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商铺租赁合同大全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个人商铺租赁合同大全,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个人商铺租赁合同大全1
出租方:
住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号码: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账号:
电子邮箱:
承租方:
法定住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号码: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帐号:
电子邮箱:
出租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承租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__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街____号商铺,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承租方承租商铺用途:用于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过________元,每米柜台不得超过________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__元(即第二年为________元,第三年为________元,第四年为________元)
3、为减轻承租方负担,经双方协商,承租方于合同签订之日交付押金___元,出租方同意承租方每年租金分_______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___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期:租金为___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期:租金为_________,付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租金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押金于合同到期或者终止后无息退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缴费办法
1、管理费:甲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水电费、煤气费: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3、电话费: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4、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引致租赁物内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租赁物内家私、家电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在租赁商铺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制作租赁商铺标志并监督承租方在承租的商铺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
2、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不准将商铺出售给与商铺原有经营范围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违反城市规划及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商店门前或占道设置的商铺(包括在店内自行设置妨碍顾客出入的柜台),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销。
5、不准为承租方提供银行帐号、票证和服务员标牌。
6、不准为承租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7、承诺商铺可以满足承租方的经营目的,并辅助承租方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等手续,如因出租方的原因或房屋相关手续的瑕疵,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在租赁商铺的经营活动中,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必须在承租商铺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租赁商铺标志。
3、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承租的商铺,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4、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
5、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6、必须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纳税。提前停租的,应向原纳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和缴清税款等有关手续;
7、禁止转借、出卖、出租和涂改租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8、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房产转让规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协议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协议,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3、承租方违反协议,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续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协议。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出租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协议。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协议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协议,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二条协议的终止
1、本协议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协议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协议;
3、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协议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协议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
7、因商铺拆迁导致房屋灭失时,双方约定拆迁的补偿由承租方享有;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条争议处理方式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解释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第十七条补充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第十八条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协议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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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地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地址: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以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统一制定的《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为样本,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共同遵守。
一、租赁房屋的地址、范围及用途
1、甲方将位于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
2、租赁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租赁房屋的具体范围见租赁房屋建筑平面图。租赁房屋用途为:
二、租赁房屋的状况
1、甲方对租赁房屋享有完全的产权。
2、此租赁房屋不涉及债权债务纠纷。
3、此租赁房屋已经通过各部门的验收,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4、甲方交付租赁房屋应处于空置、可使用状态,所提供租赁房屋的设备和设施应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三、免租期
1、免租期是指乙方无需交纳租金而可使用租赁房屋的期间。
2、自甲方交付该租赁房屋后天为免租期。免租期自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
四、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个月,自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租赁房屋及其设施,乙方应在租赁期满日或之前,保持租赁房屋设备完好的状态下交还甲方。
3、租赁期满如乙方要求续租,须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署租赁合同。
五、租金及支付方式
1、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元/月;[大写: ],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元/年;[大写: ]。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押付,房屋租金每个月支付一次;此后,在每期房屋租金期满前五日支付下一期房屋租金,如乙方过期未付,须按日加租金0.5%作为滞纳金,超过十五日未付视作自动退租并按本合同违约条款规定办理。
3、在合同有效期内,房屋租金不再调整。
六、押金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缴付个月房屋租金作为押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
2、本合同期满乙方如不再续租,在结清所有由乙方消耗的`费用后,甲方应将押金全部退还乙方。
七、其它费用
