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劳动合同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入职劳动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入职劳动合同1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实习生):
甲、乙双方通过双向选择,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如实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情况,以及拟安排乙方工作岗位实习情况,并通过对乙方的了解、考核,同意录用乙方。乙方已如实向甲方介绍本人的情况,并通过对甲方的了解,愿意到甲方就业并在规定或约定期限内报到。
二、甲方录用乙方的`方式为实习聘用。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及福利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本意向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实习生):
公司签章:
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入职劳动合同2
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醒,毕业生应小心“试用期”被滥用,入职一个月内须签劳动合同,试用期之后签劳动合同违法;员工入职30日内单位须缴社保。
试用期最长不超6个月
学软件工程专业的小马应聘到一家软件开发公司工作,该公司与其签订两年期的劳动合同,并表示,由于是技术工种,所以试用期要3个月,试用期月薪为同岗位正式人员的一半。小马很关心:试用期的规定应该是多长?试用期工资有什么规定?
据了解,《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小马与公司签订的是2年期劳动合同,所以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
试用期之后签合同违法
小杨今年大学毕业后来深圳,被一家科技公司聘为销售人员。公司人事经理告诉他,要先试用2个月,合适的话再签订劳动合同,小杨很疑惑:用人单位“试用期之后再签劳动合同”的做法是否合法?
据了解,《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此该单位“2个月试用期之后再签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
超范围约定竞业限制人员无效
小陈从某大学会计专业毕业后,在一家药品公司财务部任出纳。令小陈啼笑皆非的是,他这个记记账、发发钱的出纳,从来没有机会接触到产品配方,竟然“有幸”也在签订竞业限制人员之列,被约定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年内不得到同类业务的企业工作。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据了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间的竞争十分激烈,为了保护自己的商业利益,用人单位对一些特殊员工实行竞业限制是必要的。但竞业限制又是一把双刃剑,约束过滥,又影响劳动者的再就业权。《劳动合同法》对此有明确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只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也就是说,只有高端劳动者,才有“资格”成为竞业限制人员。像小陈的情况,就不是竞业限制人员。若用人单位超范围随意约定竞业限制人员,则这种约定就属无效约定。
入职30日内单位须缴社保
小胡应聘到一家电子产品企业工作,公司人事部门告诉他2个月试用期过后转正才给参保社保。小马很关心:拥有一份新工作,单位应在多长时间内为该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单位应该是在试用期的时候就给我买社保?还是等签订正式合同的时候才买?
据了解,根据社保法以及相关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逃避义务,以“试用期”为由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做法是违法的。
入职劳动合同3
聘用单位(甲方)xxx
受聘人(乙方)xxx
身份证号码:xxx
受聘人的担保人(丙方)xxx
身份证号码:xxx
兹有聘用单位(甲方)xxx决定聘用乙方(受聘人)xxx从事相关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自xxx年xxx月xxx日至xxx年xxx月xxx日止,共xxx年xxx月,其中试用期自xxx年xxx月xxx日至xxx年xxx月xxx日止,共xxx月。
二、乙方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在聘用期内履行以下义务:
1、工作岗位:xxx、
2、职责范围和要求:xxx、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三、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以下待遇:
1、甲方以现金的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xxx元;
2、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
3、甲方支付乙方必要的劳保用品和工作工具。
四、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情节较为严重的';
3、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须撤岗,又无法重新安排工作的;
4、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
5、照国家有关规定和《xxx》有关条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有关乙方聘用期间的因病、非因工负伤、因工负伤等保险福利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有关因本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争议由甲方人事部门和工会组织共同负责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可提请xxx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七、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丙方自愿为乙方提供担保,并对乙方因本人原因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八、其他甲、乙双方商定的事项:xxx、
九、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章)后生效,合同期限届满,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自然终止劳动关系。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劳动服务公司各一份。
甲方(盖章)xxx乙方(签字)xxx
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丙方(签字)xxx
xxxx年xx月xx日
入职劳动合同4
甲方(用人单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为(选择其中一项并填写完整):
A、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B、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C、以完成工作为期限。
2、本合同包含个月的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工作地点: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____路____号。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____部门(或岗位)担任____职务,乙方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没,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____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____元;
