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租赁合同模板集合十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租赁合同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租赁合同 篇1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施工机械名称及数量:甲方向乙方租赁50T汽车起重机壹台(为五节臂)。
二、租赁时间:从 月 日至根据施工情况工程结束为止(大约3-4个月)。
三、施工地点:
四、财务结算:
1、台班收费标准:按包月计费每月31000元。
2、付款时间:满三十天结算一次,付款60%;其余款项40%租赁合同结束后十五天内付清;租赁期间付款延期不得超过十五天,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作业。
3、工作时间:白天工作制,每天工作不超过十个半小时。晚上加班时间累计十个半小时按一天标准计算。
六、双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违章作业,严禁负荷起吊。(吊车本身机械问题或驾驶员操作不当引发事故由乙方负责,如甲方指挥不当引发事故由甲方负责)。
七、甲方在吊装中,必须指派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
八、乙方机组人员负责机械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运行状态,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乙方机组人员在不违反安全规程的.前提下,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违者承担月租金的50%的经济损失。
2、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十、其他约定:
食宿由甲方负责;机械燃油由乙方负责.乙方机组人员工资由乙方负责,乙方机组人员受甲方项目部管理;乙方机组人员若不服从甲方项目部管理. 甲方有权让乙方撤换乙方机组人员。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租赁费用结清后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根据工程需要本合同顺延期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毁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长期合作的愿望,就甲方向乙方租赁植物、草花事宜,签定合同如下:
一、租赁植物区域
二、租赁植物项目
三、租赁植物标准
1、乙方提供给甲、丙方的绿色植物应生长茂盛、株型完美、叶面整洁、无病虫害。乙方根据甲、丙方要求提供多元化植物种类。
2、乙方将绿色植物装饰到位,配足辅助材料,盆栽植物的盆面应有覆盖 , 材料(如:鹅卵石、树皮、青苔等),避免黄土裸露,不得套盆,甲方提供的不锈钢花盆覆盖材料由乙方配辅助材料,花盆和盆托选配 (由甲方提出意见) ,大堂门前等主要场所应根据甲、丙方要求设计特殊配置。
四、租赁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壹 年:自 20xx 年 1月 1 日起,至 20xx 年12 月31日止。
五、租赁植物数量、高度及费用
1、丙方租摆绿色植物共计约 高 2M以上 (瓷盆) 27 盆每天0.6元/盆;
高1.5——2M(塑料盆) 5 盆,每天0.42元/盆,(瓷盆) 36 盆每天0.48元/盆; 高1.2——1.5M(塑料盆) 75 盆,每天0.36元/盆,(瓷盆) 18 盆每天0.42元/盆;
高0.6——1.2M(瓷盆) 27盆,每天0.34元/盆;
高 0.6 M以下 72 盆,每天0.33元/盆。 以上植物实际数量按双方核实确认的实数结算,植物数量的增减甲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花草租赁费中包含乙方所派操作人员的费用以及因工作产生的'延时、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各项社会保险费及国家规定其他各项福利待遇等费用,如因此产生劳动纠纷及引发的相关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
六、结算方式
绿色植物租赁费经甲丙方考核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合法票据,每月同甲方结算一次。
七、甲方、丙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托丙方管理绿色植物租赁事宜。
2、甲方提供植物摆放位置图,乙方须按约定时间免费送货,按图定点摆放。如有变更,乙方根据甲方书面要求,变更自双方签字确认日期按实调整统计。
3、植物租摆期间,甲、丙方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维护植物不发生丢失。
4、草花同比价格较高或提供的草花生长不好,甲方有权另行选购,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更换花卉应避免在营业时间进行,应按甲、丙方指定通道搬运,不得将撤场花卉长时间摆放在甲方通道内。
