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培训的通知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使用上通知的情况与日俱增,通知是一种下行性常用公文,其使用不受机关级别的限制,可用于发布规章、转发公度文,布置工作、传达事项等。为了让您在写通知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培训的通知,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安全培训的通知1
各分公司: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令第6条规定和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及县安监局20xx年4号便函通知要求,全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作业。今后公司所有新招人员和在职人员未经过安全培训,未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件,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具体安全培训规定要求如下:
一、安全培训有关规定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令第6条规定: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有关规定: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九条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二、公司安全培训规定
1、从业人员培训要求,除矿长资格证、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所有在职人员,由具有安全培训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公司安全培训计划安排如下:
(1)首批对矿山从业人员,由具有安全培训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发证,持证上岗。
(2)第二批对选矿车间及附属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考核。
(3)第三批对持有矿长资格证、安全管理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及有关县级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3、公司要对本单位的所有从业人员分期、分批、分工种制订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培训,各分公司要密切配合、组织好安全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
4、从业人员培训管理规定
(1)第一次安全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进行重新培训,重新培训的费用自理,不付培训工资;第二次安全培训不合格者,再次参加县安监局安全培训;第三次安全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2)凡发现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要追究所在单位各级领导责任。
(3)各级管理部门要对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存在有无证上岗者,首先责令停止作业,对无证上岗者立即开除,并追查具体安排人责任和领导责任。
(4)各单位新招从业人员,实行“谁签字、谁负责,谁安排、谁负责”的制度。若发现一人未经培训上岗,对批准签字和安排负责人扣除一个月工资,两人以上给予降级处分。
(5)各分公司要认真组织做好本公司内部新招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重新上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和技术操作能力,并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
(6)加强从业人员持证管理,建立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矿长资格证人员的台帐,并保存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7)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各种持证人员的培训、复训工作。
(8)经常检查从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做到无证不准上岗。
特此通知
安全培训的通知2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员工的'执行力和贯彻力,培育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业务素质,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公司决定开展一 次企业文化入门培训。
培训讲师:
培训题目:进门者请放弃一切自治
培训时间:x月x日(今晚7:00)
参加人员:公司内班长以上职务人员务必参加,欢迎其他员工参6 加。
培训地点:食堂三楼礼堂
请接到通知后,行政部后勤科布置好会场;各参会人员做好时间调整。
通知人:
日期:
安全培训的通知3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我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各校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召开全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xx年11月30日(周三)下午14:00—17:00。
2、地点:江苏省武进职业教育中心校内,武进教育大厦西侧二楼报告厅。
二、参加对象
1、各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分管校(园)长和食堂负责人。
2、新市民小学食品安全工作分管校长和食堂负责人。
3、各民办简易园园长。
三、相关要求
1、本次会议内容非常重要,希各校(园)妥善安排好工作,派员准时参加培训(新市民小学由各中心小学负责通知)。
2、各类参加对象不得迟到、早退和缺席。
3、下午13:50前完成签到工校。
xxxxxx教育局
20xx年11月28日
安全培训的通知4
校属各部门:
作为20xx年安全月系列活动之一的交通安全知识培训,根据校安委会办公室和学生处的组织安排,定于6月20日开展,请各部门按要求组织人员参加,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20xx年6月20日9:00—10;00
地点:崇实楼宝鼎讲堂
组织部门:校安委会办公室
培训部门: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交警大队
培训对象:校办公室公车驾驶员、后勤服务公司校车驾驶员、继续教育学院公车驾驶员、经开区管委会公车驾驶员、持有驾驶证职工、在校学生计200人左右
要求:请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认真组织,并指定一名联系人专门负责组织工作,并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于6月11日前报校安委会办公室(观山楼105)。
xx单位
xxxx年xx月xx日
安全培训的'通知5
各区、市人民政府、保税港区、高新区管委会安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省属驻青企业,市直企业:
