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出庭申请书

时间:2021-11-30 17:53:15 申请书 我要投稿

证人出庭申请书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申请书应用范围广泛,申请书不同于其他书信,是一种专用书信。相信许多人会觉得申请书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证人出庭申请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证人出庭申请书15篇

证人出庭申请书1

章丘市人民法院:

  xx申请追加我作为xxx等四原告诉其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的共同被告,我业已收悉贵院的《参加诉讼通知书》及20xx年xxx月xxx日9:00的开庭传票。为了查明案情,还原事实真相,我申请xxx、xxx二人届时出庭作证,以证明事故发生经过及抢救情况,敬请准许。

申请人:xx

  xx年x月xx日

证人出庭申请书2

  申请人:XXX,联系电话:XXXX

  案号:XXX

  案由:XXXX

  申请事项:

  贵会受理申诉人XXXX诉被诉人XXXX仲裁案件。为查清本案事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证人XXX、XXX出庭作证,证明如下事实:1、XXXX;2、XXXX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附证人身份证复印件X份。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用)

  一、劳动仲裁活动中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注意事项

  (一)劳动仲裁活动中,当事人为了履行举证责任,在缺乏书证、物证和录音录像证据的情况下,可以提供证人证言支持自己的主张。但实践中,当事人不能仅仅提供证人证言,而是需要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双方的质询。如果当事人仅仅是提供证人证言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以证人未出庭作证为由恳请劳动仲裁机构对该证人证言不予采信。究其原因,主要是证人所提供的证人证言肯定是对提供该证言的一方有利,这种情况下如果证人不出庭,不接受对方当事人和劳动仲裁的提问,该证言就太具有偏颇性,所以法律规定对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劳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可以不予采信。

  (二)当事人需要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劳动仲裁机构《举证责任通知书》给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请。开庭时,证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在仲裁庭外等候,待进入质证阶段时,由仲裁员安排证人进入仲裁庭出庭作证。出庭作证的程序包括:

  1、核对证人的身份;

  2、询问证人出庭作证的目的;

  3、告知证人出庭作证的注意事项和法定权利;

  4、告知证人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5、由对方当事人对证人进行询问;

  6、由申请证人出庭的当事人询问证人;

  7、仲裁员询问证人;

  8、证人退庭;

  9、由证人签署笔录。

  (三)哪些公民不能作为证人出庭呢?依据法律规定,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但如果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二、申请劳动仲裁须知

  劳动争议是发生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因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是终止的过程而产生的,在劳动争议中往往是劳动者的权利被侵害,在权利得不到维护的情况下而向劳动仲裁机关提出的。在提出劳动争议仲裁时,作为申请人应该注意一些什么问题,笔者在长期的办理劳动争议纠纷的过程中,总结有如下的问题应引起注意:

  1、“和为贵”,如是能够协商尽量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尽可能不要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纠纷。

  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的实施,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得到加强,对劳动者权益倾斜保护,并法律规定在20xx年5月1日劳动争议案件免受仲裁费用,在今年劳动案件处于井喷状态。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大大增强了,一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劳动者这时往往是非理性的,冲动的选择仲裁来解决,实际劳动者的做法并不可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互相依存又互相对立,出现矛盾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劳动者正确的`选择应积极的去争取自己的权利,向用人单位据理力争,尽量多的争取自己的权利,而用人单位的心态也不希望事情越搞越大,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也不希望因该件事件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因为其主要的精力还是在生产和经营上,所以只要双方能真正从对方的角度考虑,互谅互让,完全有可能协商解决好,调解协商是处理双方争议的最好的方法,也就有可能达到双赢。因为劳动者应意识到选择劳动仲裁是万不得已的情况才这样做,因为通过劳动仲裁,不仅仅双方的矛盾激化了,伤了各自的和气,而且是费时、费事、费力、损财。

