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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安全行为规范大全
安全工作是煤矿工作的重中之重,对安全的懈怠就等于对生命的轻视,安全工作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员工安全行为规范大全,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员工安全行为规范 篇1
一、员工安全行为标准通则
1.上岗前,应按照操作要求和本工种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所用劳保用品损坏、失效及时按公司规定程序申领。
2.进入现场要注意现场标识、提示信号等各种安全警示,要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和指挥,不得跨越运转设备,不得擅自进入明令禁止入内的危险区域,不得指使他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标准进行操作,不得动用他人设备。
3.工作前应确认工作环境与现场是否整洁有序,路面、楼梯、走廊是否平整,有无油污、积水、积雪、和积冰。确认工作环境有充足的采光,栏杆完整,井盖齐全。
4.上岗前应充分了解作业内容,检查现场作业中有无造成触电、着火、爆炸、坠落、中毒、中暑、烫伤、烧伤等不安全因素,是否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确认后方可上岗作业。
5.非本岗位人员不准乱动电气、机械设备、氧气、乙炔等各类阀门开关。
6.严禁在禁烟区内吸烟。班前、班中不准饮酒、班中不准窜岗、打逗。不准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或物品带入作业现场。
7.不得在厂区和办公场所焚烧杂物。
8.员工应熟悉火灾应急预案,发生火灾时应尽可能切断电源,拔打火警电话119。扑救初起火灾,要选用正确的消防器材并站在上风侧。日常准备毛巾等必备的防火逃生工具,火势无法控制时要及时撤离。
9.员工在进行带压清扫堵塞的管道时,出口法兰处禁止站人。
10.切割或拆除管道、钢结构架等重物时,应站在可靠固定的一侧。可能坠落或切割可能弹动的一侧应用绳子或链式起重机牵引、缓慢落地。
11.用人力垂直或倾斜地拉动物体应有防止突然坠落、断落、脱落的措施。
12.使用大锤时,禁止戴手套和对面打锤。
13.堆放物品时应由低往高堆放,形成梯形,底脚卡牢,下大上小;平面物品要压缝堆放,取出物品时应自上而下,禁止从中间抽取。
14.拆除工作前应有安全预案,并做到自上而下逐步确认,预防倒塌,时刻注意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15.工作场所内不准坐、靠栏杆休息,上下楼梯必须手扶栏杆。严禁翻越平台、窗台、门梁、护栏等。
16 徒手搬运重物(尤其楼梯处)要注意搬运的适当姿势和施力,持稳后再慢慢垂直起身,防止造成身体的扭伤或拉伤,或重物掉落造成压伤或挫伤,注意周围环境状况,保持警觉。
17.在过道、室内、洗手间等湿滑地面行走要注意慢行,防止滑倒摔伤。
18.打热水时,必须先将热水瓶口对准热水龙头口再打开龙头,水满时及时关闭龙头。提水上楼,要提稳走实并使热水瓶与身体保持一定安全距离,以防热水瓶爆裂造成烫伤。定期检查热水瓶支胆托和提把的安全可靠程度,不合格就及时更换。
19.接待活动中要给来访者以适当的安全提示、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并安排熟悉现场的人员专人陪同和监护。
二、员工安全行为"十不准"
1.不准违章操作、违章指挥。
2.不准班前、班中饮酒。
3.不准脱岗、睡岗。
4.不准开超速车。
5.不准随意进入要害部位。
6.不准擅自开动各种开关、阀门和设备。
7.不准穿戴不规范防护用品上岗。
8.不准在起吊物下行走或逗留。
9.不准在厂房内奔跑。
10.不准在厂内燃放烟花爆竹。
三、防机械伤害
1.工作前认真检查工具是否安全可靠,不使用不合格工具。工作结束后工具应放在规定的位置。
2.开动设备前,必须与相关及周围人员联系(鸣铃示警等),做好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动。
3.不开动防护设施短缺或失效的设备。
4.检修、清扫、调整、润滑机械设备时,应停机、拉闸挂牌。必须在运行中调整的,要设专人监护,并有防止人体与运动部位接触的措施。
5.设备检修、清理后,应恢复安全防护设施,并保证齐全有效。
6.发现安全故障或隐患时,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并报告有关领导,及时整改。
7.检修中拆除了安全栏杆、围墙等安全设施后,必须以临时措施代替,检修后按原设计修复或恢复。
8.对运转设备或车辆检修后,应由检修人员、操作人员共同认可,由操作人员试车。
