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的通知

时间:2021-11-04 18:59:26 通知 我要投稿

发布的通知汇总6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通知,通知的种类比较多,根据其不同的作用可主分为转文性通知、指示性通知、事务性通知、任免通知等。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通知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发布的通知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发布的通知汇总6篇

发布的通知 篇1

  人社厅发〔20xx〕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xx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xx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经济》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合格标准为78分(试卷满分均为13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各专业类别合格标准为96分(试卷满分均为160分)。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按要求逐项填写20xx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20xx年2月19日前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xx年2月3日

发布的通知 篇2

  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甬人社发〔20xx〕141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xx年度企业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的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受理时间

  20xx年2月14日至4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二、查询和申报途径

  1.手机查询:企业可通过“甬派”手机客户端,查询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2.网上申报:企业可登陆慈溪就业网进行网上初审及申报。

  3.现场申报:初审未通过,但排除自然减员(死亡、退休、入伍、升学)后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条件的,或者因企业名称变更等原因不能网上申报的,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至慈溪市就业管理服务处(北三环东路1999号社会保障办事大厅一楼33号窗口,咨询电话:63938127)进行现场申报。

  三、其他事项

  1.企业申报年度最大裁员人数,按申报年度平均参保人数乘以申报年度宁波市城镇登记失业率后按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20xx年度宁波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01%。

  2.稳定岗位补贴政策解释详见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慈溪就业网《企业申报稳定岗位补贴政策问答》。

  附件下载:宁波市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xx年2月9日

发布的通知 篇3

  摘要:江苏省人社厅近日发布了20xx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江苏省人社厅近日发布了20xx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从今天开始,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上限将从去年的16800元上调到18171元,月缴费工资下限从3089元调整为2940元,其间参保人员的缴费工资高于等于2940元的,相应年度的最低缴费系数按1.0计算。

  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以及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6057元,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72684元。分别比去年上浮了457元和5484元。

  针对调整前执行的缴费工资下限高于2940元的,按调整前的缴费工资下限执行。基金收支缺口较大的地区可在2940元的基础上适当上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8171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仍按去年省公布的标准执行。考虑到部分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相对偏低,允许苏北五市和扬州市、泰州市适当下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但应全市统一标准,并由设区市报省厅审批后执行。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和计发待遇基数是否参照上述规定办理,由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

  据悉,社保缴费工资的上限和下限,跟统计部门公布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一般情况下,参保职工按照自己的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比例缴纳。但是,工资收入偏高和较低的,要把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作为自己的缴费基数。具体缴纳比例则要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

  此外,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政策,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凡擅自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标准的,要立即进行自查自纠,对纠正不到位的省将扣减省级调剂金并予以问责。

  (记者 郭玲玲)

发布的通知 篇4

  一、 调剂原则

  参照国家20xx年调剂政策(国家20xx年调剂政策目前还未公布)

  二、学费及奖学金:

  根据教育部、湖北省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今年录取的全日研究生将全部收取学费,同时,享受助学金和奖学金,具体办法按照《长江大学关于研究生教育学费及助学金的暂行规定(试行)》、《长江大学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 》、《长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1、优秀生源奖学金

  (1)所有被我校接受的推免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

  (2)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985”高校、“211”高校、其它高校“国家重点学科”所在专业的应届本科考生,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应届生5000元的奖励,给予往届生3000元的奖励。

  (3)凡调剂到我校并被录取的“985” 高校、“211”高校、其它高校“国家重点学科”所在专业的应届本科考生,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应届生3000元的奖励,给予往届生20xx元的奖励。

  (4)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第一学历为为二本以上普通全日制本科的考生,非英语专业已过六级,英语专业已过八级,或研考英语成绩超过60分,且研考总分超过本专业国家规定录取起分线理工科在40分,文科在50分以上的,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3000元的奖励。

  (5)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本专业前20%的本校应届本科考生,在入学报到正式注册后,学校给予3000元的奖励。

  2、国家助学金

  凡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月发放。

  3、学业奖学金

  凡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

  金”。

  (1)一年级研究生奖学金分类、标准及比例:

  硕士研究生设立一等奖10000元/年·人,二等奖8000元/年·人,三等奖

  20xx元/年·人。硕士研究生一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20%,二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80%,(一等奖、二等奖的参评人数仅为第一志愿报考长江大学的非在职考生)。三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100%,三等奖的参评人数为调剂到我校的考生。

  凡调剂到我校并被录取的“985” 高校、“211”高校、其它高校“国家重点学科”所在专业的应届本科考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985”、“211”高校往届本科毕业调剂到我校的考生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若英语和政治初试成绩均超过60分,总分超过当年国家线40分,可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二本及以上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985”、“211”高校,调剂到我校的考生,英语和政治初试成绩均超过60分、总分超过当年国家线40分,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英语和政治初试成绩均超过60分、总分超过当年国家线60分,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2)二、三年级研究生奖学金分类及标准:

  硕士研究生设立一等奖10000元/年·人、二等奖8000元/年·人、三等奖

  6000元/年·人。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一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20%、二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60%、三等奖比例为参评人数的20%。

  一年级学业奖学金等级按新生入学初试和复试总成绩评定,二、三年级分别按第一、二学年的年度考核结果评定。

发布的通知 篇5

  各位考生:

  20xx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将于x月xx日下午在本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凭考生编号和姓名在网上查询,研招办不接受其他查询方式。

  成绩查询请直接在地址栏中输入:http://210.42.241.55/chafen.asp 在打开的页面中,正确输入考生编号和姓名,成绩类别选择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然后点击请你查询按钮即可。

  根据省招办的安排,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者,请写出书面申请,于x月x日上午x:00前交到研招办,由研招办组织专人复查,复查后需变动者报省招办批准。复查科目限于除201英语之外的所有科目。复查项目仅限于漏评、登分或合计错误,不复查评卷宽严。

  特别说明,目前公布的成绩为初步成绩,研招办将做进一步的核对(包括成绩的复核、作弊的确定等),x月x日之后为最终成绩。

  河南师范大学研招办

  20xx年x月x日

发布的通知 篇6

  20xx年5月18日,中京商品交易市场发布关于20xx年端午节放假休市安排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交易市场研究决定,20xx年5月26日(星期五)为节前最后交易日;20xx年5月27日(星期六(002291,股市))至5月30日(星期二)放假休市;20xx年5月31日(星期三)正常开市。该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20xx年端午节放假休市安排的通知

  各服务商、交易商、指定交收仓库、结算银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中京商品交易市场研究决定,20xx年端午节放假安排如下:

  1、20xx年5月26日(星期五)为节前最后交易日;

  2、20xx年5月27日(星期六)至5月30日(星期二)放假休市;

  3、20xx年5月31日(星期三)正常开市。

  请广大服务商、交易商据此妥善安排相关事宜。

  特此通知。

  中京商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20xx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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