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工作简报(精选7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简报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简报是具有汇报性、交流性和指导性特点的简短、灵活、快捷的书面形式。什么样的简报才经典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营商环境工作简报(精选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营商环境工作简报1
12月7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广州市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穗府〔2022〕1号)要求,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州市公安局、广州海事局、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加强统筹合力,正式上线广州市机动车、船舶、知识产权相关担保登记信息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中的统一查询功能,成功推动改革试点任务落地,实现各类登记信息统一查询,提高动产和权利担保融资效率和可获得性。
目前,动产和权利融资逐步成为新型服务业和技术密集型企业的重要融资方式之一。早在2020年2月,广州作为全国第三个试点城市,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动产担保统一登记系统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实现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以及应收账款质押等七大类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和查询,为2020年末该项业务的全国推广夯实了基础。截至2022年11月末,广州市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内共发生登记404911笔,查询1226332笔,切实为中小微企业动产融资服务提供了有力抓手。2022年以来,按照广州市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有关工作部署,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和相关单位努力克服数据共享障碍,创新探索符合广州实际的实现模式,增加机动车、船舶、知识产权(商标权和专利权)等三类动产和权利纳入担保登记统一查询范围,为全国发展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贡献了宝贵的`试点经验。
2022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明确提出“依法发展动产融资”。9月,中国银保监会、人民银行总行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动产和权利融资业务的发展,对优化广州市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提升了企业动产和权利融资便利度。本次试点实现了广州市机动车、船舶、知识产权等相关担保信息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共享互通,为企业融资提供便利。二是鼓励广州地区银行机构探索开发针对机动车、船舶、商标、专利领域的相关产品和服务,提高银行机构对企业信誉评价的精确度,增加风险评估渠道,促进对企业贷款的积极性。下一步,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把握广州在推进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统一查询方面的先发优势,联合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等加强政策宣传培训力度,引导广州地区银行深化机动车、船舶和知识产权等领域的融资业务创新,提高动产和权利融资服务能力和水平,助力广州持续优化获得信贷营商环境、创建数据金融共享应用先行区。
营商环境工作简报2
临沂市税务局坚守“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聚焦营商环境“中梗阻”和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围绕涉税服务、优惠政策落实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专责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监督推动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是抓学习领会,强化思想认识。充分利用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廉政自省日等时机,组织人员学习税务总局、省局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情况监督工作要求和临沂市纪委监委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商贸物流首善战略专项监督等内容和要求,传达学习省、市两级纪委“企业评部门”工作实施方案和省局有关要求,研究落实举措,明确责任分工,持续强化思想认识,营造“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氛围。
二是抓问题整改,强化服务理念。贯彻落实各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整体部署,把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实际问题作为突破口,推进精准专责监督。针对个别企业负责人反映的不熟悉留抵退税政策、不清楚退税金额等线索,深入企业中间发现问题,督促各税源管理单位改进工作方法。对市纪委反馈的优化营商环境方面问题,督促全局干部职工从思想认识、规范执法、服务态度、行为方式等方面进行对照检视排查,不断强化“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着力提升服务质效。
三是抓警示教育,强化规范执法。坚持每月廉政自省日、每季度警示教育,开展党纪法规学习、典型案例剖析等活动,持续学习各级纪律规矩和监督工作要求。观看警示教育片《零容忍》《陨落的青春》《一念之间》《初心泯灭的代价》及全市作风教育整顿警示教育片。尤其对各级通报的`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抓好以案明纪、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深刻剖析存在问题,推动税务干部职工明纪律、知敬畏、守规矩,积极践行“忠诚担当、崇法守纪、兴税强国”中国税务精神,不断强化廉洁从税、规范执法理念。
四是抓建章立制,强化落实力度。研究制定纪检专责监督下沉实施方案,成立监督检查小组。走进办税服务厅随机对纳税人缴费人进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纪检专责监督调查问卷,下沉走访企业进行座谈,对税务干部职工税收执法、纳税服务、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和纪律作风等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坚持“四个有人管”理念,开展每月纪律作风问题风险排查,及时发现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实行派驻监督机制,在各税源管理单位设立派驻纪检员,实现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问题的一线监督、前沿监督和全过程监督。
营商环境工作简报3
打造营商环境新优势,培育发展新动能
