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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执法检查简报(精选18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新时代,简报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简报作为加强领导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工具,内容必须保证绝对真实、准确。你写简报时总是没有新意?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执法检查简报,欢迎大家分享。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执法检查简报 篇1
2月1日-2日,区安监局按照集中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迅速行动,对辖区内所有可能进行烟花爆竹销售的场所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专项大检查。
检查中,区安监局根据“暗查暗访”和“四不两直”相关规定,对6家大小超市进行突击检查。经查,2家超市(世纪华联超市和江之南生活超市)正在经营销售少量的烟花爆竹。该局当即要求2家超市立即整改,将少量烟花爆竹搬离经营场所,除合法自用外,不得违规销售。其他4家超市(九杏生活超市一店及二店、珍舟日杂、云海超市)经查,未发现销售经营烟花爆竹,安监局要求4家超市不得以任何理由违规销售烟花爆竹,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处罚一起。
结合这次检查,区安监局还向6家超市着重宣传了《池州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时告知被查对象,下一步该局还将不定期开展突击暗访和“回头看”,全面杜绝区内非法经营零售烟花爆竹现象,确保集中区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稳定。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执法检查简报 篇2
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确保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储存、销售安全。扬州市应急管理执法监督局按照《关于开展春节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市6家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和部分零售户开展专项安全检查。
检查中,检查组重点查看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和零售户的.现场安全条件和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内容包括:烟花爆竹是否按照规定储存及摆放,是否有私库,是否存在烟花爆竹存货超量,是否持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消防器材是否按要求配置齐全,店铺周边是否存在违规带电、带火作业,人员教育培训是否按计划开展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经营单位立即整改。同时,执法人员还积极向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和零售户宣传安全知识,详细讲解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及安全条件,要求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和零售户依法、文明、安全储存、经营烟花爆竹。
通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有效规范了烟花爆竹储存、经营秩序,提高了经营者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为营造一个安全、祥和、欢乐的节日氛围奠定基础。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执法检查简报 篇3
春节临近,连日来,娄星区双江乡根据区安委会《关于迅速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清剿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的要求,乡应急办联合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管理所等部门对全乡重点集市开展了烟花爆竹“打非”清剿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全力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此次行动对双江乡辖区内规模较大的`10余家经营商户进行了全面清查,发现个别经营商户小规模违规仓储销售烟花爆竹。针对此类行为,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收缴了价值1600余元的违规仓储销售烟花爆竹,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经营商户立行立改问题7个,并对相关商户负责人进行了安全警示教育,安排专人跟进,确保类似行为不再发生。
双江乡作为洪家山森林公园所在地,辖区内林区面积广阔,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森林火灾隐患较大。近年来,双江乡大力推动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常态化,安全生产总体态势平稳,同时通过乡党委政府的大力宣传、全力推进,目前辖区内各行政村通过村规民约倡导约束村民群众节俭过节、禁放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下一步,双江乡将继续加大爆竹安全检查力度,同时不断强化压力传导,督促各村加强日常巡查,严禁在本村辖区内,特别是林区范围内出现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杜绝因燃放爆竹而引发的森林火灾,让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执法检查简报 篇4
为扎实做好春节期间商铺存储、销售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严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严格落实重点区域禁燃禁放管控措施。近日,拉布派出所深入辖区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全力确保春节期间辖区安全稳定。
期间,对辖区烟酒店、杂货店、小卖部进行了检查。重点对烟花爆竹销售点是否存在非法销售、存储烟花爆竹等情况,并向个体户宣传了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隐患,普及了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的.相关法律法规。
此次安全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秩序,增强了群众安全意识,也为春节期间辖区的安全稳定夯实了基础。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执法检查简报 篇5
新春将至,正值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的`旺季,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工作,宣城市应急局高度重视,强化监管力度、深化检查深度、落细问题整改,为全市人民欢度新春佳节保驾护航。
一是强化监管效能,全面落实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对全市9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共查出隐患36条,其中35条已整改完成,未整改到位的隐患,企业已制定整改计划,正在有序推进整改;抽查52家零售网点,重点对零售店的消防设施配备、用火用电安全隐患、存放产品数量等情况进行逐一查看。