2、乙方每周不得少于2次派专人负责养护、清洁、浇水、除草、修剪,维护绿色植物常年保持叶片干净、盆面整洁、无死枝枯叶、无病虫害、无干旱萎靡现象,对生长不良的植物在丙方通知后2日内进行更换,浇灌花卉时水不能滴落地面,且工完场清。养护、更换植物后做好书面记录,作为请款附件之一。
a)乙方和丙方确定专人负责监督、考核、质量反馈、交接统计、验收付款等联系事宜。
b)甲、丙方根据节日和活动需增加草花时,乙方须提供方案及报价,经甲或丙方书面确认后24小时内供给,并免费送货上门和摆放。草花及花盆的维护和装饰由乙方负责。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供应权。
c) 如乙方员工在甲、丙方管理区域工作期间发生盗窃及违法行为,经三方查实认可,除照价赔偿外,且从乙方应结算费用中一次扣除1000元。乙方应立即将该员工除名,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d) 乙方员工在甲、丙方物业管理区域工作期间,由于乙方工作不到位给甲方及客人等造成的损失,经甲乙丙三方共同查实后,由乙方在二十四小时内照价赔偿。
e) 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劳动纠纷、安全责任及由此引发的其他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为维护甲乙双方权益,乙方及相关人员不得在甲方、丙方管理区域范围内私下承接业务,如有违反,甲方或丙方可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f) 乙方到甲方现场服务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统一穿规定的工作服,佩戴工作牌,整体形象要整洁大方。
g) 在重大节假日(元旦、中秋、国庆、春节)期间,乙方免费为我中心六楼客服前台和八楼前台提供适当盆栽、盆景点缀。
3、违约责任
a) 合同到期,如甲乙丙三方其中一方不准备再续约,必须提前通知对方。
b) 乙方服务质量由甲丙方提出考核标准并经乙方确认,每月按优秀(95分以上)良好(94分—90分)合格(89分—80分)不合格(80分以下不含80分)四个档次评分考核。总得分80(含80)分以上全额付款;总得分80(不含80)至70(含70)分,按照每比80分少1分扣除当月服务费1%的标准扣款;总得分不足70(不含70),付款总额不得超过当月服务费的40%,并有权无偿解除合同。
c) 乙方如有违约,甲方有权拒付当月费用。如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服务,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公司服务,此期间产生费用由甲方在上述合同款项中扣除。
4、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二份。
6、其他条款:
以上条款请不要随意更改,如对以上条款有不同意见或有另需说明的问题和要求请写在本条款内。
附件:《绿化外包服务评估表》
(本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租赁合同 篇3
出租人(以下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在南宁市银海大道和玉洞大道交汇处的、广西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市场的货场、铺面租赁给乙方从事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租赁货场、铺面的位置、面积、用途
(一)乙方承租甲方自编号为 的货场(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
(二)乙方承租甲方自编号为 的铺面,面积为 平方米。
(三)乙方承租的货场、铺面用途为 .若需要办理相关经营手续的,由乙方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甲方有义务予以配合支持。办理手续所需要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本协议租赁的货场、铺面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五)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个月;起租日自 年 月 日起,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每三年计为一个租期,共分四个租期(即首期、次期、三期和尾期)
第三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一)租金按 预付,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首期租金,租金单价:货场为 元/月。㎡,铺面为 元/月。㎡;月租金总额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次期租金以首期租金标准为基数,增长 %;三期租金以首期租金标准为基数,增长
%;尾期租金以首期租金标准为基数,增长 %.