  2、劳动仲裁前证据的准备是决定官司胜算的一半

  劳动者应充分的意识到在发生纠纷后,在提出劳动仲裁前,与对方协商的过程中,既是希望通过协商解决矛盾,同时也应是为在协商不成,需要对簿公堂时做好充分的准备,而其中证据的准备是至关重要的。证据的收集往往在没有提出申请仲裁时容易获得,一方面因与用人单位还没有完全成为对立的状态,还是有和好的可能,所以用人单位的戒备心理不强,在这种情况,劳动者往往容易收集证据。如公司的考勤制度、规章制度等,员工可以容易取得。另一方面,劳动者也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提供证据。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或是对用人单位进行电话录用等,证据的取得有一个时效性和合理性的问题。

  3、确定好被申请人和管辖机关

  一般情况劳动者需要主张权利的对方是自己供职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也成为了劳动仲裁的被申请人,劳动者在提起劳动仲裁前需要到用人单位注册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去了解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情况,并要求工商部门出具证明,如在广州原来出具一份工商登记证明需要支付60元,现在据了解只需要1元钱就可出具证明了,对劳动者而言是一个利好的消息。如劳动者与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非常复杂,不能立即确定所告的主体,还是建议劳动者先向律师咨询清楚后再申请仲裁。

  劳动者还需要确定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哪里去告,也就是管辖机关是哪里。劳动仲裁机关(劳动仲裁委员会)是管辖的机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工商注册地)或是劳动合同履行地提出仲裁,劳动者可以选择其中之一为管辖地。劳动者作出选择是方便就近的原则去考虑,在实际中往往劳动合同的履行地不是很好把握。如某用人单位所在地在江苏,在广州设立了办事处(没有办理营业执照),某员工在广州办事处工作,家也在广州,该员工选择了广州作为管辖地(劳动合同的履行地),员工要证明广州是履行地,如提供劳动合同,在该合同中约定该员工的工作地点在广州,另提供工作场所在广州的照片、宣传资料证明工作地址在广州等,最终在广州的劳动仲裁机关同意管辖。

  4、书写好申请书

  劳动仲裁申请书是劳动者向劳动仲裁机关提出劳动仲裁的法律文书,是非常重要的材料,所以劳动者应该认真对待和填写(在本网站的规范文书有专门的格式)。

  申请书分为三大部分:

  1、基本情况,申请人应尽量写明写清楚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身份资料有利于仲裁机关在审理案件时核实双方的身份,联系方式有利于及时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取得联络等。

  2、申请事项。在申请事项中应做到明确、具体、属于仲裁受理范围、不相互矛盾。明确是不应含糊不清、所写的请求没有明确的请求,如请求追究被申请人的法律责任,要求被申请人赔偿,这样就是非常不明确,应写明具体是什么责任、赔偿什么损失。具体的请求不仅仅应写明是哪一项(哪一类请求)还应写明具体的数额、金额、时间,如需要单位支付加班费用,应写明是从哪一年到哪一年的加班费用,金额是多少,并应附上计算清单。属于仲裁受理范围,对劳动者提出的请求不是任何请求均可以受理,需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如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就不是属于劳动仲裁范围,而是通过社保部门或是政府行政机关处理。提出的请求不能互相矛盾,如劳动者提出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多少元,又同时提出请求继续与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并支付工资到恢复劳动关系止,这两个请求就是互相矛盾的,一个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一个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赔偿,不能同时并存。

  3、事实和理由,应注意简明叙述案件的基本事实,理清案件的法律关系,提出申请事项的理由,以及法律依据,不要写成论文,罗列论点、论据、论证,或是将一些与本案件毫不相干的事实写在申请书中,劳动者应有换位思考的习惯,劳动仲裁机关在立案或是在审理时,所要了解的也是上述这些情况,仲裁人员没有过多的时间和经力去理会哪些毫不相干的问题,反而有可能削弱了对关键事实的认定。

  总之当您在进行劳动仲裁时,需要证人出庭,不仅需要提供证人出庭申请书,而且也要了解出庭作证的程序,上面小编已经有所介绍,您可以仔细阅读下。不过,小编还要提醒您的是:当事人需要证人出庭,必须要在劳动仲裁机构《举证责任通知书》给我们在举证期间所需的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不然期限一过是不能申请的,所以一定要注意举证期限是多久。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韶关律师。