淄博市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咬定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目标,瞄准全流程,围绕全周期,实施大改造,以系统集成改革之力,拓展服务高质量发展新路径,努力打造全省全国最优的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淄博市推出了一批走在全国、全省前列的改革创新成果。信用审批“承诺即入”改革经验,被国务院《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简报》刊发;施工许可“一证化”、企业歇业“一件事”、分阶段施工许可、分阶段联合验收、项目审批“前延”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等经验做法被《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简报》刊发,向全国推广;实施政务服务便民提升工程,开发“齐好办”集成式自助终端系统,涵盖自助办服务事项300余项,新布设集成式自助终端400余台。在全省率先将自助终端系统接入银行智慧柜员机和电力自助设备800余台,15分钟便民服务圈基本形成,让企业群众在“家门口”办事成常态,“淄博速度”“淄博效率”“淄博服务”已成为淄博的“金字招牌”。
良好营商环境为企业家吃下“定心丸”。山东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谢春阳说,淄博是全国全省重要的工业城市,汽车产业、人才、技术等方面基础厚实,产业配套能力强、服务水平高。感受最深的是各级各部门秉承“店小二”“亲情化”的服务理念,以超常规的思路,举措在营商环境上跑出了改革“加速度“,让企业真实受益。
做优营商“软环境”,筑牢发展“硬支撑”
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范桂君告诉记者,淄博持续深化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建立极简、极优、极细、极速、极致“五极”服务模式,打造“办事不求人、效率快一步、服务更暖心”的营商环境品牌。
淄博在全省率先推行“承诺即入”,打造极速审批。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聚焦审批效率的提升,从“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方面攻坚突破,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在全省率先推行信用审批“承诺即入”新模式。选取106个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承诺即入”改革,实行“一表即入”“备案即入”“先入后验”,实现了企业准营的`极简审批。数据显示,改革后申请材料、办事环节、审批时间分别平均压减30%、40%、80%以上。全年预计可为申请人减少申请材料15万余份,免除现场核验2万余次。
“现在开办企业真是太方便了,本来想着今天也就只能办个营业执照。没想到在企业开办专区,把所有的事儿都办完了,章领了税也登记了,不但办理速度快,而且还免费!”前来办理营业执照的李女士激动地说。
营商环境 “优”无止境
营商环境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实施项目、企业、个人三个全生命周期流程再造,以提效率争先锋、提效能争先例、提效益争先进的奋斗姿态,助力打造效率淄博效能淄博效益淄博”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范桂君介绍说。
中共淄博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提出要不断推出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升级版,实施政务服务流程再造工程,深化落实“企业服务专员”制度,创新引进专业力量为企业提供综合性诊断服务,打造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在全社会营造尊商重商、安商护商的浓厚氛围,以“亲清指数”提升“发展指数”。淄博正在把一系列高含金量的政策举措落实好、执行好,这也必将为各类企业打开更高层次、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为淄博“强富美优”城市愿景的实现引来更多甘泉。
营商环境工作简报4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现代化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是激发市场活力、转变干部作风的有力抓手,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迫切需要。根据全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要求,近期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总体安排部署,定边县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完善制度建设,实施专项整治,强化督查考核,积极营造快捷、高效、规范、透明的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体系,营商环境明显好转。主要特点: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截至目前,定边县23个部门、387项划转事项已全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全流程办理,共受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上线12.54万件,办结率为99.61%,群众满意度达100%;为了使“三集中三到位”落到实处,定边县政务服务中心与各进驻单位签订了“授权书”和“承诺书”,所有进驻部门均已启用了“行政审批专用章”。同时定边县全面推行派驻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制,派驻部门向窗口首席代表充分授权,群众只需跑一个窗口即可办好相关业务。
(二)强化政策支撑,破解企业发展难题。一是简化程序,提升企业开办和注销效率。定边县将企业开办环节数由2017年底的7个缩减到4个,将企业开办的时间由23个工作日缩减到1个工作日,将企业申请材料件数由25件缩减至5件。二 是强化落实,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累计降低人工成本4459万元、生产要素成本920万元、物流成本1267万元,融资成本由过去的`每笔2800元降至现在的融资零成本。三是多措并举,降低企业融资难度。鼓励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发信贷产品,拓宽企业获贷渠道,着力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定边县各类商业银行共向小微企业投放专项贷款近2亿元。
(三)强化执纪监察,改善法治环境。定边县成立了政务监察投诉中心,将营商环境纳入巡察、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季度督查的重要内容,对拖延、推诿等影响审批效率和营商环境的行为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一是按照“有信必核、有访必复”原则,凡涉及营商环境的信访投诉举报,从重从快严肃查处。今年以来,共受理投诉举报6起,并全部予以答复解决。二是围绕《定边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五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综合开展专项督查,倒逼部门任务落实、责任落地。三是对38个承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职责的单位进行开展满意度测评,查找问题、征询意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一些部门对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主动性不强,对“审”“管”分离做法存在质疑,对于如何推进落实研究不够。二是存在“体外循环”的问题。一些部门审批烦琐,存在“多头办理”“两头审批”的情况;一些部门授权不充分,“中心”窗口成了“挂号室”;还有一些部门窗口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存在“三多一少”现象,即临时聘用人员多、下属企事业单位人员多、无行政审批执法权人员多,业务骨干少。三是存在营商环境不优的问题。一些企业反映,有的单位不按合同和承诺履行职责,仍然存在“新官不理旧账”问题。一些部门办事手续烦琐、随意性大,“拖等压”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门好进、脸好看,事还是难办。同时,强买强卖、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恶意欺诈、恶意阻工、吃拿卡要等破坏投资营商环境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还时有发生。四是存在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简政放权中有人“明放暗收”,放管结合中有人“择利而为”,优化服务中有人“言行不一”;为政不为、弄权设障、推诿掣肘、敷衍塞责等衙门恶习仍然时有表现;“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没有完全打破,政策“中梗阻”、办事“推拖绕”等伤害群众感情、侵害企业利益的行为仍然没有根绝。
