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

时间:2022-02-06 18:20:10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房屋买卖合同范文合集8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屋买卖合同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用】房屋买卖合同范文合集8篇

房屋买卖合同 篇1

  一、概念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二、形式

  房屋买卖合同标的额较大且系比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8规定:"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上述规定是认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法律依据。根据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应包括如下类型:

  (一)正式房屋买卖合同

  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的基本类型,内容一般包括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如房屋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价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质量标准、产权转移登记等条款。尽管法律法规并未规定买卖双方必须采用统一的房屋买卖合同文本,但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往往要求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订的规范的合同文本,否则,不予办理备案、登记。但是,并不因为不使用统一合同文本而影响书面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实践中,商品房买卖时,要求必须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签订之前,多由开发商提供认购书、预订协议等预约合同文本要求买受人签署,其中有的预约合同已经具备本约性质,相当于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的合同形式未作统一要求,买卖双方一般会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共同起草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据此履行,在产权登记机关填写的制式合同只作为登记文件使用。

  (二)具备特定条件的预约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最高法院民一庭的观点,商品房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是在开发商取得立项、规划、报建审批手续至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之前签订的预约性质的合同(事实上预约合同的签订并不限于这个期间)。为保障交易安全,保护业主权益,促进签约,规定具备合同实际履行条件的预约合同,应当认定为本约合同。笔者认为,司法解释的本条规定,用意虽好,但效果一般,极易造成误导。首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多达13项,而认购书等预约合同均为开发商拟定的格式合同,同时具备该13项内容的可能性很少,买受人依据该条规定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并不多见。其次,认定合同性质的依据为合同内容,而非合同名称。预约合同如果具备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理应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再具有预约性质。第三,"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表明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即使预约合同未完全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只要标的物明确、价款确定,完全可以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认定双方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如果机械适用该条司法解释的规定,就会导致依据合同法应当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而依据该条司法解释则不能认定合同成立。

  (三)房屋买卖合同的其他书面形式。

  《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根据《电子签名法》第3条第3款的规定,"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的文书,不适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无疑排除了以"数据电文" 为表现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记载双方房屋买卖意思表示的、以有形方式表现的信函等双方往来资料,应当认定为其他书面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有些情况下,没有书面合同,也无法认定口头合同存在,买受人以其持有的购房款收据或发票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成立。此时,买受人持有的购房款收据或发票,既是书面合同形式,也是合同实际履行证据,如果收据或发票载明的房屋位置具体、房屋价款明确,应当认定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笔者认为,认定其他书面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已有书面证据必须能够证明三项事实:房屋买卖的意思表示、房屋具体位置和价款。

  三、主要条款

  房屋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房屋的坐落位置;所买卖房屋的面积,应分别注明实得建筑。

房屋买卖合同 篇2

  甲方(卖房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房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1、甲方自愿将座落于 室的房产出售给乙方。(产权人为: ;产权证编号: ;产权性质为: 出售住宅)

  2、房产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3、房产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此房款包含 。凡本条款未约定的设施、物品出现纠纷,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4、付款方式:

  ①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定本合同,同时乙方付给甲方购房定金人民币 。

  ②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办理该套房产的过户手续,同时乙方将购房首付款人民币 ,其中包含购房定金 )一次性付给甲方。

  ③ 因乙方需贷款付剩余房款,乙方委托三河燕郊中世宏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办理贷款事宜,则贷款到位后,由 将剩余房款人民币 一次性付给甲方。至此,甲方已收到乙方购房全部房款。

  5、甲方保证所售该套房产产权清楚,无纠纷,未设定任何他项权利。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6、该套房产过户时应交纳的相关税、费 由 方全部承担;贷款时应交纳的相关费用及应支付给三河燕郊中世宏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佣金由 方全部承担。