(若实行计件工资的按照以下标准计法工资:____)。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____。
第六条、社会保险:
1、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为乙方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依法应由乙方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从乙方应得工资中扣缴,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八条、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九条、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具体部门、职务)为准;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60日仍未与甲方办理交接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发放经济补偿金。
第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入职劳动合同5
1、 工资
《劳动合同法》十七条第六点明确要求,企业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明确劳动报酬。其中需要明确的劳动报酬细分下来包括劳动报酬也就是工资的具体数额、构成、发放方式等等。
构成是指其中的绩效工资、其他津贴、奖金分别占比多少,而发放方式则是哪些每月发放,哪些在年底统一一次性发放。薪资部分的不明确或者做一些措辞上的包装则会让求职者面临风险时期的大坑。
曾在长沙任职某上市企业时,当时工资五千多,而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在合同中签订的数额是650元,这个数值是当时09年长沙县最低薪资标准。当时针对这个问题公司解释是公司所有员工统一都签订的这个数值,统一管理,实际工资的发放中是按照与员工的约定工资发放的。当时想到公司是上市公司,又是行业内核地区内赫赫有名的公司,不会有什么问题。实际在工作中倒也一切正常,隔了一两年后在12年整个经营环境不好,公司大量精简人员要求一个人做近三个人的事,加班在所难免,而在当时和员工矛盾重重的情况下有人提出申诉要求加班费,公司无奈只能支付加班费,但是加班费的核算是按照基本工资部分进行结算的,也就是劳动合同约定工资做计算基数,算下来一天工资只有29元,而一个小时的工资则不到4元。07年时候在长沙读大学做家教一个小时收入都有20元,这一下就把劳动合同中的隐患凸显出来。但没办法,劳动合同白纸黑字是自己签的,按照这个标准计算下来,周末加班一天才20多块,平时晚上加班2个小时也才7块多钱。并且公司也按照这个数值标准进行五险一金的缴纳,交了几年后连公积金贷款都无法贷,因为数额太低。
这种情形在劳动合同中,很多公司会把收入的其他部分包装成为奖金、津贴,这部分收入是可以不写入劳动合同的,即便写入劳动合同不明确数额企业也可以随意扣减,因为在劳动法的.管辖层面定义,奖金津贴是企业根据经营效益来发放的,企业状况不好这部分取消是不违反规则的,只要约定的固定薪资处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即可
而有的公司则为了便于管理薪资约定的是按照所谈约定,但是把绩效考核工资部分占比提得很高,而绩效的难以程度在入职签前是无法评估的,这样的合同签订了入职后无疑就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任人宰割。
今年疫情,很多公司降薪降的就是取消奖金、津贴,信手拈来,或者可以提高绩效难度来降低员工可得收入。
所以,工资这部分最优、对员工最有利的约定方式就是面试约定工资全额体现在固定收入部分,每月不受其他业绩条件影响发放。
2、 保密、竞业限制条款
如果岗位是一些涉密岗位、核心技术岗位,企业一般要求员工签署保密协议或者竞业限制协议,要求在职状态保密以及后续离职后不能在同行业任职。
这样的协议签署是合法合理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样的劳动合同以外的补充协议签署在相关法律法规上由于是履行了劳动合同以外的附加条款责任,企业是需要支付相关的保密、竞业限制津贴的。
而有的企业签收时不写或者直接在约定工资中拆分出一部分来当作津贴,那么对于求职者来说就是拿一样的钱却要担当更多的责任。
这在签订劳动合同及相关协议时候需要提前了解及知会,尤其是当你应聘岗位本身很核心或者涉密,那么可以在谈薪资时候提前了解到,然后把这部分的协议津贴纳入到薪酬要求中去考量、谈判。
3、 工作地点
很多人忽略这个问题,工作地点在劳动合同中体现。企业搬迁是个小概率事件,但是一旦发生搬迁绝大多数都是搬迁到不相近的另一个地点,甚至省外,遇到这种情况很多人会一厢情愿且很自觉地提出离职,觉得企业搬迁了地点不适合只能自己走。
其实对于员工而言,企业搬迁是企业自身违背了合同条款条约,只要是交通不便,都属于企业在变更劳动合同要约条款,而劳动合同是双方的,合同条款的变更是需要双方协商。协商不一致,即员工不同意,企业要么在原地点给员工继续安排工作,要么做辞退并补偿处理。
但是这一切需要建立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工作地点,如果没有约定,那么仲裁申诉就存在很多不利条件,很难争取到个人合理诉求。同类情况的还有岗位、工作时间(周几到周几工作,每天几点开始等)这些也是需要双方约定的。
所以在劳动合同签署的时候我们需要明确这些细节。
以上三点是劳动合同签署中最常见的三个坑,当然作为求职者是弱势一方,很多时候职业是“求”,我们站在谈判不利的一方,一旦谈了条件或者质疑公司可能就会错失这个工作机会,这也是国内很多企业在劳动法上剑走偏锋上有恃无恐的原因。
但至少我们要知道在合同中已经埋了哪些坑,这些坑埋了了注定企业在有需要的那一天一定会用上,我们能做的就是平时在工作中保留好自己的工作证据、收入记录、出勤记录、绩效记录等等证明自己和企业关系、收入水平、考核标准的资料信息,在有需要提出仲裁的时候可以申述。
入职劳动合同6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
签约须知
1.甲方招用乙方时应查验乙方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乙方与原用人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以及甲方聘用的退休人员,不能签订劳动合同。
2.按照国家就业准人制度的规定,甲方招用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公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工种的从业人员,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
3.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限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4.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或相关文件。
5.甲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无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6.社会保险费按国家规定缴纳,双方不能协商约定。
7.甲乙双方可以就本合同第十一条保密的内容和范围,权利义务,保密期限,违约责任以及竞业限制条款等签订保密协议。
8.双方应当仔细阅读文本,以明确其权利、义务。
9.乙方委托甲方进行劳动合同鉴证。
10.劳动合同的效力,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种方式确定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年___月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到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________为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
(二)试用期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
1.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工作岗位;