春节过后,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将陆续复工。为切实加强节后安全生产工作,增强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的良好开局,从源头上消除各种隐患,维护社会稳定,现就春节后复工的安全培训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抓好节后复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春节后各生产经营单位逐步恢复生产经营活动,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由于节后人员普遍存在松懈情绪,安全生产意识弱化,注意力不集中,容易发生意外。一些设施、设备停产后重新启动,容易出现机械故障。新职工安全培训不到位或未经培训就上岗作业,极易发生生产事故。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企业复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抓好节后从业人员的岗前安全培训,通过教育培训使新职工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切实加强节后复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领导
各区、市政府按照属地监管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培训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节后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
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本系统、本行业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对本系统、本行业企事业单位的节后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加强各区市相关行业领域重点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组织的指导和协调。
生产经营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培训不到位就是重大安全隐患"意识,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减少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所有新上岗、调岗职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重点围绕安全生产知识、岗位操作规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施工现场紧急避险逃生与急救常识、事故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做好教育培训记录,健全培训档案,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切实加强对企业复工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检查
(一)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加强企业安全培训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和持证上岗规定,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防范意识。对不同层次从业人员制定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内容,严禁教育培训不切实际和"走过场"。
(二)要加强领导,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把新职工上岗前安全培训工作作为近期安全生产的重点和基础来抓。在抓好宣传、发动、组织的同时,要强化对所辖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的监督指导,督促企业做到招收一个培训一个,招收一批培训一批,确保新职工安全培训率达到100%。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要依法加强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对未按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企业及其负责人,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对未组织开展辖区内、系统内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部门予以通报。对未按规定开展新职工安全培训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相应的责任。
安全培训的通知6
大楼所属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大楼全员的.消防安全工作,强化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消防工作能力,全面提升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特邀请消防大队专业教员来我单位进行消防知识讲座。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X年3月22日上午9:00—11:30分
二、培训地点:十楼会议室
三、培训内容:消防安全知识
四、参加人员:班子及中层和各商场承包人
五、商场经理书记带领3—5名承包人,分公司主管安全人员参加。
六、要准时参加保持会场纪律,不得中途退场。
xx单位
xxxx年xx月xx日
安全培训的通知7
各乡镇、工业园区、芹阳办事处安监站,县级主管部门,有关生产经营单位:
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经与市经安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协商,我局决定xx年9月13日至15日在县职教中心和县安监局5楼会议室分别举办全县电工及电焊工安全操作技术、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原持有电工、电焊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但已到期或将到有效期,需参加复审或换证的.人员。
(二)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需从事或已从事电工、电焊工作业,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人员。
(三)非煤矿山、采掘施工、砖瓦粘土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电工及电焊工培训为9月13日至9月15日。
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为9月15日。
(二)培训地点:电工及电焊工培训为:开化县职教中心1楼。
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为:县安监局5楼会议室。
三、培训费用及其他事项
(一)培训工作按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规定由市经安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由市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后省安监部门核发全国统一使用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和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
(二)培训费用:按照xx年度衢州市级法定培训收费项目和标准目录的通知(衢价费[xx]26号)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费用:新取证500元/人,复审150元/人,换证150元/人;
非煤矿山、采掘施工、砖瓦粘土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费用。新培训350元/人,复审150元/人,换证150元/人。
四、有关要求