三、对策和建议
一是集中办理要到位。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在应进必进上下功夫,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服务职能、事项、人员进中心,确保驻厅事项在窗口实质运行。二是简政放权要到位。要围绕“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大胆创新,不折不扣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减成本,确保要件最精、环节最简、时限最短。三是加强监管要到位。要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厘清“审批监管”事项和责任要求,切实防止“一放就乱、一管就死”怪圈现象,真正推动审批型政府向管理服务型政府转型。四是政府服务要到位。要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和担当意识,围绕“方便企业开办、简化审批办理、降低信贷难度、优化纳税服务、降低运行成本”等方面,当好“店小二”,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五是环境保障要到位。要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件,下决心整治企业和群众在办事中遇到的故意设卡、无端刁难等问题,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营商环境工作简报5
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现就《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解读如下:
一、《若干措施》的制定背景
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制三化”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进一步为市场主体服务,破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天津高质量发展。
二、《若干措施》起草过程
市政务服务办会同市级有关单位、各区政府认真对照国家文件进行深入研究,梳理我市工作任务,同时,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和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问题,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主动对标国内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研究提出更多务实有效的改革措施。《若干措施》先后征求了市级有关单位、各区政府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完善。
三、《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正文包括6部分,共36个方面,是我市对照国家要求推出的相关改革创新措施。
(一)深入实施建设项目审批改革。主要包括:推进投资项目前期审批试点改革、全面提高工程建设项目整体审批效率、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深入实施“多规合一”“联合测绘”改革等4个方面内容。
(二)持续优化企业生产经营审批服务。主要包括: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精简优化工业产品生产流通等环节管理措施、降低小微企业等经营成本、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推进涉企保证金改革、优化企业获得电力服务、提升用水用气报装服务质量等7个方面内容。
(三)进一步优化外资外贸企业经营环境。主要包括:持续深化进出口通关改革、优化进出口通关服务、提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严格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等4个方面内容。
(四)积极打造促进就业创业招商引资良好环境。主要包括:优化部分行业从业条件、加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打好人才引育“组合拳”、促进人才流动和灵活就业、包容审慎监管促进新业态发展、优化应用场景等供给服务等6个方面内容。
(五)不断拓展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和效率。主要包括: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便利化、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持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推行企业申报环节直接减免征收、推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提高政务服务网办质量、拓宽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渠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优化动产担保融资服务、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优化企业破产办理等12个方面内容。
(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主要包括:建立健全政策评估和培训机制、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系机制、抓好惠企政策兑现等3个方面内容。
四、《若干措施》的特点
(一)落实国家文件要求。逐条对照国家文件的六个方面20项内容,结合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共列出94条具体工作任务。
(二)坚持改革创新。按照“六稳”、“六保”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制三化”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围绕稳住和支持市场主体,注重用改革的办法,进一步推出更多精准有效、务实管用的改革措施。
(三)坚持问题导向。以市场主体期待和诉求为导向,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准入门槛高、办理事项多、流程复杂、耗时过长等突出问题,进一步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提升效率,切实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增便利。
(四)主动对标先进。文件起草过程中,充分学习借鉴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查找短板弱项,直面问题、刀刃向内,力争迎头赶上,打造我市营商环境新高地。
(五)打造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链条。聚焦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高频事项,从市场准入、投资建设、融资信贷、生产运营、退出市场等全过程,进一步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六)助推城市高质量发展。围绕市场主体高度关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市场监管、创新创业活力、宜居宜业环境等方面,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监管效能,加快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工作简报6
