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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展工作简报
一、市微企办召开工作会提“三个抓好”要求
4月28日,市微企办召开全市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全省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安排我市2014年的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了今年我市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三个抓好”的要求。
要求一:是要抓好学习,提高素质。全市从事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的干部应克服精神懈怠、能力不足的问题,不断学习,增强综合素质,更好的适应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的需要。
要求二:是要抓目标责任的落实。各级微企办要主动向党委、政府作好汇报,当好党委、政府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的参谋和助手。要从细化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提高服务质量,优化发展环境入手,办好民生实事,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三是要抓好服务与指导工作,在为微型企业服务上作文章,在促进微型企业发展上作文章。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全省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各区(市、县)2014年1季度扶持发展微型企业目标完成情况;讨论了《贵阳市“3个20万”微型企业扶持政策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施办法(讨论稿)》。
(市微企办供)
二、清镇市跟踪服务 促进微企加快发展
近日,清镇市微企办深入到辖区微型企业--贵州清镇白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对企业进行跟踪服务。
贵州清镇白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科技型农业企业,目前企业生产基地可用面积已达150亩、建有大棚80个;生产上由于采用新技术,节约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及财力,有效地降低了生产成本;产品销售已由最初的零售转变为超市直供和批发商订购的大宗交易,目前产品供不应求。下一步企业计划加大资金投入,扩大生产规模,发展目标为清镇食用菌生产龙头企业。
在了解企业相关情况后,微企办建议,企业目前在清镇已有了一定的知名度,要守住“白泥村”这个好牌子,严把质量关,把质量作为企业头等大事来抓。并表示如需要申请“白泥村”的商标注册,微企办可全程协助办理相关的手续。
(清镇市微企办供)
三、息烽县微企审核“四个必须”促规范
今年以来,息烽县以“四个必须”规范工商分局审核微型企业申请使用的财政补助资金,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开展中。
一是要求微型企业签订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承诺书,工商分局在审核微型企业财政补助资金支付申请时,必须查验该企业的会计帐册;二是要求微型企业在每一次申请支付时工商分局都必须进行实地勘验;三是财政补助资金涉及支付微型企业从业人员工资的,必须做到“三个一致”:即会计帐册中的工资发放清单、劳动用工合同、工资存折姓名这三项必须一致;四是工商分局对微型企业已审核通过的财政补助资金必须以转账的方式进行,尚未使用完毕的,不予审核。
通过以上措施,息烽县力争筑起一道微型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申请、审核、监管的“防火墙”,使财政补助资金“取之有道、用得明白、落到实处”,逐步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
(息烽县微企办供)
四、云岩区实施商标战略助推微企发展
今年以来,云岩区微企办为进一步推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结合 “商标战略”,助力微企发展。现已办理注册商标的微型企业4户,另有6户微型企业正在积极申请中。
为引导微型企业树立品牌意识、质量意识,走自主创牌之路。区微企办加大了商标战略宣传力度,增强了微型企业科学合理有效注册、运用商标的意识和能力。微企办积极搭建信息服务平台,组织已申请商标注册和有注册意向的微型企业开展商标知识培训。目前,云岩区已办理注册商标的微型企业4户,国家商标总局已受理的微型企业商标有4个,另有6户微型企业正在积极申请中。
(云岩区微企办供)
五、南明区细化微企廉政工作纪律
南明区认真总结两年来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工作经验,制定了《南明区工商局关于在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廉政纪律建设的通知》,使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中的廉政纪律规定更为详细、更具操作性。
南明区工商局以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为机,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反腐倡廉的有关精神, 结合近两年来区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所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按照廉洁从政、廉洁执法,严格追究的要求,因地制宜地制定了《南明区工商局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实施办法》,办法严明了工商干部廉政工作纪律,严格了督促检查的相关要求。明确了南明区今年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属地发展、属地管辖”的原则,确保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的顺利开展。
(南明区微企办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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