(二)租金支付为 方式;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前,以后租金的支付时间为 月 日前支付。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支付的,最迟不能拖欠30天,否则,从宽展期限届满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 的违约金。
(三)甲方收到乙方所交的租金后,应在3日内向乙方提供正式的发票。
第四条 其他费用
(一)水、电费按实际使用收取。
(二)水、电费收费标准按国家收费标准及适当损耗率收取。
(三)水、电费按月交纳,每月 日前交清上月水电费。
(四)因租赁经营而必需的清洁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如需甲方代理则乙方每年须向甲方交缴清洁费用 元/年,并于每年元月 日前交清。
第五条保证金
(一)经双方约定,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相当于 个月租金的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正式起租后,该保证金即充抵租赁首期第 个月租金。
(二)水、电费押金 元。
第六条装修、改建和供水、供电及增容
(一)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对租赁铺面物进行装修、改建或在货场修建建筑物,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或建设设计方案;如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如乙方的装修、改建、建设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体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物主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需要报建的应由乙方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建,甲方有义务协助;改建、装修和建设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负责将水电管线接装到乙方租用的货场、铺面边上,货场、铺面内水电管线安装及安装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甲方同意乙方总用电量限额为 KW,乙方因业务需要对供电进行增容的,增容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供电增容所需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负担。
(四)甲方负责在 年 月 日前将货场场地平整至公共通道路面水平,并负责建好挡土墙,乙方对此负责出资 元费用。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环保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甲方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二)按约定为乙方提供货场、铺面及相关配套设施,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三)为乙方提供场地、铺面有关产权等方面的证明材料,为乙方办理证照提供协助。
(四)不得非法干涉乙方的正当经营活动,并为乙方的依法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五)维护并改善市场的整体形象,做好市场的整体广告宣传。
(六)对市场进行物业管理,负责市场内甲方的建筑物(包括公共区域及货场、铺面)的管理及外部的维修保养,负责公共水、电等设备、管道、线路及设施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负责对市场内公共场所的清洁管理、保安管理、消防管理,负责对市场内各种公共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
(七)甲方必须保证其出租权,并保障乙方的租赁及经营(包括乙方在货场内建设的所有建筑)不受任何第三人的权属主张和非法干涉,否则,甲方必须退回所收租金,并赔偿乙方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第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二)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三)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五)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六)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七)乙方对租用的场地只有使用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其他租户交换场地。
(八)乙方可在主干通道两侧即东B4东与CI之间、东D7和南G1之间设立长 米宽 米的广告牌,亦可在租赁物的主体位置设立广告牌,有关广告手续乙方自负,甲方予以协助。
(九)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和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对本身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部责任,乙方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好生产安全和防火、防盗、防爆工作,若遇突发事件要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为便于开展经营,乙方有权在租赁场地四周建立围场。
第九条 协议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并经甲方催促二次(含二次)仍不支付租金的。
(二)甲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自身义务的,甲方应减收、免收相应租金;同时乙方可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履行义务或者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导致的乙方直接损失和必然的间接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三)双方协议解除协议
任何一方不能无故解除合同;乙方因亏损确实无法继续经营需提前解除协议的,应提前60日书面通知对方;同时需按本协议约定保证金数额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根本性违约或无故解除合同,导致乙方无法经营的,甲方须退回全部所收租金和保证金,导致的乙方直接损失和必然的间接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十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货场、铺面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或退回相应的租金;如果场地无法复原,本协议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续租
(一)租赁期届满,甲方继续出租的,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二)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在租赁期届满前30日之前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协议。
第十二条 转租
乙方有权视经营情况,整体或部分转租抑或分租。
第十三条 租赁货场、铺面的交还
