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时间:2024-10-04 16:54:41 简报 我要投稿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说到简报,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简报具有一般报纸新闻性的特点,这是共性;它又有本身的特点。那什么样的简报才具有启发意义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1

  为引导群众文明、绿色、低碳过节,有效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和减少环境污染。

  近日,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等单位在辖区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专项执法排查及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巡查、暗访及群众举报等方式进行,重点对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封闭式院落、集贸市场等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对经销过烟花爆竹的`店铺和燃放过烟花爆竹的区域进行重点巡查,确保不留安全隐患,不出安全事故。

  同时,执法人员还向商户进行禁燃禁放政策宣传。

  县商务中心区派出所所长xx:“我们将继续绷紧安全弦、拧紧安全阀,强化巡查监管,做到‘检查不漏不缺、风险严管严控’,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力争安全隐患不冒头,守好把牢烟花爆竹安全关,为即将到来的新春佳节保驾护航。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2

  为进一步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和辖区内商户存放、销售烟花爆竹排查工作,减少城市环境污染,近日,孚玉镇大河社区工作人员对辖区沿街个体商户、超市等场所是否经营烟花爆竹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

  社区工作人员在社区路口醒目位置处张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口号,发动社区平安志愿者在社区进行巡查和值守,并向居民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单。

  并做好了相关台账记录,同时还向商户与辖区居民宣传了有关易燃品的危险和隐患消除安全知识。

  经过广泛宣传,居民和零售店主对禁放工作表示支持和理解,一城居民张大爷表示,燃放烟花爆竹会污染空气,带来噪音,还有火灾隐患,大家会严格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

  通过此次烟花爆竹安全排查工作,有效减少了零售店的.安全隐患,提高了辖区群众的禁燃禁放意识,进一步提高了本辖区内的危害物品安全管理能力,有效增强了烟花经营人员的安全守法意识。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3

  近两年,“仙女棒”“烟花棒”等“冷烟花”悄然兴起,深受年轻人追捧。从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获悉,“冷烟花”同样可以灼伤人体、引燃物品,已被纳入烟花爆竹管理,也在20xx年1月1日起北京市禁放范围之列。

  “冷烟花”主要由燃点较低的金属粉末制成。燃放时,火焰喷出后,温度会迅速降低,距喷射口大概50厘米处温度会降至约40摄氏度,所以又称为冷光烟花。表面上看,冷烟花操作简单,燃放时火焰温度较低、烟雾较少,但它本质上仍属于烟花爆竹,也是易燃易爆危险品。

  其实,冷烟花燃放时,火花喷射口温度可高达700至800摄氏度,能灼伤人体、引燃物品,进而引发火灾、导致人员伤亡。20xx年初,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发布消息,将冷光烟花纳入烟花爆竹管理,加强安全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特别是对网上非法销售冷光烟花要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自20xx年1月1日起,北京市全面禁放烟花爆竹。北京警方提醒,烟花棒、仙女棒等冷烟花也属于烟花爆竹,同样属于北京市禁放范围之列,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北京市禁放规定,不要从非法渠道购买冷光烟花进行燃放。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4

  春节期间,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燃放烟花爆竹将导致空气中颗粒物等有害物质急剧增加,造成环境空气污染严重。

  按照环保部和自治区环保厅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要求,为倡导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我市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桂林市开展20xx年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

  加强宣传和严格管控是禁限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次宣传活动从x月x日开始至x月x日结束,宣传方式主要是“一广五进”,即向广大市民广泛宣传,集中进幼儿园、中小学校、社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

  宣传活动期间由市环保局牵头向全市人民发出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在桂林生活网及桂林人论坛开展题为“春节期间你会燃放烟花爆竹吗?”的倡议书响应投票及个人承诺活动,并通过桂林电视台、桂林日报、桂林晚报等载体集中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提倡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

  在社区悬挂张贴横幅标语,在宣传栏公告禁限放区范围及禁限放时段,在禁放区张贴悬挂标识标牌;

  与市教育局联合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召开主题班会、征文比赛及签名活动,并在媒体宣传报道。

  严格管控方面推出“五项举措”,一是减少和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点,暂停四城区市区范围内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的审批;

  二是对市区范围仍在有效期内的经营(零售)许可证,城区安监部门和工商部门要进行核验,进一步优化调整销售网点的布局;

  三是安监、公安、质监等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经营和运输行为;

  四是加强对在禁放区内、禁放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的`监管和处罚;

  五是加强监控,一旦出现重污染天气,及时启动预警程序,并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通过广泛、深入、持续的宣传及严格管控措施,争取广大市民对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理解和支持,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空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简报5

  2月9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区)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加强空气污染防治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及时制定科学、有效的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明确禁限放时间,按照烟花爆竹安全质量标准要求,确定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规格和品种,并提前对外进行公布;

  要严格审批各类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合理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加大环保烟花销售比重;

  要结合当地气候条件和污染物扩散条件,加强对空气质量状况的.研判,如遇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可临时采取限制燃放措施,扩大禁限放区域。

  加强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巡查检查,严惩非法燃放行为。

  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加大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的专项整治活动,对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进行严格规范和管理。

  通知还要求,各市(区)要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开展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规定及燃放危害性的宣传、科普和教育,让市民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和空气质量的影响,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

  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和烟花爆竹经营者,自觉遵守、践行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积极创造一个安全、和谐、文明和空气质量良好的节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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