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合同

时间:2024-06-22 14:10:45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个人借款合同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个人借款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个人借款合同

个人借款合同1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信托人):____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需要资金支持其已经或即将进行的项目,且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申请借款,并由丙方作担保;

  基于诚信、公平、合法原则,甲乙丙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1.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为______________年/月/日至______________年/月/日。

  2.利率、手续费及还款方式

  (1)借款利率:固定/浮动________%(年/月/日);

  (2)借款额度利息(按月计),在每月底日结,每次还款时,应向乙方支付当月应还利息;

  (3)手续费:借款额的_________%,在发放借款时按借款金额扣除;

  (4)还款方式:按_______等额本息/___等额本金/_______先息后本/_________一次性还本付息(选择其中一种或数种方式,未标注的默认为等额本息);

  (5)还款期数:共_______期。如甲方未按期足额还款,须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为未还款总额的____%。

  3.担保

  (1)为保证本协议的执行,丙方应提供担保物:_____________________(标记担保物),该担保物可以全权或部分抵偿甲方的欠款;

  (2)如甲方未按期足额还款,导致本协议终止的,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及相关法律规定,采取以下强制措施之一或多种:

  1)要求丙方立即清偿全部借款本息;

  2)向丙方追究担保责任;

  3)其他法律允许的救济方式。

  (3)如甲方按期足额还款,则担保物应在借款期限届满后无条件归还丙方。

  4.违约和解释

  (1)本协议成立后,如乙方发现甲方未能履行本协议可随时要求甲方采取补救措施,乙方还有权对甲方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进行检查,甲方应全力配合并提供需要的材料。

  (2)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得改变借款用途,不得将借款用于违法活动。

  (3)如本协议中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合法,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4)本协议一经签署,即成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协议,甲方需承认借款金额为准确无误的数字,并未对此产生异议和不满。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内容,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

  (5)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乙方有权将甲方的.违约记录到涉信系统,对甲方的信用记录产生不良影响。

  5.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签订、效力、履行、解释、变更和终止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和适用。本协议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的签订地仲裁解决。仲裁地点为_______________,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均有法律约束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借款人、信托人、担保人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补充附加协议。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信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壹拾贰万元。

二、借款用途为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__月利息百分之三。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30日,从__年______月起至__年______月止。如实际借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机动车一辆以及房屋一套。作为借款抵押品。由甲方保管。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有权处置抵押物。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借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及处置所有抵押品。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甲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清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3

  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____仟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

  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储蓄卡,信用卡还款甲方必须办理中国XX银行____市分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____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____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

  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____天计收万分之_____的罚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帐户内存入一个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

  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或被发现申请贷款时提供资料不实以及未经已防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换,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直至处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没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甲方未将乙方贷款按合同约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对挪用部分按规定每天计收万分之十二的罚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略)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证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个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其中:送____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

  借款人即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4

  甲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工作需要向甲方提出借款申请用于购车。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共

  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条件及用途

  1、乙方因提高工作效率,向甲方申请借款用于购车,车辆购置以借款者本人姓名登记车辆所有

  权证。

  2、乙方需为甲方服务满36个月整,服务期自乙方取得车辆所有权证之日起计算。

  第二条借款金额

  人民币30000.00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叁万元整)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36月,自乙方取得车辆所有权证之日起计算,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四条借款方式

  签定借款协议后到甲方财务办理借款手续,以现金或电汇方式提供借款。

  第五条贷款利率和利息

  借款期限内甲方同意不收取借款利息。

  第六条还款方式还款方式

  以扣款方式每月还款833元,每月从乙方工资中扣除。

  第七条抵押物事项

  乙方以借款所购车辆(裸车价不低于6万元)作为借款抵押物(购车合同、发票、车辆所有权

  证)抵押给甲方,抵押期限36个月。抵押期内乙方不得自行处置(出借、出租、出售转让等)该

  车辆,抵押物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归还。如乙方在借款期限终止日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被甲

  方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在离职之日归还剩余借款。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委托貸款事宜,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就其委托款项,对外发放短期貸款。

  二、甲方必须在乙方开立基本帐户,委托款项存入该帐户。

  三、乙方就为委托款项可以发放下列形式貸款:

  1、存单质押貸款;

  2、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貸款;

  3、城区房地产抵押貸款;

  4、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其他貸款。

  个人委托借款合同

  四、乙方利用甲方委托款项可直接发放存单质押貸款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貸款;发放城区房地产抵押貸款必须甲方书面确认;甲方可直接指定借款人,书面通知乙方对其发放貸款。

  五、委托貸款利率

  1、委托貸款利率范围为银行同期貸款基准利率的1-1.5倍。

  2、逾期、挤占挪用貸款,按照国家逾期、挤占挪用利率计付利息。

  3、国家貸款利率调整,委托款项貸款利率作相应调整。

  六、甲方按照貸款利息收入的25%-30%向乙方支付委托貸款手续费。

  七、利用委托款项发放貸款,乙方应严格审查借款人资格及借款资料,确保貸款发放合法。

  八、对委托款项貸款,乙方应尽力清收。对借款人信用状况变化威胁款项安全的,乙方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文书生效后,乙方应在法定期间内申请执行。