2.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3.乙方应当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的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2.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工时制度,因生产经营需要加班的,甲方应当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以及未成年工,甲方按国家规定为其提供劳动保护。
四、劳动报酬
1.试用期内,乙方的月工资报酬为____元;
2.试用期满,乙方的月工资报酬为____元;
3.乙方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后,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核发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补贴。
五、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有义务遵守;
2.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工作操作规程。
六、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
1.双方协商一致的;
2.甲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3.甲方不能安排乙方工作岗位,双方继续保留劳动关系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法律法规已修改,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5.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拒、不可预见的情况,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劳动合同的终止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2.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一方不同意续签,另一方不得强迫;
3.劳动合同期满后,由于甲方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签劳动合同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签劳动合同,甲方应及时与乙方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签手续;
4.乙方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甲方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八、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即行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劳动教养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甲方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双方不能就岗位调整达成一致意见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乙方应征人伍的;
5.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乙方因履行国家法定义务,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
5.经劳动行政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赔偿经济损失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
2.由于甲方制定的劳动合同条款无效的;
3.甲方未给乙方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
4.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的。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给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乙方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支付违约金
1.双方可以在对等、合理、合法的基础上约定违约金;
2.支付违约金仅以不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为条件,而不论是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
3.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经济补偿金
(一)下列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第(一)项,主动提出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
2.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第(三)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
(二)下列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可以不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第(五)项,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3.乙方依据本合同第八条第(六)项第1款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八条第(二)项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乙方工作单位而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
十一、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1.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保护的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
2.有竞业限制条款约定的,甲方应当支付乙方一定数额的补偿费;
3.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当归还甲方的保密资料。
十二、劳动争议的解决办法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裁。
十三、附则
(一)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条款与劳动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照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二)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由甲方到劳动行政部门鉴证后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劳动合同共七页,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_日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日
鉴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鉴证人: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年___月____日
入职劳动合同7
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聘方):(附身份证复印件)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见习期/试用期,试用期为个月,可视乙方适应工作能力酌情增减),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安排
1.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乙方工作内容和劳动定额标准由甲方决定,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劳动定额进行合理调整。
