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买卖合同模板汇总8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买卖合同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买卖合同 篇1
设备转让方: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设备接收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
(1)因甲方设备多余,现转让台给乙方,工作小时,出厂编号为,经乙方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现场看机试机后,甲乙双方达成协商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 )。乙方本着互相信任的情况下预付现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于年 月 日 将货提走。
(2)甲方出售该设备提供该机;出厂合格证、购机发票、进口设备提供进口报关单等有效证件
备注:
(3)如该机是甲方偷盗或来路不明的,甲方将负全部法律责任。
(4)如合格证、购机发票或者进口报关单丢失,需在当地公安机关或者派出所开据证明:证明该设备属甲方所有。
(4)如甲方以前和他人或合伙人有经济纠纷,产权问题将与乙方无关。
(5)甲方若购机时在银行按揭款未缴纳完,私自出售给乙方后,银行要追缴任何责任和尾款补清由甲方负责,如出售给乙方后,是甲方的原因,比如,甲方尾款未付清造成GPS卫星定位系统锁机后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等误工费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6)甲方在自己的场地上负责将该机设备安全装上乙方的运输车上。保证乙方顺利离开,乙方将一次性付清余款,该机产权属乙方所有。
(7)为了双方共同遵守特订立此协议。甲方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附合同上。
(8)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按手印后立即生效。
(9)如该设备属于两人合伙制经营或多人合伙制经营,需所有人共同签字,按手印生效。
(10)甲方银行收款帐号:
乙方银行转款帐号:
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电话: 电话:
单位: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2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买卖挖掘机(含配件)的有关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挖掘机基本概况
1、甲方出售的挖掘机型号为;发动机号码为;车架号码为;生产厂家为;颜色为色;购买于____年__月__日。
2、配件有。
第二条交易价格
经双方协商该挖掘机的转让价为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对其出售的挖掘机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与第三人不存在权属争议;挖掘机之上未设置有抵押权等他项权利;甲方提供的车辆情况和信息真实。
2、甲方保证挖掘机主要零部件(发动机、车架、液压系统等)均系原厂配置,未进行改造更换。
3、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应向乙方提供购买挖掘机的合同、发票、保修单(卡)和其它文件、证件(均为原件),并确保真实、有效。
4、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甲方将挖掘机交付乙方,交付地点为。甲、乙双方签署交接清单。
5、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购买款元。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
1、2、3、4款,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退回乙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并以交易价格为基数,按10%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购买款的,以应付而未付金额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三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超过30日未付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五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年__月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 篇3
为了明确机动车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售车方简称为甲方,购车方简称为乙方)
咀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1、甲方将( )普通二轮摩托车转让给乙方,该车车牌号为: ( ),出厂日期( ),上牌日期( ),车辆型号(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 ),发动机型号( ),发动机号( ) 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 )。
2、本次交易纯属甲,乙双方自愿交易,钱、车交付两清,不再另立字据,双方签字即生效,不得反悔,乙方付清全款后,产权归乙方所有。
3、该摩托车转让后出现的一切问题及违法活动(维护修理或被盗等)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甲方(行驶证登记人)无关。
4、该摩托车转让后,乙方使用时如因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人身伤害及财产的损失,与甲方(行驶证登记人)无关。
5、该摩托车转让前,甲方(行驶证登记人)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与乙方无关。该车自转让之日起,以后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等)。
7、协议规定该摩托车只能乙方本人使用,乙方如果转卖(或者转借)他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8、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视同对车身及发动机、车辆质量及工作状况已经认可,手续由乙方验证确定,甲乙双方车款两清后概不退还。
9、随车证件: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保修卡,发票,车辆制造信息。
10、本次交易转让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11、本协议经买卖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由于施工需要,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 就木材采购达成协议如下,并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项下所有权利义务不得转让:
第一条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厂家、数量、单价及金额:
1、表中数量为双方结算的基本依据, 甲方可根据现场实际需要,依据工程进度提前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按实际需要对合同约定数量进行调整,乙方应予执行。但数量的调整幅度不得大于合同约定总数的 %(建议不超过合同约定数额的10%),超过合同总数10%的数量变更,双方必须签订补充合同。
2、表中单价均为到交货地点的落地价,包括必要的货价、运输费、装卸费(除货到现场的卸车费由甲方承担外)、包装保护费、检疫费、税金以及修复缺陷所需要的全部费用,未列明的,甲方认为已包括在单价内。
3、合同期内,单价不作调整。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木材实际尺寸误差不得超过合同约定尺寸的-5%。
2、其他约定: 。
第三条 交货方式、地点、时间:
1、乙方送货到甲方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具体地址为 。
2、甲方指定收货人为 。
3、交货时间: 。 第四条 数量、质量验收:
1、货到现场甲方在现场验收,如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退货或按约定数量结算。
2、具体验收方法为: 。 第五条 结算与支付:
1、本合同有/无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为 万元(如无预付款此处划斜杠),预付款金额不超过合同暂定金额的30%。
