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简报范本
食品安全(food safety)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根据倍诺食品安全定义,食品安全是"食物中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公共卫生问题"。
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简报范本一:
20XX年12月29日下午,山西省副省长张建欣在省政府、省卫生厅和太原市政府有关领导的陪同下,率领省卫生、农业、工商、质监食药、商务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省城“两节”食品安全进行实地检查。
张建欣副省长一行先后现场检查了河西农副产品批发市尝山姆士超市学府店、芙蓉酒楼三部和山西崇康食品集团,听取食品安全保障情况汇报,实地察看监管部门和食品企业采取的保障措施,仔细询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张建欣副省长在检查中要求,各级政府、各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食品企业要依法经营,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把食品安全关,认真落实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有效监管,严把各个环节关,坚决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
要紧密结合本地域、本领域的实际和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在食品安全整顿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对重点食品、可疑食品进行抽样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切实抓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北京市加大对高风险食品重点整顿力度北京市工商局进一步加大了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力度。针对腐竹、散装豆制品、熟肉制品、血豆腐、水产品及水产加工品、凉拌菜、散装糕点、油炸食品、饮料、现场加工主食等10类高风险食品进行了统一监测工作,并依据《食品安全法》办理案件,本着批发严于零售、理化指标超标严于卫生指标超标、严重超标高限处罚的原则,目前已对此次符合立案条件的销售不合格“10类高风险食品”行为立案158起,处罚额59万元,
同时,北京市工商局与许昌市人民政府以“构建首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源头控制机制”为主题,加强产销衔接,促进首都食品安全消费,组织河南省许昌市的一些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产品展示,并与北京市销售企业进行商务对接活动。
为贯彻全国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市政府的有关工作安排,结合本市保健食品行业的发展形势和近年来的监管实际工作当中发现的问题,市药监局于2008年12月29日制定并下发了《北京市20XX年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非申报成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专项整治行动以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非申报成分、强化生产源头监管为主要工作,进一步规范本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青海省部署对“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实施全覆盖专项整治活动为加强节前和“两会”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青海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下发督办通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从20XX年12月25开始,在辖区内开展一次全覆盖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行动以“两节”和“两会”期间消费的食品为重点,根据《青海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重点检查品种为:大米、面、食用油、酱、醋、边销茶、豆制品、水果、肉类、酒类、乳制品、儿童食品等节日食品。
截止目前,共检查食品经营场所21160余户,出动执法人员8442人次,监督车辆2115台次,对无证经营或卫生状况不符合规定的餐饮企业给予取缔处理;对存在卫生问题的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进行整改。要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节假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认真对待群众投诉,同时向社会公布节假日期间的投诉举报电话。
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简报范本二:
市食安委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
4月1日,滁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卫生、农委、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对滁城部分生猪养殖企业、乳品生产企业及奶站、食品超市进行联合突击检查,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王勇带队。
从检查情况看,生猪养殖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较为规范,使用的饲料中未发现添加瘦肉精等禁用物质;乳品生产企业检验设施完善,检验资料齐全,产品质量控制严格,未发现使用三聚氰胺的违禁物质;奶站收奶场所卫生状况良好,使用的工用具清洗消毒程序规范,但检测设备有待于加强;食品超市中未发现不合格食品销售行为。
本次突击检查一是为防止“瘦肉精”猪肉流入我市市场,二是为迎接国务院对我省食品安全整顿评估考核作准备。检查中发现的部分食品安全管理细节问题,相关监管部门均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王勇副秘书长要求各职能部门加强监管,扩大检查范围,进一步加强对畜禽养殖、屠宰及肉制品、奶制品、面包等糕点类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查处不规范行为。
明光市召开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
明光市农委、商务、工商等部门针对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播出3.15特别节目----“健美猪”真-相后,分别开展了以打击“瘦肉精”及“孔雀石绿”等为重点的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添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活动。3月28日,明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召开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农委、商务、工商等部门负责人分别对整治情况做了汇报。明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卫生局局长林涛同志对目前明光市开展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进展情况做了形势分析与点评。
