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四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买卖合同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买卖合同 篇1
出售人(卖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微信:
共有人:
身份证号: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买受人(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微信:
根据《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公正的基础上诚信协商,就买卖回迁安置房及配套车位事宜达成合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安置房及配套车位情况
1、双方买卖的回迁安置房及配套车位座落在西安市莲湖区【区】
【小区】【幢】单元号(室)。安置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2、安置房编号为:,安置号为:。
第二条卖方对安置房及配套车位现状的声明
1、卖方应在签约前向买方出示该安置房回迁安置房分配证明书、《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安置房买卖合同、购置发票(票据)、大修基金发票(票据)、车位买卖(租赁)合同及买卖(租赁)票据等与安置房及配套车位相关的资料。卖方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完整、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卖方承担。
2、卖方特此告知买受人安置房、配套车位存在下列情况:
⑴出租状态:【存在出租□、不存在出租□】,若该安置房、配套车位存在出租,则卖方保证承租方已明确表示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关于租赁的补充约定及说明:
⑵该安置房内户口情况:【该房产内已有□、未有□户口落户】,关于户口问题的补充约定及说明:。
3、该房屋共有权人对出售该房屋的意见:同意出售。
第三条买方对购买情况的声明
1、买方已亲自实地看房,并对该安置房及配套车位的现状及疑虑询问过卖方,在明确卖方所告知的事项后自愿签订本合同。买方已亲自审查过该安置房及配套车位相关权属资料,了解产权信息,愿意购买该安置房及配套车位。
2、买方应在签约前向卖方出示身份证、户口簿及履约能力证明,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完整、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买方承担。
第四条转让款及付款方式
1、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约定安置房及配套车位转让款为(大写):
(¥),该转让款包含该安置房及配套车位转让款、交付前已缴纳及已发生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费、燃气管道初装费等。
2、买方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卖方安置房及配套车位的转让款。
买方应在合同生效后内向卖方提供的银行账户支付**%的转账款即(¥)。
剩余转让款作为卖方履约保证金,待安置房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条件成熟时配合买方办理且拿到不动产权证书后内予以支付。
若安置房买卖时允许更换新证且卖方配合买方更换新的安置房分配证明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保留。
第五条税费承担
该安置房产权变更【更换新证□或变更登记□】时所涉及的税费,买卖双方共同约定由【卖方缴纳□、买方缴纳□、分别负担缴纳□】。
备注:按照相关规定,卖方需付税费有:
(1)营业税及附加
(2)印花税;
(3)个人所得税;
(4)土地增值税;
(5)交易手续费。
买方需付税费有:
(6)印花税;
(7)契税;
(8)交易手续费;
(9)房屋登记费。
其它费用:如更换新证费用,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第六条房屋的交付
卖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安置房及配套车位交付给买方,交付同时履行如下手续:
⑴买卖双方共同对安置房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燃气表的读数并在物业交接单上签字。
⑵移交安置房的门禁卡、钥匙、水电气卡等物品。
2、安置房交付日以前的物业费、采暖费、税费、电费、燃气费、有线电视费、网络费等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信守契约。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应当诚信履约,无论合同约定是否清晰明确应以有利合同目的落实的方式履行。任何一方要求补充或者变更合同非主要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的同意。未征得对方的同意之前,不得擅自变动合同约定条款,否则构成违约。
2、一般违约。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违约方应停止违约行为,依约继续履行并支付对方违约金(例如贰万元)元;守约方亦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限期改正。
3、根本违约。因卖方将安置房及配套车位二次转让或未配合办证或其他不诚信行为致买方不能取得安置房不动产权证书或丧失对安置房或配套车位的占有使用,买方有权书面通知解除合同,要求违约方承担(例如转让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包含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或者预期可得利益损失);若守约方采取诉讼途径维权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的争议解决成本(包括律师费、调查取证费、诉讼费、保全费等)。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时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起诉至人民法院的,双方共同约定由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其他
1、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贰份,买方、卖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合同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里的地址、电话、传真、邮箱等信息是(司法)通知、送达相关材料和信息的联络方法;上述联络方法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依据变更前的联络方法通知及送达相关材料和信息视为通知、送达成功。(以下无正文)
卖方(签章):买方(签章):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年月日
买卖合同 篇2
卖受人: 木材加工厂 合同编号:
买受人: 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地点:桐梓县(传真有效)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见附表)
二、质量标准:按行业标准执行。
三、卖受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到货后由买受人对该产品检验,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出卖人负责。
四、交(提)货方式、地点:----公司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运输费用由出售人负担》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处置:/。
七、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照买受人的要求进行质量检验。
八、物品数量、品种及价格见附表。
九、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买受方验收合格后支付材料总价款。
十一、本合同解除、终止条件:《合同法》执行。
十二、违约责任:如买受人违约,卖受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按照相关约定执行。
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 起生效。
买卖合同 篇3
买受人:x x x
出卖人:x x x
兹因买受人向出卖人购买附表一的标的'物,依动产担保法规定,双方约定条款如下:
一、 买卖标的物:
二、 买卖标的物业已交买受人占有使用,但买受人未付清全部价款之前(或买受人所交付支票未全部兑现之前),出卖人保有标的物及其附件的所有权。买受人使用标的物,应遵守下列条件:
(一) 标的物应置放于x x(处所)。买受人妥善保管维护使用。未经出卖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物移离上述地点。
(二) 出卖人得随时派员至标的物所在地点,检查标的物的状况。
(三) 买受人不得毁损标的物或涂灭标的物上名称、商标、厂牌与编号。
(四) 标的物(包括零件、附件)因火灾、盗窃以及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而发生的损失,概归买受人负担。
(五) 买受人不得将标的物出借、让与、出质、出卖、提供担保或为其他任何处分。
三、 买卖人取得所有权的方法:
四、 买受人取得所有权的条件: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时(如系开票据时,于该票据全部兑现时),买受人始行取得标的物所有权。
五、 第三条所定付款,如买受人有任何一期未付情况(或所开票据有任何一张不兑现情况),经出卖人以挂号函发信期限三日催告(发信日为准),买受人仍未清偿时,买受人并愿径受强制执行。出卖人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收回买卖标的物。其已付价款,全部视为买受人使用标的物的折旧损害赔偿,不得请求退还。如标的物有毁损,买受人应按出卖人通知的数额赔偿。
六、 买受人如将标的物保险,其受益人应列为出卖人。
七、 就本契约所生纠纷之一切诉讼(包括连带保证人部分)以x x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强制执行收回标的物,则由标的物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管辖。
八、 其他条件:
(一) 双方应即日向管辖登记机关,办理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契约的登记。如买受人不协同出卖人办理登记,任凭出卖人随时收回标的物,并赔偿出卖人的一切损失,买受人无异议。
(二) 本件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契约登记有效期间为三年,自登记日起算。
(三) 出卖人收回标的物十日内,买受人得以现金缴付余额全部(或未兑付票据全部)及偿还出卖人收回的一切费用于出卖人后,领回原标的物。其领回位置,由买受人自理。
(四) 其他未定事项,概依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九、 买受人的连带保证人,就买受人因本契约而生的一切债务,负连带责任,并愿抛弃民法保证各条内有关保证人和权利。连带保证人所负责任,以保证至履行本契约所生全部债务时为止。保证人非经出卖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借故中途退保。
十、 出卖人依第五条收回的买卖标的物,经拍卖所得的价金与买受人已付的价金合计总数不足清偿全部货款时,买受人及连带保证人仍应负全部清偿责任。
买受人:
住址:
身份证号:
连带保证人:
住址:
身份证号:
出卖人:
20xx年xx月xx日
买卖合同 篇4
甲方(买方):
(盖章)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乙方(卖方):
(盖章)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1.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基本配置、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及合同价见表1:(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号序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基本配置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元)
1
2
3
4
5
6
计:人民币(大写)
备注:
2.技术资料
乙方应随货物提供下列技术资料:
2.1各系统的运用手册
乙方应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提供给甲方。
3.交货地点 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 或另见甲方书面通知。
4.售后服务:____________
4.保修期____________
5.验收
5.1 本合同的验收期为货物正式运行后七天内。
5.2货物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在结算验收证明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如甲方在货物送达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上述本合同5.1款所规定的验收期的,则视为其已验收通过。
6.付款(详见双方说明的其它事项)
6.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6.2乙方所供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出具结算验收证明书后,由区级财政国库收付中心依据财政国库部门审批出具的拨款通知书及其附件在七个工作日内付款。
7.质量保证
7.1 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行业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本合同4.1条表3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7.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或使用单位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7.3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或使用单位通知后,在本合同4.1条的响应时间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7.4 如果乙方在接到甲方或使用单位通知后,在本合同4.1条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负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8.误期赔偿
8.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7)天计算,不足七(7)天按一周计算。并且,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9.合同转让和分包
9.1 乙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0.适用法律
10.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1.合同生效
11.1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1.2 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报雨城区国库科支付货款,另一份报雨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12.双方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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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的合同范本·楼房买卖合同·软件买卖合同·二手车辆买卖合同·车位车库买卖合同·钢材买卖合同·木材买卖合同
签约方: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盖章) (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结算验收证明书
雨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兹证明雨城政采___[ ]__号采购履行完毕(合同编号:
YCZC[ ]_ 号),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经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验收合格,请将货物(工程、服务)款¥: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 ____________ 佰_拾____________万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元)支付给:____________。
收款单位:
开户行:
帐号:
购货单位:
供应商:(签字、盖章) 采购中心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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