人民群众保护母亲河的意识,鼓励更多人参与到长江保护工作中,同时要注重对涉案人员开展专题教育,防止再犯。
“我们将认真研究代表委员所提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将其转化为检察机关推进长江大保护工作的不竭动力,坚持长江流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让中华民族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陶国中表示。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 篇12
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是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重要内容,更是新时代推动江西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在全市坚持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中,青云谱区牢牢把握“人文生态慧圃,都市产业新城”的发展定位,果断决策、扎实稳步的强化生态文明事业的推进工作。
一、推动绿色产业发展。我区以推进老工业区全面转型升级为主线,加快退二进三,大力发展新兴产业,着重培育发展服务业龙头企业和服务品牌,引导服务业高质量发展。20xx年1月22日,“昌南工业园区”正式更名为“青云谱新经济产业集聚区”,昌南工业园区正式退出工业园区序列,向城市功能区方向迈进。
二、开展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一是坚持“谁占用、谁恢复”原则,对区域内9条流域中乱倒垃圾、填埋堆放固体废物的乱堆行为,坚决清理整改到位,对违法违规建设涉河项目进行严厉打击,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及时清理河道内的垃圾,对照问题清单建立台账销号制度,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确保问题整治到位。清理清理河面水葫芦、垃圾杂物45处共78余车,铲除菜地17170平米,拆除钢棚5处,拆除违章建筑3处,打捞湖面、湖岸垃圾17吨。二是全面落实河长湖长责任制,督促三级河长加强日常巡查,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督促各河段巡查人员对河面、湖面、河湖岸进行地毯式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台帐等工作。20xx年,三级河湖长巡河共899次。其中区级河湖长巡河20次,街道级河湖长巡河共99次,村级河湖长巡河780次。三是投资约20xx万元实施玉带河南支大梵寺上游周边污水实施截污改造。通过对明沟清淤、改造雨污箱涵及打造景观绿化来提升改善玉带河生态环境。五是对经卫星遥感识别发现的`佛塔村疑似黑臭水体,通过新建污水管网系统、引进金达莱FMBR膜污水处理等措施对塔村疑似黑臭水体问题进行整治。配套12台污水处理器A型设备,每天3000吨的总处理量,设备正常运作后,出水河道黑臭现象得到解决,与之前水质对比非常明显。实施大梵寺周边截污整治使城区污水提质增效,努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
三、深入实施“净空”“净水”“净土”行动。区发改委会同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等部门持续强化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全面打响“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投入约 664 万元,在全市率先安装 32 台高密度空气质量微型监测设备,构建大气污染精细化智能监管系统。通过“智慧+垃圾分类”完成全区所有 227 个居民小区、所有 165 家公共机构的分类设施“两个全覆盖”,全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率达到 28%以上。
四、加大生态文明宣传。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我区围绕生态环保主题,精心组织了各种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暨第二届“江西省河湖保护活动周”进单位、社区等开展宣传活动。利用区政府大厅内LED屏幕,播放河湖保护条例和各类水、河湖保护宣传标语;在各社区张贴宣传海报、张贴宣传栏、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共发放《江西省河湖保护条例》360份、宣传纪念品60份,张贴宣传海报21张。同时,我委认真组织召开四次长江保护法专题培训会议,进一步加深了大家对长江保护法的认识,增强了“共抓大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 篇13
20xx年,县委、县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科学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以中央及省环保督察为契机,抓住历史机遇,以整改促攻坚。始终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当成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钉钉子精神一项一项抓落实、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走,县域整体环境质量迈上新的台阶。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主要推进措施及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把绿色发展作为立县之本,发展之机,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中之重,持之以恒地将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抓牢抓实。瞄准生态立县的发展定位和建设生态强县的发展目标,坚持以保护生态资源为前提,以绿色产业崛起为主线,强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二是建立长效机制。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调整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环境保护委员会,构建起党委、政府统揽全局,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共召开20多次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重点研究解决了一批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了各项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实行环境保护目标分级管理。坚持问题、目标两个导向,按照《萧县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及责任清单》,重点开展了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环保督察整改专项行动。截至目前,所有工作均按时限稳步推进,为我县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积极主动作为。始终坚持生态立县、生态优先原则,将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县委和政府工作报告中,做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切实把生态文明思想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构建和谐社会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经济、生态、社会三者利益的有机统一和协调发展,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以落实重点举措为抓手,坚定不移防治大气污染。