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管理工作总结(通用12篇)
时光荏苒,白驹过隙,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找到了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我们要做好回顾和梳理,写好工作总结哦。那么你有了解过工作总结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酒类管理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酒类管理工作总结 篇1
为规范我县酒类流通秩序,认真贯彻国家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精神,在进一步加强酒类经营备案登记的基础上,努力规范全县酒类流通秩序,加强执法监管力度,保障酒类食品安全, 20xx年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得到了持续、健康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
为使酒类流通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商务局领导十分重视,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执法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酒类流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酒类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使酒类管理工作和执法得以顺利开展。
(二)加强酒类经营备案登记
1、酒类经营备案登记在年初开展酒类备案登记的基础上,继续对中心城区备案登记实行全面推开和对乡镇经营户逐步开展登记。目前为止,全县酒类批发零售企业已备案登记300余家,备案登记率达95%。
2、对已登记的酒类经营户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建立管理台帐制度,做到有据可查,对新增酒类经营户和改行停业经营者及时补办登记或注销手续,做到证照相符。
3、建立《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健全酒类流通管理的信息汇总和建档工作。为做好酒类消费的溯源工作,酒类商品自出厂到销售终端都应有《酒类流通随附单》(以下简称《随附单》)。酒类经营者应在备案登记的基础上,建立和实施《随附单》制度,做到单随货走,单货相符。《随附单》一式三联,由县商务局统一购置提供。
(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酒类情况
今年以来,全县加强了酒类流通监管行政执法力度,对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经营户进行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重点打击酒类经营户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超过保质期,未经qs认证等达不到国家标准的酒类商品,共开展专项行动3次,在检查中没有发现违法违规情况。
(四)组织学习培训,提高酒类管理人员素质
从分管领导到具体工作人员,平时都认真学习《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解读《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落实随附单制度,明确下一步全县酒类流通管理的要求:即以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酒类批发经营、零售经营规范为核心,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酒类市场,保证酒类消费安全,促进我县酒类流通经营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酒类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随附单制度执行难,由于随附单目前在全省范围内没有统一规范使用,同样在本县经营户中很难推行,市场缺乏有效监管。
(二)执法人员和经费不足,存在酒类管理人员紧缺,经费紧张,影响了工作开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迫在眉睫。
三、市场检查密度不够。
由于机构不健全,执法人员少,工作任务重,在日常工作中,难以统筹兼顾,在市场上的检查相对减少,特别是零售终端的检查相应减少。存在着工作布置多,督促检查少的问题,致使有些工作落实不到位。
四、下一年工作意见
进一步落实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和流通随附单制度,增强全行业酒类经营者的法制观念、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继续引导消费者从合法、正规的渠道购进酒类商品,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流入市场;继续营造秩序规范、打假保真的良好氛围。20xx年工作打算如下: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进一步提高对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认识,明确人员,落实责任,解决必要的专项管理经费和执法人员,并配备相应的工作设施,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流通和市场管理的重要内容着力推进,作为全县流通管理工作的考核内容,年度进行总结表彰。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管理素质。
组织酒类管理人员培训,学习《酒类流通管理办法》、《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等相关文件资料,定期交流探讨,提高酒类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3、抓重点抓难点,开创管理工作新局面。
20xx年,全县酒类批发、零售企业要全部纳入备案登记,酒类批发企业登记率达98%以上,零售企业登记率达98%以上,并全面实行随附单制度。酒类生产企业、酒类批发企业必须实施随附单。要把目前备案登记工作尚未全面展开的街道、乡镇酒类流通经营企业作为工作的难点,进一步加强宣传,服务到位,工作到位。
4、继续加强督查,全面推进此项工作。
加强对酒类流通经营企业的督查,规范企业内部管理,进一步提高企业备案登记和随附单制度的落实意识,对酒类流通经营企业执行《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情况进行通报,表彰先进,鞭策落后,推动全县酒类流通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5、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酒类市场。
我们将会同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加强对酒类流通市场的检查,通过常规检查、节日检查和举报检查等多种形式,对部分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企业按《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尤其是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等行为,促进全县酒类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酒类管理工作总结 篇2