(一)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协议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后一周内将乙方的机器、机械设备、工具、钢结构建筑物等可移动物品搬迁完毕;将租赁的货场、铺面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清理干净,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对乙方生产经营过程中投资装修、改建或新建的不可拆除或拆除将损坏其价值的添置物,归属甲方所有,但甲方应折价补偿给乙方。
(二)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未按照约定归还租赁物的,甲方有权采取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 租用期间,国家征用租赁土地的,除基于甲方铺面建筑和配套设施固有产权而产生的相关补偿外,其他对租用者的所有补偿一概归乙方所有。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如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协议生效及其他
(一)双方对协议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协议附件,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支付保证金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租赁合同 篇4
关于金润城项目地磅使用事宜,为方便大型材料进行称重,江苏中祥的`地磅同意提供给南通丰汇二标段使用,南通丰汇建设分二次支付江苏中祥捌仟元的过磅费用。先支付肆仟元,第二次于20xx年3月支付肆仟元。使用期限至江苏中祥一标段工程竣工验收后终止。
本地磅暂不对外使用,江苏中祥和南通丰汇建设项目的材料使用。使用过程中应杜绝车辆超载、超速,严禁野蛮过磅,谁家使用不当造成故障和损坏由损坏方承担费用。
地磅在使用过程中如有计量误差、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故障需要维修时江苏中祥和南通丰汇建设均摊维修费用。
使用过程中相互理解和正确使用地磅,如遇两家同时使用,应尽量相互错开,合理安排,保证正常使用。
地磅所有权归江苏中祥公司所有。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租赁合同 篇5
甲方(出租人):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承租人):石油化工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20 年 月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加油站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加油站基本情况:
甲方所有的金泉加油站(以下简称加油站)坐落于山西省,具体情况为:
1、土地情况
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甲方须提供土地所属方出具的“同意加油站租赁及所占用土地转租意见书”。
2、房屋情况。房屋共5间,150平方米;
3、该站共有加油机4台,加油枪4支;油罐100立方(20立方两个,30立方两个,共四个油罐)。
4、雨棚一个264平米,室内暖气设备一套,10千瓦发电机一台及配套设施一套。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计五年,从20 年1月1日起,至20 年12月30日止。
第三条 用途
加油站经营、成品油销售以及其他在乙方营业执照范围内的合法经营活动和为经营而进行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加油站的年租金为净5万元(人民币)(不含水、电、取暖费)。
租金付款以下列方式执行:
按年度支付:每年租金一次性支付,支付时间:第一年租金在交付加油站前支付,以后年度租金提前一个月支付。
支付方式:现金或支票甲方收到租金时,必须出具正规的租赁业发票。无租赁业发票的,乙方可拒付租金。
第五条 水电费及其他费用
甲方保证现在正常运转的水电暖设施交付乙方使用,乙方使用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由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独立的供电水计量设施。
水电费由乙方交付,水电费的基数以水电表记载的经双方核实并签字盖章认可后的数字为准。
甲方应当缴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税项由甲方自行支付。因甲方出租加油站可能产生的土地合法化涉及土地方面的或者其他方面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应当自行按照土地管理法律的要求办理相关登记备案、变更手续,并自行交纳有关费用和收益,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甲方向乙方声明并承诺如下
1、甲方是依照中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依据中国法律具有出租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的资格。出租该加油站的行为如果需要股东或董事会批准,已经得到股东或董事会的书面同意,甲方保证该书面同意的真实性,并将该书面同意作为合同的附件。
2、甲方对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对于出租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已经获得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其他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3、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或其他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之上未设置抵押权、典权以及其他形式的物权。
4、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或其他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之上没有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5、如果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及国有土地使用权为甲方与其他人的共有财产,则甲方出租该不动产的行为已经获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甲方保证该书面同意的真实性,并将该书面同意作为合同的附件。乙方向甲方交付价款,视为向该不动产所有的权利人交付价款。甲方保证已经获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授权,由其代为受领价款。甲方保证该书面授权的真实性,并且将该书面授权作为合同附件。
6、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系合法建筑,已经获得相应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保、卫生、市容、消防等方面的规定。如果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因甲方的原因而被罚款,甲方承担交付罚款的义务,并且有义务使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符合有关规定,免于以后被处罚。
7、甲方保证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符合国家安全规定,并且符合加油站营业的安全要求。
第七条 加油站及附属设施的修缮
