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防溺水工作计划

时间:2023-05-17 16:37:08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小学防溺水工作计划

  小学防溺水工作计划一: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局文件精神,为预防和杜绝溺水事故发生,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意识,切实加强我校安全工作的管理,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具体措施到位。切实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早部署、早落实、避免发生学生溺水事故。

小学防溺水工作计划

  一、防溺水工作领导机构:

  组 长:黄学军

  副组长:王钢成(常务) 李小刚 曹孔泉

  成 员:校务会各处室成员 各班主任 生活辅导员 保安门卫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政教处。常务副组长任办公室主任,政教处人员、各班主任为成员,具体负责学校的日常防溺水安全工作。

  二、工作的职责要求: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时刻牢记安全第一。

  (二)及时处置安全隐患,处理安全事故。

  (三)负责具体措施的决策并组织落实。

  (四)明确责任,分工协作。校长室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决策,组织指挥,对外协调,校长是学校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学校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五)对于事故发生,做好现场保护,组织施救,情况上报,积极援助,善后处理等工作。

  三、具体工作措施:

  1、5月16日召开全校教职工和学生防溺水专题会议,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意识,对学生强调“六不”规定。

  2、校长及时向湘阴渡政府汇报工作,提请政府在周边的河流、水库、水塘等危险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

  3、各班于5月16-17日召开防溺水主题班会,观看“孩子,请不要私自下水游泳”的安全宣传片,并写出观后感。

  4、学校政教处于5月17日印发《就防溺水教育致家长的'一封信》,印发《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安全责任书》,要求每位学生家长签订。以加强学生、家长的安全意识,保障学生的安全,明确家长职责。

  5、建立巡查制度。(具体见安排表)

  从5月17日起,学校校值日、行政值日每天中午休息时间和下午放学时间到附近河流、水库、水塘巡逻,对私自下河下塘游泳的学生,带往学校协同家长共同教育。

  6、确立联动机制。

  班主任坚守工作岗位,严把学生出勤关;并发动学生,密切观察本班学生动向;对有违纪的学生,要及时和家长沟通,及时教育。学校有关值日按职责要求二十四小时值班,形成齐抓共管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

  7、及时处置安全隐患。

  学校安全隐患一经出现即行处置,不能立即处置的及时报校长室会商处置,决不让隐患变事故。

  8、实行安全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

  “安全大于天,责任重于泰山”。学校将安全管理纳入教职工和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并对不负责而造成安全隐患,延误隐患处置,引发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实行纪律和经济处罚或报上级部门处理。

  9、学校通过校会、主题班会、讲座、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防溺水等安全教育。

  小学防溺水工作计划二:

  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下发《关于切实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21号),嘉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嘉兴市第五届中小学防溺水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嘉教办安〔20**〕48号)文件精神,以及海盐县教育局防溺水工作计划,结合滨海小学实际特制定本学年学生防溺水工作计划。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把防溺水活动作为学校工作的重点来转。召开防溺水主题会议,加强对教师的教育,提高教师的安全意识。同时和开发区进行沟通,对校园和周边水域进行一次大排查,摸清水域情况,做到教育有的放矢。

  二、完善制度,强化日常管理

  建立切实有效的长效机制,对在防溺水工作中发现的.有针对性问题进行研究,不断完善学校防溺水安全制度和工作计划,探索制定适用性强的相关安全制度。同时,认真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加大对学生上、放学期间的监管力度,学生中途离校须由家长陪同,写好请假条交学校。建立每日课前提醒制度,做到日日提醒,时时提醒。

  三、开展各项活动,加强宣传

  通过校园橱窗、悬挂横幅、国旗下讲话、校园广播站、班级板报等方式,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各班级召开以防溺水为主题的主题中队会,提高教师、家长和学生的危险意识。同时,发放致家长一封信,要求家长对孩子要加强看护和监督,教育孩子不在无家长或老师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班主任要多于家长联系,建立家校联系卡,对于特殊孩子留守儿童要重点关注。

  学校开展“十个一”教育宣传活动,即:开展一次“防溺水”启动仪式;上一堂预“防溺水”主题教育课;开展一次“防溺水“教案评比;组织一次预“防溺水”绘画比赛;印发一份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家长书;开展一次预“防溺水”工作家长会;签订一份家校“防溺水”责任书;开展一次“防溺水”师生横幅签名活动;出刊一期“防溺水”黑板报;设立一个“防溺水”警示牌。

  同时全面开展“六个不准”教育:1.不准在上(放)学、双休日、节假日等时段在未经父(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下河(塘)游泳;2.不准擅自邀请其他同学下河(塘)游泳;3.不准在不会游泳的监护人带领下下河(塘)游泳;4.不准到无安全保障和不知水域特征的池塘、取土形成的水塘、水沟、小溪游泳或戏水、嬉闹;5.不准擅自到钱塘江江堤下玩耍、观潮;6.不准在见到有人落水而自己又无能力救护的情况下擅自下水施救或者避而不见逃走,要采取大声呼救及报警等措施。

  四、加强外界联系,建立保障机制

  与开发区政府联系,在学校周边池塘、河流等水域,设立警示牌。与当地村委会联系,对于重点河段、池塘做好安全巡查。做好和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建立防溺水预警制度。

  总之,防溺水工作必须落实到人,责任明确,各项工作要有效落实,真正发挥作用,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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