为全面贯彻落实商务部和 市商务局酒类管理工作文件精神,自 年元月份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具体指导下,在县各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以规范酒类市场秩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为宗旨,按照“以人为本,建立和谐社会”的要求,本着对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高度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职责,认真贯彻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和《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 省酒类管理条例》及《 省酒类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的法规、政策。从规范酒类市场秩序为重点,让广大群众喝上“放心酒”为目的,切实加强对辖区酒类流通行业的监督管理,确保了全县酒类市场的繁荣稳定。现将 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措施
1、贯彻文件、加强领导。为了贯彻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我县酒类市场秩序,让酒类生产经营厂商能合法生产经营酒类产品,广大群众能喝上“放心酒”。我局理清思路,严格按照商务部颁发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和《酒类商品零售管理规范》等文件精神,成立了由局长挂帅,分管领导负责,商务股工作人员主要进行监管的工作组织形式。同时局领导十分关心酒类市场秩序管理工作,今年元月在接到市局《关于印发< 市商务系统打击制售假冒五粮液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后,我局立即成立了由局长刘晓春任组长,分管副局长 、纪委书记 为副组长,商务股全体成员为成员的“ 县商务系统打击制售假冒五粮液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在近5个月的时间里面,行动小组深入市场进行检查,整顿了我县酒类市场秩序,严格了市场的监管,震慑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厂商,取得巨大成果。让人民群众在春节期间喝上了“放心酒”,过了一个放心年,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2、强化宣传、积极处理投诉。我县是一个山区县,山区面积大,人口分散。酒类经营户面广,有的经营户地处很偏远的乡镇。为了使相关政策法规能家户喻晓,深入人心,我们争取各种宣传形式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当地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形式宣传酒类流通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联系相关部门通过宣传车、横幅、宣传册、公告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截止目前,共出动宣传车31台次,出动人员112人次,检查酒类生产经营单位100余个(户),印发各类宣传资料800余份,并设立了举报电话。通过以上多种宣传形式,使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在全县上下形成了较好的舆论氛围,为我县酒类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较好的思想基础。同时,今年“ 年 迎春购物月” 、“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中,我局也广泛宣传酒类安全生产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
通过我局设立的酒类投诉举报电话,商务股工作人员对来电询问的酒类生产企业、流通厂商、消费者进行更为直接的政策宣传。我局领导高度重视酒类信访问题。6月初我局接到信访投诉在我县城区范围有一无证生产经营酒的“小酒坊”,在接到信访件后,我局立即着手调查,通过调查核实该作坊属无证生产,我局及时有效的制止了该商户的违法行为,确保了城区的酒类食品安全。
3、协调部门、强化监管。酒类监管由多部门交叉监督管理,我局相关工作人员为了方便广大生产和流通商家对酒类政策了解、证件的办理、投诉等问题,通过设立的举报电话,耐心为来访者进行讲解。同时我局也加强与县工商局、县质监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联系,加强对我县酒类市场的检查监管。截止目前,我局已办理酒类产销许可证89个,酒类流通证件85个,规范了县内酒类生产流通厂商的合法经营,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酒安全。
二、存在问题
1、我县辖区内大部分为山区地段,人口较分散,大部分酒类生产厂家和流通商家较分散且在较为偏远地区,加大了酒类监管难度。
2、我县酒类生产厂家除敬师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建州酒业晏阳酒厂外,其余基本为家庭作坊式生产,规模不大,产量不高;生产工艺、技术相对落后,生产带有一定的季节性,缺乏相应扶持政策,这一状况对我县酒类产业发展和壮大带来巨大的困难。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为了进一步净化我县酒类市场,规范酒类生产经营秩序,今后我局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继续宣传贯彻上级的有关文件、讲话精神,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工作执行力,切实加强对酒类市场的监管;
二是加强市场准入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
三是强化宣传、督促,不断规范酒类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行为,认真推动落实索证索票、随附单等有关制度;
四是积极沟通协调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把酒类市场整治工作常抓不懈,重力打击假冒伪劣酒,确保人民群众喝上放心合格酒。
酒类管理工作总结 篇3
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纲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酒管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依据年初计划,有条不紊地开展酒管工作,攻坚克难,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确保全县酒类商品质量安全。全年换发酒类批发许可证29个,新办酒类零售备案登记43户,免费发放各种宣传资料3000余份,查封无《酒类流通随附单》和质量合格证明的散装酒1500多公斤,取缔无证经营散酒户6家,封存、扣押各类假劣酒23箱。处罚《随附单》执行不到位的酒类经销商30家;上门为消费者鉴别酒类10次。全县的酒管工作基础更厚实,酒类市场更趋净化。
