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日讲话稿

时间:2024-06-02 04:14:38 稿件 我要投稿

消费者权益日讲话稿600字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讲话稿,讲话稿是在公务活动中针对特定场合,面对特定听众发表口头讲话的文稿。怎么写讲话稿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消费者权益日讲话稿600字,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消费者权益日讲话稿600字

  消费者权益日讲话稿1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消费者的权益”。

  前几年中国大地上流行着这样一首歌,歌中写到:“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经披露说,那英唱的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而今天正是所有消费者扬眉吐气的日子!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诚信和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早在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到了1983年,这一天就被定为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91年3.15来到了中国,1994年,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

  诚者无疆,信者无畏。《水浒传》里有个经常冒充黑旋风李逵打劫的李鬼,如今已经成了假冒伪劣的代名词。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李鬼”确实不少:板蓝根能成娃娃参,白醋能成青霉素……李鬼们的粉墨登场一方面是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不讲诚信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最后,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维护消费者权益,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诚信,维权!

  谢谢大家。

  消费者权益日讲话稿2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明天是3月15日,大家知道这是一个什么日子吗?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权益日,顾名思义,就是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的日子。早在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决定将每年的3月15日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87年,我国消费者协会被接收为正式成员。从这一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我们全国各地都要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用各种方式介绍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常识,以唤醒和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如今,3.15它已是一个标志,饱含着公理和正义;它也是一种声音,传递出对平等与诚信的呼唤。

  可能有些同学认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是父母们的`事,离我们小孩子还太遥远。其实不然,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有过消费的经历吧,例如,到超市购物,到美食城消费,到文化园买学习用品,在小商贩的摊上买小吃或小玩意儿……这时候,我们就扮演了一个消费者的角色。可能平时你还遇到过这样的尴尬:花了大价钱买文具用品却买了个劣质产品。到小摊上买小吃一饱口福,却吃出了毛病,吃坏了身体等等。这个时候,你是自认倒霉默不作声还是理直气壮地去找商家或有关当事人理论一番讨个说法呢?我想,你一定会选择说法吧!这就对了。可见,3.15消费者权益日和我们每个人都是息息相关的,它应该是我们大家共同关注的一个日子。

  那么,作为小学生的我们又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被侵害呢?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了解必要的法律知识开始,逐步培养法律意识,懂得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还要提醒大家,不要购买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名称的三无产品;不要购买地摊上的糖果、饮料等食品;不要购买盗版的图书和音像制品,拒绝假冒伪劣商品,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做到绿色消费、科学消费。让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让我们的生命因安全而更精彩!

  消费者权益日讲话稿3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知法、懂法,遵法”。

  今天是第xx个“3.15”消费者权益日,1983年,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199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的编导们在激情和探索欲的鼓动下推出现场直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首届“3.15晚会”虽然曝光力度还不够大,形式也并不完善,但为消费者正确维护自身权益起到很好的启蒙作用,消费者们的维权意识被唤醒了。

  古代中国是“人治”社会,人们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维权意识很淡薄,粱启超说:“我国成文法之起源不可确指,然以数千年之思想往往视法律与命令同为一物。”没人喜欢命令,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律却让人拥护,它给社会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秩序和保障,但同时更要求人们首先能自我约束,就像西方某位著名思想家曾说的那样,“你首先得约束你自己,然后才能获得更大的自由”“一个人”生活在“人们”中,而“人们”不会让“一个人”为所欲为,所以必得加以约束,剔除为“人们”所不能容忍的行为,思想才能自由地穿梭其中做一切想做的事。

  柏拉图认为,对于有意志的公民来讲,法律的.统治并不具有强迫性,而是体现了国家的良善愿望。“如果法律能完全导致至善或至少是能部分地达到这样的目的,这些法律我们都应该执行。”而由上面“3·15”晚会的事实也可以看出,我国法律体现了国家“让人民当家做主”的良善愿望。

  作为有意志、有思想、追求自由和民主的青年公民,我们是需要维权,但同时也必须知法、懂法、守法,才能遵照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消费者权益日讲话稿4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我是五(4)彩虹班中队的张琮凯,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从我做起,合理消费”。

  3月15日是国家消费者权益日,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主题为“守护安全,畅通消费”。

  我觉得,在这个日子里,我们作为一名小学生不仅要对自己的消费权益进行关注,还应该对我们的消费观念进行思考。

  可能有的同学这样认为,消费都是父母的事,是大人的事,与自己无关紧要。但我觉得不是这样。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我们手头上的`零花钱、压岁钱也多了,看到有意思、好玩的东西、好吃的东西也想买买买,遇到有趣的主播也想打赏。但我们自己的社会阅历又浅,而且缺乏完善的生活和消费知识,对事物明辨是非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容易成为消费群体中的弱势群体。

  还有,不管是零花钱还是压岁钱,其实都是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给的,我们要体谅他们的辛苦,而不是大手大脚乱花钱。

  我建议各位同学,要建立正确的消费观,既不冲动消费,也不盲目消费,与父母多商量、多请教,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要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和消费意识,掌握商品知识。发现伪劣商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在维护自身消费权益的同时,也是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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