1、租赁期内,租赁房屋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燃气费、宽带费、及其它消耗性费用)按物业管理机构提供的交费通知单缴付。
2、租赁期内,电话、宽带由乙方自行报装,费用按电讯局收费单缴付。
3、租赁期内,租赁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由支付,取暖费由支付。
八、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为乙方正常使用租赁房屋应协助与物业的协调工作。
2、租赁房屋内各项设施如上下水,暖气等设施损坏,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与该物业管理部门联系,并及时进行维修。如未能及时处理,乙方可自行修复,其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设施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在对租赁房屋设施进行维修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4、租赁期满前一个月,甲方有权在提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带未来承租方看房,乙方应予以配合。
5、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乙方的商标、商号、名称等乙方的标识。
九、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爱护租赁房屋及其设施,如因使用不当导致损坏应负责赔偿。
2、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储藏违法物品或危险品。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租赁房屋现有的装饰和设施之外,乙方如要增加设备或其他装修须征得甲方同意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按时缴纳房屋租金及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各项消耗费用。
5、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转租转借第三方。
6、租赁期满后,如乙方在租赁期内未违反本合同约定,且在与其它承租方条件同等的前提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十、设施提供
甲方交付乙方的租赁房屋须具备必要的公共设施,包括水、电、消防等设施。
十一、房屋门头及广告位的使用
甲方同意乙方对该租赁房屋门头、外墙面、门口等广告位的免费使用。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进行广告牌的设立。
十二、营业执照的办理
乙方独立向租赁房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甲方应予提供与租赁房屋经营有关的文件,以便顺利办理营业执照,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及时注销或迁址营业执照。
十三、违约及赔偿
1、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收回租赁房屋,如甲方中途将租赁房屋收回,甲方除退还剩余房屋租金及押金外,应另补偿给乙方二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补偿金。
2、甲方延迟交付租赁房屋,同时租期及免租期自动向后顺延。如延迟交付超过30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无故退租,如乙方中途退租,则剩余房屋租金及押金不予退还。
十四、租赁房屋的交还
1、合同解除或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决定不再续签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后或解除日将租赁房屋交还甲方。
2、房屋内的物品须在本合同期满后或解除日清理完毕,否则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全权处理。
十五、合同的解除
1、本合同签订后,经甲、乙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本合同可以提前终止或解除。
2、甲方如因租赁房屋的产权、债权债务纠纷或抵押等问题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六、免责条款
1、“不可抗力事件”指不能预见、无法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或社会异常现象;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此种履行失败、迟延,不得视作对本合同的违约,声称因不可抗力事件丧失履行能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并在尽可能的时间内尝试恢复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
2、因上述原因而终止本合同的,房屋租金按照实际使用的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多退少补。
十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有权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十八、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定另行补充,本合同及一切补充条款均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介方存档一份,以兹信守。
十九、补充条款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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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职务:
联系电话:联系微信号:
电子邮箱:
承租方(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职务:
联系电话:
联系微信号: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的规定,就乙方租赁甲方商铺开展小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商铺情况
(一)商铺基本情况
1.商铺坐落:(下称“该商铺”)。
2.产权证编号:(见附件一)。
3.权利人:。
4.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二。
5.商铺使用性质:。
6.甲方系该商铺的【房地产权人/拥有出租权的代管人/转租出租人】。
(二)该商铺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三、四中加以列明。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商铺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商铺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租赁用途
乙方租赁该商铺作为使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该商铺租赁期为年个月,自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租赁期满时即终止,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商铺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支付限期和方式
(一)双方约定,该商铺租金计算方式为:。
(二)双方约定,该商铺租金的支付期限及支付方式为:。
第五条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一)甲、乙双方约定,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商铺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元(大写:)。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二)商铺租赁保证金的保证事项:
1.因乙方过错造成该商铺本身及相关甲方所属设施、物品的损害赔偿责任。
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时的付款及相关违约责任。
3.乙方承诺在开展经营活动之前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及审批手续,并严格守法经营。
4.乙方承诺在本租赁合同因租期届满而终止的,在合同终止以前办理完成将相关营业执照、许可证等注销或迁往他处的手续;其他任何原因终止的,则在终止之日起日内办理完成上述手续。
5.乙方应遵守的本合同约定的消防安全责任。
6.乙方存在违反本合同任何约定的其它行为,导致应由乙方承担的违约或赔偿责任或其他费用。
7.本合同约定的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费用。
乙方违反以上第3、4、5之承诺的,甲方有权全额没收保证金;违反其他保证事项的,甲方有权直接将应由乙方承担的金额在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没收或扣除后不足以抵扣乙方应承担的金额或甲方受到的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进一步的支付或赔偿责任。
甲方应在没收或扣除保证金后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日内补足保证金。
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收取的商铺租赁保证金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金额外,剩余部分应于乙方充分履行完毕全部义务后日内无息归还乙方。
(三)租赁期间,物业管理费由方承担。
(四)租赁期间,乙方使用该商铺所发生的水、电、燃气、停车、通讯、网络、有线电视、餐厨垃圾及废油处置,及其他与乙方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为办理营业执照、许可证及相关审批手续而进行的装修、设置附属设施及设备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其他费用承担约定:
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有权知晓乙方对该商铺的装修施工情况及使用该商铺的实际用途。
(二)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商铺的房地产权证。如果该商铺属两个及两个以上权利人共有的,则须出示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或由全体共有人作为出租方签订本合同。
(三)甲方必须配合向乙方提供办理营业执照、许可证及相关审批所需的材料,并确保其真实有效。
(四)如甲方是该商铺的拥有出租权的代管人,应向乙方出示证明其有权出租该商铺的相关权利人的书面授权材料;如甲方是该商铺的转租出租人,应向乙方出示证明甲方的出租方同意转租的书面授权材料,或由甲方的出租方在本合同上书面确认同意。
(五)甲方应于租赁期起始日前按附件三、四的标准向乙方交付该商铺,交房时双方应书面签署《商铺交付确认书》。
