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装修通告8篇
关于装修通告1
尊敬的商户/租户:
您在层单元进行装修期间,因 ,违反了装修规定,现按物业管理中心之有关规定,请您在 天内(即至 年 月 日前)对违反规定之行为进行纠正和整改直至合乎物业管理中心的要求,否则,我中心将采取进一步措施(如责令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等),以确保本楼宇的安全。
xx物业管理中心
年 月 日
关于装修通告2
根据国家公布,10月1日~10月7日为国庆节假期。考虑届时返回屋邨休息、度假的住户较多,为营造和谐欢乐的节日气氛,让广大业主/住户尽享休闲假日,兹定于xxx年10月1日~10月7日七天假期内,暂停屋邨所有装修工程,将有效期内之装修许可证期限顺延七天。
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体谅和包涵。
谨此通告,请各位住户互相知会及多予关注。如有疑问,请向管理处查询,电话:xxxxxxxx。顺祝各位假期快乐!
xx市番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屋邨管理处
xxx年9月26日
关于装修通告3
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在xxxx国际中药城 栋 号铺进行装修期间,因违反了《建筑装修装饰管理规定》建46号令 和《xx中药城装饰装修管理手册》的相关规定,现按物业服务中心之有关规定,请您在 天内(即至 年月 日前)对违反规定之行为进行纠正和整改直至合乎物业服务中心的要求,否则,我中心将采取进一步措施(如停水停电、责令停工、扣留或没收工具等),以确保本楼宇的安全和康美(亳州)中药城正常装修管理秩序。
违规内容:
康美(亳州)中药城物业服务中心
年 月 日
关于装修通告4
尊敬的车主:
感谢各位一直以来的支持与厚爱!为提供更好的服务环境,我店于近期进行装修升级改造。
装修完毕后将以全新的面貌,全新的服务,全新的环境,恭候您的光临!
装修期间,正常营业。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xxx
20xx年xx月xx日
关于装修通告5
根据国家公布,10月1日~10月7日为国庆节假期。考虑届时返回屋邨休息、度假的住户较多,为营造和谐欢乐的节日气氛,让广大业主/住户尽享休闲假日,兹定于x年10月1日~10月7日七天假期内,暂停屋邨所有装修工程,将有效期内之装修许可证期限顺延七天。
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体谅和包涵。
谨此通告,请各位住户互相知会及多予关注。如有疑问,请向管理处查询,电话:。顺祝各位假期快乐!
xxx
xxx年xx月xx日
关于装修通告6
着x年春节的临近,州花园一期部分业主也陆续完成了新居的装修工程,正在申请验收。我司在接到业主申请后,马上安排了工作人员进行验收,对于符合装修相关规定的,即安排了返还装修保证金手续,目前已有多户业主退还了装修保证金。
为让广大业主清楚装修完工验收及退还装修保证金的相关流程,我司再次就该事宜说明如下:
1、装修完成后,由业主或装修负责人到物业服务中心提交申请装修完工查验;
2、若查验不合格,需要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3、查验合格,装修单位撤场离开,需要再过一个月的观察期,观察这期间是否会对其他单元造成影响;
4、一个月观察期无息后,复验合格,业主将装修保证金收据、出入证押金收据及出入证正副本、业主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用于银行转账)等退费资料交齐到物业服务中心;
5、物业服务中心将装修保证金退还到业主提交的银行账户。
以上,为装修完工验收及退还装修保证金的相关流程,请全体业主知悉。祝各位业主早日入住州美好家园!
特此通告!
物业客户服务电话:
物业24小时消防安全紧急联系电话:
xx市物业有限公司州分公司
x年01月19日
关于装修通告7
着xxx年春节的临近,xx州花园一期xx的部分业主也陆续完成了新居的装修工程,正在申请验收。我司在接到业主申请后,马上安排了工作人员进行验收,对于符合装修相关规定的,即安排了返还装修保证金手续,目前已有多户业主退还了装修保证金。
为让广大业主清楚装修完工验收及退还装修保证金的相关流程,我司再次就该事宜说明如下:
1、装修完成后,由业主或装修负责人到物业服务中心提交申请装修完工查验;
2、若查验不合格,需要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3、查验合格,装修单位撤场离开,需要再过一个月的.观察期,观察这期间是否会对其他单元造成影响;
4、一个月观察期无息后,复验合格,业主将装修保证金收据、出入证押金收据及出入证正副本、业主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用于银行转账)等退费资料交齐到物业服务中心;
5、物业服务中心将装修保证金退还到业主提交的银行账户。
以上,为装修完工验收及退还装修保证金的相关流程,请全体业主知悉。祝各位业主早日入住xx州美好家园!
特此通告!
xx物业客户服务电话:xxxxxxxxxx
物业24小时消防安全紧急联系电话:xxxxxxx
xx市xx物业有限公司xx州分公司
xxx年01月19日
关于装修通告8
为加强房屋装饰装修行为管理,严厉查处违法装饰装修活动,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青岛市城市规划条例》、《青岛市城市房屋再装修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严厉查处违法装饰装修行为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住宅房屋装饰装修有下列行为:
(一)拆除承重墙;
(二)在承重墙上开门、开窗;
(三)拆扩承重墙门膀、窗膀;
(四)破坏房屋梁、柱;
(五)在混凝土楼板上采用钻孔方式铺设木地板;
(六)破坏空心板烟道垫块;
(七)架空楼板上砌筑实体墙;
(八)拆动楼板或楼板上超标准增加载荷;
(九)改造利用非上人屋面;
(十)开挖地面、破坏建筑基础;
(十一)擅自拆除、迁移、改动、封闭或毁坏供热、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的;
(十二)采用影响供水、排水、供电设施维修及正常使用的装修措施;
(十三)未经批准,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建筑立面形式,在非承重墙上开门(窗)、窗改门;
(十四)侵占公共绿地、道路、设施和公共用房等;
(十五)其他影响房屋、市政公用设施合理、安全使用和侵占其它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依法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住宅房屋(含住宅网点一体的房屋)应向物业管理企业申报备案,尚未成立物业管理企业的,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涉及改变建筑立面形式的,向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报批手续;涉及拆除、迁移、改动、封闭供热、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向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单位办理报批手续。
三、对违法装饰装修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向房产、规划、市政公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举报。
四、各区市房产、规划、市政公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及有关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依法对房屋装饰装修活动进行严格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对装饰装修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通告有关规定的,应当及时依法制止、责令改正和实施处罚、拆除。
违法装饰装修业主应当自觉履行行政机关的有关处理决定,对拒不整改或拆除的,执法部门依法组织强制整改和拆除,产生的费用由违法装修业主承担。
对违法装饰装修行为的,有关房管部门暂缓办理相关房屋权属登记等手续,对影响燃气设施安全使用的,依法予以停气,直至改正为止;对致使供热不达标和造成相关损失的,责任由违法装修业主承担。
五、业主和承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装饰装修企业,违反本通告的有关规定装修和侵害其它业主的合法权益,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二〇xx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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