  7、甲方承诺收到乙方购房 的同时将该套房产及其全部手续移交给乙方,并保证房屋内部设施使用功能完好。

  8、自房产交割之日以前,有关该套房产的物业费、取暖费、水费、电费等甲方使用期间产生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结清。如房产交割时甲方未能将各项费用结清,则暂押房款人民币 在三河燕郊中世宏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待甲方将各项费用全部结清后,由三河燕郊中世宏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退还给甲方。

  10、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甲方每逾期一日交房,则按房价总额的 计算违约金,在房产交割当日以现金形式一次性-交给乙方。甲方逾期交房超过 日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除将已收房款全部退还给乙方外,应赔偿人民币壹万圆违约金及乙方各种损失费(如佣金、搬家费、误工费、过户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交予乙方。

  11、买受人逾期付款: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款时,每逾期一日,按房款总额的 计算违约金,在房产交割当日以现金的形式一次性-交给甲方。如乙方逾期付款超过 日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将该套房屋的全部手续退还给甲方外,应赔偿甲方人民币壹万圆违约金,并赔偿损失费(如佣金、搬家费、租房费、误工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交予甲方。

  12、室内设施损坏或不全(与合同内容不符),甲方应在 日内负责修缮,或 赔偿给乙方。

  13、甲乙双方一经签定本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均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则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已付全部房款并赔偿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圆整;如乙方违约,则乙方无条件从该套房产中搬出,甲方从乙方所付房款中扣除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圆整,归甲方所有,剩余房款全部退还给乙方。

  14、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另立补充协议。

  15、甲乙双方如有争议,任何一方都可在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壹份,三河燕郊中世宏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存档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开始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三河燕xx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2】:贷款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

  乙方(购买方): 身份证号:

  为了确保房屋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现就房屋买卖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宾县宾州镇 区内独立一二楼(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甲方保证对其所售房屋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没有抵押等各种负担。

  第二条 上述房屋的出售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此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

  第三条 付款方式为现金交付,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一次性将购房款交付甲方。

  第四条 因甲方交房前需要搬家,乙方给甲方一个月的时间,甲方必须在20xx年1月 日将房腾出并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 因该房尚未办理产权证,故本协议签订之日甲方必须把此房的原买卖合同原件及相关票据均由乙方保管。将来房产证及土地证发放后甲方必须积极办理,以及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共同到房产部门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交给乙方。上述住宅一经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房屋的产权及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拥有产权 1

  及使用权等任何权利。

  第六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如遇征用、开发、拆迁等与此房相关的权利义务等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在此日之前由此房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甲方享有和承担。

  第七条 上述住宅的交易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后未按规定时间将房及产证交给乙方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也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

房屋买卖合同 篇3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愿将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以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产做了充分的了解,愿意购买该房产。

  二、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房屋的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________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区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见证人一: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见证人二: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买物业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购买一套位于 的房产 ,房产总价款 万元人民币。

  二、 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甲方出资 元人民币,占 %;

  乙方出资 元人民币,占 %。

  三、 产权比例

  甲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 % 的产权。乙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 % 的产权。

  四、 物业考察、购买

  甲乙双方共同对拟购房产进行实际考察、了解。

  五、 购置物业法律文件签署、款项支付、购房手续办理及委托授权

  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全权办理购房定金、首付款、及其他购置房产相关款项的支付、《房产预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签署、房产抵押按揭贷款办理、房产交接、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等所有购房相关手续。由方依法出具经过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并详细载明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委托期限。

  委托人有权监督和过问委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受托人应按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受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如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或通知。

  六、 房地产权证署名、办理、保管

  所购物业的所有权凭证要依法载明共有比例情况,即甲方享有 %、 乙方享有 %的房屋产权,房地产权证由乙方依法办理并由乙方妥善保管。

  七、 物业装饰装修由 方负责办理,所需费用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 。

  八、 物业管理、出租及收益分配比例由 方负责所购房产的管护、维护、出租、收取房屋租金等物业管理事务,

  但出租价格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房屋出租合同》应在正式签署前取得甲 方或甲方委托律师得书面同意。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应及时归还银行按揭贷款本息,余额视为房产收益由甲乙双方按照投资比例分配,每一个月结算一次。