2、货到现场验收合格,按以下第 种方式结算:
(1)每月末25日前进行结算。
(2)供应数量每达到 m3时结算一次。
(3)货到验收合格后结算。
3、结算后乙方提供国家规定税务发票,甲方按结算金额 %付款,付款方式为
4、另总金额 %的余款待供货结束 个月后付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提供的产品尺寸误差超过合同约定误差,甲方可按实际尺寸结算。如因其他质量不合格给甲方造成了相关损失,均由乙方予以赔偿。
2、甲方需用木材时应提前两天向乙方提报书面计划,乙方应确保供应,不能按时送达现场的,乙方承担20xx元/次的赔偿金。
3、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发票真实,如因提供发票不真实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如甲方未能按时结算货款,乙方可以停止供货,但必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
5、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比例按时支付已结算的货款,乙方可向甲方要求支付未按时支付货款的违约金,甲方每延期一天付款,应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部分的 (万分之一为上限)作为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额的 %(5%为上限)。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约定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甲方法人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向 法院提起诉讼。(选择有利于我方的管辖法院)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乙方 份,甲方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或) (或)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5
(一)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规范
从我国《合同法》第167条的规定来看,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既包括动产,也包括不动产。对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形式,与一般买卖合同的确定方式相同。而对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时间,《合同法》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在通常情况下,出卖人应于买受人交付第一次价款的同时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对此,结合我国《合同法》关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规定的精神来看,出卖人也应于买受人交付第一次价款的同时交付标的物。除非当事人有特别约定。
(二)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确定规范
依《民法通则》第72条的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第133条则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应从何时起转移,在实践中还有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首先应从当事人的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从价款全部支付完毕时转移。
第二种观点认为,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成立后,出卖人应按合同规定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直接占有,但并不必须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标的物的所有权是否转移,由双方自行协商。第三种观点认为,分期付款买卖不影响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买受人取得标的物时即取得其所有权。第四种观点认为,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除法律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出卖标的物所有权自出卖人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第五种观点则认为,无论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有无所有权保留的约定,应推定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付清全部价款同时转移给买受人。
结合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标的物转移的时间确定,可以按以下原则处理:
1.法律对所有权的转移有明确规定的,应当按法律的规定认定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如法律规定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之日起转移,所以商品房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即房产的所有权应自办理房产所有权登记之时转移。部分动产如机动车、船舶等交通工具的所有权也自登记过户之日起转移。
2.法律对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没有规定的,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对所有权的转移时间自行约定,如果当事人约定标的物并不在交付之时转移的,则依其约定,如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所有权保留是指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在出卖人交货后,只有当买受人充分履行付款义务时,标的物的所有权才转移到买受人手中;在此之前,出卖人将一直保留对标的物的所有权,并在买受人不履行付款义务时,出卖人有追索标的物的权利)。
3.法律没有对标的物所有权的保留作出明确规定,当事人也没有作出特别约定的,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出卖人交付给买受人之时转移给买受人。
(三)因买受人违约而产生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的审理规范
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由于买受人系分期付款,所以,出卖人难免有收不回买卖合同价款的可能,而且因买受人的不同,这种风险的出现几率也会有所不同。因此,对于买受人的这种违约的危险,出卖人会想尽办法加以避免,其中,约定期限利益的丧失条款或者合同解除条款,则是出卖人在买受人违约时所采取的救济方法,也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买受人违约时的责任承担的特殊形式。
1.期限利益丧失条款的适用规范。所谓期限利益丧失条款,是指买受人迟延支付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价款达到法律规定的程度时,出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剩余的.全部价款,买受人将丧失其在分期付款买卖中的期限利益。期限利益条款是为了保障出卖人能够收回全部价款而设的防范措施性质的条款,也是买受人违约时出卖人所采取的救济手段。但该种措施如果被出卖人滥用,则会损害买受人的利益。因此,各国法律对期限利益丧失条款均加以一定的限制。
2.我国《合同法》第167条第1款规定,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对出卖人请求提前支付全部价款的特别约定的上述限制,属于法律的强行性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不得限制、排队或者违反这些限制,否则可以认定为无效条款。但是,需要指出,并非只要当事人的约定与上述规定不一致时就会导致合同无效,法律作出这样的规定,其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买受人的利益,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对保护买受人利益更为有利,则不属于违反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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