一、当前营商环境提升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外部因素
1、地区各类资源有限,整体发展水平有限。目前大部分地区可利用的土地指标有限、近半数地区楼宇高度受限,项目建设、企业发展受到土地成本较高和发展空间有限等方面制约,且存量土地比较零散、缺乏统一规划,用地成本较高,在土地开发上缺乏竞争优势。给企业发展的空间、机会不足。
2、企业资金来源渠道少。目前国家整个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普遍很难得到金融单位的信贷支持,发展资金严重短缺的问题十分突出,致使企业发展后劲不足,大部分客商对下一步投资持观望态度,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二)内部因素
1、招商竞争激烈,政策优惠无竞争力。日前,各市出台了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黄金十条”,各地区招商引资竞争加剧。
2、产业布局不明,招商项目结构不合理。目前,区域引进落地的项目大多为金融、餐饮等服务业项目较多,缺少高科技、高税收、带动能力强的生产性企业,不利于区域形成产业集群效应,没有形成企业在我区聚集发展的土壤。
3、行政效率不高,“软环境”有待改善。行政审批事项难,项目手续办理周期过长、进展缓慢,甚至个别单位部门仍存在“吃拿卡要”现象,企业家获得感、归属感、荣誉感不强。
4、传统优势弱化,业态创新不及时。当前,商圈仍以传统的服装贸易、百货批发、物流配送等业态为主,不能有效紧随和适应新市场的发展,新兴的.主题商城、体验店、目录商店、互联网点等创新业态,布局不充分,发展不凸显。
二、建议和措施
(一)搭建产业发展平台。强化政策扶持。科学制定经济发展整体规划:一是城内策划高端商业、文化休闲项目,城北策划高端住宅项目,城东策划总部经济、高端商务楼宇项目。二是以金融小镇创建为契机,策划金融服务平台、金融产业集群等项目。以七贤庄历史文化街区等项目建设为契机,全力打造“顺城巷文旅产业发展带”,成为文化产业发展新极点。三是以各类大数据增值为目标,策划与大型互联网企业的项目合作;策划医疗大数据服务、智慧城市平台等项目。同时结合《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1+11+4+1”系列方案》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关的产业扶持优惠政策。
(二)以金融小镇创建为契机,策划金融服务平台。为重点企业在发展瓶颈上解决资金问题提供良好条件。充分发挥民间金融街融资优势,将金融小镇发展与企业发展融资有效的连通。建议制定出台落户企业融资贷款优惠政策,吸引小微企业落地。
(三)要畅通信息输出渠道,积极协助企业争取各类政策扶持。全面掌握政策、准确把握机遇,通过跟踪了解掌握中央、省市出台的有关方面政策,要将政府的产业政策、优惠政策等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组织企业进行申报程序培训,指导项目单位有针对性地编报项目,提高资金申报效率。
(四)打造交流平台,优化服务软环境。注重搭建企业沟通交流平台,定期举办企业家论坛,推动企业家交流合作与企业创新发展。鼓励其他形式招商,如以商招商,中介招商、网上招商、群众招商等,凡能带来投资的,都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服务企业要有以企业需求为主,摸清企业个体需求,主要企业一企一案,量身定制服务措施。
(五)提高行政效率,开展企业审批“一站式”服务。
建议建立《外来投资企业“一站式”服务》制度,认真落实挂牌保护制度,严格制止“三乱”行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项目的领导,每个项目都要成立专门机构,明确责任领导和推进要求,确保推进任务落到实处。要认真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招商引资项目引得来、落得实、留得住。
(六)将企业纳入我区营商环境提升工作考核。邀请各行业企业参与我区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城市发展方向、公共设施布局充分考虑企业需求。邀请区内企业、重点项目投资企业、拟入区投资企业深入了解我区区域营商环境提升年。由相关企业为各单位的服务质量、工作效率打分。以工商部门、统计部门提供的辖区企业底册,每年分重点企业(限上企业)、普通企业。分别随机选取一定比例企业。上门收集企业对我区营商环境的评分及相关建议,将其列为考核制度的一环。
营商环境工作简报7
一、持续推进减税降费政策直达快享
(一)优化政策落实工作机制。融合运用网络、热线、政务服务场所等线上线下渠道,综合采取“云讲堂”、在线答疑、现场培训、编发指引、定点推送等方式,及时发布税费优惠政策,不断加大辅导解读力度,确保政策广为周知、易懂能会。着力打造“网上有专栏、线上有专席、场点有专窗、事项有专办、全程有专督”的政策落实保障体系,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确保政策应享尽享。深化大数据分析和应用,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税费政策信息,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充分适用优惠政策。运用税费大数据监测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及时扫描分析应享未享和违规享受的疑点信息,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对违规享受的及时提示纠正和处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压缩优惠办理手续确保流程简明易行好操作。优化纳税人缴费人享受税费优惠方式,加大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除依法需要核准或办理备案的事项外,推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享受政策红利和服务便利的获得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高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落实效率。依托电子税务局,拓展纳税人网上申请和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业务渠道,提高退税效率。财政部门加强统筹,及时保障退库资金到位。财政、税务和国库部门密切合作,畅通电子退税渠道,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获得退税款。(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出口业务各环节事项办理速度。优化“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申报功能。推行无纸化单证备案。进一步简化结关、收汇手续。商务、人民银行、海关、税务等部门强化协作配合,扩大数据共享范围,加大宣传辅导力度,帮助出口企业加快全环节各事项办理速度、压缩单证收集整理时间,提升出口退税整体效率。税务部门办理正常出口退税业务的平均时间确保不超过8个工作日,并进一步压缩A级纳税人办理时限。(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不断提升纳税缴费事项办理便利度
(六)拓展税费综合申报范围。在进一步落实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合并申报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增值税、消费税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附加税费合并申报及财产行为税一体化纳税申报,进一步简并申报次数,减轻纳税缴费负担。(税务总局负责)