9.员工严禁跨越皮带、托辊、机电的旋转的机械设备,禁止隔机传递工具,上、下传递工具时不许掷、抛。
10.对设备的转动部位加油时,须使用长嘴加油器。
四、防起重伤害
1.吊车司机必须认真执行“十不吊”。
——超负荷不吊。
——斜拉歪拽不吊。
——吊物上站人不吊。
——物体埋在地下不吊。
—— 重量不清不吊。
——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捆绑不实、物体不在中心不吊。
——信号不清不吊。
——无人指挥或违章指挥不吊。
2.吊装物品时,必须有防倾倒措施,坠落半径内不准有人。
3.严禁超负荷使用各类起重设备和工具。
4.进行起重作业前,应检查所有的工具是否存有缺陷。
5.起重支点、吊点、固定点必须确认牢靠。
6.吊车在坑、沟边沿及架空线下作业,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7.配合吊车作业的人员不得站在吊臂下及旋转范围内。
8.吊有尖锐棱角物体时,要在钢丝绳与物体棱角间加保护垫,防止因重物尖锐棱角对钢丝绳产生折损而造成绳断,物体坠落伤人。
9.多人进行起重作业时,必须由一人统一指挥,指挥手势、信号要明确。
10.吊物不准从人体或重要设备上经过,物体吊运过程中不得拖拉碰撞,吊物上不准站人。
11.检修天车时,必须停电、挂牌,必要时地面设警戒线,并指派专人监护。
12.天车对汽车进行装卸货物时,汽车司机禁止待在驾驶室内。在装卸过程中,天车起吊或落吊时汽车上禁止有人。
13.上下天车、龙门吊等起重设备时,要与司机联系好,待车停稳后,再上下车。
五、防触电伤害
1.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得进行电器安装与维修,不得擅自接电源。
2.电气专业人员在安装、维护、检修电器设备后,不得留有隐患。
3.严禁使用未经检测合格的绝缘工器具。
4.移动电器电源线不准拖拉,电源接长线只允许有一个接头,并不准裸露金属线。
5.手持电动工具、移动式电气设备,必须执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制度,并定期校验,确保灵敏可靠。
6.对电风扇、电焊机等可移动式电气设备,在移动时应做到先拉闸、后移动。
7.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拆除电气连锁装置、防护装置、信号装置。
8.擦拭清理电器设备时应先停电,不准用水冲、不准用酸、碱水擦洗。
9.电焊机的一次线(电源线)长度一般不得超过5米。
10.使用的明电线(滑触线)高度不宜小于3.5米,如低于3.5米的明电线应有安全网罩,并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或信号指示灯。
11.严禁在雨天室外使用电钻、手砂轮、手电锯等电动工具。使用手灯时必须使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供电,在潮湿的环境作业应使用绝缘柄的手灯。
12.日常办公使用电器时插头与插座/插盘应按规定正确接线,插座/插盘的保护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单独与保护线可靠连接,插座/插盘应置于避免溅水位置。严禁在插头(座)内将保护接地极与工作中性线连接在一起。在插拔插头时人体不得接触导电极,不应对电源线施加拉力。用电设备在暂停或停止使用、发生故障或遇突然停电时均应及时切断电源,必要时应采取相应技术措施。当电气装置的绝缘或外壳损坏,可能导致人体触及带电部分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修复或更换。
13.办公室内的重要办公设备如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要妥善保管使用,下班前应确保一切设备处于关闭状态。长时间不用电器时(如节假日)还须把插头拔下,以防开关失灵、长时间通电损坏电器,造成火灾。
14.迅速脱离电源的方法:
——发现有人触电时,应立即拉闸停电。距电闸较远时,可使用绝缘钳或干燥木柄斧子切断电源。
——救护人员不得用手拉或用金属棒、潮湿物品救护,应使用绝缘器具使触电人员脱离电源。
——在电容器或电缆线路中解救时,应切断电源进行放电后,再去救护触电人员。
——高压触电,应在保救护人员的安全情况下,因地制宜采用相应救护措施。
——解救触电人员时,要做好防护,以免触电人员再受二次伤害。
六、防压力容器伤害
1.压力容器运行不准超过最高工作压力。
2.安全附件不齐全或附件损坏,不准使用。
3.不准随意调整、拆卸安全阀。
4.应经常检查压力、温度、液位,发现不正常立即上报,采取有效措施。
5.安全阀使用前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6.压力容器应确保防腐层完好无损,安全装置齐全、灵敏、紧固件必须完整可靠,材料符合设计要求。