  九、甲乙双方按月对帐,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帐户资金变动的对帐单等资料。

  十、乙方每季扣除委托貸款手续费后,将利息剩余款项直接转入甲方基本帐户。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二、委托款项貸款到期,借款人申请展期的',经乙方同意,可以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过貸款期限。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十四、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期限为三年,期满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续期。

  十六、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或其受权委托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乙方已提请甲方详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并对甲方就本合同条款提出的疑问予以详细解释,乙方已经理解甲方对合同条款所作的解释及对疑问的解释,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全部条款及特别提示理解一致。

  甲方:

  乙方:

个人借款合同6

  第一条:外汇借款金额(大写)。

  第二条借款用途:外汇贷款用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贷款期限:本期贷款起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借款利率:本期借款年利率为______%,乙方按季度收取利息。甲方未按期支付利息的,转入贷款本金复利。合同履行期间,国家调整利率或者变更计息方式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贷款用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订单卡作为付款依据。甲方授权乙方凭相关进口部门的付款确认通知主动从贷款账户付款。甲方委托乙方从贷款账户中扣除以外币计算的保险费和外国银行手续费。付款通知&rdquo发给甲方。

  第六条偿还贷款: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内,按照还款计划以相同的外币偿还贷款本息(如以其他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偿还,则按还款日外汇交易报价折算为所借外币)。还款计划附后。

  第七条还款保证: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担保单位应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计划使用款项,乙方应就少用或多用部分支付2%承诺费。乙方因自身责任未能按付款计划提供贷款,向甲方支付2%的违约金。

  2、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对挪用的贷款按原贷款利率加收100%的.罚息。

  3、如因不可抗力导致甲方在贷款终止日未能足额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前十日向乙方申请展期。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原合同贷款期限,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未按期归还贷款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账户中扣划,自到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按借款利率加收30%的利息。

  第九条其他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或限期停止发放贷款并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陈述和材料不真实;

  (2)与第三人打官司败诉并支付赔偿金后,甲方无法向乙方偿还贷款本息;

  (3)甲方总资产不足以抵销其总负债;

  (4)甲方保证人违反或丧失保证中约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报告和资料。

  3、甲、乙任何一方如欲变更本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条款,必须事先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中的所有条款在双方达成一致之前一直有效。

  4、甲方提供的贷款申请、工贸合同(或协议)、贷款及还款计划等与本合同有关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个人借款合同7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乙方申请贷款。三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三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人民________元整。

  2.贷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三个月,即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4.贷款利率:货款利息按月息*.*%计算。

  5.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支付乙方利息。贷款期限届满,甲方返还人民币________整给乙方,同时结清所有利息。贷款期限内,如乙方提前还清本金,利息自还款日的下一个月终止。届时合同终止。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期限:两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

  第三条 三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的做为抵押物的各种契据和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或使抵押物失去抵押作用的,应在**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三)丙方的义务

  1.丙方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若甲方不能向乙方还贷款本息或因甲方违约而被乙方要求提前清偿贷款本息和费用时,丙方将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乙方有权依据担保条款直接向丙方追索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贷款利率加收100%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可就做为抵押物的各种契据和证件做出相应处理。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 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

  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5)甲方每月_______号前向乙方支付当月贷款利息。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自________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

  订立时间:__年__月__日

  订立地点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8

  编号:

  立约双方:

  保证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电话:

  债权人(乙方):

  住所:

  负责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电话:

  为保障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乙方与债务人所形成的一系列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承诺严格执行。

  第一条 合同用语释义

  一、本合同所称“债务人”是指以下第 项的全部债务人:

  (一)、因购置坐落于 项目所属之 房产(住房/商业用房/)而与乙方发生借贷关系的全部债务人。

  (二)、因购置甲方依法销售的房产而与乙方发生借贷关系的全部债务人。

  (三)、因购置以甲方为中介销售的房产而与乙方发生借贷关系的全部债务人。

  二、本合同所称“主合同”是指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期间内,乙方与债务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它法律文件。

  第二条 被保证的债权

  一、被保证的债权是指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因乙方向债务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其最高额为(币种) 金额 (大写)。如甲方根据本合同本合同履行保证义务的,按履行的金额在最高额范围内做相应扣减。

  二、在上诉期间内的任一时点,只要乙方对债务人尚未收回的债权余额不超过该最高额,乙方可以连续向债务人提供贷款。甲方在该最高额内对乙方因发放贷款而形成的债权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而不论次数和每次的金额也不论债务人单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是否超过上述期间,亦不论债务人的个数。

  尚未收回的债权余额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第三条 保证方式

  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如主合同项下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乙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期间

