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通告精品7篇
校园安全通告 篇1
各部门、各经营服务单位及全院师生员工:
为优化校园教书育人环境,保障教学、科研、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辽教电(20xx)21号辽宁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体师生员工应当严格按照学院的安排进行教学、科研、生活和其他活动,任何人都不得破坏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不得阻止他人根据学院的安排进行教学、科研、生活和其他活动。
校园内,禁止师生员工赌博、酗酒、打架斗殴以及其它干扰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的行为。
二、禁止无照人员在校园内经商。经学院同意并批准,在校园内的商业网点必须在指定地点经营。
违反前款规定的,学院可以责令其停止经商活动或者离开校园。校园内(含宿舍内)对违反本规定,经过劝告、制止仍不改正的师生员工,学院可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对违反规定,经劝告、制止仍不改正的校外人员,由公安、司法机关根据情节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xxxxx学校
20xx年9月28日
校园安全通告 篇2
农历二月初八是渣江传统赶集日,为确保学生安全,特通告如下:
1、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校园。学校装有全方位安全监控录像系统,学校对强行进入校园,冲击学校正常管理的当事人,将要求公安部门严肃查处。
2、考虑学生外出就餐存在安全隐患,允许当天中午送饭学生家长临时进入校园指定区域,送饭就餐学生必须在临时指定区域就餐。
3、建议广大家长在学生上下学及中午回家就餐时间定时进行接送,确保学生路上安全。
xxxx校务室
20xx年3月18日
校园安全通告 篇3
毕业季临近,为确保期间学校校园秩序稳定和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对校园安全管理及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来校人员必须从学院大校门进出,禁止从非正式通道进出学院。
二、出入校门的各类人员必须出示工作证(学生证)、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经门卫查验、登记后,方准进入校园。
三、期间在校住宿的学生,严格遵守学校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白天外出时必须断开电源、关好门窗、锁好(或寄存)贵重物品,晚上必须在21:00以前返回学校。
四、出行时注意交通安全,提高警惕防抢、防盗、防骗。
五、未经宿管工作人员允许,不准在学生宿舍留宿校外人员。严禁异性人员在学生宿舍住宿。因特殊情况同意暂时留宿的,必须详细登记并由留宿学生书面担保安全责任。
六、严禁翻越围栏,攀爬阳台、楼顶等,爱护和正当使用宿舍门、窗及学院其他公共设施。
xxx
20xx年5月8日
校园安全通告 篇4
各位师生员工:
为了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避免交通事故和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根据学院的工作要求,现对校园交通管理做如下通告:
一、15栋学生宿舍一楼停车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要求居住在16—22栋学生宿舍区拥有各类摩托车、电动助力车的学生将车辆集中停放在15栋学生宿舍一楼停车场。
二、学院定于20xx年11月6日下午15时开始对16—22栋学生宿舍区各出入口实行封闭管理,未经值班人员同意禁止通行。请广大师生员工遵守规定,自觉从人行天桥出入。
三、校园道路交通限速15公里/小时,严禁超载超速行驶。
四、请各位师生员工将自行车、摩托车和电动助力车停放在指定停车位置,不得侵占校道,不得乱停乱放。
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请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支持配合。
保卫处
xxxx年十一月五日
校园安全通告 篇5
校园是读书治学的场所,保持校园安全、文明、和谐,是广大师生的共同责任、共同愿望。然而,校园内时有师生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汽车超速行驶、不按规定停放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严重违反了交通法规和校纪校规,严重影响到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广大师生反映强烈。对此,学校曾多次发布通知加强管理,通过专题班会进行安全教育,交管部门进行了专项整治,但交通违法及肇事行为屡禁不止。
为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建设“绿色、和谐”校园,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经武汉市交管局东湖高新交通大队和湖北经济学院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按照校内交通标志、标牌的规定行驶,禁止超速,禁止鸣号,禁止逆向行驶;应注意避让行人,确保安全后通行;应按规定的停车区域有序停放,不得占道停车。
二、自20xx年10月8日起,摩托车不得入内,严禁在校园内驾驶、停放摩托车。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8日间,在校园内停放的`摩托车由所有者立即自行处理。
三、10月8日后,将由公安机关对校内违法违规交通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校内驾驶、停放的无牌、无证摩托车进行清理,一经发现,当场收缴,并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特此通告。
xxx交通大队xx学院
二〇xx年九月二十九日
校园安全通告 篇6
各系各部门:
我校新生于9月11日报到,当日校园内车多人多,交通十分拥挤。为做好校园内车辆交通疏导工作,确保新生报到工作顺利进行,特通告如下:
1.当日校园内实行单向进出,即所有车辆从大门进,经车队前→实验楼后面→学生公寓后面→边门出。
2.教职工车辆请在学校指定的停车场停放,任何人不得在环形路路边停放车辆。教学楼负一楼因发放服装不能停放车辆。
3.教职工上班车辆在校内停放好后,没有特殊情况不要在校园内行驶。车辆一律从边门出或听从工作人员指挥。
请遵照执行,谢谢配合。
保卫处
xxxx年9月6日
校园安全通告 篇7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迎接20xx级新生入学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根据学校校园交通安全秩序管理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1、学校公车和教职员工自备车一律凭保卫处颁发的《车辆出入证》和通行感应卡进出校门;长期送货车辆、学生自备车凭《临时通行证》进校;执行公务的特种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邮政车、工程抢修车等)需主动向门卫说明情况,征得同意后方可入校,并遵守学校有关交通管理规定;其他外来车辆必须经过允许和登记后方能入校。
2、我校教职员工新购车辆请及时持有关证件到保卫处办理《车辆出入证》和通行感应卡,并请将《车辆出入证》摆放在挡风玻璃下方以便查验,特别是进出校园和在校园内停放时务必放在车内显眼位置。长期送货车辆、学生自备车主请凭学校关系单位证明和个人有关证件到保卫处办理《临时通行证》。
3、进入办公区和教学区的机动车必须停放在划定的机动车车位内,附近停车位不足需要临时停车时,也应靠边停放,不得影响正常的通行,特别是不得停放在消防通道上。家属区内停车应互相礼让。
4、机动车辆在校内行驶时应严格按照交通标识行车,严禁鸣笛、超车、急转弯、闯禁和高速行驶。
5、摩托车、电动车及自行车应有序停放在指定的区域,严禁在通道、门厅、各楼栋的.进出口以及其他任何影响通行和校园环境的地方停放,严禁占用机动车车位。
6、严禁驾驶无证、无牌、非法改装的摩托车和电动车在校园内行驶。
7、请各单位、各部门利用开会时间向全体师生员工传达《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秩序管理规定》(桂电[20xx]46号)精神。
8、保卫处将组织力量,在交警和学校有关部门的配合下,不定期对发生在校园主要道路、办公楼、教学楼和生活园区附近的违章违停现象进行现场管理和处置。对违章违停及车内无我校《车辆出入证》的机动车将予以贴单和锁车处置。
希望各单位、各部门和全体师生员工积极行动起来,主动配合学校管理工作,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为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做出不懈地努力。
xxx保卫处
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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