7.上氧气表应先打开总阀稍放一点气,吹净接口处的灰尘,再上气表,气表旋入深度不得少于5扣,开气时不准气口对准人。
8.开氧气时,先开气瓶总开关再顶气表顶丝,防止气瓶冲天杆扭坏冲出伤人。关氧气时,先松气表顶丝,后关总阀。
9.气瓶阀门不准一次开得过大,压力不足时再进行调整。
10.气瓶的各种漆色,须保持完好,不得涂改。
11.气瓶应距离暖气和其他水暖设备1米以外,夏季存放避免曝晒;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乙炔、氧气瓶距离不得少于5米。
12.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必要时用温水解冻。
13.严禁用电磁吊和链绳吊装搬运。
14.搬运气瓶时要轻装轻放,严禁抛、滑、敲击碰撞。
15.乙炔瓶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严禁把气瓶同电气接地线相连。
16.乙炔瓶严禁放在通风不良或有放射线的场所,且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17..氧气瓶、乙炔瓶,胶皮管不准有油污,严禁使用无防震圈、无安全帽和无校验钢印及无阻火器的氧气瓶和乙炔瓶。
18.乙炔气瓶使用时必须装上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开启时操作要轻、缓,身体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
19.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一定的剩余压力。剩余压力与环境温度如下表:(温度℃ ,压力MPa)
环境温度
< 0
0--15
5--25
25--40
剩余压力
0.05
0.1
0.2
0.3
20.气瓶在使用、运输和储存时,环境温度一般不能超过40℃,超过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而且不得同易燃易爆物品同车运输。
21.储存间应有专人管理,并应有“危险”“严禁烟火”等标志。现场存放的`气瓶不得超过5瓶。
22.储存间与明火(含火花)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
23.瓶上有裂纹或压伤,瓶嘴零件损坏;瓶嘴不合乎规定时,禁止使用。
24.高空作业时,乙炔瓶、氧气瓶必须离开作业区5米。
七、防中毒窒息伤害
1.煤气区域禁止停留、吸烟、烤火等。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证,带煤气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
2.进入容器、储罐、槽、池、沟、坑、管道等内作业检修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经检测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作业现场设专人监护, 并准备救护工具及联络信号。进入污水沟、井等作业时,必须检测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并要有专人监护。
3.冬季在工作区域内禁止使用明火取暖。
4.通过煤气排水器时,应尽量远离设施通过,遇有煤气泄漏时,应服从现场专业人员指挥,或向上风头侧逃生。
5.员工在可能接触到有毒气体、液体的设备内作业时,需设监护人;直接接触酸碱时须戴胶质手套与防护眼镜。
八、防高处坠落伤害
1.在二米以上(含二米)高处或临边(如屋顶、窗口、滴水檐等)作业时(含悬挂钟表、换电池、擦拭玻璃、登高清洁等),必须系好安全带。无法系安全带的作业必须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2.高处作业时首先应检查梯子(踩踏物)、安全带等工具是否牢靠完整。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工具。
3.二米以下登高作业,踩踏物品要牢靠,不得用易碎、易折物品做为踩踏物。凡患有高空禁忌病症的人员,一律不能从事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时要设专人监护,必要时设警戒线,防止行人、车辆穿过。
5.高处作业需传递工具时,应用带绳传递物料,不得上下抛掷。
6.严禁直接在石棉瓦等易碎易折的板材顶棚上作业或行走。如需在在轻型顶棚内或顶棚上作业时,应铺设脚手板操作。
7.不准在六级以上强风或大雨、雪、雾等恶劣天气下从事露天高处作业。
8.高处作业中涉及到垂直交叉作业时要采取安全确认办法,设专人监护或设置隔板。
9.挖土方工作时,深度超过1.5米要有防塌方措施。
10.搭设的平台、脚手架不得超负荷使用。
九、防车辆伤害
1.行人须遵守下列规定:
1.1 不准在车行道、桥梁、隧道或交通安全设施等处长时间逗留。
1.2 不准穿越、攀登或跨越高速公路隔离设施。
