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国庆安全检查通知

时间:2024-11-13 01:51:06 通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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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国庆安全检查通知

  国庆节临近,不少单位都会展开国庆前进行安全检查,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十一国庆安全检查通知,供大家阅读参考。

十一国庆安全检查通知

  十一国庆安全检查通知1

  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2016年“十一”黄金周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巩固G20维稳安保工作成效,进一步推进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检查重点是:客货运实名制落实情况,客车和校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行为,客运车辆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客运车辆特别是旅游包车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动态监控系统装置、不佩戴安全带、不执行夜间禁行和农村及山区道路限行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紧急切断装置,旅游大巴违规运输。

  2、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检查重点是:船舶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违规航行、超航区航行等行为,危险化学品港口、库区、码头安全检查,客船、客趸船、渡船、旅游船等客运船舶和载运危险化学品以及油类船舶的安全检查和监管。

  3、在建交通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检查重点是:交通在建工程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行为,不按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交通在建工程施工活动,在建施工项目、办公场所等重点部位的防火防爆、安保情况。

  4、公路和桥梁、隧道安全监管工作。检查重点是:干线公路保畅通落实情况;国、省干线、农村公路重点路段、“莫兰蒂”台风水毁路段、桥梁、隧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情况。

  二、检查分组安排

  第一组 组 长:xxx

  副 组 长:xxx

  成 员:局办公室、县交通质监站相关人员

  督查单位:各交通在建重点工程、局属各单位办公用房、出租场所等

  联 络人:xxx,电话:xxxxxxxxxxxx

  第二组 组 长:xxx

  副 组 长:xxx

  成 员:局建设科、县公路局相关人员

  督查单位:各养护工程

  联 络 人:xxx,电话:xxxxxxxxxxxx

  联 络 人:xxx,电话:xxxxxxxxxxxx

  三、大检查工作具体要求:

  1、检查时间为即日起至国庆节前。各检查组可根据各自工作情况自行安排督查出发时间。

  2、各检查组要切实履行职责,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消除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督促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四、其它事项

  (一)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督查,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相关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做到边检查边责令整改。

  (二)各检查组在检查结束后,汇总检查情况书面报局交管科。

  二○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十一国庆安全检查通知2

  院内各单位:

  为确保“国庆”期间院内安全工作以及维持院内正常秩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检查安全隐患部位,如水管、电路、化学试剂及危险品的存放、房屋漏雨等。

  二、检查门、窗是否完好,有无损坏?如有损坏,请及时报告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科予以维修。

  三、在“国庆”期间进行试验的实验室务必注意安全,防止意外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各实验室要加强对现金、票证、物资、设备、贵重物品(笔记本、手机等)的管理,离开实验室必须锁门,不得存放现金过夜,不得存放私人贵重物品。

  五、各实验室、教研室、课题组在“国庆”期间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联系。

  六、加强实验室管理,责任明确到人,禁止在实验室、办公室等场所私拉乱接及使用违章电器;禁止设备在工作状态时,实验室人员擅离职守。

  七、加强对易燃易爆化学品、气体钢瓶的管理,禁止在实验室、办公室等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品,及时处理实验废弃物、废液,严禁将易燃易爆化学品和硬纸板、木箱、泡沫塑料等可燃物混合堆放。

  八、检查实验室内消防设施、器材,保证设施、器材的完好,检查灭火器的有效使用期,并及时更换。

  九、检查有无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出口情况。

  十、实验室工作人员对本实验室负有防火安全责任,对不利于安全的情况和行为,有责任及时发现、纠正或制止。

  十一、请各位老师及学生尽快注册并登陆“四川大学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管理平台”

  实验室在消防及安全检查中(自查)发现的问题,应立即予以解决。若有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应及时报校保卫处、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由学校统一协调解决。

  学院值班电话:xxxxxxxxxxxx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安全值班电话: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赵老师) xxxxxxxxxxxx(何老师)

  保卫处值班室电话:

  xxxxxxxxxxxx(江安校区24小时值班电话)

  化学工程学院

  2016年x月

  十一国庆安全检查通知3

  县假日旅游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全县各旅游企业:

  为切实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国庆节旅游市场安全有序,经研究,拟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旅游安全开展一次联合大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6年9月29日

  二、检查内容

  (一)旅游景区: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道路安全、水上安全、治安安全、消防安全、旅游车船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等;

  (二)旅游饭店:重点检查特种设备安全、消防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等;

  (三)旅行社:重点检查旅游安全教育与管理情况、安全措施与责任落实情况以及旅游用车安全等。

  (四)乡村休闲旅游:重点检查道路安全、消防安全、设施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

  三、检查线路

  旅游景区与饭店组:xxx石窟景区——国际饭店——金峰国贸大酒店——广银大酒店——民居苑景区。

  旅行社组:xxx杉水旅行社——xxx青年旅行社——xxx长运旅行社——衢州中国旅行社xxx分社——xxx人民旅行社——xxx假日旅行社——衢州龙行天下旅行社xxx分社——xxx快乐旅行社——xxx风行旅行社——xxx南海旅行社。

  乡村休闲旅游组: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街道)牵头组织检查。

  四、人员安排

  旅游景区与饭店组:县旅委、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大队为检查组成员单位。

  旅行社组:县旅委、县安监局、县交通局为检查组成员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一位负责人参加检查,确保做好“十一”黄金周旅游安全大检查工作。

  (二)各检查组要认真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

  (三)各被检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准备好各项安全台账并做好自检自查工作。

  (四)请各参检单位将人员名单、职务、联系电话于2016年9月28日前报县旅游委员会,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x)。

  (五)请各检查组人员于2016年9月29日上午8:30前到县旅游委员会(平政路28号)统一出发。

  xxx县假日旅游协调小组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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