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借款合同

时间:2023-06-16 15:29:56 担保合同 我要投稿

担保借款合同(合集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担保借款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担保借款合同(合集15篇)

担保借款合同1

  合同编号:_________

  保证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贷款银行(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第五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 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 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 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贷款、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一条 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借款合同2

  客户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出借人: (以下简称乙方)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担保人: (以下简称丙方)

  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同意向甲方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本合同中借款或贷款为同一含义。

  第一条 借款的金额、时间、用途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资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 (小写) 元。

  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共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借款的期限、利率均以实际划款的XX行凭证时间为借款起始时间。

  3.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资金用途仅限于: 甲方(培训类)不得将资金用于除合作办学机构教育培训之外的活动,且甲方(办学类)不得提供虚假凭证或擅自改变资金的用途。

  第二条 借款的还款方式 借款本息按以下第 种方式归还:

  A、等额本息还款方式。甲方从乙方发放贷款的次月开始,按月等额还借款本息,还本付息日定为每月的____日(遇节假日顺延)。每月等额还贷本息金额为: 。

  B、等额本金。本金按月按借款借据载明的期限分期归还,利息按月计收,最后一笔贷款清偿时利随本清。利息若按月计收结息日为每月的____日。

  C、分期等额递增还款方式。指整个贷款期间内,客户每月归还本息金额按预先约定的方式规律性递增。每还款 次递增一次,递增的金额为 元 , 每月递增的还本付息日为每月的____日(遇节假日顺延)。

  D、分期等额递减还款方式。指整个贷款期间内,客户每月归还本息金额按预先约定的方式规律性递减。每还款 次递减一次,递减的金额为 元 ,每月递减的还本付息日为每月的____日(遇节假日顺延)。

  E、其他方式: 。 借款实际放款日和到期日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条 借款的利率

  1.贷款利率选择如下第 种方式: 本合同执行固定贷款利率,为月利率 ,借款期限内不变。 本合同执行浮动贷款利率,本合同签订时根据中国人民行公布施行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按一定浮动方式和比例(即上浮或下浮 ,择其一)确定为月利率 ,具体计算公式为:月利率______________(以借款借据载明的利率为准,浮动方式和比例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变)。如遇中国人民行公布施行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则本合同贷款利率以调整后的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按上述浮动方式和比例调整。每季末结息日为利率重新定价日,如有调整,于利率重新定价日之次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计算。 其他方式: 无论采用哪种利率方式,日利率的计算基准均为每月30天,换算公式为:日利率月利率30

  第三条 贷款的发放和支付 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且甲方办妥相关的借贷手续、担保手续、以及乙方要求的全部手续后,向甲方实施贷款的发放和支付。

  1.甲方授权乙方将借款转入以下第 项帐户: 甲方开立在 XX行的帐号为 的帐户。 甲方指定的户名为 帐号为 的帐户。

  2.甲方选择分期提款的,应当书面确认分期提款事项。分期提款的,贷款期限不予延长,甲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还款,并按照本合同

  第四条约定的借款期限支付利息。

  3.甲方在贷款审核批准之后,在贷款资金转入指定的借款账户之前,必须向乙方支付贷款金额的2%作为此次贷款的风险准备金。该项风险准备金在甲方还款完毕之后退还给甲方账户,或直接抵扣最后几个月的还款。

  第五条 提前还款 乙方在甲方出现一些违约现象或者严重影响到还款的因素时可以要求甲方提前还款,但需要在还款日之前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 甲方有权自主提前还款,甲方要求提前还款的至少应在还款日之前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后按规定的提前还款方式去还款。 甲方提前归还借款,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借款天数计收贷款利息。

  第六条 借款展期甲方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前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同意后签订借款展期书面协议。

  第七条 还款

  1.甲方选择的贷款还款方式为:

  2.还款资金的来源:

  3.预计的还款时间表为:

  第八条 担保方式

  1. 本合同的借款担保形式为 个人无限连带保证。 借款方请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 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责任。

  2. 其保证条款约定: 本合同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的担保范围如下:

  ①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② 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九条 逾期和挪用

  1.甲方未按约定期限归还借款,乙方对逾期的借款从逾期之日起计收违约金,每逾期一天应计收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逾期之日双方正在执行的贷款利率(1 %)。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对挪用的借款从挪用之日起计收违约金,每挪用一天,应计收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逾期之日双方正在执行的贷款利率(1 %)。

