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会章程

时间:2023-11-07 10:42:04 春鹏 章程 我要投稿

同学会章程模板(精选8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章程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章程明确了组织内部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并对成员的权利起到保障作用。那么什么样的章程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同学会章程模板,欢迎大家分享。

同学会章程模板(精选8篇)

  同学会章程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复旦大学EMBA同学会”。英文名称是:Fudan EMBA Fellow Association,缩写FDEFA。

  第二条 本会是由复旦大学EMBA校友和在读学生自愿组成的群众团体,是挂靠在复旦大学校友会下非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复旦EMBA同学(指校友和在读学生,以下简称“同学”)之间、同学与母校之间的联系、合作与团结,加深感情,继承并发扬母校的优良传统,促进复旦EMBA同学事业发展。

  第四条 本会接受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复旦大学校友会的指导。

  第五条 本会会址设在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以下简称“学院”)。

  第二章 主要任务和活动原则

  第六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是为同学服务、支持同学发展,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开展同学间各种形式的联谊活动;

  (二)为同学提高个人素养和水平提供交流与学习机会;

  (三)协助与支持同学发展自身的事业;

  (四)组织同学参与学院科研与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七条 本会的活动原则:

  (一) 本会按照理事会批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不超越章程规定的范围。

  (二) 本会开展活动时,诚实守信,公正公平,不损害国家、学院、同学的利益。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本会由个人会员组成。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复旦EMBA校友或在读学生;

  (二)承认本会章程;

  (三)自愿加入本会。

  第十条 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

  (二)秘书处审核通过。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力:

  (一)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会的活动权;

  (三) 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 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 退会自由权。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本会章程;

  (二) 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 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四) 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五) 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六) 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三条 会员超过一年无故不履行义务的,可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本会秘书处讨论提议并报经理事会批准,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十五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领导机构的产生和重大事项的决策,须经集体讨论,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第十六条 本会的公选是指所有会员参加通过通讯或网络

  方式表决。

  第十七 本会设理事会,为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对所有会员负责。

  (一) 本会理事由特邀理事、当然理事、班级理事三种途径产生;

  (二) 班级理事以班为单位,每班一名,班级理事可以由班级同学推荐,也可自荐,经适当程序推选并经公示后产生;

  (三) 特邀理事由理事会邀请对同学会贡献大、有一定社会声望的同学担任。

  (四) 当然理事由同学会各地区分会和专业协会会长担任。

  (五) 理事任期三年,可连任。每年对任期届满的理事,由秘书处组织改选。

  第十八 理事会职责:

  (一) 审议、修改和通过本章程。

  (二) 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处工作。

  (三) 决定秘书长的任免。

  (四) 审议会费收取和使用情况。

  (五) 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 本会的负责人是指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

  (一)会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任,最多两届。

  (二)执行会长由会长提名,并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产生,任期三年,可连任,最多任两届。

  (三)副会长由各地区同学会、专业协会会长担任。

  (四)秘书长、执行副秘书长由会长提名、并经理事会批准。

  第二十条本会设名誉会长、顾问若干名,由德高望重的校友和同学担任。名誉会长和顾问由会长会议提名,并经理事会会议表决通过。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由会长负责召集和主持。会长因故不能出席,由其委托一位执行会长召集和主持。有1/3理事提议,可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召开理事会会议,需提前5日通知全体理事。理事会会议,应由理事本人出席,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并表决。

  第二十二条本会设会长会议制度,由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组成,为本会日常决策机构。会长会议每年视需要召开若干次,由会长召集,主要对本会日常工作进行讨论与决定。

  第二十三条本会设秘书处,为本会执行机构。

  (一)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执行副秘书长一至三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二)各地区同学会、专业协会秘书长为总会当然副秘书长。

  (三)秘书处负责执行理事会决议。

  (四)秘书处负责起草年度工作计划,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五)秘书处负责年度工作报告并由会长会议审议通过后向理事会提交工作报告。