经双方协商,租赁期内,现有设备设施非磨损性毁坏的维修由甲方负担,经营过程中,磨损性损坏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房屋、雨棚等建筑物非人为因素造成房屋裂缝、地基下陷由甲方负责,发生其它问题由乙方负责。
租赁期内,油罐、输油管道乙方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与甲方协商解决。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的修缮义务和费用承担按照下列第3种方式确定:
1、涉及出租加油站房屋主体结构、用电线路、上下水管道的维修保养以及出租加油站油罐、加油机、管线等主要经营设施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组织维修由甲方或乙方进行,从甲方交给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或乙方从应付甲方的租金扣减。
2、涉及出租加油站房屋主体结构、用电线路、上下水管道的维修保养以及出租加油站油罐、加油机、管线等主要经营设施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
3、其他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按第一种方式执行。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按照合同收取租金的权利;
2、甲方在本合同期满后,如无违反合同的情形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履约保证金(无利息)。
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出租加油站的修缮义务或承担修缮费用。
4、除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外,甲方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金,如果因此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负责赔偿。
5、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甲方允许乙方不必征得甲方的同意即可对租赁加油站进行改造、重修、扩建,只要这种改造、重修、扩建是乙方经营管理的需要否则不可动工。
6、甲方允许乙方不必征得甲方的同意可以将承租加油站直接转租别人或承包给别人,但转租后甲方仍与乙方直接结算租赁费,不与转租人产生关系,由于转租发生的`责任和刑事事故由乙方负责。
7、甲方不得继续从事与乙方经营项目雷同的经营活动。
8、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加油站经营管理所需要的各种正常手续,并应乙方要求办理变更手续。具体证照清单见本合同第十条。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享有出租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完全的使用权。按照乙方规划与安排使用出租加油站。
2、乙方有无权对出租加油站进行改造、重修、扩建;乙方有权对出租加油站进行站容、站貌、设施、环境等进行改造和维修;有权更换该站名称,悬挂“中国石化+朝阳图案”的标识,乙方的该项权利不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只要这种改造、重修、扩建是为了使加油站和附属设施适合经营管理的需要。
3、由于上述改造、重修、扩建而给出租加油站增加价值的,在出租期满后,按照下列第3种方法处理:
(1)继续租赁加油站的,新增财产的产权无偿归甲方所有,但是不得因此而提高租金;
(2)新增财产的产权无偿归甲方所有,由甲方折价予以补偿。
(3)由双方协商解决。
4、乙方有权在出租加油站内外设立自己的形象标识,有权以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作为发布广告的载体。
5、乙方有权使用构成出租房屋主体的设施及附属设施。
6、乙方可依据自己的安排设立安全保卫设施。
7、乙方可以将承租加油站转租,转租不必征求甲方的同意,但是,转租期限到期日应在本合同租赁期间届满前。
8、租赁期满,乙方有优先承租加油站的权利。
9、在租赁期间或者租赁期满两年内,甲方转让出租加油站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10、乙方应当向甲方如数按时交付租金,但依据本合同做出扣减的除外。
11、乙方在出租加油站内依法经营,不得进行非法活动。
13、租赁期间,不得自行完全拆除租赁加油站。
14、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健全防火、防盗措施。租赁期间由于经营不善引起的火灾,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加油站的安全防范,刑事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15、水、电、煤气、暖气、电话、有线、卫生、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按规定自行承担。
16、乙方要在租赁期冬天下雪时,要对国家批准和公路两边进出口甲方硬化路面及罐区共计2160平米的积雪进行清理,否则由于积雪造成的损坏和在租赁期乙方的人为损坏完全由乙方负责维修费用。
第十条 加油站资产、证件完善
本合同签订前,甲、乙双方对该加油站所有资产登记填表,经乙方对所有财产进行验收,不符合加油站建设或设计规范的,甲方应在合理期限内按照乙方要求进行整改,该站财产以双方签字确认的登记表为准。
第十一条 加油站资产和证照的交接
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双方对该加油站进行交接,交接包括财产交接和证照交接,交接中形成的《财产交接清单》和《交接纪要》等文件属于本合同的附件。
当甲方交付的加油站财产和证照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乙方有权拒绝支付其余款项,并且该拒付行为不构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乙方随时有权要求其补齐,且该项权利属于不可抵消的乙方单方享有的独立的权利,无论合同各方是否有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水、电
加油站交付后,甲方应保障为乙方提供加油站运营所需的水、电等全部配套设施,确保水、电的畅通使用;水源、电源应当接入国家供水、供电部门的统一网络。
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无法正常使用水、电而导致该站无法正常经营,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该情况持续超过15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增补租赁时间、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并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租赁期满后事宜
1、租赁期满后,加油站的不动产归甲方所有;动产部分属乙方投资的归乙方所有,其余部分归甲方所有。
2、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经营,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与乙方续签转让加油站经营权合同;如乙方不愿继续经营,应将加油站移交给甲方,并保证其连续性。
3、租赁期满后,如果乙方不再继续租赁加油站且甲方没有违反合同情形,乙方应当在加油站交回甲方后10日内返还履约保证金。
4、租赁期满后,如果乙方不再继续租赁时,乙方有权拆除“中国石化+朝阳图案”标识。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下列行为构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行为: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加油站财产和证照;或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加油站。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交付租金。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证照的完善、变更、代办义务,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加油站的。