一、以宣传为先导,进一步夯实酒管基础
舆论宣传历来是我们开展酒管工作的切入点与突破口,一贯为我们所重视。其内容主要是:酒管政策、法规的宣传;酒管动态的宣传;酒类科学消费知识的宣传;鉴别酒类真伪优劣方法的宣传;酒类生产企业和酒类产品的推介等。主要宣传方式:
一是会议。召开了全县酒管工作会议和酒类厂商座谈会。座谈会的形式颇受酒类厂商欢迎,围绕如何搞好酒类市场营销,巩固和开拓销售市场,促进酒业健康发展;如何加强酒类市场监管,保障饮酒安全等问题开展讨论。气氛热烈,发言踊跃。酒类厂商对搞好酒类商品广告宣传,协调有关方面的关系,以及索票索证制度,尤其是落实《随附单》制度提出了很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县电视台给我们配备专人和一台摄像机,对酒类管理法规、酒管工作动态及酒类厂商、酒类商品进行强力宣传,在综合频道和影视频道每天播出四次。同时利用报纸开展宣传。在报纸上发表新闻、工作探讨类文章30余篇。同时有10余篇工作简讯被《邵阳酒管》采用,有的还被商务部、省、市等相关网站采用。
三是发放宣传资料。全年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多份。3月15日,根据县食安会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们会同工商、质监、卫生、农业、畜牧等成员单位,利用宣传车、展示牌、发放资料、现场答询等方式,上街宣传《食品安全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以及食品防假辨假知识。此次活动中,我们制作展览牌2块,发放《要买放心酒,请验“身份证”》、卫生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一批)和食品加工过程中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等资料1000份,吸引了许多群众。四是继续办好《芙夷酒管》简讯和《邵阳县酒管之窗》网站。《邵阳县酒管之窗》网站栏目多,内容丰富,设有政策法规,酒管动态,政务公开,备案信息,互动交流,工作探讨,酒管文化,消费常识等十余个,其内容涉及酒类流通管理的方方面面。我们明确了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工作,及时进行采写、发布和更新。截止目前,《邵阳县酒管之窗》已发布各类文章280余篇,并与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信息系统、湖南省酒管办网站、邵阳市酒管办网站以及其他省、市的酒管部门和新闻媒体的网站建立了链接。《芙夷酒管》今年已出刊7期,共出刊了17期。《邵阳县酒管之窗》和《芙夷酒管》已成为我县酒管办与各级酒类流通管理部门相互交流及对外宣传的重要平台。
二、攻坚克难,全面建立《随附单》溯源制度
在深入落实《随附单》溯源制度上提出实现5个“百分之百”的口号,我们加大检查力度和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5个“百分之百”是:购入酒品百分之百索取《随附单》;批发酒品百分之百填开《随附单》;《随附单》百分之百填写规范;百分之百做到“单随货走,单货相符”; 百分之百保管好《随附单》。5月份,我们掀起了啤酒专项整治行动,着重检查酒类批发部和零售店是否按5个“百分之百”的要求执行《随附单》制度。 同时,对非b瓶啤酒和过期啤酒进行查封,禁止销售。 对5家《随附单》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酒类批发部予以立案查处,依法分别处以XX元罚款,并责令改正。
为真正落实《随附单》制度,我们还推出两个新举措:
其一,是在办公经费拮据的情况下,拿出资金制作了“《随附单》专用夹”,由酒管工作人员上门免费发给酒类批发商和零售商。
其二,是经县商务局批准,对严格执行《随附单》制度的酒类批发部授予“实施《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示范店”荣誉称号,为全县酒类经销商树立学习的榜样,以带动更多的经销商将《随附单》制度落到实处。在全县酒管工作会议上,给被评为“实施《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示范店”的塘渡口镇八达酒业举行了授牌仪式。目前全县的酒类经销商在执行《随附单》制度方面较去年又迈进了一大步,90%以上的酒类经销商做到了主动开票、索票,且做到了填写规范、妥善保管。
三、多管齐下,紧绷酒类消费安全弦
首先,我们狠抓《随附单》制度的落实,为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假劣酒进入流通领域,树起了一道坚固的“壁垒”, 使得假劣酒因没有《随附单》而无法进入销售市场。其次,我们按照省商务厅和县食安会的有关文件精神,掀起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1至4月,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检查散装酒类产销门店25家,对3个散酒经销门店的产品进行了抽检,取缔了3家无证散装酒经营店;制作宣传牌2块,散发宣传资料1500份。再次,日常执法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在平时保持3名执法人员在全县酒类市场不断地巡回检查的同时,我们于节日期间还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行动以散装酒、假劣酒列为重点整治商品,将散装酒作坊及其经销店、名酒专卖店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特别是湖北五峰县和江苏常州汤庄先后发生散装酒致人死伤事件以后,为了吸取五峰和汤庄两地的教训,防止类似事件发生,我们掀起了散装酒流通市场的专项整治行动,向散装酒经营业主下发《关于加强散装酒类商品流通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散装酒经销店必须做到:证照齐全,亮证经营;严格执行《随附单》制度。为配合整治行动,我们在县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提醒广大群众购买散装酒时一定要仔细查看散装酒经销店是否拥有酒类批发许可证(或酒类零售备案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如果散装酒经销店上述证照不齐全,就不要购买。并且不要购买散装药酒和散装保健酒。全年,较大的联合专项整治行动有5次。查封无质量检验证明散酒1500多公斤,取缔无证经营散酒户3家,扣押各类假劣酒23箱。
四、开展横向联合,探讨联合执法机制
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的同时,我们开始与兄弟县(市)开展联合执法,探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6月9日至13日,我们与武冈市酒管办和城步苗族自治县酒管办的同志携手,冒着连绵大雨对武冈、城步酒类市场进行整顿,共查扣涉嫌假冒五粮液、茅台酒、水井坊酒等高档名酒208瓶,标值110000多元;向酒类经销商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5份。有力推动了武冈、城步的酒管工作,进一步净化了当地的`酒类市场。在行动中,我们交流经验,探讨工作,取长补短。有力推进各县(市)的酒管工作。
五、扶持酒业做大做强
进一步转变职能,提升服务意识,理顺酒管办与酒类厂商的关系,使酒管工作为经济发展服务,为酒业做大做强服务。一是严把酒类商品入市关,对凡入市酒品,必须是合法的正规酒厂的产品,并提供酒类生产许可证、酒品质检报告等完备的资料;二是对酒类经营企业的经营资质严格把关,按照《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以及两个“规范”要求,办理酒类批发许可证和酒类零售备案登记。三是继续努力践行“乐为酒类厂商当好‘义务五员’”的口号,千方百计为酒类厂商物色代理商、协调关系、推介酒品等,赢得酒类厂商的好评。