明光市副市长钟来斌强调指出:食品安全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和幸福,是社会和-谐和稳定的基础,让所有的人都能够吃得放心是政府最大的民生工程。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紧绷安全意识,自觉增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法》明确的职能分工,进一步明确职责,并加强组织领导与工作协调,合力推进专项整治,为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做出应有的努力,
凤阳县组织开展“瘦肉精”猪肉
联合专项检查
央视曝光河南生猪饲养户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的违法行为后,凤阳县食安办于20XX年3月21日组织召开食品安全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研究部署猪肉市场食品安全检查。
3月22日、23日,凤阳县食安办、商务、农委、质监、工商、食药监、公安等部门对府临门三镇的农贸市尝超市等生猪经营场所及县内所有菜市场和流动猪肉销售摊点进行 “瘦肉精”联合专项检查。
通过检查,凤阳猪肉市场主要为本地供应,少部分来自蚌埠等地区,目前未发现“瘦肉精”猪肉流入。县农委将继续对全县所有养殖企业(户)进行抽检,并要求县内所有猪肉销售户对所经营的猪肉在具备三证(检验检疫合格证、运输消毒证明、非疫区证明),外阜猪肉必须具备三证的同时提供“瘦肉精”检测报告方可经营。
天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餐饮业含“瘦肉精”猪肉及其制品专项清查行动
为防止含“瘦肉精”的生鲜猪肉及其制品流入天长市餐饮行业,保障人民群众餐饮消费的食品安全,天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天长市人民政府及滁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从3月19开始,由分管局长带队,对餐饮业含“瘦肉精”猪肉及其制品开展专项清查行动。
此次主要针对饭店、小吃部、火锅店、麻辣烫、烧烤店等可能使用生鲜猪肉及肉制品的重点场所开展清查。重点检查是否索证索票,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台账登记;有无使用央视报道的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鲜猪肉及肉制品的现象。同时对部分单位使用的肉制品进行了盐酸克伦特罗快速检测。
从检查情况来看,截至目前,天长市餐饮业未发现有使用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鲜猪肉及肉制品的现象,从对部分单位使用的肉制品盐酸克伦特罗快速检测结果来看,均为阴性。
来安县农委召开“瘦肉精”等违禁药物
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3月27日,来安县农委召开了“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全县规模养猪户、兽医站长和兽药、饲料经营户25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县农委传达了盛市农委文件精神,通报了3.15央视曝光河南“健美猪”事件,制发了相关文件和致广大养殖场(户)严禁使用“瘦肉精”的一份信。
县农委相关负责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作了具体的部署,并就当前做好动物检疫工作作了进一步的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瘦肉精”事件的严重性、危害性和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二是要全面开展乡镇规模养猪尝兽药饲料经营户、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检测活动,确保全县不发生“瘦肉精”违法案件,切实保障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
全椒县各部门开展“瘦肉精”等
违禁添加药物专项整治工作
3月17日全椒县商务局稽查大队对外埠猪肉销售点进行检查,共检查7家,其中:苏果超市2家,分别经营苏食、雨润猪肉;果园农贸市场3家,其中2家经营雨润,1家经营金锣;南麓农贸市场2家,均挂外埠招牌,实际经营地屠宰生猪产品。
3月20日起县畜牧兽医局组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生猪定点屠宰尝兽药饲料市场和规模养殖场(户)开展了“瘦肉精”等违禁添加药物专项整治行动。
截止目前全椒县尚未发现违禁生猪,外埠猪肉销售均实行台账登记,能提供猪肉产地检疫证明和出县境运输检疫证明,但均不能提供“瘦肉精”检测报告。
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简报范本三:
为落实好国发【20XX】18号文件关于“在农村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8月29日在攀枝花市东区卫生局6楼会议室召开攀枝花市东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在农村和城镇社区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的会议,对聘请的64名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进行培训,要求大家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协助做好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让大家了解自己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基层农产品安全监管机构的队伍建设。
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简报范本四:
为进一步消除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隐患,我市将在秋季开学期间开展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以今年9月至10月为重点时段,以校园及其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儿童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场所,对儿童食品经营者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情况进行抽查,对食品经营者索取的食品或食品原料进货票证和相关记录逐项核查。
同时,强化对校园及其周边餐饮单位的日常监管。全面核查清理校园内部学生食堂、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及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经营主体资格,严格主体准入。以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严把人员健康关、食品进货关、食品贮存关、加工制作关,杜绝各类违法行为,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市食品药监局提醒广大市民,广大师生应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如遇到危害食品安全相关行为,应及时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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