(六)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商铺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应尽力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商铺的影响。
(七)因甲方提供的商铺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而导致乙方或乙方的消费者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的消费者向乙方主张赔偿的,乙方在赔偿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八)甲方承诺该商铺【已/未】设定抵押。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该商铺,并根据约定的用途对该商铺进行装修,但不得破坏商铺主体结构。乙方对该商铺的装修必须遵守装修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消防规定。租赁期限内,附件三、四所列的交房时已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的维修、保养由甲方负责,交房后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和保养,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二)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的权利。
(三)除本合同附件四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四)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致使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不得将该商铺供任何人进行居住。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备案)而未核准前,不得改变约定的商铺使用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该商铺,不得将该商铺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商铺进行交换。
(六)乙方应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物业管理和与餐饮服务经营相关的规定,经营内容与许可项目范围一致,不得超越许可项目经营。同时经营过程中,积极按照T/SRCA-01-20xx《小餐饮店管理规范》(该标准进行修订的,以最新版本为准)推动标准化建设与管理。
(七)乙方不得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该商铺,不得擅自移动或更改消防设施设备。
(八)本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合同解除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当及时将注册于该商铺的所有证照注销或迁移。
第八条合同终止后的商铺返还
(一)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收回该商铺。其中,因租赁期限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而终止的,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之日或协商约定之日返还该商铺;因其他任何原因终止的,乙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返还该商铺。
(二)本合同终止后,乙方逾期返还商铺的,甲方有权依照合同终止时租金的倍按乙方实际占用该商铺的天数计收占用费。
(三)本合同终止后,乙方逾期天未返还该商铺的,甲方有权进入该商铺,对乙方未搬离的物品可放置他处保管,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返还该商铺应当符合起租时甲方向乙方交付商铺时的状态标准。乙方自行设置的设施应在返还前负责移除并恢复原状;乙方不便于移除或恢复原状的,且经甲方同意而设置的,其所有权无偿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而设置的,乙方应承担由甲方恢复原状的费用,但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五)乙方返还该商铺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九条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一)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
(二)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按乙方实际占用商铺的时间计算:
1.该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商铺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3.该商铺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4.该商铺非因甲乙任何一方过错而导致的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5.甲方已告知乙方该商铺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6.在双方均已积极配合向政府审批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许可证及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最终未能取得审批部门同意的。但乙方此时不得擅自开展经营活动。
(三)一方严重违约,非违约方依据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可行使解除权。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逾期交付该商铺的,逾期期间不计租金,租赁期从实际交房时起计,同时租期届满期限相应顺延。
(二)该商铺交付时存在缺陷,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内进行修复。
(三)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商铺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四)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商铺损坏,或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商铺的,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六)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七)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商铺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限期恢复原状。乙方逾期未予恢复原状的,甲方有权代为恢复,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或应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应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未付金额的%承担违约金。其中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天的,甲方除主张违约金外,还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乙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许可证及相关审批手续即开展经营活动,或因乙方违法行为收到政府执法部门责令停止经营通知或被吊销许可证照的,甲方除可全额没收保证金外,还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十)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违约方可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同时违约方应向非违约方按合同解除当时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1.甲方未按时交付该商铺,经乙方催告后三十日内仍未交付的。
2.甲方交付的该商铺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或甲方交付的商铺存在缺陷,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或危及乙方安全的。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关于该商铺相关情况的证明材料及承诺存在虚假,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
4.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商铺用途的。
5.因乙方原因造成商铺主体结构损坏的。
6.乙方擅自转租该商铺、转让该商铺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商铺的。
7.乙方在收到甲方补足保证金通知后逾期日未补足的。
第十一条通知与送达
(一)本合同相关的通知或信息传达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包括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甲乙双方之间的通知或信息传达,只要依照本合同首部注明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发送快递或电子邮件或短信、微信,即为有效送达。
(二)甲乙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的,需提前日通过原送达方式通知对方。未及时通知的,另一方按原方式发送通知或信息传达的,视为有效送达,所导致的损害由该变更方自行承担。
(三)除了以上约定的送达方式外,甲方对乙方的通知与信息传达,亦可将书面通知张贴在该商铺的门上或该商铺内墙上,即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选择下列方式:
□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首部注明的委托代理人,有权代表合同签订方签署本合同,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代表该方与对方就合同履行中的一切事务进行联络与沟通、接收与发送通知及相关信息。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或需要变更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四)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盖章:
xx年x月x日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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