  3.对既逾期又挪用的贷款,违约金按照上述第一款和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中较高的'39;违约金标准计收。

  4.甲方未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对甲方未按时支付的利息从欠息日起按本条第一款确定的违约金计收标准计收违约金。

  5.如遇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调整(重新定价),逾期违约金及或挪用违约金随之调整。计收违约金自调整之日分段计算。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① 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③ 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2.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1.按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2.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3.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乙方所在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甲方应承担乙方为此支付的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

  第十二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及所涉债务完全清偿时终止。

  第十三条 合同签订合同需签署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丙三方各一份。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1.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

  第三人。

  2.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联系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该地址,均视为有效。甲方XX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变更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

  3.除非有可靠、确定的相反证据,乙方有关本金、利息、费用和还款记录等内容的内部帐务记载,乙方制作或保留的甲方办理提款、还款、支付利息等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单据、凭证及乙方催收贷款的记录、凭证,均构成有效证明本合同项下债权债务关系的确定证据。甲方不能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乙方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

  4.更多其他约定,具体为: 。

  第十五条 声明条款

  1.甲方清楚的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借款用途、还款时间金额。

  2.甲方已阅读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相应的法律后果已经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

  借款人(签字、盖章):

  时间:

  担保人(签字、盖章):

  时间:

  出借人(签字、盖章):

  时间

担保借款合同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经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借款人因购买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贷款人申请借款。

  第二条 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本项贷款用于____________,贷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______‰(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期限由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进行还本付息。每月还款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一、等额偿还法:

  贷款本金总额×月利率×〔1+利率〕还款月数

  每月还款本息额=---------------------

  〔1+月利率〕还款月数-1

  二、递减偿还法:

  贷款本金

  每月还款本息额=----+〔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月利率

  贷款月数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________法偿还。

  本合同首期还款日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还款金额为____________元,剩余款项分____________月偿还(具体还款日期及金额详见还款计划表)。

  第四条 保证人的保证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五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六条 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贷款人有权从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保证金存款账户上按偿款期逐期扣还当期应偿还款本息金额。不足偿还部分,由保证人承担连带偿还贷款本息的.连带责任。

  第七条 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把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第八条 在借款期内,借款人须在贷款人处开设的存款账户上存有不少于两个月还款的款项,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可从该账户扣收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欠款。

  第九条 借款人应按本合同订立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还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订立贷款利率收取利息。贷款人不同意延期还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请的,贷款逾期后,贷款人按规定计收逾期利息。借款人延期申请次数不超过____________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过一个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全部贷款,但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

  第十条 借款人提出延期还款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一条 借款期内,借款人或保证人变更住所、法定名称的,应在变更后7天内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以原法定名称向原住所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第十二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第十三条 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经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合同自动失效。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_____________

  贷款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借款合同4

  编号:

  立合同人:

  (以下简称贷款方)

  (以下简称借款方)

  (以下简称担保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三方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贷款方同意借款方申请和担保方的担保提供 贷款。

  第二条 借款期限:此项借款使用期为 年 个月,自 起至 止。

  第三条 借款用途:为 。

  第四条 借款利息:月息 ‰,年息 %;或比照中国银行总行规定的浮动利率按 月浮动。

  贷款方按半年(季)结息一次。如借款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息。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成变更计息办法,按调整后的利率和计算办法计算,并通知借款方。

  第五条 借款方办理借款时,必须填写借款申请书、贷款借据,提出用款和还款计。

  第六条 借款偿还:借款方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和金额内按还款计划以为资金来源偿还本合同借款之全部本息。

  第七条 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担保方,应按贷款方的要求向借款方出具担保书,一旦借款方不能按期、按额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方承担连带还款付息责任。无论借款经过延期或已经逾期,或借款方出现任何情况,在贷款本息未还清前,担保方仍然负有担保责任,直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止。

  第八条 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贷款方保证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支付借款方2‰的违约金。借款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须向贷款方支付2‰的承担费。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如发生挤占挪用贷款,其挤占挪用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

  3.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从借款方或担保方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20%的罚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向贷款方提出延期还款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贷款,按逾期贷款办理。

  第九条 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时,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借款方向贷款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借款方与第三方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贷款方偿付贷款本息。

  (3)借款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借款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规定的条件。

  2.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借款方应向贷款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借款方或贷款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文本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借款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凭证、使用留成外汇申请书、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 份,经借、贷方和担保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签字人共同盖章后生效。

  贷款方:(公章) 借款方:(公章) 担保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担保借款合同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