二是加强执法力度,持续推进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整治。绩溪县、泾县等多地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抓、一线督导,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纵深推进烟花爆竹市场监管工作。截至目前,绩溪县应急管理局会同公安等部门查处2家非法经营场所,1家违法存放网点,共没收烟花爆竹600余箱;泾县共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三车次,共计500余箱。
三是落细问题整改,推动烟花爆竹安全治理取得成效。以企业自查,监管部门全覆盖检查为依托,“全方位”聚焦反馈问题,坚决抓好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全市应急部门对全市9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共查出问题隐患101条,其中99条已整改完成,对804家零售网点已实现全覆盖检查,查出问题隐患1447条,其中1346条已整改完成。做到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夯实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工作成果,进一步提升规范了我市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执法检查简报 篇6
春节将至,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严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打击查处非法违法违规行为,20xx年12月26日起,孝南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辖区开展烟花爆竹专项安全检查。
执法人员对肖港镇、西河镇、祝站镇、陡岗镇及朱湖等地18家烟花爆竹零售店及一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逐一开展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量储存烟花爆竹、用电安全隐患、销售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消防器材设备配备不齐全等情况,并督促指导零售店及批发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整改。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对烟花爆竹经营户开展了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了烟花爆竹经营户的安全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烟花爆竹安全销售环境。
下一步,区应急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巡查和检查力度,对存在无证经营、违法违规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绝不姑息,坚决打击,消除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安全隐患,杜绝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执法检查简报 篇7
8月29日,双峰县走马街镇组织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工作人员在辖区内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
检查中,工作人员重点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安全许可情况及烟花爆竹堆放、灭火器配备、专柜设置等安全实施设备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加大对假冒伪劣、过期、“三无”等烟花爆竹产品的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零售店进行批评教育,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工作人员按照烟花爆竹经营的相关要求和管理条例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提醒各经营户发挥主体责任,要开展常态化自查,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合法经营,避免不发生安全事故,防患于未然。同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等违法行为。
通过此次检查,及时消除了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了各经营店主的`安全意识。下一步,该镇将继续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的监管力度,切实消除各类烟花爆竹安全隐患,为辖区群众安全提供保障。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执法检查简报 篇8
为加强全镇烟花爆竹经营门店安全监管,有效遏制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10月11日至13日,走马街镇相关负责人组织镇安监部门到各烟花爆竹经营门店开展执法检查。
督查中,工作人员对烟花爆竹经营店证件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在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灭火器配备、专柜设置等安全设施设备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加大对假冒伪劣、过期、“三无”等烟花爆竹产品的检查力度。根据检查结果填写检查台账,对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的经营店当场出具“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向经营者、消费者和周边群众普及烟花爆竹安全知识,要求经营店主提高安全认识,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通过督查,及时排除了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了烟花爆竹行业行为,提高了经营门店的.安全防范意识。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执法检查简报 篇9
年关将近,烟花爆竹已进入销售旺季。为规范全镇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行为,严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稳定,1月20日至24日,双峰县走马街镇党委委员林伯文组织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执法人员到各烟花爆竹经营门店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重点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安全许可情况及烟花爆竹堆放、灭火器配备、专柜设置等安全实施设备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加大对假冒伪劣、过期、“三无”等烟花爆竹产品的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向经营者、消费者和周边群众普及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了有关易燃品的危险和隐患。要求店主提高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场所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工作人员还向店主列举了一些真实的实例强调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告诫店主一定要销售合格烟花爆竹,引导群众购买合格产品。
通过督查,及时排除了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了各经营店主的安全意识,为确保群众欢乐过节提供了安全保障。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执法检查简报 篇10
