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

时间:2020-08-05 18:03:02 聘用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聘用合同集锦六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聘用合同6篇,欢迎大家分享。

【推荐】聘用合同集锦六篇

聘用合同 篇1

  聘用单位: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人员: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从事 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聘用条件

  1、甲方聘用(任)乙方,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用(任),承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2、合同期限壹年:从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3、乙方被甲方聘用,甲方根据乙方全年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确定乙方的工资待遇。每月工资的发放采取先按元/月进行预支的方式。

  第二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①、甲方建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管理制度。

  ②、甲方应按本合同明确的工资标准在每月3日前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资。并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依法为乙方购买社会保险,已由所属职能部门购买了社会保险的受聘人员不再重复购买。

  2、乙方义务

  ①、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村委会的领导和分配,积极工作,保证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

  ②、乙方不得作出损害甲方形象、信誉或业务的行为;

  ③、乙方不得携出或使用甲方的钱款或财产作私人用途;

  ④、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工作章程、或不履行合同,给甲方造成

  经济或其它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⑤、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三条、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①、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及有关规章制度;

②、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③、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甲方多次指出,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④、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⑤、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甲方认为有必要解除聘用合同的。

⑥、对拒不履行村民义务、违反了村规民约的工作人员,甲方可立即解除其聘用合同。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乙方离职前,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规定之义务,办理好离职和工作移交手续;甲方应在乙方办理好有关移交后,及时和乙方结清该合同中明确的应付工资和相关待遇,合同解除后,所有的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自行终止。

  第四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合同期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

  2、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年月日

聘用合同 篇2

  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____年__月__日至 ____年__月___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制度。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 工作报酬

  1、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为 元人民币。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4、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1、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5、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当月基本工资作为的违约金给甲方。

  6、 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聘用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性别:

  民族:

  居民身份证号: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年月年月 年月

  二、工作性质和考核指标

  乙方在聘用期间的基本工资为 元,全勤奖 元,奖金见甲方的奖金发放制度(试用期为基本工资)。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按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管理权,考核权和奖惩权。

  2、合同期间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四、具有下列情形的,甲方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发现乙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工作责任制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安排的。

  6、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五、乙方受聘期间因违法、违犯或其它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乙方的义务

  1、自觉保护甲方形象和利益,不得实施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2、乙方在职期间,解除合同应支付甲方违约金和赔偿金。

  七、合同到期应提前一个月续签,续签一年底薪另加100元,以此类推。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4

  甲方:公司

  乙方:(导游)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甲方同意聘用乙方担任公司兼职导游。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聘用,具体协议如下:

  一、聘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_____个月,甲方聘用乙方担任兼职导游工作。

  二、聘期费用,甲方付给乙方出航费_______元/班次

  三、导游员在工作期间,应注意自身安全,由于本人原因发生的意外事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甲方责任:

  1、按规定和工作需要,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服务设施和工具。

  2、在乙方工作中遇到困难时,尽可能给予及时的支持与帮助。

  3、按协议按时支付导游人员的工作报酬。

  4、由于公司原因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由公司承担响应的责任和损失。

  五、乙方责任: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国家的尊严和企业的形象。

  2、在甲方的管理下开展各项工作。

  3、按照公司规定的导游人员服务标准,做好导游服务工作,维护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并严格按旅行计划执行。如有意外情况发生,应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报告,以得到公司的同意支持与帮助。

  4、由于乙方故意行为造成损失,由乙方按事故责任进行赔偿。

  六、未尽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甲乙双方如提前终止协议,应提前3日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执行。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聘用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聘用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本单位的司机,聘用期限为三个月,自20xx年11月25日起,至20xx年11月25日止。试用期内,乙方不胜任驾驶员岗位的,甲方提前三日以口头方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如被甲方认可,试用期计入正式聘用合同期限,并续签正式聘用合同。

  二、乙方应当保证自己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和各类资格证书(驾驶执照等)真实有效。

  三、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正常工作日内按时上下班,否则,甲方可以依照内部规定进行处罚。

  四、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或私自将车转交他人驾驶,违者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和处罚。若发生事故,一切责任(包括个人安全、经济损失、违章罚款)由司机个人承担,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以上的,赔偿损失并解除聘用合同。

  五、车辆晚上应停放在指定车库内,车钥匙放在指定地点,特殊情况停不到车库时,也应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内,否则一切责任由司机承担。

  六、试用期间的工资报酬和待遇:

  甲方每月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8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佰元整)。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甲方内部规章管理制度,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2、身体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不能胜任驾驶员岗位的;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劳动教养、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试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否则,此合同终止。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乙方受损情况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聘用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经甲方许可,违反合同约定或擅自自行离职的,甲方可以解除本聘用合同,并根据受损情况,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3、乙方在工作中因个人原因造成甲方和个人经济损失的,该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十、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根据需要可以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聘用合同 篇6

  甲方(聘用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聘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

  (1)自 年 月 日起,为固定期限合同。

  (2)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离休时间,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可以延长(推迟)退休年龄(时间)的,可在乙方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时,再根据规定条件,续订聘用合同。

  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与乙方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制度。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甲方应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 工作报酬

  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

  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等假期。

  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甲方按市府和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

  (4)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5)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6)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 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符合《实施意见》第三条第5款规定者除外);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9.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根据教育系统教学特点,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在学期结束前三十天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和服务期内的大中专毕业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甲方单位中原固定制职工转制前的连续工龄视作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数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