  现将《中国农业银行担保借款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一、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担保借款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的说明

  随着《商业银行法》、《担保法》等金融法律的出台,总行1992年印发的《借款合同制式示范文本》已不适应新形式的需要。为了进一步加强借款合同管理,依法规范我行担保贷款行为,总行根据新出台的金融法律法规,结合几年来的信贷工作实际,起草了新的担保借款合同文本

  和相关重要凭证。现作修改说明如下:

  (一)合同文本种类

  根据《担保法》和《贷款通则(试行)》有关担保形式的不同规定,结合农业银行普遍推行担保贷款的实际情况,我们将原来两类担保借款合同修改为三大类共五种,即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抵押担保借款合同(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质押担保借款合

  同。

  (二)合同文本形式

  为便于信贷操作并符合我行习惯作法,新合同文本的制定沿用了将主合同(即借款合同)与抵押、保证和质押等从合同合在一起的作法,使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能在一份合同文书中明确地表示出来。

  (三)合同条款

  1.根据《商业银行法》和《贷款通则》的规定,在合同中规范了借款合同所必须具备的七要素,即:贷款各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或违约责任。同时在担保条款中,对《担保法》规定必须具备的保证期限、担保范围、质物移交时间等要素作了规范性的表述

  。

  2.针对当前企业转制过程中针对银行贷款出现的逃债、废债等情况,在合同中增加了相应的约束性条款和违约责任。

  3.为了避免“一般保证”给贷款人带来的麻烦,新文本明确规定“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新文本强调了对借款人履行合同的约束,规定了8项约束性条款和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实际操作中可灵活掌握,只要不是恶意逃债损害贷款人利益的行为,也可免于制裁。

  5.为了避免出现贷款人提前收贷时保证人拒绝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新文本中增加了“贷款人依法或依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的条款。

  6.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新文本中有关纠纷管辖的条款只明确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管辖,如果合同各方愿意仲裁解决的,可在“其他事项”中约定仲裁条款。

  7.“抵押借款合同自各方在合同上签章并依法设定抵押之日生效”,如抵押借款合同签定后,应登记的抵押物,抵押人不去登记,则已签定的抵押借款合同无效。“质押借款合同自各方在合同上签章并依法设定质押之日生效”,如质押借款合同签定后,出质人不按合同规定时间移交

  质物的,则已签定的质押借款合同无效。必须注意的是,合同生效之前贷款人不得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8.为了确保贷款人实现抵押权或质权,新文本规定了对抵押人和出质人的约束性条款及违约责任。

  9.为便于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新文本规定,“贷款人依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实际执行时,对此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慎重使用,避免引起纠纷。

  (四)相关凭证

  为了和新合同文本内容相配套,设计了“中国农业银行借款借据”(共五联)、“抵押(质押)物品清单”、“权利质物清单”、“房地产抵押物清单”等重要凭证。

  1.设计新的“借款借据”是为了适应“最高抵押担保借款合同”、“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的需要,这两类合同项下每笔贷款的金额、用途、期限、利率、还款方式都以借据为准,借据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必须完整,而且要有双

  方的签章。

  2.在抵押借款合同中,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占有很大比重,为此我们根据房地产抵押的特点,专门设计了“房地产抵押物清单”,其中“土地使用面积”一栏是在用无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或用荒山、荒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填写的。

  3.“抵押(质押)物品清单”同时适用于抵押借款合同和以动产作为质物的质押借款合同。

  4.为了确保抵押(质押)的效力,在“房地产抵押物清单”和“抵押(质押)物品清单”中设计了抵押人(出质人)“主管单位意见”栏和“财产共有人意见”栏。

  (五)使用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借款合同和有关凭证的各要素一定要填写齐全、防止漏填、错填。除借款合同规定的条款外,如需增加条款可在“其他事项”中填写。

  2.各种借款合同要和有关凭证配套使用,避免合同与凭证不配套或内容不符。

  3.合同中“贷款种类”一栏填写“短期贷款”、“中期贷款”、“长期贷款”中的一种。

  4.借款合同和借据中“还款方式”一栏应填写“利随本清”,“按季结息、到期还本”,“按季结息、分期还本”等内容。

  5.保证人保证期间由合同各方商定,一般应掌握在贷款到期后2年。应注意保证期间的约定必须明确具体。

  6.关于“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和“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中“最高贷款限额”是指余额还是发生额,目前分歧很大,由于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为慎重起见我们在合同中仍用“最高贷款限额”一词,如当地立法及司法部门认为可以按“余额”操作,可在使用的“其他事项

