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安全检查简报(精选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简报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简报不是一种刊物。因为有些简报可装订成一本,像一般“刊物”,更多的是只有一两张纸,几个版面,像一份报纸。我们该怎么拟定简报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岁末年初安全检查简报(精选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岁末年初安全检查简报1
近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从即日起到明年3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开展拉网式执法检查,聚焦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此次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开展,第一阶段是对春节前停工停产的重点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进行重点执法;第二阶段是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暗查暗访等工作,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停工停产企业进行抽查;第三阶段重点对企业的复工复产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特别是对前期被责令停产停业、关闭取缔的高危行业企业,对重大隐患整改闭环情况进行再核查,凡是隐患重复存在、反复出现的`,一律依法进行处罚,杜绝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带病”生产经营。
据了解,岁末年初期间,自然因素、疫情防控和企业为赶工期、抢进度、超能力生产等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方案》要求各地对本地区岁末年初的安全生产风险进行一次全面辨识,并结合岁末年初的事故特点,找准风险较大的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聚焦研判出的重大风险,有针对性地实施拉网式执法;要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存在的重大风险,将管理基础薄弱和易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企业全部纳入执法检查范围;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工作制度,依法查处群众举报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多次被举报的企业,要提高执法检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
据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综合执法监督局消息,针对专项执法行动中拒不执行监察指令、违法行为屡禁不止重复发生的,将依法实施停止供电、停止作业、停产停业整顿等强制措施;对严重违法行为和逾期整改不合格的要依法严罚重处;对符合行刑衔接移送条件的,将应移尽移。
岁末年初安全检查简报2
日前,遂宁市安委会印发《关于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立即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市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压紧压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安办综合监管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安全责任到岗到人,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将责任落实到位、追究到位,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通知》提出,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风险形势,分析本地、本行业(领域)主要安全风险,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聚焦消防、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领域、城镇燃气、水电企业、烟花爆竹、工业企业、自建房、电力、铁路建设、一氧化碳中毒防范等12个方面,开展精细化、精准化治理,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对典型的违法案例、重大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坚决遏制岁末年初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势头。
《通知》强调,冬季是火灾事故的.易发多发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常态化推进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冬季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和急救处置常识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救能力。市安办和市安委会11个专业委员会的牵头单位要下沉县(市、区)、市直园区以及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开展不少于2次的督导检查,严格落实组长签字负责制,督导中发现对工作推进不力、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导致事故发生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严格通报和执法,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落到实处;要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发动企业员工、群众举报安全隐患,推动形成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格局。要及时修订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重点时段值班值守,落实监测预报、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和暗访检查等各项制度,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各级救援队伍要多频次开展各类应急救援实战演练,枕戈待旦,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能快速精准处置。
岁末年初安全检查简报3
为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近日,中山海事局召开专题安全监管会议部署岁末年初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行动。
会议提出,中山海事局将全面加强对客船、危险品船、砂石运输船、中小海轮等重点船舶监管。在船旗国安全监督检查中重点查看对船舶航行设备、消防设备、救生设备等关键设备;船员履职检查中重点检查船员对于应对冬季寒潮大风、能见度不良天气的措施掌握情况,对桥梁水域航行须知等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以及公司对船员安全意识培训教育情况,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在通航安全检查中,采取定期巡航与夜间巡查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加大对桥区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区、客船航行水域等重点水域巡查力度。
在水上现场监管方面,中山海事局将加大投入执法力量,强化动态监管;联合公安边防、渔政、交通、应急等部门开展水上交通安全联合执法,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监管指挥平台、VHF等信息化、智能化设备,严厉查处船舶超载航行、非法过驳海沙、配员不足以及渔艇碍航、非法载运海水等违法违章行为。
此外,中山海事局还将督促从事客运、危险品运输的'航运企业,乡镇渡船经营人以及水上水下活动施工作业单位,开展安全自查工作,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中山海事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中山市民,目前中山水域已经进入寒潮大风和雨雾季节,给船舶航行安全带来了严重安全威胁,各船舶应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坚决杜绝冒险航行。遇到水上突发事件,请第一时间拨打全国统一水上遇险报警电话:12395。
岁末年初安全检查简报4
12月6日下午,高州市教育局联合市交通运输局、高州市应急局、长坡交警中队采取随机抽取部分幼儿园检查与设立统一检查点的方式,开展了岁末年初校车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检查人员统一对抽检的`校车严格执行安全“六严查”:查“双证”、查校车驾驶人、查校车运行情况、查校车车况、查校车管理制度、查安全教育情况等。重点检查校车使用许可、检验合格标志,及时清理校车逾期未报废、逾期未检验和多次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等问题。严查校车内的灭火器、医药箱等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校车是否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确保校车符合规范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当即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不消除隐患不得上路行驶,全力营造安全的交通环境。
据悉,高州市已全面布置集中开展岁末年初高州市校车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高州市范围内所有使用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开展地毯式排查整治,做到不漏1所学校(幼儿园)、不漏1辆校车、不漏1个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员。
下一步,高州市将会继续联合多部门,在节前、节后不定期开展联合大检查,严查校车日常车况管理、校车交通违法等行为,坚决杜绝校车各类违章违法和不文明现象发生,确保该市校车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安全。
岁末年初安全检查简报5
近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出《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增强抓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深入分析排查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隐患,采取更加严格、更加细致、更加有力的措施,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以高水平安全生产保障高质量发展。
《通知》指出,冬季风干物燥,用火用电增多,雾雪天气增多,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海上风大浪急,容易造成船舶碰撞和翻沉,且临近年底,生产经营活动日趋活跃,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通知》要求,要立即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组织对人员密集场所、仓库厂房、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特别是对以纺织生产加工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要进行全面、严格、细致的消防检查,依法实行“五个一律”措施。要督促企业加强应急逃生培训教育和演练,年底前所有劳动密集型企业必须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应急逃生演练。
根据《通知》对做好各类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全市安全生产集中攻坚行动,立足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特点,加强雨雪、冰冻、团雾等灾害天气交通安全管控,对“两客一危”、农村客运、桥梁隧道、客运枢纽场站等加强安全检查;要深化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强化重大危险源企业督导检查;要严格施工现场管理,坚决杜绝赶工期、抢进度和违法转包行为;大风蓝色预警期间要立即停用塔吊、升降机等机械设备,停止室外施工作业;要盯紧燃气经营、输送配送、使用、管线施工、燃气具生产销售这五个关键环节,重点排查整治涉及公共安全的餐饮场所、商业综合体等公共场所安全隐患;要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风险研判和监督检查;要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检查高温金属液体装卸环节、煤气柜存储安全设施及高温熔融金属冶炼、吊运区域是否存在积水等情况;要严格落实大风天气商渔船禁限航规定,督促各类船舶做好防风避风工作;要严查严防水害、火灾等严重灾害,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突击组织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持续加大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力度,提高重点人群、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针对性,尤其要关注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及时做好帮扶工作。要持续开展异地执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及时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实现“惩治一个、震慑一片”的警示效果。
此外,《通知》明确,各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强化安全监管,把各项工作抓具体、抓到位,坚决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对职能交叉的新业态风险,各县市区要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及时明确责任,严防失控漏管。要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我市出台的安全生产责任七条措施,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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