  九、 购置物业税费承担

  购房及按揭贷款、产权登记所支出的公正费、保险费、房产交易税费、产权登记税费、律师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费、中介费(委托中介出租物业)、房屋租金税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并以现金支付;

  十、 物权行使

  甲乙双方共同行使所购房产的占有、出租、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如有一方依法书面授权,另一方也可以代为行使,但房产买卖、抵押、担保必须有双方书面同意。

  十一、 物业出卖及优先购买权行使

  如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出售所购房产,应依法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盈利或亏损均由甲乙双方按照投资比例享有或承担。在同等条件(市场价或评估价)下,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优先购买权;若通知后30日内不予书面答复则视为同意出售房产;如果不同意出售房产又不愿意购买或30日内不以实际行动履行购买承诺的,视为同意出售房产,并应给预积极配合。

  十二、 甲乙双方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物业,具体约定如下:

  1、购房首付款 元(包括定金)人民币(房款总价款的 %)由甲方付 %、乙方付 %,并以现金支付;

  2、主贷人为乙方 先生;

  3、按揭贷款的期限为 年;

  4、由甲乙双方每月向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房产出租后,以房屋租金每月向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甲乙双方按照投资比例支付。

  十三、 甲乙双方所购房产的实际产权由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共有,所有权由双方共同行使。

  十四、 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五、 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书

  2、符合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3、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不得变更或解除;

  十六、 争议解决办法

  凡涉及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等而产生的争议,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十五日内协商无果,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方违约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八、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

  十九、 本协议正本一式六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律师事务所保存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XXXX年XX月XX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5

  近日,住建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了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在新版预售合同中,就销售备案、补充协议、信息保护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针对开发商“一房多卖”、返本销售、楼盘烂尾、未履行保修义务等问题作出引导,有效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一、引导开发商作出承诺,禁止售后包租、返本销售

  从立法、合同的角度进行了明确,加大了保护买受人知情权的力度,既引导开发商以诚经营,又明确了如开发商违反自身承诺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更好的保护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二、预售资金监管,防止烂尾楼项目

  增加了旧版本中没有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条款,以促使开发商积极完成项目建设,避免开发商将建设资金挪作他用及烂尾楼出现而给购房者造成巨大损失的法律风险。

  三、提醒购房者先验房,验收合格再收房

  新版本增加先验房、验收合格再收房的合同条款,改变了长期以来的先交房再验收的交易惯例,体现了保护购房者接收到合格房屋的权利,同时降低了购房者的维权成本,提高了购房者的合同地位。

  四、开发商未履行保修义务,消费者可自行维修由开发商承担费用

  某些开发商在交房后便将协调、保修责任交给物业公司,而物业公司又经常出现维修拖延、推诿等情况,这给购房者造成了诸多不便

  及损失。通过本条的约定,开发商将无法置身事外,而需自己履行维修责任,购房者维权将更加便捷。

  五、督促开发商30日内进行销售备案

  这既保护了购房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又预防了因开发商在签订合同后不及时办理备案手续而出现的“一房多卖”等严重损害购房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

  六、保护买受人信息,不得对外披露

  以合同方式保护了买受人的个人隐私,使购房者走出受电话、短信骚扰而投诉无门的'尴尬境地;同时加大了开发商的法律责任,防止其滥用购房者信息而给购房者造成困扰和损失。

  七、开发商不能通过补充协议减轻自己的责任

  新合同文本将改变购房者的弱势合同地位,合同中若存在不合理的加重购房者责任、排除购房者主要权利或开发商减轻、免除自身应承担的责任,将均视为无效,仍以主合同为准。

  综上,新修订的预售合同示范文本主要是在平等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利、明确双方义务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买受人权益的保障,对签订合同过程中容易忽视的问题进行提示,引导买卖双方对合同重要事项作出承诺和告知,细化了买卖双方的违约责任,增强了合同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房屋买卖合同 篇6

