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作弊通告

时间:2024-11-17 07:49:09 通告 我要投稿

学生作弊通告

学生作弊通告1

学校广大师生:

学生作弊通告

  在本次高一年级期中考试中,11月19日(星期三)上午的生物学科,第十九考场,高一A6班赵浪、高一B3班陈光金违纪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被监考老师当场没收,两位同学已承认违纪行为;同考场,高一A8班杨明惠在考试期间,夹带其他生物试卷进行作弊,该同学已承认作弊事实。据此,给予赵浪、陈光金两位同学违纪通报批评处分;给予杨明惠同学通报批评处分,该门成绩作零分处理;11月19日(星期三)下午的语文学科,第七考场,高一A10班杨光香违纪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并利用手机传抄答案,被监考老师当场没收;第二十考场高一B4班邱游凯郦在考试期间,翻书及夹带进行作弊,两位同学已承认作弊事实。据此,给予杨光香、邱游凯郦两位同学通报批评处分,该门成绩作零分处理。为严肃考风考纪,端正学风考风,希望各位老师在考试中要严格执行《考场规则》,学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发现违纪现象将从严处理。

  特此通报

  教务处

  11月20日

学生作弊通告2

  在20xx年1月5日《概率论与数理统计A》重修考试过程中,某学院大四学生考试前建立了QQ群,谋划群体作弊。该生先利用手机软件拍摄考试试题并将照片发送给考场外同学,考场外同学将做好的试题答案通过QQ群传到考场内,其中群内一名学生在抄袭群内提供的答案过程中被监考老师发现,群内所有学生构成协同作弊事实。

  在20xx年1月7日《高等数学》的重修考试过程中,某学院大四学生通过微信群将试题传至考场外,考场外同学将做好的`答案传回考场,微信圈内所有学生构成协同作弊事实。

  以上同学通过通讯工具进行群体舞弊,性质恶劣,无论是场外发送答案的,还是场内接收答案的,将均按《济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处分,按照学校学位管理相关规定,所有涉事学生将无法获得学士学位,特此通报。

  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牢固树立诚信考试意识,不要心存侥幸心理,坚决杜绝作弊事件发生。

  学生工作部(处)

  教务处

  xx年1月7日

学生作弊通告3

各班主任:

  期末考试临近,鉴于以往月考和期末等各种考试,学生作弊现象屡禁不止,经校领导同意。对期末考试作弊学生按大挂处理,大挂补考费为每科300元,补考不通过不予发放毕业证,大挂学生不允许提前毕业。

  特此通知

  大连中港通关职业技术学校

  教务处

  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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