4、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规定,作出虚假声明或未履行承诺。
5、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办理土地合法化手续,影响加油站正常经营的。
6、双方违反合同其他规定的。
违约救济措施:
1、一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
2、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根本违约,造成另一方履行合同对自己重大不利的,另一方可解除合同。
4、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赔偿因此而受到的实际损失。
5、双方特殊约定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
(1)违约金:由于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10000元。由于乙方原因终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10000元。
第十五条 保密义务
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和合同任一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非公开的商业信息和技术信息(以下统称“保密信息”),只能由本合同各方及其人员为本合同目的而使用。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对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和合同任一方提供的保密信息,未经合同双方或提供方的书面同意,合同各方及其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如相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要求本合同一方披露合同内容或任何保密信息,接受方可在该政府部门或机构要求的范围内做出披露而无需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责任,但披露方应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确保该等被披露的信息获得有关政府机关或机构的保密待遇。
在任何情形下(其中包括本合同终止、解除的情形),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永久持续有效。
第十六条事前事项
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因该加油站与其他法人、自然人发生的一切未尽债务关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接管该加油站后,由于甲方事前原因(如:未结民事纠纷、未结行政处罚等)致使该加油站无法正常经营,甲方对此负有排除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增补租赁时间、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
1. “不可抗力” 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4.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超过1个月,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与对方取得联系,以便解决进一步履行合同的问题。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超过6个月,任何一方都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5.因地震、战争、洪水、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免除违约责任。甲方按照实际租赁加油站的时间收取乙方租赁费,多收部分,由甲方退回乙方。
6.经营期间,如遇国家规划、拆迁、政府征收等政府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甲乙双方应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政府拆迁补偿费归甲方所有,经营补偿费(至合同到期日剩余日期的经营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同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限减去乙方的实际租赁期限,退还乙方剩余年限的租赁费。
第十八条 协助义务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遇到需要使用加油站邻近马路、场地时,甲方应给予及时协助帮助处理好相邻关系。
第十九条 通知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未作特殊约定的,通讯地址为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
第二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端,双方应首先本着相互谅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则充分协商,解决争端;若协商失败,任何一方均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争端;若调解无效,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在调解和仲裁、诉讼过程中,双方应保证本合同正常履行。
1、 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由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
1.按本合同书规定的全部有效的签字盖章完成后,本合同书立即生效。
2.双方应按本合同书全部条款所约定的事项完整全面地履行合同。
3.如果情况变化,致使合同书需变更时,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建议应当以书面方式送交另一方作应有的考虑。
4.如果本合同书需延长(不可抗力等),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在特殊条款中事先加以说明。
5.合同签约后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变化时,合同双方经协商后可做调整,并在特殊条款中具体说明。
第二十二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四份。
2.甲、乙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
(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
(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双方自愿、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林地从事农业综开发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将本人座落南康市麻双乡 村 组
用林地共计 亩 林证字( )第 号},林班 小班 。
林地界址: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出租给乙方经营种植桂花、油茶或其它对山地没有污染的经济林木,造林苗,园林绿化苗。 注:
二、租赁期为50年,自 年 月日至年