(一)各乡镇、工业园区、芹阳办事处安监站,县级主管部门分别负责,务必做好本行政区域、本行业内的通知工作,今年内将不再举办该两类培训班;
(二)参加电工及电焊工培训培训人员须在9月13日上午8时30分到开化县职教中心1楼现场报名。
(三)参加非煤矿山、采掘施工、砖瓦粘土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的于9月15日上午8点半到县安监局5楼会议室报名培训。
(三)报名时请携带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初中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老证件及两张1寸照片(照片要求不能用红底或穿红衣服)。
联系人:xx
xx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安全培训的通知8
新安街道安全主任协会成员:
为了认真组织开展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辖区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协会成员的安全管理知识,新安街道安全主任协会特组织本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7月14日下午14:30—15:30
二、培训地点
兴东居委会三楼党员活动室
三、培训内容
企业消防安全知识
四、注意事项
请协会成员高度重视,借此机会提升个人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积极参加本次培训。
联系人:
xx:电话135xxxxxxxx
xx:电话136xxxxxxxx
安全培训的通知9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全面把握《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内容,正确认识《食品安全法》与其他现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关系,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法》实施准备,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我院定于20xx年6月xx-19日举办1期新修订《食品安全法》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畜牧兽医、水产)厅(局、委、办)及市、县负责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1、《食品安全法》新修订内容解读及实施要求;
2、《食品安全法》与现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衔接与协调;
3、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4、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与司法实践问题。
三、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xx年6月xx-19日,xx日报到。
地点:北京,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中共农业部党校)。
四、培训方式及师资
培训采用专题讲授与互动式、案例式教学方式,邀请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家食药监总局、卫计委、农业部及相关单位领导和专家授课,并现场答疑。
五、培训收费及证书
培训及食宿费2200元/人,往返交通费用自理。可以采取现金、刷卡或汇款缴费,汇款务必备注刘怀查收。
六、报名联系方式
参训人员请于6月10前将报名表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至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并与报到当日至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崇学大厦B座前台报到。
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
20xx年5月12日
安全培训的通知10
各单位:
为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全面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防止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高区消防大队拟组织各重点单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专项培训活动。现就培训活动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xx年8月12日上午9:00,时间半天。
二、培训地点:
山大学术中心国际报告厅(进门左手边)。
三、培训内容
1、消防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部分内容;
2、单位消防管理知识和防火常识;
3、常用消防器材使用和消防产品辨识。
四、培训对象
1、各单位责任人;
2、各专兼职管理人;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
五、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消防培训,安排好所属值班人员的值班并调整好自身值班时间,培训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
2、请参加培训人员提前十分钟签到入场。
特此通知。
xx
xxxx年xx月xx日
安全培训的通知11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区消防委在全区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与区公安局消防支队协调后,定于本周开展学校部分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参训人员
寄宿制学校宿舍管理员、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干部、各学校食堂炊事人员
二、培训时间
20xx年2月22日下午14:00-15:00;24日下午14:00-15:00(本周三、周五下午)。共分两批组织。
三、培训地点
进修学校北校区东报告厅
四、几点要求
一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局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做好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学习工作;
二是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培训中,要求各寄宿制学校宿舍管理人员分批培训,并要达到全员培训的`要求。学校食堂炊事人员中重点是液化气瓶库管理员及负责炒菜的炊事人员,各个学校至少安排2名人员分批参加,要求参加人员作好相应听课记录,并将学习内容传达至其他未参加培训人员。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妥善安排好参加培训人员的工作,确保相关人员准时参加培训;
三是要学以致用,下一步,局将对照消防支队专家培训要求,开展对相关人员落实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个人将要求学校进行进一步处理并对学校进行责令整改、问责、通报批评等措施。
注:长兴岛、横沙岛地区培训工作由该两镇消防中队专题组织,具体时间由消防中队负责通知,请长兴、横沙地区的学校配合做好培训工作。
安全培训的通知12
集团各部、各子公司:
今年6月是全国统一开展的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安排,集团将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
在当前公务用车任务频繁、员工自行驾车上下班成为常态的情况下,加强驾驶人员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培训,提高车辆维护保养质量和全员安全行车意识显得尤为迫切。为此,集团特邀请有关专家,于6月19日上午9点整,在一楼培训教室开展全员文明交通安全知识培训,请有关人员准时参加。
