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证明通用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要用到证明的地方还是很多的,根据用途的不同,证明的种类也不尽相同。我们该怎么拟定证明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员工离职证明,欢迎阅读与收藏。
员工离职证明1
xxx先生/女士/小姐自20xx年xx月xx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助理职务,至20xx年xx月xx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
20xx年xx月xx日
员工离职证明2
兹有xxx(姓名)同志于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期间在我司担任xxx职务,在职期间,工作努力,无不良工作表现。现因xxxxx原因申请离职,并已正式办理离职等相关手续。以后其一切相关事宜均与我司无关。
特此证明!
xxxxxx有限公司(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员工离职证明3
某某先生/女士/小姐自 年 月 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助理岗位,至 年 月 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经公司慎重考虑同意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范本二:
兹证明XXX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司市场开发部职员,在职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现已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范本三: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担任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由于_________原因提出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以资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范本四: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原为甲方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于 年 月 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同时,甲方已为乙方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员工离职证明4
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证号为 )自20____________年01月0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 部 人力资源助理 职务,至20____________年07月31日因 个人 原因申请离职,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经协商一致,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员工离职证明5
xxx,男,身份证号:xxxxxx,xx年x月x日聘用为我公司员工,现因其个人原因辞职。我公司自xx年x月x日起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其离职时岗位为xxx,最后工作日为xx年x月x日。
xxx现已办理完毕相关离职手续,与我公司已无任何劳动关系。特此证明
xx-xxx-xxx-xxx-xxx-x
xx年x月x日
员工签收:
日期:
员工离职证明6
兹证明李浩先生,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系我司市场策划部职员,在职时间为______年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___日。现已办理所有离职手续。特此证明!
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盖公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员工离职证明7
甲方:xxx(单位名称)
乙方:xxx身份证号:xxx
乙方原为甲方xxx(部门)的xxx(职务),于20xx年07月31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同时,甲方已为乙方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xxx
20xx年x月x日
员工离职证明8
甲方:
乙方:
乙方原为甲方xx xxx(部门)的xx xxx(职务),于xx自xx年xx月xx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有关问题达成一致,并办妥离职手续。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xx年xx月xx日
员工离职证明9
员工离职证明公司开了会有风险吗?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解答一下,希望能帮到您!
员工离职证明公司开了会有风险吗?
原则上以开具一份离职证明为主,否则每个员工都要求多份或是多次开具的话,将会大大增加HR的工作量。
企业不开具离职证明给离职员工,是否有风险?
案例——20xx年5月31,小王与A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离职当日,公司没有出具离职证明给小王,因为公司认为小王删掉了电脑里面的部分资料,属于交接不完整,按内部规定公司有权不开具离职证明。20xx年11月初,公司接到小王申请劳动仲裁的应诉资料。小王主张,由于公司没有依法开具离职证明,导致本人无法再就业,无法获取新的劳动报酬,故要求公司开具离职证明,并以原工资标准赔偿其从离职之日起至公司开具离职证明之日止的损失。20xx年3月初,劳动仲裁机构裁决该公司败诉。
分析——现实中,企业没有开具离职证明的原因大致有:1、劳动者拒绝工作交接或交接不完整;2、劳动者无故旷工、不辞而别,企业难以送达离职证明;3、企业不知道开具离职证明是法定义务。基于劳动者拒绝工作交接、交接不完整或者不辞而别,企业不应该或无法开具离职证明,看起来似乎非常符合常理!然而,法律文件却规定用人单位开具离职证明是没有任何附带条件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用人单位招用职工时应查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职工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因此,从法律层面分析,原单位不开具离职证明,必然导致劳动者无法入职新单位,从而无法获取劳动报酬,故原单位需赔偿劳动者的相关损失。
司法实践中,建议——企业避免或减少法律风险的策略如下:
1、正常情况下,主动开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
2、企业在工作交接制度中明确离职证明的开具是离职流程中的最后环节;但千万不能写“不交接即不开具证明”之类的明显违法条款(注意,操作时还是无条件开具离职证明;此条款仅对劳动者产生心理上的约束作用)。
3、遇到恶意不交接(需有证据证明)却强烈要求开具离职证明的劳动者,企业可开具离职证明给他,同时在离职证明中客观地载明“该员工与本单位尚未交接完毕”。相信劳动者拿到了此证明,也无法入职新单位,因为新单位不会招用尚未交接完毕的劳动者。
4、在工作交接制度中,企业也可规定或在合同上约定“劳动者在离职时可以随时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其离职证明”。此条款是对抗不辞而别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主张企业没有开具离职证明,那么他必须先举证证明他到过人力资源部要求领取该证明。不辞而别的劳动者,是无法举证证明这一事实的。
员工离职证明10
兹证明:xxxxxxx,性别:xxxxxxx,出生于xx年x月x日,系xxxxxxx省xxxxxxx市(县)人,于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就职于本公司,在本公司服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因xxxxxxx离职,最后职务为xxxxxxx。
特此证明
xxxxxxx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xx年x月x日
员工离职证明11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担任________的_______职务,由于_________原因提出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以资证明!
公司名称
20xx年xx月xx日
员工离职证明12
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我公司担任_____________(部门)的__________职务,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提出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以资证明!
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盖公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员工离职证明13
姓名:____,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入职我公司担任____部_______一职,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一年间工作良好无不良表现。
经公司慎重考虑准予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____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____部经理(签名)__________
___________公司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员工离职证明14
我公司员工xx(身份证号码:xxx)于xx年x月x日入职到xx年x月x日离职,在公司担任xx职位,任职期间的劳动保险手续已办理,后因合同期满原因离职,故社保手续已于xx年x月x日转出,特此证明。
xxx公司(公司的公章)
xx年x月x日
员工离职证明15
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证号为 )自xx-xx年01月0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 部 人力资源助理 职务,至xx-xx年03月06日因 个人 原因申请离职,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经协商一致,已办理离职手续,离职证明《员工离职证明》。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xx-xx年03月06日
无论员工以什么方式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单位都应该为员工开具书面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如果员工自动离职,那么单位应该是按照员工旷工辞退的。那么单位需要给员工按照事实开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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