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合同范本(通用5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动仲裁合同范本(通用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动仲裁合同1
申请人:_________,性别 :____,出生日期 :_________年____ 月_____日,职业:销售助理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家庭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码 : 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要负责人 :_________,职务: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办公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一、追讨________年____月份拖欠的工资 共计________元整。
二、发还________年____月工资________元整。
三、补还每月莫名扣除________的工资;共计________元整。
四、补还____月____月____月____月每月少发的工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计________元整。
五、该公司未与本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____个月 ,要求赔偿双倍工资________元整。
六、非法解除劳务关系 未提前通知本人,要求经济赔偿金 共计________元整。
合计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
一、该公司至今未发放与本人____月份工资(________元),约定发放当月工资时间为次月____日。该公司一直不按时发放工资,如: 6月份的工资拖欠至____月____日发放。现公司又拖欠员工____月份工资。
二、该公司____月份工资本人要求按时发放。
三、本人____月—____月的工资单中显示本人的工资与实际发放的工资不符。每月缺少绩效奖励____元/月,共计____元。
四、对于面试时负责人曾与本人承诺试用期工资(是除去所有需缴纳四金及公积金的.金额)到手工资3500元整。试用期后工资(是除去所有需缴纳四金及公积金的金额)到手工资4000元整。事后工资未按照面试时承诺的工资发放则是在3500与4000元的工资,除去需缴纳社保的金额之后发放给本人的工资(详可见工资明细)与负责人沟通过此事,也确认过此事,因负责人忙于工作一直拖欠此事。
________年____月实际发放工资________元、____月实际发放工资________元、____月实际发放工资________元、____月实际发放工资________元,合计工资实际发放________元;应发放________元整(附工资单及兴业银行工资卡记录)
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章第十条的规定,该公司未与本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章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要求该公司向本人支付二倍的工资。本人月工资为________元,合计________元。
六、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裁员应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才可以裁员。但该公司因经营状况不好需裁员为由,未提前三十天向员工告知,也没有听取员工的意见,在员工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当日裁除员工当日与员工商量劝离协议。
本人不能接受该公司这么做法,且认为该做法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章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要求公司向本人支付赔偿金________元。
(有证人可以作证) 该公司这种行为连给员工找工作的时间都没有;由于国庆长假即将临近,工作又不能马上找到;且生活压力增大,工资又拖欠着,没有工资本人实在无法维持基本生活,还要花时间找工作,这让员工毫无选择。请求仲裁委员会帮助劳动者尽快处理此事。
此致
劳动人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动仲裁合同2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仲裁请求:
1、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作出的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补发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裁决生效之日止的工资(按______万元/月计算)和经济补偿金(按照工资的25%计算);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从_______年_____月至_______年_____月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的双倍工资计_______万元(按_______万元/月计算,共_______个月工资)。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于_______年与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但在建立劳动关系后直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被申请人未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申请人在被申请人的平均工资为_______万元,故被申请人应当为此另行支付______万元的'二倍工资。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被申请人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以申请人违反被申请人劳动人事手册第12.2.4.3条和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非法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关系,并从2009年8月25日起,被申请人停止支付申请人的工资,根据相关法规,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并承担工资总额25%的经济补偿金责任。
综上,被申请人已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规定,特依法提起劳动仲裁,请予支持!
此致
_______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申请人(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劳动仲裁合同3
申请人姓名:xxx
性别:x 出生年月:xx年 x月 x 日 民族:x
住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南村室 邮编:XXXXXXX 电话:
工作单位:xxxx 邮编:x 电话:x
被申请人名称:xx
住所地: 邮编:x
法定代表人:xx 职务:xx 电话:xx
请求事项:
一.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XX年9月的双被工资2750元。
二.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法定休假日,双休日以及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加班工资,合计2283元。
三.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补缴申请人2008年8月和9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费,基数为1369。
申请人于20XX年8月1日起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当时被申请人口诉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为900元;第二个月转正后一个月为1200元。两班倒,一天9个小时,一个月3天休息,双休日正常上班。直至第二个月9月25日为止,被申请人都没与申请人签定书面劳动合同,8月份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共计76.36个小时,双休日加班10日;9月1日至9月25日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共计31.36个小时,双休日加班4日;法定假期中秋节1日;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
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因此被申请人应该支付9月份的双倍工资2750元。
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的工资:
(一) 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加点工资;
(二) 在休息日劳动又不能在六个月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加班工资;
(三) 在法定休假日劳动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工资;
因此被申请人应该支付8月1日至9月25日的加班工资2750元。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被申请人应补缴8月和9月的社会劳动保险费,基数1369。
此 致
XX市鼓楼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
xx年 xx月 xx日
劳动仲裁合同4
编号:
甲方:(姓名或单位名称全称)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乙方:律师事务所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甲方因与诉讼/仲裁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担任代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过平等协商,现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
1.案件名称:
2.拟受理案件的机构:
3.甲方在案件中的身份或地位:
二、服务律师
乙方根据委托事项具体情况,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指派乙方
律师担任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纠纷的诉讼/仲裁代理人,直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代理事项。