特此通知。
xx单位
xxxx年xx月xx日
安全培训的通知13
各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县区四级培训机构: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依法监管能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意识、水平,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为实现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打下坚实基础。特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请遵照执行。
一、培训对象
(一)各县区安监局、乡镇、街道办事处安监站监管监察人员;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高危行业从业人员;
(三)特种作业人员;
(四)企业职工和农民工。
二、培训内容
(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三)事故隐患排查、事故防范、应急救援组织及事故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四)职业卫生知识、职业危害及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及其他。
三、培训计划
(一) 加强安监系统人员培训,提高依法监管能力。
1、根据工作需要,年内拟派40名左右市、县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参加国家总局及省局组织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应急救援、重大危险源、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健康体系等安全监管业务培训,时间及班期以国家安监总局及省局通知为准。
2、举办两期共120人参加的全市各县区安监局、部份乡镇、街道办事处安监站监管监察人员培训班,拟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举办一期。
(二)继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质量标准化、事故应急救援、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健康体系等专业知识培训,计划培训800人。
(三)大力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培训3000人。
(四)大力开展企业职工和农民工培训,计划培训0人。
四、培训方式和要求
(一)参加国家总局、省局举办的各类培训和本系统内(包括乡镇安监站)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培训,由市局法规信息教育科负责组织实施。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新取证和复审换证培训,由市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负责组织实施,市局法规信息教育科负责考核发证。
(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和企业职工、农民工培训由各县区安全生产四级培训机构或企业负责组织实施,市局法规信息教育科和各县区安监局负责监督落实。
(四)各县区安监局、企业、培训机构要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学时开展培训。
(五)各县区安监局、企业、培训机构要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周密的培训计划,统筹安排,专人负责,全面落实。
xxx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培训的通知14
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惠城区各主要社会医疗机构,局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增强广大医务工作者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经研究决定于20xx年11月23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市卫生大楼三楼1号会议室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xx年11月23日(星期五)下午15:00—16:30。
二、培训地点
市卫生大楼3楼1号会议室。
三、培训人员
(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联络员;
(二)惠城区各主要社会医疗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及联络员;
(三)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爱卫办、健教所全体干部职工(值班人员除外)。
四、培训内容
(一)消防基础知识;
(二)防火专题知识;
(三)灭火专题知识;
(四)逃生专题知识。
五、培训要求
(一)本次培训实行签到制,因故不能参加的`需向市卫生局安全办请假并说明原因;
(二)各单位、各科室应结合当前消防安全形势(冬季防火要求)。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组织相应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安全培训的通知15
各会员单位、相关物联网企业:
为帮助会员单位了解物联网安全政策法规,树立安全防护意识,掌握安全基本防护方法,我会定于3月28日下午在xxx举办“第一期物联网安全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背景
(一)物联网被人们认为视为继计算机、互联网之后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第三次革命,其泛在化的网络特性使万物互联成为可能。在万物互联的同时,网络攻击无孔不入,20xx年“半个美国瘫痪”事件至今令人心有余悸。根据阿里发布的20xx物联网安全年报,90%以上IOT产品的信息安全设计投入甚少,存在巨大安全隐患,随着物联网技术的'深入发展,安全将成为万物互联的核心制约因素。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最高处以一百万元罚款、吊销执照等处罚。
二、培训对象
各物联网企业产品技术负责人、市场营销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每机构不超过2人。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3月28日13:00;
培训时间:3月28日13:15-17:00。
培训地点: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12楼会议室。
地 址:xxx市历下区历山路146-6号
四、培训简介
(一)培训形式:集中培训、专家讲授、案例教学、研讨交流相结合。
(二)培训内容:物联网信息安全相关政策法规;网络安全法与网络等级保护、物联网安全扩展要求解读;物联网发展趋势及现状;物联网安全事件介绍与分析;物联网安全发展趋势及现状;物联网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建议;物联网安全实例分享;物联网产品认证制度。
(三)培训师资: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公安部网络安全专家、知名物联网信息安全检测企业相关专家组成。
五、培训费用及缴纳方式
(一)会员单位免费1人、理事单位免费2人;非会员单位500元/人。
(二)非会员缴费方式
1、银行汇款
单位名称:山东省物联网协会
开户行名称:工商银行趵突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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