1.3 从厂区到生活区时不得穿越307国道。
1.4 不准横过划有中心实线的车行道。
2.乘车人须遵守下列规定:
2.1 不准在机动车道上等候车辆。
2.2 在车行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开关车门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2.3 驾驶机动车的人员无驾驶证或饮酒后应制止并拒乘。
2.4 车辆在行驶中不准与驾驶员闲谈或妨碍驾驶员操作。
2.5 不准向车外投掷物品。
2.6 乘坐二轮摩托车只准坐在驾驶员身后的座位上,不准侧坐或倒坐。
2.7 乘坐公交车辆、通勤班车,依次在站点候车,待车停稳后,方可按顺序上下。
2.8 不准在车辆行驶中开启车门、车厢。
2.9 机动车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须在车行道停车时,除紧急救险外,乘车人须迅速离开车辆和车行道。
3.厂区行驶司机须遵守下列规定:
3.1 司机负责监装监卸,确保装物符合规定,并做到运输途中不散落、掉物。
3.2 检修自卸汽车时,必须在翻斗撑起时,加保护支撑和垫木,防止翻斗下落伤人。
3.3 厂内行驶车辆严禁超速、超长、超宽、超高、超重,不得人货混装。铲车、叉车、吊车不准违章带人。机动车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
3.4 倒车时要确认周围人员安全,指挥倒车人员要注意自我保护。
3.5 司机行车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交通法规、噪声控制法规及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和处理,加强车辆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符合安全要求。
十、工器具使用安全
1.脚扣、安全带(腰绳)
1.1 脚扣、安全带(腰绳)使用前应检查是否结实可靠,有无开焊、断裂,铁环及钉头有无伤痕,皮带有无硬脆、开线现象。
1.2 根据电杆的规格直径选用和调整脚扣,上杆时跨步应合适,脚扣不应相撞。
1.3 使用安全带(腰绳)松紧要合适、系牢,结扣处应放在前侧的左右。
1.4 腰绳直径不得小于20MM,不准有接头,使用时应系死扣。
1.5 在杆上或高处作业时,安全带(腰绳)不得拴在杆尖、横担、瓷瓶、拉带或其它活动构架上。
2.梯子
2.1 定期进行检查及试验,对不符合要求的梯子不准使用。
2.2 梯子应能承受工作人员及携带工具攀登的重量。
2.3 梯子的下部应有防滑胶皮。
2.4 直梯使用时倾斜角应保持60°左右,上梯子时应有专人扶梯,扶梯人应戴安全帽,直梯不准平放使用。
2.5 不准两人同上一梯工作。
2.6 在梯子上作业时,应注意全身重心,有人工作时不准移动。
3.手持式电动工具和移动式电器设备
3.1 应设专人负责保管,定期维修保养和检修。
3.2 每次使用前,必须经过外观检查和电气检查,其绝缘强度必须保持在合格状态。
3.3 手持式电动工具(不含Ⅲ类)和移动式机电设备,必须按要求使用漏电保护器。
3.4 导线必须使用橡胶绝缘软线,禁止用塑护套线,导线两端连接牢固,中间不许有接头。使用的护套线必须有一芯专接保护性接地(接零),黄绿相间导线做接地(接零)用。
3.5 应在干燥、无腐蚀性气体、无导电灰尘的场所使用,雨、雪天气不得露天作业。高处作业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3.6 必须遵守有关的专业规定,并配备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具。
4.临时用电线路
4.1 安装临时线路前必须进行申请,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4.2 临时线路施工必须在主管电气人员、安技人员监督下进行,在易燃易爆场所架设临时线还应有安全人员参加。
4.3 临时线路必须沿墙或悬空按固定线路架设,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橡皮线,线路必须与负荷相匹配,必须设总开关控制,如有分路应设与负荷相匹配的熔断器,露天作业的要有防雨措施。
4.4 临时线路必须设有专人负责,实行安装、使用、拆除全过程管理。
4.5 临时线路上的作业,停送电等事宜均按固定线路规定进行。
员工安全行为规范 篇2
一、员工一般安全守则
1、未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禁进入生产或施工现场。
2、严禁赤脚、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进入作业现场。
3、严禁饮酒者进入生产和施工区域。
4、严禁带陌生人进入生产装置、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区域。