  ”中约定“最高贷款限额”是指“最高贷款余额”。

  (六)编制说明

  《中国农业银行担保借款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由总行法律顾问室制定并负责解释。由于该套文本为示范性文本,各行可根据自身情况掌握使用,使用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总行法律顾问室,以便做进一步的修改。

  附:二、示范文本

  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农银保借字____第____号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一)贷款种类________;借款用途_________。

  (二)贷款金额_________(币种及金额大写)。

  (三)贷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还款方式_______(分期还款的日期和金额为: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

  (四)利率为月息____‰,按____计付利息(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二、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保证人保证期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四、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五、借款人应按合同订立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____计收利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定延期还款协议。延期协议签定后,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六、借款人应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用期间按日利

  率____计收利息。

  七、借款人承诺:(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帐号、存款余额等资料。(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3)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清偿贷款本息。(4)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

  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6)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

  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八、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九、贷款人依照本合同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十、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事项:

  (一)

  (二)

  (三)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生效。

  ---------------------------------------

  | 借款人 | 贷款人 |

  | 借款人(公章) | 贷款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 开户银行及帐号 | |

担保借款合同6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

  一、借款种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币别:

  人民币

  三、借款额: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小写)

  四、借款用途:

  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还款方式:

  乙方于借款到期日将本金归还甲方。

  六、借款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止。

  七、还款保证:

  1.丙方受乙方委托为乙方的借款提供独立的连带的责任担保。

  2.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

  3.担保期限至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两年。

  八、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合同签字生效后,由_______将合同规定之款项拨给乙方,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严格履行《________》所规定承担的项目任务,实行专款专用,单独列账,不得挪作他用,并接受甲方监督,每半年一次向甲方如实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报告、经费决算

  2.本合同所规定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向甲方申请鉴定或验收。该项目鉴定后,乙方必须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鉴定资料和经费决算。

  3.乙方承诺,属技术保密项目必须由技术保密审查部门审查后,才能确定可否发表或用于国际合作和交流。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提前收回所拨款项(即《_________》所述经费下达总额),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为已发放金额的10%。

  (1)乙方未进一步对本合同规定的项目开展研制、开发和生产工作;

  (2)乙方出现经营困难或内部问题,致使本合同所规定项目的研制、开发和生产工作无法进行;

  (3)本合同所规定项目的技术人员离开乙方,致使该项目的研制、开发和生产工作无法进行;

  (4)乙方未将本合同项下之款项使用在本合同所规定项目的研制、开发和生产上;

  (5)乙方未按合同之规定时间向甲方提交本合同所规定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决算;

  (6)乙方不配合甲方进行本合同所规定项目运作情况的.监督、检查;

  (7)乙方有其他不利于本合同所规定项目研制、开发和生产工作或有可能妨碍所发放款项回收的情况。

  2.乙方保证按期还款,否则须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5倍向甲方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

  十、纠纷解决:

  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管辖法院为_________人民法院。

  十一、其他特别约定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的附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存两份,乙方存一份,丙方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必须由三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后生效。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担保借款合同7

  一、甲方指定的还款账户为:

  二、开户银行:农行会东县支行

  三、账户名称:

  四、账 号: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金额计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借款期内年利率为 % ,利息按年结算。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付息,则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八加收违约金。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同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

  七、保证条款

  1、丙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自乙方借款限届满之日起二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逾期还款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

  八、逾期还款的处理

  乙方如期逾期还款,除应承担甲方实现债权之费用外,还应按如下方式赔偿甲方之损失:逾期还款期限在30日以内的部分,按逾期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贰(2‰)的比例赔偿甲方损失;超过30日以上部分,按照逾期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贰点伍(2.5‰)的比例赔偿甲方损失。

  前款约定的损失赔偿比例,系各方综合各种因素确定。在主张该违约金时,甲方无须对其损失另行举证,同时双方均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调整请求权。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担保借款合同8

  贷款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借款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地址: 电话:

  担保人1(丙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担保人2(丙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借款人、贷款人、担保人经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

  民间借贷原则就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短期人民币资金贷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由丙方担任本借款的担保人,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及利率:

  本合同项下借款总额为:(大写)人民币 叁仟伍佰万 元整(小写)¥00,000,000.00 元,利率为:月息 3.5% 。日利息计算方法为月利率/30天。

  第二条 贷款支付方式:

