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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低保兜底扶贫工作简报
【一】民政低保兜底扶贫工作简报
今年以来,那坡县民政局按照县扶贫攻坚指挥部的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践行“两学一做”,做好民政低保政策与精准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加强精准扶贫民政低保兜底工作,最大限度地把生活在民政低保线附近且有疾病、残疾等贫困户纳入民政低保范围,努力实现“能保尽保”的.兜底扶贫。
截至目前,该县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低保民政低保8510户29651人。
【二】民政低保兜底扶贫工作简报
巴州区民政局在实施低保政策“兜底保障一批”扶贫攻坚行动中,采取多种措施,全面做好低保扶贫衔接工作,做到了精准识别,精准施保。
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按照“社会保障兜底一批”总要求,将低保保障线标准调整到3180元/年.人,全区低保兜底8212户、24227人,月发低保兜底资金433.4563万元,实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
健全机构,明确责任。成立了精准扶贫工作指挥中心,由局长曹勇任指挥长,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设办公室在社会救助局,明确了工作职责,细化了工作措施,确保兜底扶贫工作抓好抓实。
加强宣传,注重指导。多次召开了精准扶贫专题工作会议,做好总体工作安排部署,确保各乡镇(街道)扎实推进兜底扶贫工作。利用电视台、区政务网、民政网站等平台,积极宣传民政兜底扶贫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凝聚社会共识。
强化协作,分类施救。对确定的`拟保对象与扶贫部门共同开展信息系统数据库对比,共同协商完善建档立卡台账。对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无劳动能力脱贫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实施低保性兜底扶贫。
信息共享,规范管理。通过定期与社保、扶贫、计生、金融等部门开展信息库对比核查,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对全区低保兜底对象发放了《低保兜底证》,实行一户一证,保证了农村低保对象的有进有出和补助标准的有升有降,努力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
临时救助,及时到位。对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陷入生存困境的贫困户和对上不起学、住不起院但又需要长期吃药治疗及因灾、突发事故的贫困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帮助困难群众度过暂时性困难。2016年上半年在财政预算资金中按每个贫困村3万元的标准安排下拨临时救助资金342万元。
【三】民政低保兜底扶贫工作简报
“感谢政府!幸亏有你们的帮助,我的病才能及时救治。”说起民政救助政策,大通县黄家寨镇上陶村村民柴进莲有感而发,今年她在地里打农药时不慎被大风刮下的树枝砸伤,造成脑部重伤进行抢救,花费药费15万元,县民政局通过“救急难”绿色通道对她家给予了2万元的临时救助资金,同时纳入了农村低保范围,暂时缓解了该家庭的生活困难。
据了解,2016年大通县民政局本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发,不断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率先建立“救急难”扶贫基金。为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建立了社会救助“救急难”扶贫基金,对患有重特大疾病或遭遇突发性灾难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及时发挥“救急救难”的.作用。依托各乡镇、社区网格化管理体系,在全县20个乡镇、22个社区建立了社会救助受理窗口,对急需接收办理的“急难”事项及时进行受理、转办,应用青海省“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信息管理系统开展救助,使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农村“老年之家”项目试点工作成效显著。年初,该县景阳镇甘树湾村、长宁镇代家村等三个村确定为全市农村“老年之家”试点项目村。目前,三个村运转良好,极大地解决了试点项目村老年人平时缺乏照料,无处可去的问题,活跃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让农村老人切实感受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大力开展城镇精准扶贫救助工作。及时组织开展城镇精准扶贫工作,采用入户调查与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掌握扶贫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状况,做到精确识别、精准帮扶。为城镇低收入家庭及时发放取暖补助9.32万元、一次性物价补贴6.99万元、一次性水费补贴0.67万元,帮助低收入家庭缓解因物价上涨而出现的生活困难问题。同时,该县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深入开展拥军优抚活动,该县第四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县”荣誉称号。县老龄委办公室被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六部委评为“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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