春节将至,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全面促进辖区烟花爆竹市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1月26日,甘州区东街街道联合区应急管理局、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辖区的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中,检查人员按照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场所相关安全要求,全面排查辖区零售点经营状况,重点检查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是否齐全,烟花爆竹的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是否经营“三无”产品,防火措施是否到位等。同时,检查人员积极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向经营户强调烟花爆竹销售安全的.重要性,积极自觉抵制非正常渠道进购的烟花爆竹产品或伪劣产品。
此次共检查烟花爆竹经营点10余处,排查安全隐患一处,已当场整改。通过此次安全检查,进一步规范了烟花爆竹市场和安全生产经营秩序,为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营造良好环境。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执法检查简报 篇11
为进一步提高村民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意识,近日,街关镇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队,应急管理办公室进行了联合执法,重点排查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存储等违规违法行为,为辖区人民营造良好过节环境。
执法人员详细查看了各户是否存放烟花爆竹,进行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引导村民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积极举报存储、燃放烟花爆竹违规违法行为;督导各门店提高意识,不组织、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对发现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要积极举报。
通过开展联合排查工作,进一步拓宽春节期间禁燃烟花爆竹的'宣传范围,切实提高了村民群众自觉遵守意识。同时,该镇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存储、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辖区百姓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执法检查简报 篇12
春节即将来临,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各环节进入事故易发、多发期,为有效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连日来,湘潭市岳塘区建设路街道组织所辖各社区深入门店开展烟花爆竹专项安全检查和宣传工作。
检查中,重点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营业证件、经营范围、购销台账、进货渠道、储存数量、存放方式、产品质量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排查,对无证售卖和超标、伪劣、假冒的烟花爆竹予以没收,此次共检查沿街门店40余家,收缴销毁烟花爆竹8箱。其间还对各门店消防设施是否完善、主要通道出口是否通畅、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经营者要自觉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此外,检查人员还向烟花爆竹经营店宣传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条例,提醒零售店主不得私自出售、存放、非法或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辖区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提高群众对烟花爆竹安全的'防范意识,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下一步,街道将加大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执法力度,为营造安全形势营造良好氛围。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执法检查简报 篇13
12月29日起,峄城区榴园镇全面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中,该镇安监所、派出所等抽调精干力量,对辖区村庄内的小卖部、超市及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清范围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户情况,严格检查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重点检查烟花爆竹企业四防等设施完好情况及有无超员、超量、超范围经营等情况。同时,提高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力度,让广大经营户了解烟花爆竹事故教训及相关案例,提高经营户的安全意识。
截至目前,已检查小卖部等53家,发现非法经营、安全设施不规范情况8起,并对非法经营情况给予坚决取缔。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执法检查简报 篇14
春节临近,进入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坚决遏制烟花爆竹重大爆炸事故发生,德州市公安机关自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声势浩大的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检查从业单位840余家次,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85处;收缴鞭炮103余万头、烟花2700余个。
行动开展以来,德州公安机关对可能私制私藏烟花爆竹的废弃院落、厂房、仓库,私存私售烟花爆竹的'小商品市场、婚庆殡葬服务单位,私存私放烟花爆竹的房地产项目、建筑工地等进行滚动排查,并逐一登记造册。同时,加强对物流企业配送车辆及储存库房的治安检查,防止非法储存或配送车辆非法运输、夹带烟花爆竹,彻底摸清辖区易制爆原材料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底数,严格落实购销备案、流向登记和实名登记制度,落实可疑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发现非法烟花爆竹线索。截至目前,德州公安机关共组织开展集中排查行动30余次,排查重点地区220余处、重点部位2250余处;检查从业单位840余家次,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85处;查处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件1起,收缴鞭炮103余万头、烟花2700余个;查处违反道路运输烟花爆竹许可事项违法行为1起,行政处罚单位1家。
同时,德州各分县公安局按照《德州市公安机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多种媒介和途径,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发动工作,采取网络媒介推发消息、电视以及户外LED 显示屏、出租车、公交车滚动字幕、悬挂横幅、粉刷永久性标语、发放传单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及违法性。
此外,德州市公安局严格执行德州市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规定,将烟花爆竹管理法规、烟花爆竹安全燃放规定,特别是禁止燃放区域、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等,向广大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截至目前,全市共通过媒体报道140余次,播放安全提示1070余次,网络媒介发送方提示消息9370余条,悬挂条幅850余条,粉刷永久性标语1250条,张贴和发放宣传材料4.3万余份。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执法检查简报 篇15