  一、 保证期间按乙方对每个债务人每笔贷款分别计算,自每笔借款合同乙方与债务人签订之日起至以下第__项所述之日止。

  (一) 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二) 抵押人办妥抵押物的房地产权证等相关权属证书并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其他权利证书交贷款人核对无误、收执之日。

  (三) 质押权利凭证需移交乙方占有的,为权利凭证已移交乙方占有之日;质押权利依法应办理出质登记的,为出质登记已办妥之日;质押权利依法应办理出质记载的,为出质记载已办妥之日。

  二、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两年止。

  第五条 被保证的主合同的签订与变更

  有关借款的金额、期限、利率、用途等事项,由乙方与债务人在主合同中约定。

  甲方确认,乙方与债务人签订主合同,乙方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均视为已征得甲方事先同意,无需通知甲方,甲方保证责任不因此而减免。

  保证期间依主合同约定变更主合同利率的,也视为已1甲方事先同意,乙方无需另行通知甲方,甲方保证责任不因此而减免。

  第六条 合同效力的独立性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与主合同,主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如主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则甲方对于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七条 保证能力

  保证期间内,甲方丧失或可能丧失保证能力,或作为保证人的法人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破产、被撤销等情形,甲方应提前__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相应的保证能力,1甲方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提供为乙方所能接受的新担保,并重新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八条 对保证人的财务监督

  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甲方应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有关资料。

  第九条 保证金账户

  一、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个银行工作日内在乙方处开立专项保证金账户。

  甲方应按乙方对每个债务人贷款发放金额的.__%逐笔分次存入保证金账户,如甲方未能即使存入,甲方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从____账户中提取保证金并存入上述保证金专户。

  甲方保证保证金账户中的保证金不存在权属争议。

  二、 甲方保证保证金账户的资金余额不低于乙方对债务人贷款本金余额的__%。

  三、 保证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对保证金账户内资金进行支用、划转或做其他任何处分。

  四、 甲方承诺,如本合同的保证金账户被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或扣划,甲方应另行提供乙方认可的相关担保措施。

  第十条 应付款项的划收

  对于甲方在保证范围内的全部应付款项,乙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专户中划收。不足部分,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统开立的任何账户中予以划收。

  第十一条 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乙方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该提前到期日起__个银行工作日内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按乙方要求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一、 甲方有义务对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二、 甲方双方在本合同填写的地址为各方同意的通讯地址,任何书面通知只要发往以上地址,均视为送达。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如有变动,应立即通知对方。

  三、 乙方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各级政府的要求,加入信用联合征信体系,甲方同意将其信用信息提供给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当地政府授权的信用联合征信机构。

  四、 甲方同时为售房人的,应及时协助债务人办理产权过户交易、登记、抵押登记及领证手续。

  五、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以下第__种方式解决:

  (一)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 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______)按照申请仲

  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一) 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 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名章)并加盖公章(或个人住房贷款合同专用章)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第十七条 声明条款

  一、 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二、 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并特别注意了本合同字体加黑

  的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三、 甲方有权签署本合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或个人住房贷款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名章):

  年 月 日

个人借款合同9

  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乙方因,资金短缺,特向甲方拆借资金缓解燃眉之急,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五条及民间融资规定,按照《民法典》特定如下合同条款:

  一、借款总额:人民币¥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二、借款期限:______月(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资金使用费计算:资金使用费支付时间按甲方从银行转账日起计算,2.5%,每______月一万两千五百______元(_________元),每______月结算一次。

  四、借款抵押:乙方愿意将位于的房产抵押给甲方,并将房产证交付甲方保存。如果到期还不了借款,甲方可以将房产出售,以抵房款。

  五、甲方如在借款期限内急需资金,可提前15天通知乙方还款,乙方保证按时付给,但资金使用费按乙方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六、逾期还款:甲方按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提前归还借款,按实际借款时间计算。

  七、利息支付:甲方与每月_____日前将当月利息按乙方提供的账号存入。

  八、如合同到期,乙方不能按时按时足额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甲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乙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九、本合同从签定之日起生效,望双方以诚信为本,以使今后长期合作。

  十、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担保人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日期: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10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于年月日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一年

  四、还款日期:

  五、还款方式:

  六、争议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甲方或者乙方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3、由第三方进行调解;

  七、本合同自年月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11

  贷款方:

  身份证号:

  借款方:

  身份证号: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 元。于 年 月 日前交付甲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开户银行/账号。

  第三条借款利率

  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即每 元月利息元。利息每月结算一次。

  第四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

  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6%计算利息。

  第五条借款担保

  借款方以抵押,抵押担保债券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第六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每月6%利率收取利息。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民法典》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

  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贷款方、借款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签字并按手模)

  借款方:(签字并按手模)

  日期:

  日期:

个人借款合同12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 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以上借款人在本合同中共同作为“乙方”,作为本合同的共同借款人)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执行。

  第一条 鉴于乙方资金困难,乙方自愿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元),借款用途为:_______ 。

