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工作计划

时间:2021-07-31 19:41:51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整治工作计划三篇

  日子在弹指一挥间就毫无声息的流逝,我们的工作又将迎来新的进步,写一份计划,为接下来的学习做准备吧!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计划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整治工作计划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整治工作计划三篇

整治工作计划 篇1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村的环境卫生管理整治工作,美化村庄环境,促进环境卫生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形成良好的管理机制,现结合我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 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目标

  1、对村内垃圾定点倾倒,不定期进行清运,保持村内卫生清洁。

  2、保持我村6个村民小组进组公路,串户路的卫生清洁。

  3、对村主干道道路两侧的杂草树木进行铲除和砍护,随时保持路面清洁干净和交通视线不受阻。

  4、大力推进“四改一气”工程,使我村农畜粪便得到无富化处理,避免蛆蚊孪生。

  5、每月定期向村民培训相关环境卫生知识和健康教育知识,发动村民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6、在我村尹家坡组新修建垃圾池3个,小岭岗组2个,大沟组4个,让村民养成定点堆放垃圾的爱卫习惯。

  7、配备保洁人员2外,为我村环境卫生后继工作开展奠定了有力保障。

  二、环境卫生整治管理措施

  1、为了做好村内卫生清洁,设专职清洁员2人,每周上班5天,每天8小时,并在村组合理位置修建定点垃圾池5个,对每周倾倒的垃圾进行清运,保持村内的卫生清洁,干净有序。

  2、村内主干道、进组路、串户路的卫生,由村两委成员配合卫生清洁员督促农户不定期进行大扫除。严禁在路旁乱倒垃圾。

  3、制定全村的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清洁员职责,责任明确到人,加强工作督促力度。

  4、村两委成员分片负责对各自负责组的卫生清理情况进行督促并协助清理,随时保持我村环境污卫生清洁干净。

整治工作计划 篇2

  为规范我辖区xx社区城市管理及市场经营管理秩序,巩固创卫整治工作成果,坚决遏制xx流动摊贩整治后出现的回潮现象,建立起切合xx实际的长效管理机制,按照汕头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落实20xx年构建城市管理长效机制重点工作的方案》的要求。现制定如下整治和管理方案:

  一、机构及人员

  牵头单位:珠池街道

  成员单位:龙湖区经贸局2人、消防大队1人、卫生监督所1人、珠池街道城管办2人、珠池工商所2人、珠池派出所2人、珠池执法中队5人、机动中队10人、金涛社区居委会4人、衡山市场管理组5人。

  二、工作步骤

  此次整治行动从2月23日至4月30日,分二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教育阶段(2月23日至3月3日)。

  由珠池街道牵头,联合执法中队、金涛居委及衡山市场物业每天上午7:30至11:30,下午4:00至6:00在市场周边,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告知摊贩3月4日起不能在此摆卖,否则将采取强硬措施进行取缔,并宣传市场内档口优惠政策,引导他们入市经营。同时,向过往市民宣传,劝其改变消费方式,不要因贪图方便向流动摊贩购买物品,而应入市消费,从源头上杜绝流动摊贩在此设摊摆卖现象。

  (二)清理整治阶段(3月4日至4月4日)。

  由上述成员单位派人员参加综合整治工作的行动,每天上午7:00至11:30,下午4:00至6:00集中进行整治。在整治行动中,各有关部门要按整治内容和职责分工,互相配合,针对存在问题,重拳出击,标本兼治,形成合力,力求取得实效。

  1、整治占道经营。由执法队牵头,成员单位协助,对占道为市及学校、市场周边流动摊贩乱摆乱卖进行全面清理。

  2、整治铺前经营。由执法队牵头,成员单位协助,对金涛西街、西一街的沿街铺面前的流动商贩经营进行清理整治。

  3、整治xx东区23—28栋铺内的`集贸市场。由珠池街道办事处牵头,珠池工商所、区卫生监督所等成员单位协助,对铺面内无证经营的水产、肉、菜、三鸟进行清理,达到取缔目的。同时市场物业主要积极引导经营者进入市场经营。

  4、整治xx无证经营水产、生肉、三鸟、蔬菜等商铺。由珠池街道办事处牵头,珠池工商所、区卫生监督所等成员单位协助。

  5、环境卫生整治由金涛社区居委会牵头,成员单位协助,按上级要求做好环境卫生整治。

  6、整治市场私宰肉。由经贸局牵头,成员单位协助,针对私宰肉经营进行清理,达到取缔的目的。

  7、企业(门店)消防安全。由消防大队牵头,成员单位协助,按上级要求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xx市场乱摆乱卖、占道经营由来已久,管理难度大,是城市管理的一项系统工程,为推进金涛市场周边环境卫生和乱摆乱卖整治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社区市容环境卫生有所改善,道路交通顺畅,为居民创造一个整洁、卫生的生活环境,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督促以上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整治内容抓落实,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因这次综合整治时间长,任务重,出动人员多,区政府将拨给衡山市场周边综合整治专项经费。