一是组织大气办成员单位做好工业大气污染治理、“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整治、餐饮油烟污染治理、重型车辆管控、建筑道路工地施工扬尘治理等工作。特别是近期开展的燃煤锅炉和餐饮油烟专项治理行动,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取得了良好成效。二是严格实施重点排污企业特殊天气情况下的停产、限产措施,切实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三是严格执法,出动执法车辆20xx余台(次)、执法人员4000余人(次),持续加强对排污企业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四是引入第四方监督,加强重点企业大气在线监测设施运行管理,确保监测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和有效性。五是聘请第三方机构专业指导的联动机制,抽调人员,采取“日分析、日通报、周调度”工作机制,积极配合第三方机构对大气污染源24小时监测,并及时处理。
(三)以细化任务分解为重点,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一是加大城区雨污管网错节、漏接、混接工程建设。目前,县城管局正在对错节、漏接、混接现象进行全面排查,确保精准施策。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确保龙河出境断面水质达到省考核目标要求。1-11月份,水环境质量指数全市排名第一,获得市级奖补资金550万元。二是全面推进农村黑臭水体现状排查,现状调查已通过专家论证,为下步深度治理奠定了基础。三是积极推进美丽乡村污水处理站提升,第三方正在进行精准治理。四是加大对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五是开展“千吨万人”水质监测,准确掌握水质状况,确保饮用水安全,今年监测数据已按时上报,全县水环境质量实现持续好转。
(四)以强化风险防控为目标,深入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强化农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深入实施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行动。加强危险废物监管,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活动,开展了4次专项执法检查,查处和清理9处非法固废堆放点。完成了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重点企业用地信息调查工作前期入户信息采集工作已全部结束,全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
(五)定期调度,全力推进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20xx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问题29个、反馈问题1个,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20xx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问题95个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反馈问题29个,已完成整改销号28个,其余要求20xx年底完成的1个整改完成已验收,待销号。第五批省交办“N”类突出环境问题未完成整改1个(新庄镇外地倾倒固体废物问题),生态修复12月17日已进行公开招投标,第三方已进场开展修复工作。同时,现案件在侦办阶段,待完善相关手续后,依法依规启动生态损害赔偿工作,20xx年7月底前完成整改销号。
(六)大力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我县认真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和大排查活动,共检查企业500余家(次),检查污染防治设施650余台(次)。停产整治企业6家,约谈7家,查封扣押2家,涉嫌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2起,立案查处214件,处罚865.1余万元。
(六)强力助推绿色发展。今年以来,我县进一步加大了对新、扩、改建设项目执行环评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审批分类分级要求,共审批建设项目79个(其中报告书4个,报告表75个)企业自行网上登记备案490个。
(七)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顺利推进。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县生态环境分局成立排污许可工作领导小组及专班,强力推进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发证及登记企业750家,超额完成时序进度。
(八)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顺利通过国家和省、市级核查验收。全县共落实入户调查工业企业726家、农业源268家、集中式污水处理厂32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1家、生活垃圾处理厂1家、入河排污口18处、生活源锅炉8家。污染源普查工作圆满完成,为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制订、污染防治等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存在问题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任重道远。城区建筑、道路施工工地未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城区汽车尾气冒黑烟现象依然存在;城区仍有重型车辆驶入;散煤销售、运输未能得到彻底根治;园区异味未能得到有效治理,空气质量排名靠后,这些都是近期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是水环境质量改善任务艰巨。城区污水管网,特别是老城区雨污管网尚不健全,城区生活污水入河现象还不能彻底解决,导致汛期泄洪排涝期间对龙河水质影响较大,直接影响年度地表水考核成绩;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点多面广,治理任务重,难度大;镇村污水处理场站建设进展缓慢,至今未完成整改销号。
三是农村环保工作依然薄弱。部分乡镇规模养殖场治污设施不完善,污染周边环境的现象依然存在;镇村垃圾收集处理制度不完善,焚烧秸秆、树叶、杂草等现象未得到有效解决。
四是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有反弹现象。个别职能部门敷衍整改,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完成后出现反弹,造成不良影响。
三、20xx年工作预安排