  第二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认甲方将该笔借款划入乙方指定的接受该笔借款的账户,即视为甲方已经按照约定向乙方发出了上述借款,并向甲方承担还款责任。 乙方指定的接受该笔借款的账户为:____________ 户名:____账号: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 现金支付:。

  第三条 借款期限为_____天,自甲方出借资金到达乙方账户(包括乙方指定的账户)当日起算,至乙方款项到达甲方账户的次日结束。

  第四条 上述借款按月计息,借款月利率为 。利息从借款起始日起至乙方款项到达甲方账户的当日止,并根据借款期限以实际借款总额为基数计算。如果乙方逾期归还借款导致借款期限延长,则月利率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

  第五条 乙方应在约定借款期限届满当日,向甲方归还借款本息,乙方实际还款时间为乙方应还款项实际进入甲方指定账户的时间。乙方未按期还款的,应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每日按逾期还款本息金额3‰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乙方支付的款项按先偿还逾期违约金、再偿还利息、最后偿还本金的顺序冲抵乙方应偿还甲方的全部款项。

  第六条 在约定的借款期限内,乙方可提前申请偿还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借款本息,提前还款导致一个月周期内的借款期限不满15天的,按半个月计算利息;满15天不满30天的,按一个月计算利息。

  第七条 为保证乙方履行本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乙方以下列资产为履行本协议,此外以下个人或公司向甲方提供以下无限连带担保:

  第八条 因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所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应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九条 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如律师费、印花税、公证或见证费、评估费、保险费、办理产权证的费用、抵押登记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如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或其代理人因催收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有关费用或以任何合法方式处分担保物而发生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执行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乙方确认所有通知等文书的收信地址为:____________ ,收件人为 ,甲方一经向上述地址以特快专递邮寄文书,即视为在甲方寄出后两日内乙方已经收到上述文书。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横杠上打印的或手写的数字、文字均有效。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________ 。 甲方签字(指模):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指模):____ (或盖章):_______

  时间:__年__月__日

  签约地: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13

  借 款

  第一条 借款

  1.1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见本合同第15.1条。

  1.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见本合同第15.2条。

  1.3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见本合同第15.3条。

  1.4借款利率:________________见本合同第15.4条。

  1.4.1 借款利率以贷款发放时适用的贷款人挂牌公告的同期限同档次利率确定,据此确定的利率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并按下列公式换算:________________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1.4.2 贷款发放后遇贷款人利率调整,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按15.4.2条处理。

  1.5 贷款人有权决定在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基础上为借款人执行优惠利率,亦有权根据情况调整上述优惠利率的执行期间,有权调减或取消利率优惠幅度。

  1.6 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等与借款凭证记载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先决条件

  未满足下列任何一个条件,贷款人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________________

  2.1 担保人具有为本合同担保所需的资格及/或取得合法有效授权。

  2.2 借款人、担保人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单据并办妥相关手续。

  2.3 借款人按照贷款人关于支付管理的规定,如实声明贷款用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4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质押担保的,有关登记、交付、保险等法律手续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且该担保物权、保险持续有效。

  2.5 借款人、担保人、担保物未出现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第三条 借款提取方式

  3.1受托支付

  3.1.1 受托支付是指借款人提出不可撤销的申请并委托贷款人将借款通过借款人账户直接划入借款人交易对象的账户。

  3.1.2 如本合同订立时借款人已明确交易对象,双方应在本合同第16.1条中约定相关支付信息,同时借款人向贷款人递交交易证明材料,经贷款人审核同意后发放借款。

  3.1.3 如本合同订立时借款人尚未明确交易对象,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第16.1条约定的期限内,待支付对象确定后填写《个人贷款资金支付授权委托书》,并向贷款人递交相关交易证明,经贷款人审核同意后发放借款。

  3.1.4 借款人对支付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借款人的支付委托申请存在与本合同约定不符、交易资料不完备或者不真实等情形的,贷款人可以不发放、不支付相应的借款;由此造成借款人对交易对象违约或者形成其他损失的,贷款人不承担责任。因借款人提供的支付信息不准确、不完整导致贷款资金支付失败或支付延误,由此造成借款人对交易对手违约或者形成其他损失的,贷款人不承担责任。

  3.1.5 借款人承诺:________________贷款人将借款资金按本条约定进行划款,即视同贷款人已依据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且借款人收妥借款资金。借款人了解并自愿承担与本条约定相关的所有风险。

  3.2 自主支付

  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将借款划入第16.2条约定的结算账户,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3.3 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调整个人贷款资金支付方式的,贷款人将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3.4 提款回转

  3.4.1 因本合同项下借款依据的、与用款相应的商务合同不能全部实际履行、被解除、被撤销或无效等非贷款人原因,导致借款人已提取的借款超出借款人为相关交易实际支付款项的或者发生交易款项回转的,借款人应当向贷款人归还相应的贷款资金。

  3.4.2 借款人未按约定方式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的,贷款人有权收回未按约定支付的贷款资金。