2.甲方实行每周工作__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__小时的工作制度(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按国家规定调休,公司另有安排除外。
3.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调整变动工作时间,在照顾员工有合理的休息时间的情况下,或要求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到岗工作。乙方无特殊理由应积极支持和服从甲方安排,但甲方应严格控制加班时间。
第三条劳务报酬
1.甲方每月10号支付乙方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则延后至最近一个工作日。试用期工资为元人民币,转正后工资为_________元人民币。若乙方有突出贡献,甲方可按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2.乙方请假须经甲方同意,甲方将按当月实际考勤天数计算扣发工资。未经甲方同意而擅离职守的,旷职_______天,扣发____天工资,旷职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四条工作纪律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并承担保密义务。
3.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五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如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公司机密,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入职劳动合同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根据甲方的行业特点和所要求乙方必须具备的技能,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有关事项,订立本用工协议。
一、用工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限为自本协议签订后实际用工时间开始一年整,其中试用期一个月,期限为30天。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福建新气源燃气有限公司从事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种)。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甲乙双方选择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乙方应根据甲方的生产需要合理安排休息,每月休息四天,在完成甲方生产任务后,乙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休息,但必须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国家法定的节日(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五一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按上述时间休息,如甲方生产需要,乙方在上述休息时间内应服从甲方生产需要,甲方按本协议第十一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四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五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六条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如下:
1、基本工资每月1500元;
2、伙食补贴600元,根据其在公司食堂实际用餐情况(按早餐2元、午餐、晚餐9元标准),在月工资发放中扣除。
3、电话费100元,由电信公司提供手机和号码,公司提供担保,每月从工资中扣除;
4、行车补贴:按照上游物流公司和公司路勘的实际运输距离核定,分三档:0-1000公里按往返里程每公里0.35元,1000-20____________公里按往返里程每公里0.3元,20____________公里按往返里程每公里0.2元;其中公里补贴的70%,当月在工资中发放,另30%作为安全里程补贴,按季度发放,如三个月内发生一起一般交通事故(以交警认定为准),取消季度安全里程补贴(以上个季度安全补贴发放月为计算基点);半年内发生二起一般交通事故或一起重大交通事故的,取消半年安全里程补贴,年内发生二起以上一般交通事故或一起以上重大交通事故的,取消全年安全里程补贴,扣发年终奖金,并视情况给予辞退、开除等处理;
5、保底工资:如因公司原因,造成乙方出勤率不足,影响乙方收入。甲方承诺乙方每个月保底工资为3500元,超过3500元的.按实发放,如当月合计工资不足3500元的(含行车补贴和安全里程补贴),按3500元发放但要扣除食堂实际用餐费用(按早餐2元、午餐、晚餐9元标准)和电话费(100元)。
第九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和乙方在试用期的实际工作表现,确定乙方的工资。
五、乙方试用期满后的工资为:
1、基本工资每月20____________元;
2、伙食补贴600元,根据其在公司食堂实际用餐情况(早餐2元、午餐、晚餐9元标准),在月工资发放中扣除。
3、电话费100元,由电信公司提供手机和号码,公司提供担保,每月从工资中扣除;
4、行车补贴:按照上游物流公司和公司路勘的实际运输距离核定,分三档:0-1000公里按往返里程每公里0.35元,1000-20____________公里按往返里程每公里0.3元,20____________公里按往返里程每公里0.2元;其中公里补贴的70%,在当月工资中发放,另30%作为安全里程补贴,按季度发放,如三个月内发生一起一般交通事故(以交警认定为准),取消季度安全里程补贴(以上个季度安全补贴发放月为计算基点);半年内发生二起一般交通事故或一起重大交通事故的,取消半年安全里程补贴,年内发生二起以上一般交通事故或一起以上重大交通事故的,取消全年安全里程补贴,扣发年终奖金,并视情况给予辞退、开除等处理;
5、保底工资:如因公司原因,造成乙方出勤率不足,影响乙方收入。甲方承诺每个月保底工资为4000元,超过4000元的按实发放,如当月合计工资不足4000元的(含行车补贴和安全里程补贴),按4000元发放但要扣除食堂实际用餐费用(早餐2元、午餐、晚餐9元标准)和电话费(100元)。
第十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15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一条甲方安排乙方在节假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基本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基本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六、双方约定的事项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增加以下内容;
(一)驾驶车辆为广汽日野牌牵引车,双方协议,按每百公里35升油耗,由乙方承包使用,多不退少不补。
(二)考虑到甲方的行业特点和贵重设备的保护需要,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天内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保证金10000元,安全生产保证金所保证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在双方约定的劳动关系存续未满时,由于乙方的原因,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甲方可以酌情扣除部分保证金;
2、由于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安全操作规程、以及甲方上下游公司的安全规定,造成车辆损失、给甲方带来负面影响或经营损失的,可以部分扣除或全部扣除安全生产保证金,不足部分甲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向乙方进行追偿;
3、因乙方过错,甲方为乙方配备的安全生产劳保用品、生产工具、通讯工具等发生丢失或损坏时;
4、其他因乙方过错或行为不当产生的后果导致甲方生产经营损失的;
(三)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保密协议》、《特别约定协议》;
(四)其他事项的约定:根据甲方的行业特点及甲方上下游公司的规定,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提供以下必须的证件:
1、驾驶证,A2以上准驾资格;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证(从业满一年以上);
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证(从业满一年以上);
4、经省特检院培训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即《移动压力容器操作证》);
5、驾驶员户籍所在地交警部门出具的三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及无酒驾、醉驾等证明;
6、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
7、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个人声明;
8、身份证明(年龄必须在35-48周岁之间);
9、初中毕业以上学历证明;
10、甲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上述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不正确或虚假信息的视为以欺诈行为致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用工协议及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员工劳动纪律,并甲方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他
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入职劳动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____项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其中,试用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时止。
第二条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三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部门)_____(岗位)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是:_____按部门的工作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及操作规范完成工作任务。完成管理人员安排的临时工作任务等。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标准(○1标准工时工作制度、○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3不定时工作制度)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_____小时。每月休息日为______。
第五条甲方于每月_____日以法定货币支付乙方工资。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下列第_____项方式支付乙方工资。
(一)乙方执行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按_____执行。
(二)乙方执行计时工资,月工资为_____元,其支付项目_____,或按_____执行。乙方的工资随甲方的经济效益上下浮动。具体的办法为_____,根据酒店月或年的经济效益而确定具体方案。
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_____元/月。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当月发放工资的清单。
第六条乙方在婚假、丧假、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为_____,按酒店《员工手册》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因甲方的原因停产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上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工资、奖金以及特殊工作条件或环境下的津贴)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支付乙方的当月基本工资。
第八条甲方支付乙方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第_____项计算:
(一)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工资标准。
(二)按甲方规章制度规定的计算基数。
(三)按集体合同确定的基数。
第九条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酒店有权在不违反劳动法及本合同的情况下,根据酒店实际经济效益对员工工资进行调整。
第十条乙方在甲方工作满_____年以上,工作表现优秀,乙方自愿,甲方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的保险费按劳动社保局保险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原则,乙方负担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_____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工资福利待遇按酒店《员工手册》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以及_____市的有关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四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五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_____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合同期内,乙方同意如经过酒店及部门的培训,但仍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甲方可视情况进行岗位调整。员工签字:
2、乙方如与其它用人单位有未解除的劳动关系,甲方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签字:
3、乙方已经认真阅读《员工手册》和相关管理制度的内容,双方同意并遵守手册和制度的各项条例。员工签字: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一条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培训协议书,按酒店《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执行
2。保密协议书
3。岗位协议书,按酒店及部门的工作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及操作规范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和_____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和_____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___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入职劳动合同10
案例
入职时,我们都会填一份入职申请表,但如果你把这张表当成劳动合同,那就麻烦了。市民小秦就遇上了这样的问题,不过他很好地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去年6月22日,小秦进入了湖城一家公司从事木工工作。当时是在公司厂长处应聘的,小秦签署了一份入职登记表,上面具体记载了小秦的基本情况及该公司厂长老黄签名确认的试用期及试用期工资。
3个月后小秦离职了,并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20xx年7月22日至9月15日期间的两倍工资。
但公司辩称,入职登记表是双方签订的不正规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要件;如该份入职登记表不能视为劳动合同,则其上约定的小秦的月工资也无效。
分析
本案例争议焦点为入职登记表上的工资约定是否有效?小秦主张的两倍工资,是否应当得到支持?