(一)聚力聚焦打赢蓝天保卫战。巩固城市扬尘精细化管控,加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及城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组织实施扬尘管控专项督察;突出抓好烟花爆竹禁放、露天禁烧、散煤禁燃;加强区域应急联动,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突出重点时段,实施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二)持续接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大区域联防联控,严格执行《宿州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抓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实施饮用水水源地及周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推进乡镇、省级美丽中心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整改工作,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推动工业园区提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并稳定达标运行。
(三)稳扎稳打推进净土保卫战。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持续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入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推进疑似污染地初步调查工作,开展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污染治理,加强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深入开展固体废物大排查整治行动,着力提升固体废物监管、处理处置、风险防范能力。
(四)强化问题整改销号。强化调度督办,定期开展“回头看”,分出轻重缓急,加大明察暗访频次,特别是对疑难复杂问题,集中力量实施点对点调度。同时,加强对问题整改的指导,确保第一轮中央和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五)积极谋划“十四五”重点工作。认真做好“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及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谋划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研究提出重大工程、重点项目。
(六)严格督查考核问责。持续加大对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考核力度,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影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将严格实施环保“一票否决”,并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 篇14
20xx上半年,我乡生态环保工作在上级环保部门支持和指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精心组织下,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组织、部门协调、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通过艰苦努力,我乡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回顾上半年的环保工作,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高认识,强化宣传
一是召开会议进行宣传,乡党委召开了党政联席会议,在分析我乡环境保护工作现状的同时,认真学习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增强大家的环保认识,在此基础上,召开了全乡各村委会负责人,乡属各企业事业单位企业负责人会议。
二是利用标语、广播、书画展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三是通过印发宣传资料进行宣传。
二、领导重视,机制健全
为确保全乡生态环保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乡党委政府十分重视,
一是结合本乡实际,制定了《20xx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对今年环保工作的任务和要求进行明确。
二是健全班子。乡成立由乡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各村以村主任、组长为主成立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小组,从上到下形成了较健全的'管理网络。
三是明确职责,根据上级要求和今年全乡环保工作任务,在明确分工的同时,坚持实行目标管理,狠抓落实,分别与有关负责人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并严格考核,使环保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注重实效,狠抓落实
桥边村是乡政府所在地,由于无专人清扫街道垃圾,无定点存放和处置垃圾的场地,整个街道卫生处于脏乱差的状态,严重影响乡容乡貌和居民生产生活。为了整治好街道及居民生活区环境卫生,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由乡党委、政府牵头,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办具体负责,首次在桥边村成立了环卫工作站,县政府出资1台流动垃圾车,并聘请了3人专门负责打扫、清运垃圾。至此桥边村街道脏乱差现象彻底改观。
四、夯实基础,把好关口
半年来,我们确立了从源头抓起,从基础抓起的指导思想,在对全乡环保工作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坚持把好“关”,
一是把好项目审批关。近年来,我乡突出项目建设,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个体私营工业得到了迅猛发展,但是也有个别项目存在污染问题。对此,我们在今年招商引资工作中,在将引进项目时,坚持深入调研,严格审批程序,对此环境有污染的企业和项目坚决不引进、不办理,从源头把好环境保护的审批关。合龙砖厂是我乡的一排污企业,我们督促该企业重视加强对废气处理的投入,修建了符合标准排放的烟仓,保证了达标排放,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真正从源头有效控制了企业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半年来,虽然我乡在环境保护工作方面作出了较大的努力,并取得一定的实效,但是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正处在起步阶段,还有许多不足之处有待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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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精选15篇)07-26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11-03
公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09-25
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10-04
公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精选8篇)01-31
保护生态环境方案08-07
生态环境宣传方案08-03
生态环境整治的方案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