  3.4.3 贷款资金按照本条约定归还至贷款人前,按第1.4条约定计息、结息。

  第四条 还款

  4.1 还款方式、结息周期、结息日、还款周期、还款账户等见本合同第十七条。

  4.2 借款人应于每期还款日前在第17.2条所述借款人账户内存入足以偿还当期借款本息的款项,贷款人可直接从该账户中划收借款本息。该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清偿当期借款本息,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划收。贷款人不划收的,该期全部借款本金作逾期处理;贷款人划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处理。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要求变更指定还款账户,须经贷款人同意。

  4.3 贷款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行使抵销权的,借款人的异议期间为七个工作日,自贷款人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通知借款人之日起计算。

  4.4 借款人的还款,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按以下顺序清偿:________________

  4.4.1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存在数笔到期债务,且借款人的还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借款人的给付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

  4.4.2贷款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对借款人行使抵销权的,所抵销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贷款人依法行使代位权时,次债务人向贷款人的给付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

  4.5借款人的还款不足以清偿应付债务数额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还款用于清偿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五条 提前还款

  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借款人在还款时对提前还款部分按照实际借款期限和本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提前还款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补偿金,比例见本合同第十八条。

  第六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6.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不得将贷款用于投资股市、期市或任何其他股本权益性投资。本合同第16.2条约定的自主支付账户若为借款人签约借记卡,不得是第三方存管账户或购买基金及其他股本权益性投资使用的卡。

  6.2 按贷款人要求如实提供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单据。采用自主支付方式的,借款人应保留用途证明材料。

  6.3 借款人有义务配合贷款人进行贷后检查及贷款支付核查。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定期向贷款人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所贷款项的用途证明。借款人未按约定提供用途证明,或提供虚假用途证明,或贷款用途不符合约定的,贷款人有权随时宣布提前收回借款,并按约定向借款人计收相应罚息。

  6.4 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6.5 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收入状况等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

  6.6 出现本合同第12.2条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时,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6.7 借款人同意接收贷款人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电子渠道发送的与贷款相关的信息服务及相关通知。借款人如遇手机、手机号码或电子邮箱等变更、暂停、遗失、被盗等情况,应及时通知贷款人,以免贷款信息泄露。若未来贷款人决定对信息服务收取费用,双方将另行商定。

  第七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7.1 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使用情况、担保人及担保物情况。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7.2 借款人出现本合同第12.2条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7.3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担保权的费用时,贷款人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

  7.4 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者担保人的违约行为进行公开披露。

  7.5 贷款人在办理本合同项下相关业务及履行风险管理程序时,可根据需要向全国个人征信系统或其他数据信息系统查询、打印和保存借款人的个人信息和信用报告;可按照有关规定向全国个人征信系统或其他数据信息系统提供借款人基本信息和银行业务信息。

  7.6 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第八条 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见本合同第19.1条。

  担保的共性条款

  8.1 适用于本合同项下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的共性条款。

  8.1.1 担保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担保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8.1.2 担保人承诺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授权。

  8.1.3本合同项下借款同时存在物的担保(含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证担保的,贷款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本合同项下借款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物的担保人的(含借款人提供物的担保),贷款人有权就其中任X或者各个担保物行使担保物权。贷款人已经选择某一担保方式/担保物来实现债权的,也可同时主张通过其他担保方式/担保物来实现全部或部分债权。

  8.1.4本合同项下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物的担保又有其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当贷款人放弃借款人的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8.1.5担保人、担保物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或者担保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动的,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8.1.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与担保人协议以担保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担保物的价款优先受偿。保证人支付的款项或者处分担保物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权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等:________________

  A.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贷款人未受清偿;

  B.担保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C.担保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

  D.借款人、担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

  E.担保期间,担保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F.担保期间,担保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G.借款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

  H.其他严重危害贷款人权利的情形。

  8.1.7 担保人为债务人(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存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数笔债务提供保证,且担保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贷款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对担保人行使抵销权的,所抵销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贷款人依法行使代位权时,次债务人向贷款人的给付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

  8.1.8担保人以本合同项下的担保物为一个或数个债务人(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债务人)与贷款人之间存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数笔债务提供担保,且担保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贷款人确定。

  8.1.9 担保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利率风险,并承诺承担因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变动而增加的担保责任。

  8.1.10 主合同借款合同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担保条款的效力,担保人仍应按照担保条款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8.2 适用于本合同项下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的共性条款

  8.2.1担保物详细情况见本合同第19.2条。

  8.2.2担保物暂作价见本合同第19.3条。

  8.2.3 担保物权的效力及于担保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合物、混合物、分离物、代位物、加工物、孳息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产或权利。

  8.2.4担保物为共有的,担保人承诺已征得共有人的同意。

  8.2.5 担保物保险

  A.如果贷款人要求,担保人应对担保物办理保险,保险期限不应短于借款期限,保险金额应不得低于贷款金额,并指定贷款人为该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据原件交贷款人保管。