  贷款以现金支付或者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该笔款项划入,以实际达账日起计息。

  第三条 借款限期:

  借款限期为 15天 ,即自 20xx年 9月 日起至 20xx 年 9月 日止。最终按实际借用天数计息。

  第四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搭桥资金借款。

  第五条 还款日期:

  借款人通过现金或者银行转账的还款方式于 年 月 日前归还贷款人的借款,还款的账户 。借款人因条件变化而不能依照约定方式按期归还借款时,贷款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通知自借款人收到时生效。贷款人依照借款合同上借款人确认的地址寄发信笺,借款人签收则视为送达,信笺被退回,亦视为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借款人。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采用以下方式担保:

  (一)由 提供 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物为(详见抵押清单)。 如抵押物贬值、损失、灭失,致使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保证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质物以担保本合同项下债务。

  (二)由 提供保证担保,如借款人到期不能归还借款的,由丙方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对借款本息及产生的所有费用负连带清偿责任。

  第七条 声明与承诺

  借款人声明如下:

  (一)借款人具备签署本合同的合法权利。

  (二)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三)借款人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正在发生的、有可能性影响对其履约能力判断的下列情况:

  1、 与借款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2、借款人在其他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

  3、借款人承担的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质押担保:

  4、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

  5、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借款人承诺如下:

  (一) 按贷款人要求随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之报告、报表等文件和资料。

  (二) 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与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三) 借款人进行任何投资活动或对其财产作重要处分的,需事先通知贷款人。如上述行为将对借款人的偿还能力产生不利影响,须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四) 借款人不以降低其偿还能力的方式处置自有资产,借款人对第三人提供保证或以自身资产设置抵押、质押担保时,将及时通知贷款人,并承诺其担保的债务总额不高于其自身净资产。

  (五) 借款人对贷款人债务的清偿顺序不亚于其他债权人的同类债务;借款人在其他银行申请贷款或增加其他债务前,应取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

  (六) 在借款人未还清借款时,抵押物由贷款方保存、监管、提取,借款人无任何异议。

  (七) 借款人承诺当发生如下事件时将及时通知贷款人:

  1、在本合同或其他任何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2、借款人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3、借款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4、借款人发生其他影响其他偿还能力的情形。

  (八) 发生下列情况时借款人承诺贷款人有权按抵押物价值(以购进时不含税价为准)的60%立即处理抵押物,并按贷款人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证明、票据等文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 违约事件处理:

  如借款人逾期还款的,要向贷款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的款项。

  1、借款本金(以借款收据为准)

  2、借款利息(月利率3.5%)

  3、滞纳金(借款金额×0.05%×逾期天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都有权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全部立即到期:

  (一)借款人逾期未付本金:

  (二)借款人在其他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三)借款人财务状况严重恶化:

  (四)抵押物、质押贬值、毁损、灭失、被查封或冻结,借款人未按贷款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的.。

  第九条实现债权的费用、索赔费用承担

  借款人同意承担贷款因向借款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向借款人追收款项)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的款项:

  1、 法院收取的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处理费:

  2、 货款人委托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代理人代贷款人向违约方主张权利、追收款项等法律事务而发生和/或将要发生的律师费(即包括在准备提起诉讼、诉讼、强制执行等过程中贷款人已支付的律师费和/或根据贷款人与律师事务所订立的委托合同约定根据案件或委托事务办理结果将要支付但尚未支付的总额不超过借款人应向贷款人偿还或支付款项30%的风险代理律师费):

  3、 差旅费(包括贷款人工作人员、委托律师的差旅费):

  4、 评估费、公告费、公证费:

  5、 依法处置违约方财产而发生的税、费。

  借款人同意贷款人有权在其向借款人提起诉讼时一并提出要求借款人承担上述费用的诉讼请求,因该项请求而发生的法院收取的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同样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条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经双方当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一条 通知

  借贷双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书面文件以邮递方式寄送至下列地址:自发出之日起五日内则视为送达:

  借款人地址: 邮政编码:

  贷款人地址: 邮政编码:

  担保人地址: 邮政编码: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争议解决及司法管辖

  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

  方同意采取如下方式加以解决。

  依法直接向原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附件

  下列附件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效力。

  (一) 借款借据:

  (二) 合同中列明作为本合同附件产生效力的文件:

  (三) 贷款人和借款人依照本合同同时规定在本合同签署时和本合同签署后再行签署的所有辅

  助型文件。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借贷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借贷、担保方叁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特别提示

