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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评选活动的通知
在生活中,需要使用通知的情况越来越多,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对某一项工作的布置、要求、意见等往往用通知的形式传达。大家知道正式的通知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评选活动的通知,欢迎阅读与收藏。
各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
为了进一步弘扬正气,表彰先进,弘扬高尚精神,推动市民素质和城区文明程度有一个新的更大的提高,区文明委会决定开展评选20xx年度新抚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十佳好人好事活动。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区在职和离退休职工、学生、个体劳动者、无业居民、驻新抚部队和武警部队官兵均属评选范围。20xx年内涌现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好人好事,均可被推荐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在创建文明小区、文明社区、文明城区、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事迹感人,表现突出的;
2、在抢险救灾中保护、抢救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3、在开展“创建文明城区,共建和谐新抚”主题实践活动和志愿者活动中的动人事迹;
4、在支持、理解、参与各种重大市政工程建设中的动人事迹;
5、坚持多年为社会、为他人做好事,事迹突出的;
6、发扬文明新风,在助人为乐、拾金不昧、敬老扶幼、助困济难事迹突出并有一定社会影响的;
7、临危不惧、见义勇为,为维护社会治安作出重大贡献的;
8、在破除迷信、反对赌博等社会陋习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成效的;
9、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体现高尚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事迹突出的;
10、在其他方面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并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三、评选办法及安排
1、初审推荐。各单位推荐3—4人。请将推荐名单(包括推荐表和事迹材料1000字)于4月15日前报区文明办。
2、公众投票。在基层推荐的基础上,筛选候选对象20名,在印发事迹简介,在新抚区范围内进行公众投票。
3、审核确定。根据公众投票结果,报区文明委审核确定“十佳好人好事”。
四、表彰奖励
区文明委将适时隆重表彰新抚区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并在新闻媒体上广泛宣传,弘扬先进事迹。奖励以精神鼓励为主,向获奖个人和集体分别授予荣誉证书、荣誉奖状,以及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评选新抚区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活动是进一步加强公民道德建设,进一步落实“创建文明城区,共建和谐新抚”活动的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发动,逐级评选,推荐出具有先进性、代表性、示范性的好人好事,使评选过程成为教育干部群众弘扬正气、树立新风的过程,努力保证评选效果。
2、精心组织。为了保证评选十佳好事的质量,各推荐单位应根据评选条件据实推荐,精心组织。3人以上(含3人)共同参与的一件好事,作为集体。推荐时须交字数200字左右事迹概要和字数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多人做一件好事的,事迹材料中应写清每个人的具体事迹。要深入挖掘候选对象的事迹,事迹材料的文字精心提炼,力求朴实、简练、生动、感人。
3、狠抓落实。开展评选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时间紧,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地各部门要迅速部署,抓紧开展工作,确保推荐评选弘扬工作顺利完成。
xxx委员会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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