首先,文书本身就明确为入职登记表,而不是合同或协议。
其次,合同应当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而该份入职登记表只涉及了劳动者基本信息、劳动报酬、试用期,但未明确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相关劳动权利义务内容,并且无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因此不能被视为书面劳动合同。
再次,《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本案例中双方虽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老黄是该公司厂长,负有代表用人单位主管公司的职责,其在该份入职登记表上的.签字代表了用人单位,因此该工资约定合法有效。
最终,经仲裁委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该公司支付小秦3000元。
工会提示
两倍工资的设置目的在于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以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和谐社会的进步发展。
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共同的法律行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要提高法律意识,依照劳动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从根本上减少和避免此类争议的发生。
入职劳动合同11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姓名: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甲方的劳动用工管理等制度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各严格履行约定的义务。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劳动合同期限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其中试用期为____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工作(岗位或工种)。
第三条生产(工作)任务(岗位)甲方安排乙方在生产部所辖范围内的相关岗位上工作(暂定),按照确定的具体岗位(任务)履行职责。乙方同意甲方的安排,并按甲方的规定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或乙方的实际情况,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调整。如乙方无合法正当理由拒不服从调整,则按乙方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四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职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健康的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用品,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依据国家规定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但对公司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实行计件制工资员工执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遇公休日上班工作,属于正常上班,不发加班工资,公司视情在停水、停电、原料缺乏等停产时间或生产淡季合理安排员工补休,以保证计件制员工的休假权利。
第六条劳动报酬
甲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全额计件制或定额加超产),按照兼顾双方利益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乙方出勤达到法定工作天数,并完成定额任务,甲方根据乙方相应岗位计件工资单价计算工资,按月以货币形式发给乙方工资报酬。乙方在正常上班完成任务后,甲方给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条安全生产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与本岗位相关的各种培训,依法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乙方在合同期间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应接受甲方的处理,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相关规定给予赔偿。
第八条社会保险。
甲方按照国家法律和当地法规、政策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缴纳各自应承担的保险费。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按月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社会保险关系即行终止,由乙方自行接续或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九条绩效考核。
甲方根据公司规定对乙方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根据甲方效益和乙方业绩,以及对乙方的考核情况,决定乙方职务和工资的升降。
第十条劳动纪律
甲方根据劳动法规,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及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书(协议书)、保密协议,视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必须自觉遵守甲方生产(工作)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甲方利益,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如乙方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方将按严重违纪处理,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
甲方或乙方因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方按《劳动法》第25条和《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解除乙方合同的除外),本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续签。
第十二条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有关条款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视后果和责任大小,由违约方承担赔偿金。如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可向本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小组)申请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可自发生劳动争议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仲裁机关申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则按国家相关的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需要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入职劳动合同12