  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借款人已经与贷款人进行了充分的协商。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担保人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并对其作全面、准确的

  理解。贷款人已经应各方的要求对上述条款作出相应的说明。

  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以下无正方)

  贷款人: 借款人:

  担保人1:担保人2:

  签约时间 :

  签约地点:

担保借款合同9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贷款人(牵头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贷款人(成员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扩大生产经营需要,向以上由牵头社和成员社组成的社团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由保证人提供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社团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经各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本合同中,除非法律规定和本合同条文另有约定,合同中的词语按照下列含义进行解释:

  1.1 “社团贷款”指由牵头社和成员社组成的贷款社团,采用同一贷款合同(即本合同),按照商定的期限和条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的贷款。

  1.2 “社团会议”指由牵头社组织召开或者牵头社应成员社提议召开,全体成员社参加,共同商议社团贷款相关事宜的组织。

  1.3 “牵头社”指负责筹组贷款社团和受成员社委托负责贷款管理的信用社:“成员社”指接受牵头社邀请,自愿参加贷款社团,共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信用社。

  1.4 “承诺金额”指牵头社和成员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金额。

  1.5 “贷款承担比例”指牵头社和成员社的承诺金额占贷款总额的比例。

  1.6 “贷款人”包括牵头社和成员社。

  第二条 借款人陈述和保证

  2.1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为本合同项下贷款而向牵头社和其他贷款人提供的会计报表及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3 本合同签订之前无重大经济纠纷诉讼发生。

  2.4 为履行本合同需要,在牵头社开立专门帐户。

  2.5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按期偿还本金和利息。

  2.6 在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日或还本日前在牵头社开立的帐户上备足当期应付之利息或本金,并授权牵头社于约定的结息日或还本日从帐户主动划收。

  第三条 贷款的金额、用途和期限

  3.1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的贷款。根据“自愿认贷,协商确定”的原则,各贷款人的承诺金额如下:

  贷款人 承诺金额

  _______县_______a农村信用合作社______万元

  _______县_______b农村信用合作社______万元

  _______县_______c农村信用合作社______万元

  _______县_______d农村信用合作社______万元

  _______县_______e农村信用合作社______万元

  3.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用途为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借款用途。

  3.3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_______个月,自 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4 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

  3.5 借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日期以外,其他记载事项如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条 利率和利息

  4.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月息_______‰。

  4.2 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按月结息,结息日为每月的20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4.3 本合同履行中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借款利率并应适用于本合同项下借款时,贷款人无需通知借款人即有权依规定按调整后的借款利率和方式计算利息。

  第五条 贷款发放

  5.1 贷款人应当按照各自承诺的贷款金额和第5.4条约定的时间发放贷款。

  5.2 成员社本合同生效后,分别与借款人开立借款借据发放贷款。

  5.3 贷款发放时,各成员社应根据本合同约定,将款项划到借款人在牵头社开立的专门帐户。

  5.4 牵头社和各成员社发放的款项,均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的次日的`营业终了前将款项划拨到帐。

  第六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6.1 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

  6.2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提前归还借款;

  6.3 按本合同之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6.4 自觉接受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6.5 积极配合贷款人对其有关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并有义务向贷款人提供相关各期的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等报表资料;

  6.6 对贷款审查过程中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6.7 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时,应于事件发生后5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立即归还借款本息。

  6.8 对贷款人向其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达的催收函或催收文件,签收后应在3日内将回执寄出;

  6.9 如进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合资、分立、减资、股权变动、重大资产转让以及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权益实现的行动时,应至少提前30日通知贷款人,并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否则在清偿全部债务之前不得进行上述行为;

  6.10 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6.11 如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破产、财务状况的恶化等,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7.1 要求借款人提供与本借款相关的全部资料;

  7.2 依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从借款人帐户上划收依本合同约定借款人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7.3 对借款人逃避监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有权实行信贷制裁,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有权通过新闻媒体实现公告催收;

  7.4 依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因借款人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7.5 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其债务、财务、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资料及情况保密,但本合同另有约定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 还款:

  8.1 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8.2 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可以在到期日前 日向牵头社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及担保人同意继续担保的书面意见,经过社团会议决定同意,由社团所有贷款人与借款人共同签订展期协议后,本合同项下借款才相应展期;在双方签订展期协议前,本借款合同继续执行。

  8.3 贷款本息收回时,由牵头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承担比例划付到各成员社。

  8.4 如不能按期全额归还社团贷款时,对归还的部分,牵头社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承担比例分别划归各成员社。