(七)压减纳税缴费时间和纳税次数。对标国际先进水平,进一步优化纳税缴费流程、精简申报资料,试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减少证明材料。2020年年底前,纳税缴费时间压减至120小时以内;2022年年底前,纳税缴费时间压减至100小时以内,纳税次数进一步压减,促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税务总局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大力推进税费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进一步巩固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2020年年底前,实现主要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2021年年底前,除个别特殊、复杂事项外,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可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事项可掌上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创新试点。充分发挥税收服务作用,在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发展重大战略中,积极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创新试点,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完善税费服务体系。(税务总局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稳步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促进办税提速增效降负
(十)分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在实现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化的基础上,2020年选择部分地区新办纳税人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改革试点,年底前基本实现新办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2021年年底前,力争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和税务网络可信身份系统,建立与发票电子化相匹配的管理服务模式,增进市场主体发票使用便利,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智慧税务建设。(税务总局牵头,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密码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进电子发票应用的社会化协同。税务部门公开电子发票数据规范和技术标准,加快推动国家标准制定。财政、档案等部门积极推进会计凭证电子化入账、报销、归档工作,推动电子发票与财政支付、单位财务核算等系统衔接,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提升财务管理和会计档案管理电子化水平。加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加强电子发票推行应用的法律支撑。(税务总局、财政部、档案局、密码局、司法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十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坚决防止和制止收过头税费。全面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坚决防止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的随意执法。健全完善税务机关权责清单,实施税务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持续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加快推进简易处罚事项网上办理,进一步推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说明理由制度试点。强化税务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全面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减少执法风险。加强税费政策法规库建设,通过税务网站集中统一对外公布并动态更新,增强税务执法依据的'确定性、稳定性和透明度,持续打造公正公平的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税务总局负责)
(十三)强化分类精准管理。不断完善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机制,健全税务管理体系。积极构建动态“信用+风险”新型管理方式,实时分析识别纳税人行为和特征,实现“无风险不打扰、低风险预提醒、中高风险严监控”。对逃避税问题多发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税收风险防控。加强税务、公安、人民银行、海关等部门的密切协作,严格依法查处利用“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等手段虚开骗税行为,规范税收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努力做到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监管效能最大化。(税务总局牵头,公安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健全完善纳税信用管理制度。依法依规深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坚持依法依规和包容审慎监管原则,进一步落实好纳税信用评价级别修复相关规定,引导纳税人及时、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提高诚信纳税意识。加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和当事人名单动态管理,为当事人提供提前撤出名单的信用修复途径,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税务总局负责)
五、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十五)加强评价考核。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感受为导向,评价和改进纳税缴费便利化各项工作。认真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确保每项差评反映的问题能够及时整改,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满意度。(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大监督力度。统筹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和资源,加强对税费优惠政策以及纳税缴费便利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充分发挥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督查的作用,促进问题早发现早整改。加强政策措施运行情况的评估,健全政策出台、落实、评估、改进的闭环机制,完善全链条管理,为政策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疏堵消障、加力提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抓紧研究落实本通知各项任务的具体方案,结合实际细化责任分工和步骤安排,确保各项措施及时落地见效。各级税务机关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围绕纳税人缴费人需求,研究推出更多务实管用的创新举措,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持续提升服务市场主体水平,持续提高服务“六稳”、“六保”工作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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