六、做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申报工作
按照县商务局的部署和安排,我们负责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申报的资料准备等具体工作,经过努力,使得申报工作圆满成功,我县商务局被商务部和省商务厅分别列为全国和全省的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单位之一。
我们的酒管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许多难题和问题。随着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日益深入,我们的酒管工作迎来了新的挑战的同时,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我们将再接再厉,积极工作,大胆创新,力争取得更大的成绩。
酒类管理工作总结 篇4
20XX年以来,根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推进酒类流通管理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强行业管理,协调和解决在酒类管理工作中的问题,积极探索依法规范酒类流通市场有效管理方式,取得了一定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当前我县酒类流通市场现状
我县目前各种酒类经营实体800余户,其中:从事酒类批发经营的商户70余家;经营酒类的餐饮商户100多家;经营酒类的酒吧和其他娱乐场所8家;零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600多户。近几年来,随着我县第三产业的迅猛发展,酒类商品的流通渠道已日益完善。酒类销售以餐饮企业和零售店销售为主,近年来酒类专卖店也取得了蓬勃的发展,高档酒市场也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目前,市场上酒类销售白酒占40%,啤酒占45%,葡萄酒占10%,其他酒类占5%。经营酒类从业人员1000余人。
二、我县实行酒类流通管理情况
20XX年1月1日,《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按照国家商务部和省商务厅的统一安排要求,从20XX年4月份开始,我县主要进行了《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宣传,并按属地原则,逐步开展酒类备案登记工作,推广使用《酒类流通随附单》,主要做了一下几方面的工作:
1、成立工作机构,配备专门人员。
根据省商务厅实施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工作指导方案》,我局专门成立了酒类流通管理办公室(执法室),配备了工作人员,全面负责我县有关酒类商品的监督管理和流通领域的各项工作。
2、开展深入调查,摸清底子。
县商务局执法室对全县进行了地毯式检查,摸清了酒类基本信息和资料情况,建立了台账,设置了各种表格,制作了统一的执法文书,完善了一整套酒类零售备案登记的手续。
3、加强宣传发动。
我局在县广播电台、电视台做了几次游走字幕,连续播放,详细说明了备案登记时间、地点、联系电话、应提供的备案登记资料以及处罚标准。
4、建立《酒类随附单》制度。
对酒类流通全过程进行监管,实行溯源制度(管理),以商务局的名义向未办理备案登记和使用酒类流通随附单的企业、商户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酒类备案工作,并对经营者提出了具体要求,目前全县有700余家酒类经营者进行了备案登记,有70余家批发商领取了《酒类随附单》。
三、当前酒类流通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酒类市场点多面广。长期以来,我县参与流通的既有企业,也有批发零售商,又有小摊点、商贩,酒类流通涵盖了城区、农村所有地区。只要在工商部门办理了有关手续,就可以从事酒类经营业务,存在着渠道不明、手续不全等问题。
2、酒类流通经营秩序混乱。有的企业为争夺市场,采取名目繁多的暗扣,瓶盖返钱等促销手段,扰乱正常的酒类流通秩序。
3、假冒伪劣酒充斥市场。酒类市场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高价格现象普遍,国家名酒(如五粮液、茅台等)和畅销酒(如老高炉、古井贡酒等)被伪冒屡见不鲜。特别是面向社会低收入人群,散装酒、制假售假现象,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身心健康。
4、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能力不足,无法满足日趋复杂的市场形势要求。我县酒类行业管理缺少酒类专业人员和酒类检测手段和检测费用,这些都不能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
5、各县市使用和监管随附单使用情况不统一,酒品相互串市,加大了酒类市场管理工作难度。
四、关于做好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酒是特殊商品,直接关系到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酒是高税高利的商品,是国家重要的经济收入来源。我们应该看到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是保障广大消费者权益的必然选择,是促进酒类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有利于酒类行业整体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有利于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针对我县酒类市场存在的问题,我们应该深刻认识到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不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以贯彻落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促进我县酒类流通管理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争取支持。《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酒类商品批发零售经营管理规范》已正式颁布实施,积极争取省、市的大力支持,同时要在机构建设、法制建设和财政经费上争取政策支持,促进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重要转变。
2、做好《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宣传工作。通过宣传《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增强酒类经营者的守法意识,自觉抵制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使《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监督。
3、酒是一种特殊商品,它牵涉到人的生命安全,实行酒类专卖管理,从源头上抓好“放心酒”才是最简单最有效的可行方式。设立酒类产品入市统一标识,制订入市登记制度,加强与工商、质检、卫生等部门的协同行动,打击假冒伪劣酒类产品,建立经常性检查和抽查制度,依法文明执法制度等,依法查处假冒伪劣酒类案件,严格管好酒类市场。