  8.5 贷款逾期和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计收的罚息,由牵头社按照规定统一向借款人收取。

担保借款合同10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保证人:(1)___________

  (2)___________

  (3)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需要, 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____借款,经保证人提供最高借款余额的保证担保,货款人同意根据资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发放上述贷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间和额度内,不再逐笔办理保证担保手续。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余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 提款和还款

  1.借款人在分次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2.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每笔贷款的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还款方式以借款凭证为准。

  3.借款人和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均可直接从借款人或保证人账户中扣收。

  第三条 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担保内容

  1.保证人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保证人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3.保证人和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当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时,保证人保证在接到贷款人书面索款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地代为偿付。

  4.保证人接受贷款人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并应及时提供财会报表等资料。

  5.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并须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条款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7.保证人应予赔偿因自身过失而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 _______ %的赔偿金。

  第五条 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账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货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保证政策性货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货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货款人,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_______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

  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保证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保证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保证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贷款人公章: ______________

  (或合同专用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公章: ____________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担保借款合同11

  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丙方: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风险提示:

  借款、还款都必须注意保存好相关的书面证据。一般而言,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可能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原告主张债权时,如无法提供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乙方因______,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现甲乙丙各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供三方共同信守。

  风险提示:

  借款数额肯定要写的,大家也都会写,只是要注意数额应该用大写,并标上币种。在大写的旁边再附注小写,并写上小数点。这样做主要是防止数额被更改。写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担心数额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担心借款人说数额被你改过。

  一、借款用途

  乙方要从事生产经营,急需一笔资金周转,甲方同意出借,乙方专款专用,本款只能用于乙方生产经营,不得做其他使用。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应各种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甲丙两方不予承担,乙方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甲丙两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连带责任。

  二、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万元整。

  三、借款期限及利息

  风险提示:

  利息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但如最终引发纠纷,对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会给予保护;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但如果约定的年利率为24%--36%,借款人已经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还。

  借款期限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自借款之日起,按实际借款金额计算利息,月利息为______%每月利息______,利息按月结算。逾期未还款的,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风险提示:

  借款时间是认定借款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重要依据,也是认定借条事实的重要因素,应该在写明日期。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没写年份,一旦发生纠纷,难以确定具体的时间。如果你是借款人,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应当用汉字大写

  四、还款方式

  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借款及利息。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合同规定的款项后,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条交给乙方。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一个月不付利息属违约;

  2、乙方违约在5日以内,应按借款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违约超出5日,则超出部分按借款本金数额处以日利率3%的滞纳金,滞纳金区别于利息、违约金独立存在,与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费用不冲突;

  4、三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需提前5日通知对方,在三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风险提示:

  除违约金的约定外,为了保障款项的回收,还可以就借款设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六、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监督借款使用情况,了解乙方的偿债能力等况,乙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借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

  七、担保条款

  1、乙方自愿用位于______地方的房屋______做抵押,具体事项另附表和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到期不能归还甲方的借款,甲方对该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中包括本息及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并有权处理抵押物品。乙方到期如数归还借款及利息,抵押权自动解除。

  2、丙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自乙方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逾期还款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

  八、逾期还款的处理

  若到期乙方不能按时还款,丙方需代乙方向甲方归还本金及利息,乙方除应承担甲方实现债权之费用外,乙方违约在5日以内,应按借款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违约超出5日,按照逾期还款金额每日3%的比例赔偿甲方损失。前款约定的损失赔偿比例,系各方综合各种因素确定。在主张该赔偿金时,甲方无须对其损失另行举证,同时双方均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调整请求权。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借款必须以借条和借款合同两项为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风险提示:

  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借款到期次日开始计算。到期有催讨的,从催讨次日重新计算,但须保存催讨的证据;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十、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形式的通知、催告均采用书面形式向本合同各方预留的地址发送,如有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另外两方,书面通知以发送之日起三日届满视为送达。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并在办理抵押登记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三方各持______份,______份在房产管理部门存查。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风险提示:

  为了确保签名的真实性,应要求当事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而且复印件上还应当让债务人签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为身份证也有假的,如果有盖手印会更好。尤其是在签名潦草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担保借款合同12

  抵押权人: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的履行,抵押人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作抵押。抵押权人经实地勘验,在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产抵押。乙方将房屋抵押给甲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甲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用作抵押的房产坐落于_区_街_号_栋_单元_层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积_,产权证号:_,土地使用权证号:_。

