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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政府办工作计划3篇
日子在弹指一挥间就毫无声息的流逝,又将迎来新的工作,新的挑战,此时此刻我们需要开始做一个计划。什么样的计划才是好的计划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政府办工作计划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政府办工作计划 篇1
一、加强学习,提升能力。在积极参加集体学习的同时,充分利用节假、下班等空余时间开展自学,重点做好政策理论、业务知识和先进经验的学习,做到勤于思考,善于转化,紧跟形势,与时俱进,为机要档案的创新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严肃纪律,甘于奉献。时刻牢记秘书机要是政府办的窗口科室,从细节入手,从小事做起,认真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以默默奉献、不计得失的.精神做好每项工作,按时到岗,言语规范、举止得体,切实维护好办公室的良好形象。
三、健全制度,求真务实。强化程序办事意识,细致做好各类机要文件、简报的编号、登记、处理、送阅、发放工作,组织做好机要文件的传阅以及领导批示后文件的送阅、送办、催办等工作,认真做好文件的交接记录,确保文件运转规范有序,文件的差错率为0。
四、创新思路,加强管理。加强与档案局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对接,全力加快档案整理进度。严格执行已归档文件的查询审批制度,对文件、资料的借阅、查询和复印实行编号登记,做到次次有记录,件件有登记,不断增强办公室对文件流出的掌控力。
五、强化合作,行成合力。加强沟通与交流,进一步增强与同事之间、处室之间的配合,努力营造和谐、愉快、高效的办公室工作环境;了解工作需要,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方法,以便更好地为政府办领导和各部门服务,从而促进整个处室的工作更上一层楼。
政府办工作计划 篇2
坚持以“服务领导、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宗旨,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传“政”之策,尽“研”之责,把“市”之脉,达“民”之意,全力开创政研工作新局面。
一、树立一种精神。
牢固树立“善谋实干、忠诚奉献、团结争先”的政研精神,以坚定的工作信念、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深入开展具有全局性、前瞻性、实效性的调查研究,做到传上策、听民意、建真言,为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做好两项工作。
认真研习各级政策动态,结合我市实际,第一时间编发最新政策信息,确保每月编发《政策要情》2期以上。深入基层一线调研,详实掌握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精心撰写调研报告,确保每季度编发《内部送阅件》1—2期。
三、增强三种意识。
增强主动意识,及时把握宏观政策导向,主动出谋划策。增强实效意识,把准兴平发展脉搏,做到“参”在点子上、“谋”在关键处、“成”于实践中。增强协作意识,以协作调研、成果评比等为载体,广借外脑为决策服务。
四、提高四个能力。
提高思维能力,以学习更新观念、活跃思维、突破定势,促进创新。提高导向能力,高标准、严要求精炼政策,勇当政研先锋。提高调研能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做到“调” “研”结合。提高综合能力,力促政研成果增量提质。
五、完成五大课题。
扎实开展调研活动,联系综合、信息科高质量完成我市县域经济、新型工业、现代农业、城镇化和现代服务业等五大领域调研报告,形成点面结合、互动共进的调研工作新格局。
政府办工作计划 篇3
为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按照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根据《中共XX区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意见》及自治州全面推进依法治州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为指导,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依法治县、团结稳县、长期建县,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尉犁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构建符合尉犁实际的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坚持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尉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普遍提高,决策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全面形成,全力实现尉犁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完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问责制度,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协调机制,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要对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将依法行政工作任务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2.加强宣传培训。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创新做法,营造学法、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加大依法行政培训力度,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培训,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1.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XX县直各部门要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所有规范性文件都要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或部门办公会议讨论。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和各部门法制机构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坚持有件必备、有件必审、有错必纠,对违法的内容或不适当的要切实督促整改,并及时对照国务院行政法规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对我县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制度。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或部门办公会议讨论。对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组织听证。风险评估和听证结果应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风险评估和听证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问责制度,明确问责主体和权限、对象和事由、程序和方式,严格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坚决惩治执法腐败现象,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行政执法单位要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执法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
2.深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开展不少于1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县人民政府法制办要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并通报评查情况。
3.严格行政执法资格审查。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关,拟上岗行政执法人员未经培训或虽经培训但考试不合格的,不予颁发行政执法证件。符合换证条件行政执法人员未经培训或虽经培训但考试不合格的,不予换发证件;经补考仍未合格的,取消其执法资格,并建议所在单位将其调离执法岗位。
4.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多层次、多渠道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和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抓好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培训工作,县人民政府法制办拟举办1期培训班。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抓好专门法律知识和新出台法律知识专题培训考试。
5.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认真贯彻实施《XX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完善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健全举报、控告和投诉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者不适当行政行为。要在食品安全、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对不履行依法行政领导责任,导致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多起严重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负有责任的主管领导直至行政首长的责任。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分离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四)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1.统一规范行政权力。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事项的名称、设立依据、法定时限、承诺时限、申请材料等。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主要执法行为的运行流程。
2.完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制度。加强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建立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考核、投诉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构建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长效机制。
(五)积极主动化解社会矛盾
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积极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县人民政府法制办要加强对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指导和督促,对依法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事项,做好解释、告知和救济指引。要推行公开听证审理,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要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调解、和解达不成协议的及时依法、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依法予以变更或撤销。要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能力和水平。
2.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完善行政调解制度,规范行政调解程序。进一步健全政府负总责、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积极探索以公正为核心的专业化纠纷调解机制,着力推进医疗、物业服务、社会保障、交通事故等领域纠纷的调解工作。健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实现各类调解主体的有效互动,形成调解工作合力。加强行政调解人员的培训,提升行政调解工作能力和水平。
3.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要依法主动出庭应诉,按规定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要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
4.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对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评价,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法律把关,依法解决各类涉法事务及社会矛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政府法制办负责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领导和落实,各乡镇和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积极准备,狠抓落实。
(二)提高认识,统一实施。各乡镇及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认识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执法人员要增强依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作用。
(三)科学规划,合理安排。
县政府法制办要搞好组织、协调工作,将计划落到实处。各乡镇和政府各部门要主动配合,协同运作,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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