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时间:2024-10-30 22:56:47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精华】劳动合同范文锦集5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合同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华】劳动合同范文锦集5篇

劳动合同 篇1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日至 月日止。(其中 日至年月日为试用期)。

  2、合同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劳动合同。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甲方安排乙方在部门担任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和责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3、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第三条 工作条件的劳动保护

  1、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

  2、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甲方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 教育培训

  1、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排,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培训。

  第五条 劳动报酬

  1、乙方在试用期内每月基本工资为RMB,根据乙方工作表现确定乙方绩效奖金为____RMB,全勤奖金为RMB,岗位津贴RMB,食宿津贴RMB。

  2、乙方在试用期满后每月基本工资为 RMB,甲方根据相关规定和乙方工作表现确定乙方绩效奖金为RMB,全勤奖金为 RMB,岗位津贴 RMB,食宿津贴 RMB。

  3、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职务发生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甲方规定予以调整。

  4、乙方病假和事假期间的工资按甲方相关工资制度予以处理。

  5、甲方实行保密工资制度,乙方有义务对其工作进行保密,违者按甲方相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罚。

  6、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中旬,实行先工作后付薪。

  第六条 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1、 甲方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金。

  2、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治疗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之规定,给予相应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间的'工资待遇、医疗费用等按照国家和上海市及甲方的相关规定处理。

  3、 乙方依据甲方规定,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4、 甲方每天向乙方免费提供一顿工作餐。

  第七条 工作时间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的工作制度,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2、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加班,乙方应积极配合服从甲方安排,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或相应时间的补休。(责任岗位制、部门主管加班不计加班工资)

  3、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第八条 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制度。

  3、乙方应服从上级主管人员管理,乙方若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甲方可按奖惩规定给 予记过、扣薪、降职、停职、除名等处分。

  4、因乙方故意或过失行为侵害甲方资产的(包括一切有形、无形资产),应依据甲方相关规章 制接受处罚并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

  第九条 业务机密

  1、 乙方必须严格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并在工作中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保密制度。

  2、 乙方在任职期间或离职后擅自向第三人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或协助第三人知悉甲方商业秘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的规定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 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3、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 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5、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的,必须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甲方。

  6、乙方因其它原因需要辞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因乙方违反劳动合同相关规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二条 劳动争议

  1、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辞退、除名、开除乙方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先行 协商解决。

  2、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由争议的一方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不 服从仲裁裁决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即日起十五天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20xx 年月日20xx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签收单

  本人于 20xx 年 月 日收到XXXX有限公司劳动合同正本壹份。

  签名:

  日期: 20xx年月日

劳动合同 篇2

  方:方: 编号 :JYTW 劳 动 合 同 书

  甲乙签订日期:

  劳 动 合 同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 方:性别: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 年月日 现 住 址: 邮政编码: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户口所在地:所属街道办事处: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从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为标志。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具体工作内容及标准见甲方岗位责任书。

  第四条 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表现,调整乙方工作岗位。但需和乙方协商,如协商不成,可解除本合同。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定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的劳动时间不包括午餐及休息时间。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第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建全生产工艺流程, 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 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 日将税后工资打至乙方工资卡,月工资 ,实行先工作后付薪金。工资基本构成为: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绩效奖金:按各部门规定发放

  午餐补贴:

  第十条 乙方的绩效奖金、奖金、津贴等,按甲方的规章制度和甲方的经营状况确定并支付。

  第十一条 乙方调动岗位后的工资及相关待遇,按甲方所规定的工资制度执行。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其它福利待遇详见公司管理制度福利待遇相关规定。

  六、劳动纪律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以在公司内部公示的版本为主)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严格履行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最大限度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履行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

  (三)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

  (四)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

  (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及其它活动,提高自身素质;

  (六)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七)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八)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九)乙方为全职雇员,在受聘期间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受聘于任何第三方;

  (十) 乙方不得在受聘期间直接或间接地成立公司而从事与甲方类似的业务并成为该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拥有者或经营者(如董事、法定代表人、经理或员工等);

  (十一) 乙方保证其所提供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如实填写员工登记表并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或其它相关技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十九条 当事人依据第十八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

  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泄漏公司机密或谎报事实者;

  (五)在工作场所斗殴,行为不检,品行不端并屡教不改者;

  (六)未遵从甲方专职工作的规定,在外兼职者或利用工作之便为己谋利益者。

  (七)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提供虚假的个人信息。

  第二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确需依法裁减人员的。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但符合第二十条的情况除外:

  (一)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第二十四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配合办理工作交接直接结束,甲方应予以办理相关离职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或死亡的;

  (三)乙方下岗待聘后,无法重新上岗的;

  (四)甲方依法破产、解散、歇业或撤消的;

  (五)乙方连续六个月没有通过甲方的考核指标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 劳动者,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八条 甲方为乙方出资培训等情况,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应按照以下方法赔偿甲方相关费用。

  未履行服务年限

  赔偿费=实际培训费总额 X ——————————

  合同约定服务年限

  第二十九条 如本合同期满而乙方在培训协议中承诺的服务期未满,本合同不能终止,应顺延至服务期满。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乙方存在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及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乙方如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如乙方未按甲方规定办理离职手续而给甲方造成经济及名誉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一)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四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二)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五条 竞业禁止及守密义务:

  (一)乙方负有遵守甲方保密制度,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非经甲方许可不得将在甲方工作期间所了解和掌握的商业秘密提供、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无论这种提供和透露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亦无论是故意或过失。

  (二)乙方除应对其自己因工作需要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严格保密之责任外,还应采取合理之必要保护措施,防止第三人自乙方或乙方负责管理的部门获取其所负责保管或接触的保密资料。