  B.担保期间,担保人应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并履行保险合同(含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下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担保人未按时足额缴付保险费或者办理保险(续保)手续的,贷款人有权代缴保险费或者代办保险(续保)手续。相关费用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贷款人直接从担保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

  担保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单方或者与保险人协商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保险合同,不得放弃保险金的请求权或者向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D.担保物发生保险事故,担保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及贷款人,并负责索赔事宜。因怠于通知或索赔,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8.2.6 担保期间,担保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恢复担保物的价值或者提供贷款人认可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8.2.7担保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对担保物作出赠与、转让、出租、再抵押、许可使用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处分担保物的,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

  8.2.8 担保期间,担保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等,贷款人有权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8.2.9 贷款人转让部分债权的,有权不转让相应的担保物权。贷款人转让担保物权的,担保人应当协助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担保的个性条款

  8.3 保证

  8.3.1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8.3.2 一次性还款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日起二年;分期偿还的,保证期间为每期还款日起二年。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本合同债务被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贷款人确定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8.3.3保证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的,贷款人有权直接从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相应款项用以清偿,直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全部清偿完毕止。划收的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所有债务的,贷款人有权决定清偿顺序。

  8.3.4贷款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行使抵销权的,保证人的异议期间为七个工作日,自贷款人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通知保证人之日起计算。

  8.4 抵押

  8.4.1 抵押人应如实告知拖欠税款、抵押物建设工程价款等款项及抵押物已设定抵押、已出租等情况。

  8.4.2 抵押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到有关登记机关申办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或其他权利证书由贷款人持有,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抵押人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8.4.3 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对抵押物负有妥善管理和合理使用的义务。贷款人有权监督和检查抵押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抵押人应当予以配合。

  8.4.4 关于抵押房屋拆迁的特别约定

  A.若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房屋发生拆迁、征收或类似情形(以下统称"拆迁"),借款人、抵押人应在知悉拆迁消息后的10日内通知贷款人。

  B.若拆迁采用产权调换补偿形式,借款人、抵押人应与贷款人协商提前清偿债务,或以拆迁调换的房屋继续为借款设定抵押并签订相关协议,配合贷款人为调换房屋办理预告登记和抵押登记,并承担相关费用。在新抵押登记办理完成前,借款人、抵押人应当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担保。

  C.若拆迁采用货币补偿形式,贷款人有权就获得的拆迁补偿款优先受偿;借款履行期未届满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抵押人将拆迁补偿款通过开立保证金专户或存单等形式为债务提供担保并签订相关协议。

  D.借款人、抵押人违反本条承诺或约定的,应按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数额的一定比例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具体比例见本合同第20.4条,同时贷款人有权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抵押人和抵押物共有人履行担保责任。

  8.4.5抵押物发生或可能发生毁损、灭失的,抵押人应及时告知贷款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需及时向贷款人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毁损、灭失证明。

  8.5 动产质押

  8.5.1出质人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将质物及贷款人要求的相关资料交由贷款人保管。需要办理登记的,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相关权利登记证明材料由贷款人持有。

  8.5.2 质权存续期间,贷款人应当妥善保管质物。贷款人可以自行保管,也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由此而支出的保管费由出质人承担。因贷款人保管不善造成质物毁损、灭失,造成出质人损失的,贷款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5.3 借款人归还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的,贷款人应及时返还质物。出质人应及时接收质物;出质人不接收的,贷款人有权提存质物及相关单证,费用由出质人承担;出质人因未及时接收质物所造成的损失,由出质人自行承担。

  8.5.4质物价值发生了减损变动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或出质人补足质物价值或提供其他形式担保的,借款人或出质人应在贷款人要求的时间内履行。

  8.6 权利质押

  8.6.1需要交付权利凭证的,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将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相关的权利凭证交付贷款人。贷款人应当妥善保管出质人交付的权利凭证。需要办理出质登记的,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到登记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手续,相关权利登记证明材料由贷款人持有。

  8.6.2 出质人声明并保证:________________出质权利不存在被申请撤销、启动无效宣告程序、异议、查封、冻结、监管、提起诉讼或者仲裁、挂失、止付以及其他影响质权实现的情形。

  8.6.3 出质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缴纳与出质权利相关的各项费用,履行各项法定义务,以保证出质权利在质权存续期间持续有效。

  8.6.4 以汇票、本票、支票、仓单、提单、债券以及其他须背书转让的权利凭证出质的,应当背书记载"质押"字样。

  8.6.5 用于出质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本合同项下债权到期的,贷款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变现,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8.6.6 用于出质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后于本合同项下债权到期的,出质人同意贷款人提前兑现或者提货,所得价款用于清偿债务。

  8.6.7 借款人归还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质权人应当及时返还权利凭证。出质人应及时接收权利凭证。出质人不接收的,质权人有权提存该权利凭证,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违 约 责 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在借款人、担保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因贷款人原因未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2 借款人未按双方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贷款人对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上浮比例见本合同第20.1条。逾期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调。

