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人救了个野生动物简报

时间:2022-10-12 16:50:44 简报 我要投稿

村里人救了个野生动物简报(精选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简报,简报的写作必须注意做到简短、明快,用尽可能少的文字说清楚必须说明的问题。你所接触过的简报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里人救了个野生动物简报(精选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村里人救了个野生动物简报(精选5篇)

  村里人救了个野生动物简报1

  “土左旗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吗?我在地里捡到一只小鹰,可能翅膀受伤了,飞不起来,麻烦你们把小家伙接回去治好了,让它重归大自然吧!”6月13日上午,土左旗塔布赛乡雨施格气村一位村民拨打了土左旗林业局野生动植物救助中心的报警电话后,救助中心工作人员李峰很快来到该村民家,将受伤的小鹰接走。就在当天,土左旗敕勒川镇圪力更村另一村民在野滩发现的一只苍鹭也幸运地得到救助。

  据土左旗塔布赛乡雨施格气村村民伊先生介绍,6月12日下午,他正在地里干活,突然跟随自己下地的狗狗一阵狂吠,并冲向前面,他追上去一看,地上有一支小鹰正耷拉着翅膀,惊恐地躲闪着。伊先生伸出手准备抓住小鹰,可小鹰虽然受了伤但依然很凶猛,用尖尖的小嘴啄人。伊先生脱下自己的衣服,盖在小鹰的身上才趁机逮住抱回家中。“小鹰是保护动物,我要是不把它救下来有可能它就活不了,或者被村里的狗发现咬死。”伊先生说,他把小鹰抱回家后放在纸箱里,给小鹰喂了水,吃了点肉。刚开始小鹰不敢喝水,躲在箱子里不敢动,过了一会才慢慢过来喝了一些水。晚上小鹰也没有吃肉。13日早上,他怕小鹰饿坏了,就用筷子夹着肉给小鹰喂,小鹰也吃了进去。“小鹰的嘴黄黄的,尖尖的,眼睛圆圆的,身上毛茸茸的,非常呆萌可爱。虽然只养了不到一天,但已经很喜欢了。可我知道我们不能把它留在家里,应该让它赶快恢复健康,飞向蓝天,它不属于我们,它属于大自然。”伊先生说,13日上午,他拨打110电话,找到了土左旗野生动物保护中心的工作人员李峰,半小时后,李峰来到伊先生家,用专业的笼具接走了小鹰。“说实话,把小鹰送走的那一刻,我差点掉眼泪。我给小鹰拍了照片,录了视频,想它的时候我会和孩子一起看看它。”

  据土左旗野生动物保护中心工作人员李峰介绍,伊先生救下的这只小鹰学名叫燕隼,是一种小型猛禽,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接回救助中心后,对它进行初步治疗后将送到野生动物园,那里有专业的兽医对其进行治疗,康复后要放归自然。同日救助的另外一只小动物叫苍鹭,也是当地老乡发现后报警的。

  “近些年来,随着生态环境的改善,当地出现了很多野生动物,有一些是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为了对野生动物进行保护,我们通过爱鸟日、湿地日、野生动物保护日等特殊日子对群众进行野生动物保护线上线下的宣传教育。现在老乡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也越来越强了。”李峰介绍,他2008年开始从事野生动物的保护救助工作,刚开始一年只能救助七八只野生动物,现在救助的动物逐年增加,今年到目前,半年的`时间已经救助了20多只,几乎每个星期都能接到老乡的报警电话。

  “爱它就不要打扰它,爱它就要远离它。”李峰呼吁广大群众,发现受伤的野生动物后要及时拨打110救助电话,平时尽量不要惊扰、干扰野生动物的生活,更不能捕食猎杀野生动物。

  村里人救了个野生动物简报2

  10月25日,大关县森林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县公安局院坝停车场旁有一只猫头鹰被粘鼠板困住,请森林公安前往救助。接警后,治安中队民警立即驱车前往现场处理。

  经检查,该猫头鹰无外伤,只是翅膀、爪子等多处粘连严重,动弹不得,民警小心翼翼将它解救出来。该猫头鹰经野保办技术人员鉴定,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褐林鸮(猫头鹰的一个种类)。

  目前,该猫头鹰已移交大关县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物保护办公室进行悉心照料,待其能飞行后进行放生。

  村里人救了个野生动物简报3

  10月5日,河南省辉县市公安局百泉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百泉镇西井峪村有人救回一只鸟,类似国家保护动物。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落实“马上办理,马路办公”工作机制迅速赶往现场,只见一只嘴巴尖尖的白色羽毛的小鸟蜷缩在角落里,民警经过仔细检查,小鸟无明显外伤,但不能自主飞行。民警小心翼翼地将这只小鸟放入纸箱中,带回派出所,并联系林业部门协助实施救助。经过了解,救助这只小鸟的是辉县曾经被评为“最美少年”的路子宽,他在河里抓泥鳅的时候发现这只小鸟卧在河边,一动不动十分可怜,于是将这只小鸟救回家中并报警求助。

  民警经过联系辉县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野保科来到现场,经过查看,此鸟为“国家三有动物”白鹭。如今辉县生态环境越来越好,许多候鸟迁徙时会留在辉县。后续林业部门相关人员会将这只白鹭送往五龙山动物园进行救助,妥善安置。

  村里人救了个野生动物简报4

  2022年7月12上午11时许,姚寨派出所接长安花园工作人员报称:在该小区院内水池里发现一条娃娃鱼,报警求助。接警后,森林警察大队民警联合姚寨派出所迅速赶往现场查看,民警现场辨认,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鲵(俗称娃娃鱼),体长约55厘米。经查看无明显伤痕,民警将娃娃鱼用桶装回姚寨派出所喂养一晚,发现其精神状态良好,具备野外放生条件。

  7月13日下午16时许,森林警察大队联合姚寨派出所民警,在姚寨沟民族村水量较大的河道内将该娃娃进行了放生。

  村里人救了个野生动物简报5

  7月13日上午,康县公安局森林大队接到平洛派出所电话称:康县平洛镇村民在平洛镇街道村发现有一只像小鹿的野生动物坠崖受伤,不能正常行走,要求森林大队和他们共同进行处置。

森林大队民警接到电话后立即联系县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一同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经县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仔细检查辨认,确认小鹿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小麂,背部受伤,不能正常行走。随后,县保护站工作人员将受伤的小麂带回进行专业救治,待伤情恢复,符合野外生存能力后将其放归大自然怀抱。

  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将持续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理念,继续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呼吁更多的人参加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坚决做到对野生动物不捕杀、不食用、不交易,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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