记者近日从重庆綦江区召开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推进会上获悉,即日起,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稳定。
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从即日起,该区各级、各部门“打非”工作人员将以城乡结合部、废旧厂房、集贸市场等区域为重点,对辖区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地毯式的清理排查,严厉查处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对查获的非法烟花爆竹一律当场没收,由区“打非”办公室集中销毁。对违法行为人按规定依法处理。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执法检查简报 篇16
1月4日,省安委会作出部署,要求全省全面开展一次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行动,以有效防范烟花爆竹类事故的发生。
省安委会要求,深刻吸取去年12月24日河北唐山和山东德州非法生产烟花爆炸事故教训,地方各级政府要统筹组织各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联合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行为。此次排查将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组、社区等基层组织作用,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开展常态化巡查摸排。重点地区要开展“拉网式”筛查,同时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加大奖励力度。对收缴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产品,要妥善封存,依法予以销毁处置。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执法检查简报 篇17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12月25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深刻吸取近期河北唐山、山东德州两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全面加强烟花爆竹“打非”等安全监管工作,立即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行动。
通知要求,把烟花爆竹“打非”作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地毯式”排查、全方位打击。立即全面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行动,重点排查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场所。对重点排查对象登门检查、逐人过筛。巩固烟花爆竹运输“两头查、中间堵”管控措施,加大装卸查验和路面巡查力度。加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的追根溯源,全面捣毁非法行为利益链条。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严禁企业“三超一改”(超许可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行为,严禁分包转包生产线、工(库)房和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严禁非法委托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加工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强化烟花爆竹流向管控措施,督促企业使用信息系统严格登记烟花爆竹流向。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构成犯罪的,及时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单位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依法给予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照的处罚。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执法检查简报 篇18
12月25日,国务院安委办下发紧急通知,要求从组织领导、监督检查等方面加强烟花爆竹“打非”等安全监管工作,并立即全面开展一次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行动。
12月24日,河北省唐山市、山东省德州市先后发生两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已造成7人死亡、6人受伤。这两起事故暴露出一些地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问题依然十分突出,烟花爆竹旺季“打非”工作仍存在明显漏洞和薄弱环节。
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特别是“打非”工作的组织领导。地方各级安委会特别是市、县(市、区)主要领导要将烟花爆竹“打非”作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各环节及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地毯式”排查、全方位打击。对工作开展不力、失职漏管,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等现象突出甚至发生事故的,要严肃问责。
立即全面开展一次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行动。要重点排查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场所。要准确把握本地区“打非”工作规律特点,对重点排查对象登门检查、逐人过筛。要巩固烟花爆竹运输“两头查、中间堵”管控措施,加大装卸查验和路面巡查力度。要加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的.追根溯源,全面捣毁非法行为利益链条。
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严禁企业“三超一改”(超许可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行为,严禁分包转包生产线、工(库)房和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严禁非法委托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加工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要持续推进烟花爆竹经营专项治理,深刻汲取12月20日墨西哥烟花爆竹市场爆炸事故和2月15日山东济南烟花爆竹市场爆炸事故教训。要严格按法定条件、程序、时限实施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安全许可。要强化烟花爆竹流向管控措施,督促企业使用信息系统严格登记烟花爆竹流向。
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及时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单位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依法给予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直至吊销相关许可证照的处罚。
提高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引导工作力度。以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举报电话,提高举报奖励标准。积极宣传事故的惨痛教训以及典型案件调查处理问责结果和刑事追责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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