劳动合同 篇3

  实践中,有的被派遣劳动者与正式工干一样的活,劳动报酬却低很多,这样很不公平。因此本条明确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目前劳务派遣领域中对劳务派遣工进行身份歧视的问题比较突出,集中体现为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之间虽从事相同的工作但工资待遇相差较大。有的企业中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的基本工资相差30%至40%。在缴纳社会保险方面,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也有差别,正式上的社会保险是按照公司上年度平均工资的标准缴纳的,而劳务派遣工的社会保险是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的。

  有的用工单位是将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待遇和劳务派遣单位的管理费一并交给劳务派遣单位,再由劳务派遣单位根据自己的薪酬制度确定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待遇,因此对于用工单位而言,无法做到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的同工同酬。

  某市总工会的调查报告显示,同样从事一线岗位工作,劳务派遣工的平均工资收入仅为正式工的81.52%。在一些企业中,从事同样工作的劳务派遣工工资与正式工工资最多要差一半。据对某矿区的调查,劳务派遣工在原煤一线生产人员中占百分之八十以上,大多已成为熟练工人和中坚力量,但他们的工资实际和全民工、合同工有明显的区别,突出表现在:基本标准工资低;看病要自费;没有病假、探亲假等。不论作表现如何,都不能评先进。没有疗养、休养的权利,也不能申请困难补助。

  用工单位大量使用派遣员工,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派遣员工工资水平较低,且没有正式员工的福利,使人工成本大大降低。因此,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这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用工单位应当保证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工做到同工同酬。

  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岗位、付出相同劳动、取得相同工作业绩的劳动者,支付大体相同的劳动报酬。

  同工同酬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是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相同;

  2、是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了与别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

  3、是同样的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

  一般而言,同工同酬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男女同工同酬:

  在劳动报酬分配上的性别歧视由来已久,而且难以根除;

  2、不同种族、民族、身份的人同工同酬:

  直至今天,某些国家和地区也还存在这种分配歧视。我国自解放以来,基本消除了这种歧视现象;

  3、地区、行业、部门间的同工同酬:

  由于各地的经济水平与生活水平差异很大,各个行业、部门的特点也都有所不同,因此,存在着地区、行业、部门间“同工不同酬”的现象;

  企业内部的同工同酬:

  这是同工同酬中最重要的内容。

  在同一企业中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劳动者,有权利获得同等的`劳动报酬。

  在管制中的犯罪分子的同工同酬:

  我国刑法第39条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注:

  1、同工同酬作为一项分配原则也有相对性,即使相同岗位的劳动者之间也有资历、能力、经验等方面的差异,因此劳动报酬只要大体相同就不违反同工同酬的原则。

  2、《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同一工种已不再有农民工与正式工的差别,在同一企业工作的农民工与非农民工,同工同酬。

  3、在微观经济学中,如果工作对于教育、培训、经验和责任感水平方面的要求都相似的话,即使工作的具体内容不一样,雇主也应该付给雇员们相同的工资。

劳动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住址: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

  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

  合同起止日期: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订立条件

  第一条乙方保证符合甲方如下录用条件:

  (1)岗位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经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与其它任何单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

  二、合同期限

  第三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第四条合同期限前____个月为试用期。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部门从事______岗位工作。

  第六条甲方根据经营情况和乙方工作业绩能力表现,可以变更或调整乙方的职位和工作内容。

  第七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八条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九条乙方实行____________工时制(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十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五、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遇节假日可以微调发薪日期。

  第十二条乙方试用期的月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税前),转正后的月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税前)。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第十三条乙方任职不同的职位和不同的级别享受相应的工资和奖金。甲方将根据乙方的业绩、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资和奖金。

  第十四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实际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标准,但不可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十七条乙方依法享受各种休假期间,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规章制度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其中单位应缴部分由甲方缴纳,个人应缴部分由乙方缴纳,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代为扣缴。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等各项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条件与劳动保护

  第二十四条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场所和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的劳动工具。

  第二十五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二十六条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岗位规范、工作流程、操作规定、劳动安全卫生制度,自觉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第二十七条甲方根据工作的需求,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技能、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劳动安全卫生等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教育。

  八、劳动纪律

  第二十八条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九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履行所从事职位的职责;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规范;爱护财产;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第三十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三十一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发生变化时,本合同相关内容亦相应变更。

  第三十二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三十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劳动记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五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六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三)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八条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第三十九条乙方参与甲方项目的,在项目结束后方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在项目未结束时辞职,乙方应当根据甲方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甲方无项目管理规定的,乙方应以其最后一个月的全部工资和奖金承担赔偿责任,并赔偿对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第四十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四)甲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条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到期,甲乙双方签订的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未到期,原劳动合同有效期顺延至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到期为止。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个月。

  第四十五条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四十六条下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乙方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六)甲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以乙方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标准,按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四十八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申请,经甲方批准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离职手续。甲方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在乙方办理好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五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不辞而别,或者辞职未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离职手续,除以其最后一个月的全部收入作为赔偿金外,应按其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或拖延工作时间的,除非甲方认为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否则视为乙方辞职,甲方可通知乙方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五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第五十三条乙方确认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四条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均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五条甲乙双方签订的《职位说明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六条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劳动合同 篇5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根据甲、乙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的.约定,乙方自 年 月 日起,作为甲方的职员,从事 工作。

  2、乙方应当自 年 月 日起,为 提供服务、种苗技术支持或者进行其他方式的工作。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以及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X年内,不得将其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作非甲方使用目的的其他使用,或者将商业秘密泄露、提供给他人使用。

  4、乙方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甲方给予乙方因履行同业竞止条款而产生的损失补偿款。

  5、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向对方支付实际损失。

  6、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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