  三、后续管理工作

  为巩固整治效果,还xx一个经营有序、卫生洁净的环境,要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由街道城管办、执法中队、居委及市场物业进行日常巡查及监督。同时,为防范流动摊贩在xx被清理而转移到其他庄摆卖,还要落实人员进行巡查监管。

  金涛社区居委会及衡山市场业主,双方都必须服从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接受业务部门业务指导,做到分工不分家,碰到困难和问题协商解决。凡需上级机关(包括街道、执法中队、工商所等部门)协助解决的事项,要及时报告。

整治工作计划 篇3

  为保障我县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按照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排查整治违法排污行为为重点,加强部门协调,加大综合执法力度,下大力解决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坚决遏制企业随意排污、非法排污、恶意排污行为,杜绝污染事故发生,维护环境安全,保护群众健康,保障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重点和要求

  对全县范围内的所有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对污染防治措施达不到环保要求、污染物严重超标排放,未经审批、擅自投产、肆意排污行为和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十五小”、“新六小”反弹行为,依法加大整治力度。

  (一)排查整治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污染企业。一是重点排查整治铁和黄金选冶企业。对不按环评要求乱堆尾矿,以及尾矿库溢流水不达标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故意偷排偷放或尾矿库直排的,加大处罚力度;对污染防治设施超期服役、不能正常运转的排污企业,下达限期治理书面通知,要求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治理任务,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常投产;对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擅自投产、污染物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并立即关停。二是排查整治花岗岩板材加工企业。对废水处理池不符环保标准,废水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治理期间应限产限排,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或依法关闭;对不到指定地点堆存废渣,乱堆乱放的,要加大经济处罚力度,责成清理废渣至指定地点。三是排查整治其他行业企业。主要检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转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对违反规定的,严厉查处。

  (二)排查整治“土法选金”反弹行为。对土法选金反弹行为严厉打击,并彻底拆除、捣毁设备。供电部门要切断土法选金必用的电源,基层供电营业所及农村电管人员不得为土法选金户安装供电设备,对擅自安装的,要严肃查处电管人员;国土资源部门要结合矿产资源整合,规范采矿行为,加大对无证开采、乱采滥挖的打击力度;公安和安监部门要加强对剧毒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管理,严格控制汞和氰化物流通渠道和销售对象;公安部门要对屡禁不止的“钉子户”采取拘传、重罚等强制手段,加大打击力度;环保和水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乱排废水、乱堆废渣的行为。双山子、平方子、安子岭等“土法选金”高发乡镇要认真组织好选金废渣的处理处置工作,消除污染隐患,坚决杜绝污染事故。

  (三)排查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对20xx年《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的建设项目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经环保审批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一律停产整顿,限期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对逾期未申报环保“三同时”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视排污情况进行限期整改、停产整治或限期验收。

  三、时间安排

  此次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活动从4月中旬开始,5月中旬结束,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整治工作重点,责成专门人员参加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牵头,发展改革、环保、纪检监察、公安、国土资源、安监、水务、林业、矿业、工商、供电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排查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政策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

  (二)明确职责。在此次排查整治工作中,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能。发展改革部门要监督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国土部门要加大对无证开采、乱采滥挖的打击力度;环保部门要核查企业的环评审批文件,检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转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对需关停或限期治理的项目及时报请政府下达关停或限期治理文件;监察部门要依法依纪追究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政府及部门人员的行政责任;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矿山企业尾矿库的安全监管;水务部门要检查尾矿乱排滥放,挤占河道行为;林业部门要加大对企业非法占山毁林的查处力度;矿业部门要引导矿山企业落实环保治理措施;工商部门要及时注销、吊销被依法关闭企业的营业执照;供电部门要按照政府决定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停电、限电措施;各乡镇要按“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开展本辖区内污染企业的排查,对辖区内污染企业列出名单,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

  (三)加强督导。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跟踪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进度,督导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履行部门职能,确保此次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营造氛围。县广电局、《青龙时报》等部门和媒体要加大此次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及有关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全面提高社会各界的环境保护和科学发展意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大污染企业的治理整顿工作力度。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正视问题,履职尽责,加强监管,实现对企业的动态监督,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二)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验收关。各乡镇在招商引资时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严格遵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改革、环保、工商等部门在项目审批时要严格把关,严禁高污染、高能耗的落后生产工艺项目落户我县。环保部门要严把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关,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企业坚决不批。

  (三)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教育。结合“双学、双守、双做”教育实践活动,对各级领导干部加强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教育,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意识,避免招商又招污事件发生,防止高污染企业转嫁到我县,给生态环境带来污染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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