酒类管理工作总结 篇5
为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经营秩序,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绥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酒类市场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对县区大型商场、超市、酒类批发商、名酒专卖店等酒类经营主体进行检查。
一是检查酒类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相关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并悬挂在醒目位置。
二是查看酒类经营户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制度、是否建立进销货台账(酒类流通随附单)、是否向供货商索要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相关商品的合格证明文件。
三是查看酒类食品的生产厂名、厂址、商标等外包装情况,在经销酒类食品中是否存在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本次整治活动,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90人次,车辆40台次,检查酒类食品经营户910户,其中酒类批发经营者33户,散装白酒及小作坊白酒经营者10户,未发现违法行为。
酒类管理工作总结 篇6
近年来,我市连续开展酒类产品质量专项整治,酒类产品质量呈现稳中向好的局面。但从今年一季度的抽检情况看,白酒甲醇超标、特别是小作坊生产的散装白酒超范围使用甜味剂问题有所反弹。为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规范酒类生产经营秩序,确保酒类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省局、市局今年工作部署,决定即日起在全市开展酒类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回头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回头看”的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
二、“回头看”的重点内容
(一)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情况。今年一季度市局组织开展的酒类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是否完成,是否还存在漏项;酒类加工小作坊、酒类销售者及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取得经营许可或“三小”登记备案,并建立台账档案。
(二)风险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专项整治期间排查出的风险隐患的原因,是否建立了台账,是否制定了整改措施,整改措施是否得到了落实,风险隐患是否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三)不合格产品和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整改情况。重点检查专项整治期间抽验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是否采取了相应处置措施,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制定了整改措施,整改和处罚措施是否得到落实。
(四)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重点检查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该立案的是否立案,该移送的是否移送,该查处的是否得到查处。
三、“回头看”的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局要充分认识酒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要按照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狠抓整改落实。各县(区)局要通过专项整治“回头看”,将整治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隐患排查治理要建立台账并实现闭环管理。对专项整治“回头看”中发现整治任务尚未完成的,要逐项明确责任,限期完成;对整治效果不理想、群众不满意的,要责成有关单位“补课”,限期整治到位;对新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落实。同时要加大“回头看”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要坚决给予曝光,及时公布专项整治“回头看”进展情况,接受公众监督。
(三)注重督导检查。请各县(市)区局于2018年6月27日前将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总结(含电子版)报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
市局将对各县(区)局的酒类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双随机”抽查,其抽查结果将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酒类管理工作总结 篇7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关于省级食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职责调整有关事项的公告》(湘食药监公告〔201X〕第1号精神,和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XX年株洲市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XX县商务局对全县酒类批发和零售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专项整治从9月8日开始,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XX县商务局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组成专项整治工作组,对全县22家酒类批发企业、465家酒类零售店进行检查,主要整治内容一是酒类批发企业《酒类流通随附单》使用情况,二是酒类零售经营店备案登记情况,三是对经营假冒伪劣酒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
二、发现的问题
(一)批发企业存在的问题
1、未按要求开具随附单,在此次检查中发现有的酒类批发企业,随附单填写不规范;有的是客户需要才开具随附单。
2、台账登记不规范,绝大多数台账都进行了登记,但也有少数批发商台账登记内容不齐全,如未登记批号等。
(二)零售店存在的问题
1、《酒类流通随附单》索取率不高。在检查的零售商店中部分经营单位未主动向批发企业索取酒类随附单,执法人员向商家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告知其如何进行整改。