5、员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
6、严禁在上班时间睡岗、离岗、串岗、长时间占用生产电话、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7、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进入装置区;严禁在厂区内吸烟和随意使用明火。
8、严禁在易燃、易爆区使用非防爆器具。
9、未取得安全上岗作业证的特殊工种,严禁独立上岗操作。
10、严禁随意乱动厂内设备、设施和化学品;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严禁动用。
11、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清洗衣物。
12、严禁擅自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
13、严禁在运转设备、机架、走板、栏杆上坐、卧、跑、跳,严禁跨越走板、栏杆、皮带输送机等运行机器。
14、严禁在作业现场玩耍、嬉闹和打架、斗殴。
15、员工必须遵守各类安全警告标志、标贴及警示指示。
16、员工上下楼梯必须扶扶手;
17、严禁在走动、跑动过程中玩手机
二、员工防护安全
16、作业前须按作业要求佩戴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后方准作业。
17、工作服须系扣,扎紧袖口、裤脚和衣襟。
18、女工应将长发整理好,放入安全帽内。
19、安全帽须系带;严禁坐、压安全帽。
20、安全带须高挂低用,严禁将安全带的腿带拆除,严禁将安全带当绳索使用,安全带在使用过程中严禁打拧。
21、严禁穿带铁钉的鞋子和易起静电服装进入防爆区。
22、严禁私自拆除劳动防护用品的零部件。
三、员工操作安全
23、岗位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岗位交接班制度。
24、岗位员工必须认真执行岗位操作法,履行岗位安全工作职责,控制各项参数在指标范围内。
25、启动机泵(传动装置)前必须盘车。
26、转动设备启动前,必须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
27、转动设备严禁触摸、擦洗、拆卸、清扫运转部件;严禁在运转部件附件探取物件、带手套作业;运转部件未完全停止前,严禁用手、脚、其他物件强制制动。
28、严禁非电器工作人员随意乱动电器设备,电器设备发生故障,须通知电工处理,其他人不许乱动。
29、电器设备必须保持干燥、通风,严禁湿手接触开关、电器设备;严禁用水清洗带电电器设施。
30、电器设备发生火灾,在未切断电源的情况下禁止用水和泡沫灭火。
31、进入高压带电设备区域作业须设专人监护,按规定佩带防护用具。
32、严禁私自乱接、乱拉电源,私装各类电器设备。
33、严禁不切断电源进行临时电源的接引工作。
34、严禁用铁丝、铜丝作保险丝;隔离开关、跌落保险严禁带负荷操作。
35、严禁随意操作挂有警示牌的电气开关;严禁随意拆除电气开关上的警示标识。
36、班组长在作业前必须对班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后方可进行操作。
37、各种压力容器在承压状态下严禁敲打和维修,严禁乱动压力容器上的安全保护装置。
四、员工现场安全
38、工作现场照明不足,威胁安全生产时,应及时与电工联系处理。
39、已安装好的安全罩或围栏等隔离装置,不得随便拆除。
40、严禁随意靠近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带电部分。
41、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同时进行高处上下交叉作业。
42、车辆进入易燃、易爆装置区须装阻火器。
43、严禁在卷扬机、皮带机等动转设备上(周围)站立、逗留、跨越、穿越或行走。
44、严禁钻到运行中的皮带下部架构内清理杂物。
45、严禁擅自移动、更改安全设施。
五、员工作业安全
46、未办理动火作业票,严禁动火作业。
47、未办理受限空间作业票,严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48、未办理高处作业票及不系安全带者,严禁登高作业。
49、未办理电气作业票(临时用电作业票),严禁电气操作作业。
50、未办理吊装作业票及6级以上强风,暴雨或雷电时,严禁吊装作业。
51、未办理盲板作业票及,严禁盲板作业。
52、未办理动土作业票,严禁动土施工作业。
53、未办理检修工作票,严禁拆卸、停用与系统联通的管道、机泵、阀门等设备。
54、严禁使用防护装置不完好的设备。
55、严禁使用未安装漏电保护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
56、起重机工作中,严禁从吊臂或吊物下通过、停留;严禁在高处作业下方站立或行走。
57、严禁上下抛掷工具、材料等物品。