证人出庭申请书3

  申请人:个人基本情况介绍

  申请事项:申请证人___某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

  李某诉张某、赵某某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为了办理涉案房屋的按揭贷款,将申请人与涉案房屋产权人张某的委托代理人赵某某签订的申请人手中仅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办理按揭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料交给建设银行___支行个贷部___某经理处审查,___支行本应把申请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退还给申请人,但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却被赵某某从支行个贷部___经理处强行取走,致使申请人无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为查明案情事实,申请人依据《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证据的若干规定》54条的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请证人___某到庭作证,证明申请人仅有的提供给___支行的涉案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被赵某某强行取走。

  此致__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某

  申请日期:

证人出庭申请书4

  申请人: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卢愿光

  通讯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12楼

  电话:020—83858533手机:

  申请事由:通知证人蓝X周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

  蓝X周系“陆X诚与何X华返还款项纠纷”一案的重要证人,本案一审诉讼期间,蓝X周已回云浮,不在广州,无法联系,导致上诉人陆X诚客观无法申请到其出庭作证,现在其已回到广州,因此,特申请其在二审出庭作证。

  蓝X周能证明上诉人陆X诚与何X华之间存在口头转让协议,协议内容为:“建蓝洗涤厂的机器设施作价26万元,由何X华支付13万元给陆建诚,何X华享有该厂其中50%股份,洗涤厂的所有设备归双方共有,以后经营盈利、亏损均分。协议后,何玉华支付了10万元款项给陆建诚,该款项属于转让款,而非出资款”。

  作为上诉人陆X诚的代理人。我们认为,经查阅证据资料,蓝X周是本案关键证人,为查清案件事实,需要他出庭作证,特提出申请,并烦请贵院通知(注:如贵院让我们通知亦可)。

XXX

20xx年XX月XX日

证人出庭申请书5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院审理的我公司与XX公司占有物返还纠纷一案,根据庭审情况,我公司申请下列证人出庭作证,主要证实我公司自X年X月份依法购买X公司破产财产后多次向XX公司索要机器及设备的事实。

  证人:XXX,住址:X县X镇,职务:XXXXX。电话:138XXXXXXXX。

  证人:XXX,住址:X县X镇,职务:XXXXX。电话:138XXXXXXXX。

  证人:XXX,住址:X县X镇,职务:XXXXX。电话:138XXXXXXXX。

  申请人:X公司

  二零xx年十一月十六日

证人出庭申请书6

  申请人:xxx

  地址:xx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xx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传唤证人XXX(身份证 号: )出庭作证。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XXX纠纷案件,贵院已经以(XXX)XXX法民X初字第XX号案件予以立案。证人XXX系参与涉案XXX人员,了解涉案XXX情况,为查明案件事实,申请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申请XXX出庭作证,证明涉案XXX情况,请予以准许。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时间:

证人出庭申请书7

  证人证言是民事诉讼中最普遍采用的证据之一,同时也是查明案件事实、正确处理案件的重要依据。在民诉的司法实践中,笔者发现当事人总是在开庭后,法庭调查中口头提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并说明

  证人已在外等候。一般情况下,法官为了查清事实都会予以许可,但实际上这样的做法并不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

  首先,对于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要在举证期届满十日前提出。最高院《民诉证据规定》第54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何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可见,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不仅要由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而且应由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这样证人出庭作证才能规范化。

  其次,对于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也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最高院《简易程序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和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但其提出申请的期限不受最高法院《民诉证据规定》第19条第1款、第54条第1款的限制。”最高院《民诉证据规定》中的举证期限只适用于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不受该规定中30日的限制。

  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要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和案件的难易程度来确定,一般根据以下几种不同情况来确定案件的举证期限。

  情形一是被告在应诉时明确表示需要15天答辩期,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3条之规定,答辩期为15天,因而举证期限不少于15天。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举证期限,并须要得到法院的认可,法院应当制作协商举证期限笔录,但协商的举证期限不宜过长,主审法官应当考虑3个月的办案期限,最好限制在30日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举证期限协商不成,那么,由法院指定举证期限,时间一般在15日以上30日内。