2、存在未办理《酒类零售备案登记证》情况。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酒类零售业务应办理《酒类零售备案登记证》,但有的酒类经营者尚不知要办理此证等原因,造成部分酒类零售经营者存在未办理《酒类零售备案登记证》情况。
3、有涉嫌经营假酒的行为,在检查中发现有1家零售商店涉嫌经营假酒,执法人员当场对疑似假酒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等待厂家派人前来进行鉴定后再作进一步处理。
三、整治成果
XX县商务局执法人员出动车辆2辆,执法人员9名对县城酒类经营店进行了地毯式检查,对万家红商贸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向供货方索证进行立案调查,并查处涉嫌侵权炸弹二锅头酒27瓶,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先行证据登记保存作进一步调查。对15家酒类经营者未按规定经营酒类产品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开展酒类专项整治净化了我县酒类经营秩序,打击了酒类经营违法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酒类监管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酒类流通市场秩序,加大酒类市场稽查力度,重点打击制售假冒酒的违法行为,优化安全消费环境。
2、加大《酒类流通随附单》的稽查力度,保证溯源制度的尽快全面落实。
3、继续做好酒类流通管理宣传工作,营造人人关注酒类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从而有利于酒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4、搞好酒类经营者的换发证工作,继续强化备案登记,逐步实现全县酒类监管面全覆盖目标。
酒类管理工作总结 篇8
“酒类百日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会议精神,维护《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打击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行为,更好的规范我市酒类产销秩序,我办在市委、市政府及常德市酒管办的领导下,理清工作思路,克服了层层困难,抓住有利时机,通过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比较好的工作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领导高度重视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
参加了常德市“7.17”专项整治动员大会以后,第二天就向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祖牮汇报了此次专项整治的具体内容。
政府领导非常重视,7月22日上午由市政府办召集,祖牮副市长主持召开了由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公安、物价、七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和商务局主要分管领导参加的“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成立了“津市市酒类专项打假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副主任、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各参与部门为成员,市酒管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市酒管办。会上明确每个部门各自的工作职责,七个部门、七个乡镇、四个街道办事处,分别向祖牮副市长递交了“酒类打假维权工作责任状”。任务清楚,职责分明,为搞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规范酒类市场经营秩序
在各部门的大力配合和支持下,市酒管办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并从商务局其他执法部门借调3名人员),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每天出动车辆4台,人员近20人,对全市酒类经营场所实行分区、分片派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共出动车辆近百台次,出动执法人员近300人次,共检查城、乡经营场所400余家。共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酒类经销商8家,收缴假冒伪劣酒类132瓶(其中:五粮液2瓶,茅台酒6瓶,御品德山二代4瓶,国窖1573两瓶,金枝大曲90瓶,泸酒酒24瓶),总价值一万多元。并分别对这些售假商户进行了行政处罚,共处罚金47950元。
通过专项整治和法规宣传,使广大的酒类经营户从思想上引起了高度重视特别是极个别重点经营大户和品牌窗口企业,在管理上更加规范,在质量上严格把关。市兰苑宾馆在以前由于领导不重视,个别管理人员思想不正确,利用职务之便,收取高额回扣,
大量进销假冒伪劣高档酒类,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外来宾客和各级领导反映很大,现在通过加强教育、学习和培训与他们达成了一个进货协议,那就是在进每一批次货的时候,必须和我们办里联系,请工作人员到现场对酒水进行验证,验货,如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通过这个程序,现在已经杜绝了假冒伪劣酒类进入宾馆的现象,重新树立了市委、政府接待处这个窗口的良好形象,受到了领导的好评。在打假的同时,对酒类流通随附单的规范使用,进行了严格的执法检查(特别是对啤酒品牌清理),共查验了8个啤酒品牌,全部的代理商都存在无随附单的现象,根据这种情况,我们按照“条例”的规定,对这九家的酒类商品实施了登记保存,扣押、收缴,共收缴啤酒427件。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地方知名品牌的销售市场,对那些外来品牌不守法经营的提出了一个强有力的警示,并对他们分别实行了500—3000元的处罚。
三、加强自身建设,建立高素质管理队伍
为更好的开展工作,局领导对酒管办人员队伍进行了调整补充,并对执法人员进行了经常性学习和培训,规定每星期五的下午为政治或业务学习时间,加强政策和法规的学习,使工作人员懂得要执法先应守法、懂法,力求做到执法程序合法,案件定性处理准确。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一起因态度不好,程序不到位,处理不准确的举报、投诉发生,坚持和谐酒管,立足综合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工作形象,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同时在上级酒管部门的支持下,加大了硬件投入,购置了一台执法车辆,添置了电脑一台,更换了办公设施,基本解决了办公条件跟不上,下乡检查不及时的问题。
以上就是我办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做的一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距离上级领导的要求还相差很远,与其他兄弟县市比起来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认真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扎实的搞好每一项工作,坚持不懈的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坚决执行随附单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市场和城区小餐馆的查验管理工作,团结一心,为规范酒类市场做出自己的努力。