月 日止。
三、租赁价为每年每亩人民币租金按 由乙方在每 年的 月 日前先把 年的租金存入甲方的银行帐户(专户)或现金支付。
四、①租赁期间,乙方享有该林地的使用权和经营管理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在此林地的自主生产经营;该林地的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由乙方自负盈亏,经营期间的全部投资、所涉及的所有税收及各项规费及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②乙方有权在租赁地域内进行道路排灌,水泵和水池等辅助生产的基础设施建设,修建因生产经营所需的.大棚和办公用房,生产管理用房。
③乙方有权在本林地上用于高效农业、农业观光、养殖业、生产或规范化的农业开发和生态园建设。
④乙方在生产中种植过程中,园林绿化苗、造林苗,经济林木等树苗要带土移栽,甲方不得阻扰干涉。
五、租赁期间,乙方享有经营形式的自主权和选择权,在不违背本合同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甲方允许乙方将林地转租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六、 甲方出租的林地应无林权纠纷,租赁期间如出现林权纠纷及其他侵权事件,甲方有义务进行调处,如因调处不当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负赔偿
责任。
七、租赁期间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森林防火及防范偷盗砍伐等到工作,甲方应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项林保规章制度、共同防御森林火灾及砍伐盗偷事件的发生。
八、租赁期间甲方有义务给乙方提供进入林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方便,同时为乙方在林区进行必要的生产、生活设施建设提供便利。
九、租赁期间,如因政策调整或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所租林地,林地补偿归甲方享有,地表上的种植和建筑物及基础设施、设备补偿归乙方享有。
十、违约责任:租赁期间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如甲方违约则甲方赔偿乙方该林地开发投资及相关项目建设投资应摊费用总额的200﹪的赔偿金,如乙方违约则乙方赔偿甲方该林地两年的期限的租金。
十一、流转事宜:
①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林权证件的过户和流转变更手续,
②本合同项下的过户和流转变更手续涉及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③甲方将林地使用权用权租赁或流转乙方后,由乙方享受国家有关农业开发的各种优惠政策,乙方享有自主经营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用工,采购、施工、生产等。
④在林地租赁或流转期间,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甲方土地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具有同等到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诉讼至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四、本合同租期到期限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麻双乡林管站及村委会各执一份,市公证处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鉴证单位: xx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在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区、县、管委会)____________(地点)举办_____________活动,向甲方租用展览器具,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用展具___套。根据乙方提供展位平面图测算,包括:展板(_____m×_____m)个)____根,展板(_____m×_____m)_____个锁头)____根,楣板(_____m×_____m)_____个锁头)____根,号码牌(_____m×_____m)__________张,_____个锁头)____根,展桌____________张,展椅_____________根。
二、展具租金每套_____元,租金合计________元,乙方应于展具出库前一次性交清。若乙方延期,每天每套展具租金加收______元。
三、租赁保证金。乙方应于本合同签定之时交付甲方租赁保证金_________元。甲方应于收回展具,结清本合同约定的各种款项后,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四、租赁时间____天。从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有关时间约定如下:展具出库装车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时;展具送达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时;展具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时;展具撤回装车发运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时;张,___________根,米横杆(含张,米横杆(含张,米横杆(含张,八棱柱(含柱脚螺栓_____展具入库验收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时。
五、展具装车卸车工作及费用
1、始发地装卸车工作及费用由___方负责,
2、目的地卸装车工作及费用由___方负责。
六、展具运输工作及费用
1、展具运往乙方目的地,运输责任及运输费用____元(或按实际运费)由__方承担。运输车辆由___方负责联系。
2、展具运回甲方仓库,运输责任及运输费用______元(或按实际运费)由__方承担。运输车辆由___方负责联系。
七、展位搭设、展具安装拆解工作及费用。
1、展具安装工作由__方负责,安装费用_______元由__方承担;
2、展具拆解工作由__方负责,拆解费用_______元由__方承担。
八、展具保管责任甲方装车完毕后,根据运输责任划分:发运途中发生展具损坏或遗失由___方负责赔偿;返回途中发生展具损坏或遗失由___方负责赔偿。展具到达租用地至离开租用地的时间内,乙方应负责展具的安全和完整,并承担展具损毁造成的`损失(详见《展具赔偿价格清单》)。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及甲方收取乙方租赁保证金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
租方(乙方)
租赁物:
型号:
机身串号:
价值: 元
大写:
租赁附件:
附件价值:原装电池 元,国产电池 元,充电器 元,USB线 元,AV线 元,手绳 元,相机包 元
总押金:
大写:
租金:
日租机 元/天
租赁物交付时间 :
租赁物预归还时间 :
租赁期限:从租赁物交付之时起到租赁物归还之时止 现有损伤描述:
一、甲方在合同签订地点将租赁物交给乙方,甲方开机实地实物验收并核实损伤状况。乙方签订本合同表示对租赁物已验收。
二、本合同标的物不能转租他人。中途退租或还租时不足24小时按24小时计算。承租方不能拆卸或改变租赁物的性能。
三、乙方在租赁期间,享受标的物的使用权并享有所选择的服务,租赁期届满并完好归还设备时,承租人须带上租赁合同与押金收据到甲方,归还租赁物并支付实际租金然后退还押金。
四、实际租金等于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与租赁物交付承租人时之间的'时间间隔。
五、租赁物损伤或丢失,除支付租金外,还要按以下原则进行赔偿:
1.租赁物外观有划、擦、磕碰(未破裂并且能正常使用),须按价值的5%~10%赔偿;有较严重擦花、进少量水或沙,按价值的10%~30%支付赔偿金(能正常使用)(原本就有的划、擦、磕碰痕迹须做标记,与承租人无关)