甲方同意乙方律师安排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乙方律师因健康、执业机构变动、被暂停执业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职责时,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师。
三、乙方代理职责(在选择处打√)
□1.向甲方解答与本案有关的法律问题;
□2.指导甲方向法院/仲裁机构提交证据;
□3.根据甲方提供的证据线索调查收集证据;
□4.根据甲方提供的财产线索调查对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
□5.代为办理诉讼或者仲裁立案手续;
□6.代为签收应诉通知书或者答辩通知书;
□7.代为申请财产保全;
□8.代为申请证据保全;
□9.代为申请管辖异议、回避、诉讼/仲裁中止和终结;
□10.代为参加仲裁庭审或审诉讼出庭;
□11.代为签收仲裁或者诉讼文书;
□12.代为起草上诉状或者上诉答辩状;
□13.根据法庭或者仲裁庭要求提交代理意见;
□14.其他需要由乙方完成的代理事项:
(1)
(2)
四、代理权限
甲方授予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代理(具体权限详见《授权委托书》)。在代理期间内如需变更代理权限,双方需另行协商,甲方应向乙方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通报服务或案情进展情况,对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有权提出意见或建议。
2.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及承办律师提出的本委托合同约定之外的其他报酬要求。
3.甲方应如实向乙方代理律师陈述案情,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和证据线索。甲方向乙方提出的有关证据材料如是复印件,应由甲方指定的签字人在证据材料上签名确认。
4.甲方保证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及差旅费用,非因乙方律师过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律师代理费用或不足额支付律师代理费。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及其律师应尽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妥当履行职责。乙方律师应按甲方要求及时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2.乙方律师应依据法律及甲方陈述事实和证据对案件做出独立判断,向甲方做必要的法律风险提示。
3.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乙方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虚假证据等行为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如乙方基于上述原因解除本合同的,不退还甲方支付的费用,如乙方有应付清的费用的,应在乙方终止代理关系后三日内付清。
5.在涉及与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七、律师代理费
根据《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相关规定,结合甲方委托乙方所代理案件的难易复杂程度,双方经过协商,甲方按照下述约定支付律师费和/或差旅费用:
(一)甲方按照下列第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1.固定费用
(1)按案件标的额比例收费,即,按本案标的额元的%计律师费人民币元。
(2)按件收费,即本案律师费为人民币元。
2.风险代理:
3.固定费用加风险代理计费:
(1)固定费用:
(2)风险代理:
4.计时收费
即按元/小时收费(计时收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商定)。
(二)代理费支付时间
(三)乙方收款账户
开户名:律师事务所
开户银行:
帐号:
八、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预付办案差旅费人民币元。该差旅费按照下列方式结算(在选择处打√)
□(1)包干使用,多付不退、少付不补;
□(2)乙方在办结委托事项后日内提交相应凭证与甲方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2.有关单位收取的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保全费、拍卖费、公告费、鉴定费、公证费、评估费、翻译费、查档费或专家论证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通知、送达与签收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应由对方签收,或按合同所列地址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邮件寄出之日视为送达。
2.甲乙双方的文件往来应执行签收制度,因文件缺失导致的.不利后果将根据签收记录确定双方责任。乙方律师只收取甲方证据材料的复印件或复制件,证据原件由甲方自行妥善保管。
十、违约责任
1.本合同履行中,乙方律师存在重大过错,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退还已收取的律师费。
2.乙方律师存在重大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3.如乙方基于甲方捏造事实、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虚假证据等而解除合同的,不退还甲方支付的费用,如乙方有应付清的费用的,应在乙方解除合同后三日内付清。
4.甲方无过错而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乙方需将收取的律师代理费全额退还给甲方作为赔偿。
5.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按期支付律师费用,乙方有权拒绝继续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如甲方逾期支付律师费用超过60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按照应付律师费数额的每日千分一支付赔偿金。
6.除非经证明乙方律师存在重大过错,甲方单方解除合同都应视为随意解除合同,甲方应按照下列约定向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如本合同约定的收费方式为固定费用加风险代理费的,甲方随意解除合同视为乙方已完成委托事项,甲方的合同目的已经实现,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风险律师费):
(1)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照应付而未付律师总额的%予以赔偿;
(2)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至一审开庭前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照应付而未付律师总额的%予以赔偿;
(3)一审开庭后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照应付而未付律师总额的%予以赔偿;
(4)一审判决后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照应付而未付律师总额的%予以赔偿;
(5)二审开庭前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照应付而未付的律师总额的%予以赔偿;
(5)二审开庭后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照应付而未付律师总额的%予以赔偿;
(6)执行阶段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照应付未付律师费总额的%予以赔偿。
十一、纠纷解决
1.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向法院起诉;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胜诉方可以要求败诉方赔偿差旅费以及因聘请律师代理诉讼/仲裁所发生的律师费等费用。
十二、其他
本合同壹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自双方签署完成后生效。本合同于年月日签署。
十三、特别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或者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乙方:律师事务所(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劳动仲裁合同5
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申请人代理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邮编:
传真:
申请仲裁所依据的仲裁协议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X年X月X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该合同第X条约定:“因本合同及其履行发生的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返还借款本金X元;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借款利息X元;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X元;
4、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
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X年X月X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约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借款X元整;借款期限为X日,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借款利息自被申请人收到上述款项之日起,每月按X%的利率计算;被申请人若逾期偿还本金、利息,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支付违约金。
现借款期限届满,被申请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金、利息,经申请人多次催告,被申请人仍未偿还,故申请人向贵委提出仲裁申请。
综上所述,望贵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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