  情形二是被告在应诉时明确表示不需要15天答辩期的,其举证期限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确定的期限必须在15日之内;如果协商不成,或达不成协议,可由法院指定举证期限。法院指定举证期限应征求被告的意见来确定举证期限,一般限定在15日之内。

XXX

20xx年XX月XX日

证人出庭申请书8

申请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1、申请证人(男,x族,x年x月x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出庭作证。

  2、申请证人(男,x族,x年x月x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出庭作证。事实和理由:

  诉劳动争议一案,贵委已经受理。由于证人、了解本案的有关事实,为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特向贵委提出申请,恳请予准许!

此致

  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二〇xx年二月十九日

证人出庭申请书9

申请人:xxx律师

单位:xxx律师事务所

地址:xxx写字楼xxx座xxx层

联系电话:

  申请人依法接受被告人xxx委托和xxx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在被告人xxx罪一案中担任被告人xxx的辩护人。申请贵院依法通知本案的唯一关键证人高xx出庭作证。(姓名:xxxx,性别:xxx,身份证号码:xxx,现住址:xxx号楼x室。电话:xxx)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对本案依法作了调查,会见了被告人xxx,并仔细阅读了案件相关材料。申请人发现案卷材料的证言和辨认笔录中只有xxx的言词证据,申请人认为其证言和辨认笔录是本案定罪量刑的唯一关键证据,是本案的孤证,其无法与其他证据佐证,证明被告人有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辩护律师……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辩护律师还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证人应当由人民法院通知并负责安排出庭作证。”据此,我们依法向贵院申请上述证人出庭作证,以查明案件事实,保障被告人免遭错误的刑事追诉和判决。

此致

  xx人民法院

  xx律师事务所

  律师:xxx

  二〇xx年xx月xx日

证人出庭申请书10

  申请人:xxx

  通讯地址:

  申请事由:通知证人蓝x周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

  蓝x周系“陆x诚与何x华返还款项纠纷”一案的重要证人,本案一审诉讼期间,蓝x周已回云浮,不在广州,无法联系,导致上诉人陆x诚客观无法申请到其出庭作证,现在其已回到广州,因此,特申请其在二审出庭作证。

  蓝x周能证明上诉人陆x诚与何x华之间存在口头转让协议,协议内容为:“某洗涤厂的机器设施作价26万元,由何x华支付13万元给陆x诚,何x华享有该厂其中50%股份,洗涤厂的所有设备归双方共有,以后经营盈利、亏损均分。协议后,何某支付了10万元款项给陆x诚,该款项属于转让款,而非出资款” 。

  作为上诉人陆x诚的代理人。我们认为,经查阅证据资料,蓝x周是本案关键证人,为查清案件事实,需要他出庭作证,特提出申请,并烦请贵院通知(注:如贵院让我们通知亦可)。

  此致

敬礼!

  x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律师:xxx

  申请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证人出庭申请书11

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与纠纷一案,为查明案件事实,现申请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附证人名单)(转载于: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请予准许。

此致

  申请人:年月日

  证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证人出庭申请书12

  申请人: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案号:____

  案由:________

  申请事项:

  贵会受理申诉人________诉被诉人________仲裁案件。为查清本案事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证人____、____出庭作证,证明如下事实:1、________;2、________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证人身份证复印件____份。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用)

证人出庭申请书13

广州市、、区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马__与广州市__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为查明案件事实,现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附证人名单),请予准许。

  此致

  申请人:_______

  ___年__月__日

证人出庭申请书14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______与________纠纷一案,为查明案件事实,现__________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附证人名单),请予准许。

  此致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证人名单

  注:1在举证期间届满十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2写清证人的基本情况。

证人出庭申请书15

  申请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

  请求跟贵院准许申请人聘请的专家对事实与理由

  在诉一案中,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拟聘请该方面专家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专业问题提出意见,请求准许。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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