2.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破裂,或者新的损伤并影响租赁物使用或导致使用品质下降,则按价值的100%赔偿。承租物归承租方所有。
3.承租人如将租赁物丢失,按价值的100%赔偿;只丢失配件,按上述价赔偿。
六、甲方义务:
1、承租人归还租赁物时,验收合格后,退还押金。
2、告知租赁物的相关情况:对租赁物已有的划、擦、磕碰痕迹作标记。
3、提供最基本的标的物使用常识。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生效。合同未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 年 月 日 签约: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9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承租设备特签订本合同。
一、机械设备进场时概况
二、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
本租赁设备仅限于在 用于 工程。
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 乙方拥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2、 甲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四、租赁期及租金结算方式:
1、 自租赁期满,甲方将设备交给乙方办理退场手续,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为 8 小时。
2、 双方协商每天搅拌机使用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3、 本搅拌机甲乙双方确认估价 壹万捌仟元 整,由于甲方资金不足,现缴来机械押金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4、 如造成机械丢失或损坏,乙方可向甲方要求赔付机械全额估价和已使用期间租金
五、租赁设备的运输、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 双方商定设备的.进出场费用由甲方全部负担,甲方应在设备退场前5天通知乙方来检查设备。
2、 设备在租赁期间所需的各种油料由乙方负担,设备进场前乙方保证设备满油,退场时甲方保证设备满油。
3、 甲方须保证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清洗工作,交回时设备必须內膛无渣,否则扣500元或清洗干净。设备损坏必须修复如初。
六、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1、 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A、 乙方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
B、 甲方不得强迫机手违规操作或超负荷作业。
C、 必须聘用拥有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人员操作该机械,如发生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有甲方全权负责。
2、 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A. 甲方使用设备期间不得强制收回设备(除甲方拖欠乙方机械使用租金)。
B 乙方不得在甲方使用机械设备期间调整租金。
七、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 在租赁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或扣除部件,甲方不得对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八、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仲裁裁决。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应由败诉方承担。
九、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每份三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单位:
承租单位: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
北京市液化石油气钢瓶租赁合同
出租单位:
承租单位:
第一条 租赁钢瓶数量及金额规格 数量 租期 租金 押金 备注5kg 15kg 50kg气相50kg液相50kg气液两相瓶合计第二条 租金和押金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和押金;
2。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正确使用钢瓶;
3。应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符合国家和本市安全技术要求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在租赁期间负责钢瓶的维护和保养,对钢瓶安全全面负责,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定期将钢瓶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乙方权利义务1。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并检验钢瓶上出厂钢印标记、气瓶检验标记和注册登记钢印代码等内容是否清晰、有效,对标记、代码有问题的钢瓶有权拒收。
2。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和押金。
3。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安全使用钢瓶,妥善保管好钢瓶,不得损坏、遗失或擅自替换钢瓶,并在合同终止后 日内将钢瓶退还甲方。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钢瓶。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迟延交付钢瓶或乙方迟延支付租金和押金的.,应按照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交付的钢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者在租赁期间发生毁损或其他可能影响钢瓶安全使用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免费修复或更换,因钢瓶质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因乙方原因造成钢瓶毁损、灭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逾期未退还钢瓶的,应按照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乙方的钢瓶押金中直接扣除违约金。
租赁期满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时,乙方退还的钢瓶应是从甲方租用的钢瓶,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押金。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六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订有《北京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合同》的,对应的《供应合同》效力终止时,本合同效力相应终止。
第七条 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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