标签:工作合同,工作签约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但是在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中根本没有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或者虽有约定,但用人单位实际上并未支付,在这样的情况下,竞业限制协议是否有效?对劳动者是否还有约束力?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并未对此做出规定,导致司法实践中对此类案件处理不一,严重损害了法律适用的统一性。下面笔者根据劳动争议多发的几个省市出台的指导意见,就竞业限制补偿金对竞业限制协议效力的影响进行分析,希望能够给读者在司法实践中适用此类案件提供一些参考。
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这几个省市是中国劳动争议案件的集中地,因此,这几个省市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基本上代表了目前司法实践中的主流意见,笔者通过对上述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台的指导意见的分析,认为司法实践中关于竞业限制协议未约定经济补偿时竞业限制协议是否有效存在三种观点,即“有效说”、“无效说”、“效力待定说”。
一、“有效说”,以上海为代表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三条关于“当事人对竞业限制条款约定不清的处理”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劳动者应当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但未约定是否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或者虽约定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但未明确约定具体支付标准的,基于当事人就竞业限制有一致的意思表示,可以认为竞业限制条款对双方仍有约束力。补偿金数额不明的,双方可以继续就补偿金的标准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此前正常工资的 20-50%支付。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限制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年。根据该指导意见,用人单位未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未约定支付标准的,竞业限制协议仍有效,劳动者需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也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可协商约定,协商不了的按照劳动者此前正常工资的 20-50%支付。
二、“无效说”,以江苏、浙江为代表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但未约定经济补偿,或者约定了经济补偿但未按约定支付的,该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江苏省的指导意见对于用人单位未约定经济补偿,或者约定了但未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的,直接否认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竞业限制协议对劳动者没有法律约束力。没有法律约束力当然可以理解为没有法律效力。但是,该指导意见在第十三条第二款中又增加了一句,劳动者依约遵守了竞业限制条款,但用人单位未按约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应予支持。双方没有约定补偿标准或约定的补偿标准低于《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标准,劳动者请求按照((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标准补足的,应予支持。
浙江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但未同时约定经济补偿,或者约定经济补偿的数额明显过低、不足以维持劳动者在当地的最低生活标准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情形,该竟业限制条款或协议无效。第三十二条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再具有约束力:(4)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的。
三、“效力待定说”,以北京、广东为代表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但未就补偿费的给付或具体给付标准进行约定,不应据此认定竞业限制条款无效,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予以补救,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按照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前最后一个年度劳动者工资的20%—60%支付补偿费。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支付补偿费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应当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履行竞业限制协议。至工作交接完成时,用人单位尚未承诺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
四、对三种观点的评析
竞业限制的目的是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但由于竞业限制限制了劳动者的择业权,因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成为必要,是对劳动者择业权被限制的补偿。从合同性质看,竞业限制协议属于一种双务合同,用人单位如果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劳动者当然可以不履行竞业限制协议。上海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未约定支付标准的,竞业限制协议仍有效,劳动者需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用人单位也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可协商约定,协商不了的按照劳动者此前正常工资的20-50%支付,这似乎有强制双方履行的嫌疑,不足之处在于未进一步规定用人单位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情况下,劳动者是否还需履行竞业限制协议。
江苏、浙江规定用人单位未约定经济补偿,或者约定了经济补偿但未支付的,直接认定竞业限制协议无效,这样似乎显得太武断。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由于疏忽或对法律知识的缺乏,在协议中未约定经济补偿,但是其目的并非损害劳动者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如用人单位愿意支付经济补偿,但劳动者以协议未约定经济补偿为由不同意接受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请求,要求法院判令协议无效,如果法院直接否认协议的效力也是不妥的。
北京和广东规定未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并不导致协议无效,只有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时,竞业限制协议才不产生法律效力。协议中未约定经济补偿,并不能必然得出用人单位有“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故意,如果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支付经济补偿,才说明其有“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的故意,这种情况下认定竞业限制协议无效显然是没有问题的。笔者认为,北京和广东的规定是比较合理的,既兼顾了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保护的要求,又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充分把握了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