  9.3 借款人未按约定提供用途证明,或提供虚假用途证明,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上浮比例见本合同第20.2条。借款人不配合贷款人核查贷款用途或违约使用之日无法查明的,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计收罚息。在此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调。

  9.4 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应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违约使用罚息)和借款逾期后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逾期罚息和违约使用罚息)。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内按合同约定借款执行利率计算复利,自借款到期之日起,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逾期借款的应付未付利息,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

  9.5 借款人、任X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贷款人有权要求其限期纠正违约行为、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有权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者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9.6 担保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所担保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数额的一定比例计算,比例见本合同第20.3条;给贷款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同时给予全额赔偿。

  A.未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权;

  B.未如实告知拖欠税款、抵押物建设工程款及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已经设立抵押、已出租或者被查封、冻结、扣押、监管等情况;

  C.未按合同约定办理登记、变更登记、保险手续,未移交质物、权利凭证;

  D.未按贷款人要求恢复担保物价值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E.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处分担保物;

  F.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影响贷款人实现担保权的行为。

  其 他

  第十条 费用承担

  与本合同有关的公证、登记、评估、鉴定、见证、运输、保管等费用由借款人、担保人承担。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1.1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方式解决。具体方式见本合同第二十一条。

  A.诉讼。由双方约定的人民法院管辖。

  B.仲裁。提交各方约定的仲裁机构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1.2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2.1 本合同所称"期限届满"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及贷款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的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12.2 本合同所称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还款能力;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下降;担保物价值减少、毁损、灭失、被征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担保物所有权归属第三人或者出现权属争议等影响贷款人实现担保权。

  12.3 本合同所称担保物包括抵押物、质物和出质权利。

  12.4 贷款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借款人或担保人的异议期间为七个工作日,自贷款人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通知相关当事人之日起计算。

  12.5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涉及业务术语的,各方同意依照贷款人有关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12.6 本合同项下《个人贷款资金支付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7 其他约定见本合同第二十四条。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份数见本合同第二十五条。

  第二部分 特别条款

  特别条款用于确定前述XX条款的相关内容,各方当事人承诺严格遵守以下约定: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立约人信息

  立约人

  个人姓名或单位全称

  贷款人(债权人)

  借款人(债务人)

  担保人 (□保证□抵押□质押)

  担保人 (□保证□抵押□质押)

  担保人 (□保证□抵押□质押)

  担保人 (□保证□抵押□质押)

  担保人 (□保证□抵押□质押)

  担保人 (□保证□抵押□质押)

  第十五条 借款

  15.1 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 。

  15.2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 。

  15.3 借款期限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15.4 借款利率。

  15.4.1执行月利率为 ‰。

  15.4.2贷款发放后如遇贷款人利率调整的,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贷款按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

  A.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借款利率调整后的次年1月1日起,贷款人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新的借款利率执行,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

  B.在贷款期限内不调整。

  C.其他 。

  第十六条 借款提取方式

  16.1 受托支付信息

  收款人户名(姓名)

  收款账号

  开户行

  金额

  用途

  (表中栏目不够填写而增加的附表,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如本合同订立时借款人尚未明确交易对象,借款人应在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的期限内向贷款人申请资金支付。

  16.2 自主支付账户信息

  采取自主支付方式的,贷款人将借款划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结算账户(户 名 账号/卡号 ),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第十七条 还款

  17.1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还本付息:________________

  A.实行利随本清方式还款,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跨年度借款,借款人要在每年12月20日结清借款利息。

  B.按 (月/季)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 (月/季末月)的20日。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结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C.分期还款的,按□季/□每 个月还款,还款日为每季末月或期末月的20日。借款人与贷款人商定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还款,计算公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

  (1)等额本息还款法:________________

  每期还款额=

  (2)等额本金还款法:________________

  每期还款额=+(借款本金-累计已归还本金额)×期利率

  D.其他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

  17.2借款人还款账户为以下第 项所列账户:________________

  A.同本合同第16.2条约定的账户。

  B.其他账户户名 账号/卡号: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八条 提前还款

  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按提前还款金额的百分之 (大写)支付补偿金。

  第十九条 借款担保

  19.1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 (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

  19.2 担保人同意以 提供担保。上述担保物详见(清单名称及编号) ,该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 上述担保物暂作价人民币(大写) ,不作为贷款人处分该担保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贷款人行使担保权构成任何限制,其最终价值以实际处理担保物所得价款为准。

  第二十条 违约责任

  20.1 对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

  (大写)计收罚息。

  20.2对违约使用借款从违约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 (大写)计收罚息。

  20.3对担保人的违约行为, 按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数额的百分之 (大写)收取违约金。

  20.4对借款人、抵押人的违约行为, 按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数额的百分之

  (大写)收取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 争议解决

  争议解决按以下第 种方式执行。

  A.诉讼。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仲裁。仲裁机构全称: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二条 权利保留