  第二条根据本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抵押期限为_,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利息_‰,乙方应于每月____日给付甲方,不得拖欠。

  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乙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如需延长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甲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债务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第七条抵押权的撤销:本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

  第四条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有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乙方违反

  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乙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

  第八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8的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市____区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借款合同1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__借款,经出质人质押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提款和还款

  1、分期提款、还款计划:_______________。

  2、借款人在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4、借款人应主动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双方约定的分期还款计划还款。不主动归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

  第三条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第四条质押内容

  出质人自愿以____________等动产、权利(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主动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1、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

  3、质物评估价值____________万_______________元,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___万_______________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4、质物未设定其他担保,所有权无争议。

  5、出质人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将质物移交贷款人占有,质物的权利证书和相关文件一并移交贷款人保管,质押期间,贷款人应妥善保管质物。贷款人为安全、方便也可将质物委托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保管。

  6、质押财产在质押担保期间,由质押人办理财产保险,保险单由贷款人保存,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较贷款人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

  7、按担保法规定,应办理质押合同登记的,出质人应按规定向有权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所登记质押权存续时间,应与质押担保期间一致。

  8、未经贷款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或价款,应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9、质物的保险、鉴定、运输、保管、评估、登记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10、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贷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11、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时,有权按第四条第11款规定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12、当出质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债权。

  13、在本合同担保期间内,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条款的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14、出质人应予赔偿因其自身过失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的赔偿金。

  第五条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帐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担保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____________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出质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担保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抵押物清单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出质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其他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出质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借款合同14

  借款人(全称)

  担保人(全称):

  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

  担保人(全称):

  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

  担保人(全称):

  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

  贷款人(全称): 地址:联系电话: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具体事项见借条)。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 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内的利息由双方协定,先期支付。到期未归还本金的按贷款方规定的利息收取,自借款本金到期之日起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

  第五条 还款方式

  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全部借款本金。

  第六条 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第七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按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2.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权。

  第九条 担保人:

  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处分权的全部财产担保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担保人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但保人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十条 担保范围:

  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担保产品及其它机械的担保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违约金。

  4.担保人因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

  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借款人 (签字或盖章): 贷款人 (签字或盖章):

  担保人 (签字或盖章):

  担保人 (签字或盖章):

  担保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担保借款合同15

  贷款人:

  借款人:

  身份证号:

  出质人:

  身份证号:

  经贷款人、借款人、出质人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并严格执行。

  出质人愿以下列动产(下称质物),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抵押给贷款人,出质人保证:

  1、质物未设定过其它担保,所有权无争议。

  2、不得将质物及相关权利凭证挂失。

  3、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4、借款人、出质人将质押物质押给贷款人后,贷款人经审核评估后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贷款内容如下:

  借款用途:

  贷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贷款期限 月,到期必须按时还清全部本息。按月计付寄售费,如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则贷款人按贷款总额每日加收5‰的管理费,贷款到期后五天内,借款人不来办理续借手续,则质押物归贷款人所有。

  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1、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质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贷款清偿完毕止。

  2、质保担保的范围包括该笔贷款的本金、利息、违约金、质物保管费用、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在质押期间内质押物本身所造成的费用。

  3、质物由出质人办理财产保险,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交贷款方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

  4、出质人应将质物的权利证书或相关文件及材料连同质物一并移交给贷款人保管。

  5、借款人应按期清偿贷款本息,如借款人不按时归还本息,则质押物的所有权归贷款方所有,贷款方有权拍卖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理质押物,出质人不得提出异议,并配合贷款方处理质物,则贷款方有权拍卖或转让质物来冲抵贷款,如果拍卖质物不够贷款额,或如果质物所有权发生争议,造成质物不够偿还贷款时,则贷款方将继续追究借款人无限责任,可继续拍卖借款人所拥有的其他财产,直至清偿贷款为止。

  借款人承诺:

  1、向贷款人真实的开户行、帐号及存款余额等资料、生产经营情况,质物的所有权是借款人的,无任何担保或争议。

  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贷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3、用本企业资产或个人财产为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的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

  4、借款人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借款人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提前拍卖质物。

  5、质物的保险、公证鉴定、运输、保管和登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本合同发生纠纷,有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诉讼费及律师费等均由出质人承担。

  本合同一式 份,借、贷、出质人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并依法设定质押之日生效。

  本合同由贷款人、经办人签字方可生效。

  借款人:

  出质人:

  贷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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