酒类管理工作总结 篇9
一、 领导高度重视 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
参加了专项整治动员大会以后,第二天就向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祖牮汇报了此次专项整治的具体内容。
政府领导非常重视,7月22日上午由市政府办召集,副市长主持召开了由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公安、物价、七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和商务局主要分管领导参加的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成立了津市市酒类专项打假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副主任、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各参与部门为成员,市酒管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市酒管办。会上明确每个部门各自的工作职责,七个部门、七个乡镇、四个街道办事处,分别向副市长递交了酒类打假维权工作责任状。任务清楚,职责分明,为搞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严厉打击制假售假 规范酒类市场经营秩序
在各部门的大力配合和支持下,市酒管办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并从商务局其他执法部门借调3名人员),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每天出动车辆4台,人员近20人,对全市酒类经营场所实行分区、分片派查,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共出动车辆近百台次,出动执法人员近300人次,共检查城、乡经营场所400余家。共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酒类经销商8家,收缴假冒伪劣酒类132瓶(其中:五粮液2瓶,茅台酒6瓶,御品德山二代4瓶,国窖 1573两瓶,金枝大曲90瓶,泸酒酒24瓶),总价值一万多元。并分别对这些售假商户进行了行政处罚,共处罚金47950元。
通过专项整治和法规宣传,使广大的酒类经营户从思想上引起了高度重视特别是极个别重点经营大户和品牌窗口企业,在管理上更加规范,在质量上严格把关。市兰苑宾馆在以前由于领导不重视,个别管理人员思想不正确,利用职务之便,收取高额回扣,大量进销假冒伪劣高档酒类,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外来宾客和各级领导反映很大,现在通过加强教育、学习和培训与他们达成了一个进货协议,那就是在进每一批次货的时候,必须和我们办里联系,请工作人员到现场对酒水进行验证,验货,如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通过这个程序,现在已经杜绝了假冒伪劣酒类进入宾馆的现象,重新树立了市委、政府接待处这个窗口的良好形象,受到了领导的好评。在打假的同时,对酒类流通随附单的规范使用,进行了严格的执法检查(特别是对啤酒品牌清理),共查验了8个啤酒品牌,全部的代理商都存在无随附单的现象,根据这种情况,我们按照条例的规定,对这九家的酒类商品实施了登记保存,扣押、收缴,共收缴啤酒427件。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地方知名品牌的销售市场,对那些外来品牌不守法经营的提出了一个强有力的警示,并对他们分别实行了500到3000元的处罚。
三、加强自身建设,建立高素质管理队伍
为更好的开展工作,局领导对酒管办人员队伍进行了调整补充,并对执法人员进行了经常性学习和培训,规定每星期五的下午为政治或业务学习时间,加强政策和法规的学习,使工作人员懂得要执法先应守法、懂法,力求做到执法程序合法,案件定性处理准确。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一起因态度不好,程序不到位,处理不准确的举报、投诉发生,坚持和谐酒管,立足综合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工作形象,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同时在上级酒管部门的支持下,加大了硬件投入,购置了一台执法车辆,添置了电脑一台,更换了办公设施,基本解决了办公条件跟不上,下乡检查不及时的问题。
以上就是我办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做的一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距离上级领导的要求还相差很远,与其他兄弟县市比起来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认真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扎实的搞好每一项工作,坚持不懈的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坚决执行随附单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市场和城区小餐馆的查验管理工作,团结一心,为规范酒类市场做出自己的努力。
酒类管理工作总结 篇10
“xxx”期间,我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按照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XX年第25号)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广泛宣传,以规范备案登记办理、全面推行酒类溯源制度为中心,以规范酒类市场秩序为重点,以广大人民群众喝上“放心酒”为目的,切实加强对酒类流通行业的监督管理,确保酒类市场的繁荣稳定。现将我区“xxx”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年办理酒类流通企业备案211家。其中:批发兼零售企业13家、零售企业164家、餐饮服务企业34家。
二、主要工作
1、领导重视,成立组织
自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的通知》(宿政发〔XX〕21号)下达后,区商务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酒类流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
2、制定方案,明确任务
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了《埇桥区酒类流通工作工作方案》,提高酒类流通市场整顿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以及实效性。围绕目标任务、运行机制、管理范围、运作和管理方式、保障措施、加强领导等方面,从全区的实情出发,提出了可操作性的工作意见。尤其对加强领导,分工配合,成员之间明确了具体工作职责,为形成合力促进酒类流通管理工作规范化,净化我区酒类流通市场,营造了氛围,奠定了基础。