  出卖人的权利主要有: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收取房屋价金。

  出卖人可以自己请求买受人交付,也可以诉诸法院请求追交,甚至可以因买受人未按规定交付货主而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同时,出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2、出卖人有按规定的时间和方法向买受人交付房屋的权利。

  如果超过规定的时间买受人不接受房屋,在此期间房屋发生意外而毁损、灭失,出卖人不必承担责任。

  出卖人的义务主要有:

  1、按约定的数量(间数、面积等)交付房屋。

  这是出卖人一项基本的义务。即出卖人应该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交付符合合同规定的面积或间数的房屋,否则就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保证房屋所有权的转移。

  保证将所出卖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亦是房屋出卖人的一项基本义务。以下几种情况的房屋买卖一般不能保证房屋所有权的转移:①出卖人不是房屋所有人;②出卖人将产权人去向不明或房屋所有权正处在争议中的房屋出卖的;③设有抵押权、典当权等他项权利的房屋,未征得他项权利人的同意情况下出卖的房屋;④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滥用代理权所进行的房屋买卖⑤出卖人在没有征得共有人同寻情况下把共有房屋出卖的;⑥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房屋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将房屋售与他人的;⑦国家批准证用或拆除的房屋出售的,不能转移房屋所有权;⑧违反有关法规规定出售房屋的。

房屋买卖合同 篇7

  售房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购房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一、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自愿将自有坐落于营口市鲅鱼圈区 路 号 小区 栋 #楼 单元 楼 号,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 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二、房产转让价格

  1、甲、整( )。

  2、该房屋售价中包含

  三、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按照银行按揭付款方式办理。

  1、签署本合同时,乙方支付甲方付房款人民币(大写)( );甲方必须将该房屋所有权证及契税证原件交与乙方。

  2、签署本合同后,由乙方代甲方继续交纳银行按揭贷款等其它相关费用,甲方有义务提前告之乙方。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推托,否则视为违约。

  四、相关事宜

  1、甲乙双方议定:月

  2、甲方将该房屋移交给乙方前,所有该房屋发生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均由甲方负责结清。该房屋待全部房款结清后,交易全部费用由 承担。

  3、该房屋以现状售予乙方,甲方须保证该房屋与甲乙双方签署合同时约定的房屋原状。

  五、违约责任

  1、办理房产更名手续当日,甲乙双方及甲方配偶须同时到场,如因甲乙双方原因,延误办理时间的,由延误方负责。

  2、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须按合同条款进行交易。如属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定金,如属甲方违约,甲方则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并退还乙方所付其他款项(不另计利息)。

  3、乙方须按时间向甲方交付购房首付款,如超过日未用甲方支付购房款,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其购房定金,同时终止本合同。

  4、甲乙双方的通讯联络以本合同所载明的电话、地址为准,甲乙双方必须保证上述电话、地址的真实性。

  六、免责条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法律、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其他约定事宜

  八、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合同 篇8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个人房屋买卖合同

  姓名: 身份证:

  地址: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

  地址:联系电话: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位于第层,共 (套)(间),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 。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甲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 %(不包括± %)

  时,房价款保持不变。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包括± %)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 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

  按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 价格。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 币)每平方米____元,总金额为( 币)亿___千___百____拾 万___千__百__拾__元整。

  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五条 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币)___亿___千___百__ 拾__ 万___千____百__拾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具体付款

  第六条 交付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

  第七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计算。逾期超过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 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

  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 个月内按利率计算;自第 个月起,月利息则按 利率计算。逾期超过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 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

  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

  接之日起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 %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条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甲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乙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连同附表共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于 签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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