  一方若未行使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权利,或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承担部分或全部义务、责任,并不构成该方对该权利的放弃或对该义务、责任的豁免。

  一方对另一方的任何宽容、展期或者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均不影响其根据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任何权利,也不视为其对该权利的放弃。

  第二十三条 变更、修改与终止

  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变更或修改,任何变更或修改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合同在其项下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前不得终止。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借款人 份,贷款人 份,担保人各 份,

  份,效力相同。

  借款人、担保人声明:________________贷款人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本合同相关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应我方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说明,我方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

  贷款人(盖章"公章或信贷业务合同专用章"):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

  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财产共有人(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 财产共有人(签字、手印)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财产共有人(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 财产共有人(签字、手印)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财产共有人(签字、手印):________________ 财产共有人(签字、手印)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法人担保人 法人担保人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

  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14

  一、借款合同的概念特征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

  借款合同的特征主要有:

  1.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一种作为特殊种类物的金钱,因此,原则上只发生履行迟延,不发生履行不能。

  2.借款合同是转让货币所有权的合同。当贷款人将借款即货币交给借款人后,货币的所有权移转给了借款人,借款人可以处分所得的货币。这是借款合同的目的决定的,也是货币这种特殊种类物作为其标的物的必然结果。

  3.借款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合同(无息借款)。

  4.借款合同一般为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的形式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二、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项

  1.诉讼时效问题。需要注意: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2.原告主张债权必须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一般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

  3.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但一定要明确约定,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借款。约定超出银行同期利率4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4.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典型的例子是赌债,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5.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如借款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6.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7.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8.债权文书如办理可强制执行的公证,则可不经法院审理,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9.还款期满后6个月内必须向担保人主张权利,如过期则担保人一般不承担担保责任。

  10.为延长诉讼时效可以用邮政特快专递不断寄送追款函,邮件回执单必须明确注明寄送的内容,如要求还款1万元的函、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函。

  三、贷款合同的种类

  借款合同的特征主要有:

  1.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一种作为特殊种类物的金钱,因此,原则上只发生履行迟延,不发生履行不能。

  2.借款合同是转让货币所有权的合同。当贷款人将借款即货币交给借款人后,货币的所有权移转给了借款人,借款人可以处分所得的货币。这是借款合同的目的决定的,也是货币这种特殊种类物作为其标的物的必然结果。

  3.借款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合同(无息借款)。

  4.借款合同一般为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的形式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个人借款合同15

  1、借款种类

  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国家信贷政策在贷款的限额、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规定,以体现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因此,借款合同一定要订明借款种类,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条款。

  2、借款币种

  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借款合同的标的除人民币外,还包括一些外币,如美元、日元、欧元等。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应对货币种类明确规定。

  3、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范围和内容,即贷款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与哪种生产要素相结合,它规定了贷款的使用方向。借款用途是由借款种类和条件所决定的,银行严格规定各种借款用途并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有利于保证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和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保证贷款的安生性。

  4、借款数额

  借款数额,是指借贷货币数量的多少。任何合同都必须有数量条款,只有标的而没有数量的合同是无法履行的。没有数量,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小就无法确定,借款合同没有借款数额,就无法确定借贷货币的多少,也失去了计算借贷利息的依据,因此,没有借款数额条款,借款合同便不能成立。

  5、借款利率

  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借款利息与借款本金的比率。利率的高低对确定借贷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多少至关重要,借款合同不能没有利率条款。

  6、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是指借贷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借款期限应按借款种类、借款性质、借款用途分别确定。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订立借款期限必须具体、明确、全面,以确保借款合同的顺利履行。

  7、还款方式

  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采取何种结算方式将借款返还给贷款人。借款人一般可以采用一次结清和分期分批偿还,如果是分期的情况,应明确具体时间以及具体金额等。

  8、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果借款合同中缺少了违约责任条款,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就失去了法律约束依据,当事人的权利就失去了保障,合同履行将受到严重的影响。借款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对于督促当事人及时、正确、全面地履行合同,保护当事人权益有重要意义。

  合同范本

  贷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贷款金额、期限及利率

  第一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乙方发放住房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小写)。

  第二条 贷款用于乙方购买坐落于_________市(县)_________区(镇)路(街)_________号_________房间的现(期)房物业,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 贷款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一,利息从放款之日起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规定执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第二章 贷款的发放

  第五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__________号和_______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后,以乙方购楼款的名义将贷款分_________次划入售房者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以购买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之房产。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金额________________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金额________________元;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后且在贷款发放前,如乙方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纠纷,本合同即告中止。由甲方视上述纠纷解决情况在一年内决定是否解除或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七条 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借款合同应正常履行。

  第三章 贷款的归还

  第八条 甲乙双方商定,自___________起乙方用下列方式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乙方按月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月_________日归还,每期金额_________元,共_________期;乙方按季归还贷款本息的,应自借款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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