3、深入基层,开展调研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埇桥区商务局按“先城区、后乡镇,先抓批发、后抓零售”的工作方针,首先从市区批发企业着手,开展了对酒类生产、批发企业的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和备案登记工作。在最炎热的夏季,埇桥区商务局组织精干人员在城区范围内,挨家挨户调研我区酒类流通企业资料。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为确保我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加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酒类批发企业、零售企业和广大消费者对《办法》深刻理解和认识,我区印发了酒类宣传单、宣传画册3000份。广泛宣传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让广大人民群众家喻户晓,营造共同遵守《办法》的规定氛围,为有效地开展埇桥区酒类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5、依法行政,办理登记
酒类经营备案登记办理是酒类监管工作的重心之一,为搞好登记办理工作,完善登记办理程序,埇桥区商务局对经营资质、申请资料、办理手续、办理时限进行明文规定,实施阳光操作;在办法登记工作中,我们有专人负责,建立台帐,做好《随附单》的发放、领取、登记、保管等各环节的工作。做到了没有酒类批发许可证的企业坚决不能发给随附单,防止将随附单发乱,失去其控制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酒类流通管理工作涉及的范围较广,点多、线长,由于今年工作刚起步,加之各方面的原因,存在的问题也比较突出,主要有:
一是实行酒类经营备案登记制和经营溯源制,是酒类流通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重点工作,但绝不是管理工作的全部,大量的工作是对酒类流通环节的日常监督管理,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
二是建议对现有酒类管理人员进行全员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素质,切实树立正确的管理理念和服务思想。
酒类管理工作总结 篇11
今年以来,我负责xx啤酒销售工作。一年中,我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销售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下面,就一年来工作述职如下:
一、开展了“零风险”服务。
自xx啤酒承诺“零风险”以来,我对消费者零风险服务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认为要通过xx啤酒零缺陷产品、精巧细腻的市场细分服务消费者,消费者购买的每一瓶啤酒,都印有800全国免费服务电话,通过沟通,拉近了消费者和青啤之间的距离,进一步强化了xx啤零缺陷的品质。我通过专业化的服务,及时帮助xx加速走货,从商品陈列到货柜展示,再到无处不在的POP招贴提示,业务代表一路跟踪,使得每个终端成为完美终端,个个作成为样板工程,xx啤卖的不仅是商品,更重要的是专业化服务,并带来的丰厚回报。据统计,年内销售额达到了xx元。
二、拓宽了市场。
在年初以前,xx市场上xx啤酒占市场达90%以上。而xx啤酒较我们的啤酒落后许多,对于竞争,我们采取了提高服务质量的办法,大做销售广告,在当地多家媒体做广告,收到了明显的效果。结果使xx地老百姓对xx啤酒家喻户x,人人皆知。同时我们大力在农村促销啤酒。在促销中,采取赠品与奖励办法,对农民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如针对部分农民急需农机却缺少资金的情况,在开盖有奖活动中,把一等奖设为农用三轮车,而不是彩电、冰箱、空调之类的高档电器,并对获奖者进行大力宣传,使农民们怀着获得一辆三轮车的梦想,在消费时认准了这一品牌;针对许多农民与亲朋好友在一起,酒后喜欢打扑克的特点,把赠品定为设计精美、市场上买不到的特制广告扑克,非常受农民朋友欢迎,从而销量随之大增。
三、哪些不足。
一年来,我在销售中做了大量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宣传的力度还不够大,宣传导资金欠缺。不过,隋着销售业绩的大好,在明年xxxx啤酒的销售中,我们会做得更好。
酒类管理工作总结 篇12
为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经营行为,近期,市局开展了全市酒类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成效显著。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翟耀华任组长,稽查处、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食品餐饮处、政策法规处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稽查处,主要负责酒类产品稽查执法组织协调工作,对有关专项行动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和专项督查。
二是开展市场检查。市、市(区)两级食药稽查执法人员对酒类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了多次专项检查,尤其对酒类生产小作坊进行了重点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是否获得生产经营许可、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添加剂的使用、成品出厂检验、人员健康检查、生产销售记录等。此次专项检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98人次,检查酒类生产经营主体1199家,发现问题77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4份。向各酒类生产小作坊送达食品安全告知书,告知其使用工业级糖化酶的危害、标签查验的注意点、法律依据和违法责任等,送达小作坊达296家。
三是组织专项抽检。由市食品安全办列出200批次食品专项抽检计划,用于酒类专项整治,委托江苏中谱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开展监督抽检,共抽取酒类产品200批次,不合格率为23%,不合格项目主要为甜蜜素、氰化物等。后续稽查处将及时督促各地加强核查处置,确保问题产品处置到位。
四是严查违法行为。此次专项整治,全市共查处酒类产品违法案件59件,其中仿冒知名品牌商标12件,无证生产酒类案件9件,生产经营不合格酒类产品35件,免于处罚3件。取缔无证小作坊23家,捣毁制售假酒窝点11个,查获商超(专卖店)销售假冒茅台、洋河、五粮液、剑南春等3581瓶。
全市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制售假酒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下一步,市局将根据省局要求,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多管齐下,加大稽查执法力度,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净化食品市场环境,为全市人民的食品安全再作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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