58、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59、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60、进行检维修作业时,必须关闭设备电源、水源及其它能源供应,释放残余能量,并醒目地悬挂各种警示标识。
61、吊装作业时严禁超重吊装,严禁随意使用非起重工具进行起重作业。
62、使用吊车进行作业时,必须在支撑下垫枕木。
六、员工交通安全
46、未办理动火作业票,严禁动火作业。
47、未办理受限空间作业票,严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48、未办理高处作业票及不系安全带者,严禁登高作业。
49、未办理电气作业票(临时用电作业票),严禁电气操作作业。
50、未办理吊装作业票及6级以上强风,暴雨或雷电时,严禁吊装作业。
51、未办理盲板作业票及,严禁盲板作业。
52、未办理动土作业票,严禁动土施工作业。
53、未办理检修工作票,严禁拆卸、停用与系统联通的管道、机泵、阀门等设备。
54、严禁使用防护装置不完好的设备。
55、严禁使用未安装漏电保护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
56、起重机工作中,严禁从吊臂或吊物下通过、停留;严禁在高处作业下方站立或行走。
57、严禁上下抛掷工具、材料等物品。
58、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59、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60、进行检维修作业时,必须关闭设备电源、水源及其它能源供应,释放残余能量,并醒目地悬挂各种警示标识。
61、吊装作业时严禁超重吊装,严禁随意使用非起重工具进行起重作业。
62、使用吊车进行作业时,必须在支撑下垫枕木。
63、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或外出办公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64、驾车员工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小心驾驶。
65、员工上下班途中应走人行道,严禁横穿未设通行区域的马路。
66、员工在骑乘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时严禁双手离把骑车、听音乐。
67、严禁驾驶员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空档溜车。
68、严禁无证开车,严禁学习、实习司机单独驾驶。
69、严禁人货混装、超限装载或驾驶室超员。
70、严禁迫使、纵容驾驶员违章开车。
71、严禁车辆带病行驶或司机疲劳驾驶。
72、严禁危险品拉运车辆违章载人或违章作业。
73、严禁危险化学品拉运车辆随意行驶及停放。
74、车辆未经检查严禁出车。
75、严禁在驾驶室内存放易燃物品。
76、严禁驾驶员在驾驶途中打电话或进食。
77、严禁铲、叉车在行驶过程中载人。
七、内部治安
78、严禁攀爬、跨越各类围栏、围墙。
79、出入生产区、家属区的职工、机动车辆须接受门卫检查,严禁无理取闹、谩骂或殴打警卫。
80、机动车辆须按规定进出公司生产区。
81、门卫必须文明执勤,严禁故意刁难进出人员。
82、严禁员工盗窃公司财物或他人财物。
83、严禁员工酗酒闹事、谩骂他人。
84、严禁员工损坏公私财物。
85、严禁员工在阳台上燃放鞭炮。
86、严禁员工利用任何形式进行赌博。
87、严禁在职工宿舍内大声喧哗、嬉戏打闹等。
员工安全行为规范 篇3
为规范员工安全行为,企业应从各层级员工日常容易做到而又常常违反的`安全行为人手,即从上下楼梯安全行为、驾驶和乘车时安全行为、管理人员深人现场时的安全行为、 厂房内行走安全行为等方面强制规范,逐步塑造和培养员工的良好安全行为和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
(1) 岗前五项准人行为规范。员工上岗前,先进行应知应会、劳保品佩戴、持证情 况、身体状况和情绪状况五项确认,确保上岗前符合安全准入要求。
(2) 准军事化排班与岗前安全宣誓。排班时,按照准军事化排班要求排班,并进行 岗前安全宣誓。
(3) 交接班行为规范。交接班工作在现场进行。交班人员要把当班设备运行情况、
工艺指标、异常现象及处理结果、上级或调度指示和指令、相关安全生产原始记录一一向 接班人员交接清楚,接班人员要逐一复查确认。
(4) 厂区、厂房员工行走规范。厂区道路行走要走人行通道,靠右侧行走;上下楼
梯必须扶扶手;横穿道路要走斑马线;厂房行走要走安全通道;驾车、乘车人员要系安 全带。
(5) 行为纠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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