入职劳动合同13
【案情介绍】赵某原是某物业服务公司的员工。20xx年7月22日其向该物业公司提交了入职申请书, 次月1日,赵某与公司签订了员工上岗协议,该协议明确约定了赵某的劳动工资待遇、实习期间、社保购买条件、工作时间以及其作为劳动者应遵守的公司规章制度等。次年5月,该物业公司对赵某的岗位进行了调整,赵某因不满相关安排与公司发生纠纷,便未再到该公司上班。
之后,赵某就劳动报酬等问题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最终裁决物业公司支付赵某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38160元、加班工资29426元、20xx年5月工资621元、退还押金300元,并为赵某补缴社会保险。
但物业公司不服上述仲裁裁决,向双流县人民法院起诉。
法院一审认为,“入职申请书”与“员工上岗协议”为一个整体,其中的内容具备了劳动合同的一般要件,应视为赵某与该物业公司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而相关交接班登记簿、巡逻记录等可证明赵某每天工作12小时,物业公司主张被告每周休息一天却未提交证据予以证明,因此赵某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加班及法定节假日加班依法应补发劳动报酬,故经核算,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赵某提出上诉。
该案承办法官苏建兵说,该案的争议焦点是赵某与物业公司是否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该案中因双方均认可签订了“入职申请书”和“员工上岗协议”,因此争议焦点的实质就演变为“入职申请书”和“员工上岗协议”能否被视同为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苏建兵说,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有效书面文件已具备劳动合同的一般要件,尚欠缺部分条款时,并不能简单地由此认定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该案中,赵某与该物业公司签订的“入职申请书”和“员工上岗协议”明确约定了赵某的劳动工资待遇、实习期间、社保购买条件以及赵某作为劳动者应遵守的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包括例会学习、辞职手续办理、岗位管理要求等。“入职申请书”和“员工上岗协议”实质上是以书面形式固定了赵某与该物业公司之间建立的'劳动用工关系,并具备了劳动合同的一般要件,已实现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功能。虽然还欠缺完整劳动合同应约定的事项,但并不能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因此应视为赵某与该物业公司之间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入职劳动合同14
聘用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聘人员(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权利与义务: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乙方在受聘期间应当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相应岗位职责履行义务。
第二条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第三条乙方违反规章制度或工作纪律的,甲方可按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条乙方必须要完成甲方每学期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条甲方应保证在每月15号前,及时足额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资报酬,工资情况由甲乙双方约定(月工资____元)。未及时对付报酬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要5%利息。
第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进行经济处罚,甚至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_________________
(一)校车行驶出校门期间,必须打开喇叭,车速不超过50公里/小时,未按规定操作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均由司机承担;严格按照规定操作发生的不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
(二)乙方在工作期间向甲方请假必须经校长同意,且扣罚当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两天工资,连续旷工超过一周时,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将扣罚当月工资作为处罚。
(三)由于乙方大意、放任、或者严重失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乙方负责处理事故发生费用,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乙方只能在接送学生时使用校车,不得随意更改路线,或者改变车辆使用意图,如有其他用途使用的,必须请示校长同意后,方可使用。未经批准的,每次扣发司机50元。
(五)乙方每天在出车前、或者收车以后必须要先检查车况、如发现什么问题要及时报告校长进行修理。如果不及时报告出现不安全事故,处罚司机100元。校车保养、修理由校方负责。
(六)乙方每天要保持校车车内、车外的干净、整洁。基本保证每天下午收车后打扫一次,每周擦洗车内外卫生两次。
(七)乙方每天必须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按时到岗,按时出车,按时收车,出现一次延误时间的扣发当天工资,造成严重后果的扣发工资50元。
第七条本合同期限为一学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每学期结束时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订聘用合同。乙方如果想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月前向校长提出,等待校长招聘到新司机后方可解除,否则扣罚乙方当月工资。
第八条本聘用合同一式两份,乙方执一份,一份学校留存。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开始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入职劳动合同15
未毕业大学生可以入职并签订劳动合同吗
还未毕业的学生出来实习只要不在《劳动法》第十五条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禁止之列,都能与企业签劳动合同。《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此处要正确理解《意见》第12条的立法精神,《意见》第12条的是为了考虑工作时间较为零星而设立的,并非禁止不签合同。《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大学生实习期间,只是未拿到毕业证而已,是文凭问题,法律对就业并没有文凭限制,实习期已经不用再上课了,所以不再属于勤工俭学的范畴,而且即使还未到实习期,如果与用人单位就签了合同,并没有违反《意见》第12条的规定,因为该条规定是“可以不签”,不是“应当不签”,所以这种情形签了只要不违反《劳动法》第十五条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都是有效的`,而且司法实践中也是这样做的,当然,如果已领到《大学生就业推荐表》那就更有资格就业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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