  第五章 财务

  第二十四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 会员缴纳会费;

  (二) 个人捐赠;

  (三) 企业资助;

  (四)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五条同学会会费由同学入学时一次性收取,入会会员每人3000元。各地区分会和专业协会不再收取会费,但可向所属会员收取年费和专项活动经费,收取标准应报备总会秘书处。

  第二十六条 本会经费使用:

  (一) 同学会总会活动支出,包括校友论坛、学术交流和联谊活动等;

  (二) 每年协助各地区分会和专业协会举办一次正规活动的支出;

  (三) 会费收取和管理,由同学会秘书处负责,并制定实施细则报理事会审批。

  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善后

  第二十七条 本会如因各种原因需注销时,由理事会提出终止方案,经会员投票表决,并报学院和复旦大学校友会备案。

  第二十八条 本会终止前,成立清算组,处理善后事宜。

  同学会章程 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19在北京成立,定名为欧美同学会,增冠中国留学人员联谊会会名。本会是以中国留学海外各国归国同学为主体自愿组成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联系留学人员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和政府做好留学人员工作的助手,具有群众性、高知性、统战性的特点和优势。

  第二条 本会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团结和服务海内外留学人员,继承发扬留学报国的爱国主义传统,秉持修学、游艺、敦谊、励行的理念,坚持立足国内、开拓海外,努力成为留学报国的人才库、建言献策的智囊团、开展民间外交的生力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服务,为完成祖国完全统一大业服务,为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服务。

  第三条 本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团结立会、依章治会、民主办会、实干兴会。

  第二章 任 务

  第四条 学习贯彻党和政府关于留学人员工作、知识分子工作和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

  第五条 推动留学人员报国实践,宣传留学人员报国业绩。

  第六条 开展咨询、信息服务和人员培训等,为促进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献策出力。

  第七条 联系海外留学人员和留学人员团体,开展科技、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和推动海外留学人员为国服务。

  第八条 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加强学术交流,丰富文化生活,增进留学人员之间的联系和友谊。

  第九条 反映留学人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关心会员的工作和生活,努力为留学人员服务,把本会办成留学人员之家。

  第十条 表彰、奖励优秀留学人员,积极举荐人才。

  第三章 会 员

  第十一条 本会会员包括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十二条 凡承认本会章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市留学人员组织,向本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第十三条 凡承认本会章程的.归国留学人员,具备《欧美同学会?中国留学人员联谊会组织通则》规定的个人会员资格,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由会员二人介绍,向本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可成为个人会员。

  1.在海外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

  2.国内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后,在海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厂矿企业等学习、进修或从事讲学、研究工作不少于二年;

  3.在国内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担任讲师、工程师及其他相应职务后,在海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厂矿企业等学习、进修或从事讲学、研究工作不少于一年;

  4.在学术上有突出成就或对社会和留学事业有突出贡献的留学人员入会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但需经会长会同意。

  第十四条 在海内外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有成就、有影响的中国留学海外人员,承认本会章程,经本会联系的海外留学人员社团及相关机构推荐,由会员二人介绍,向本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成为个人会员。

  第十五条 会员自愿退会,须书面报告本会并履行退会手续。会员有严重违法行为,本会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十六条 团体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其代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了解本会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参加本会举办的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

  (4)享受本会提供的服务和优惠;

  (5)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

  2.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

  (2)执行本会决议;

  (3)承担本会委托的工作;

  (4)协助本会发展新会员;

  (5)向本会报送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信息资料等。

  第十七条 个人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了解本会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会议活动;

  (4)享受本会提供的服务和优惠;

  (5)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

  2.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

  (2)执行本会决议;

  (3)关心并参加本会工作;

  (4)与海内外学人、友好人士建立联系,促进交流和友谊;

  (5)积极发展新会员;

  (6)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四章 组 织

  第十八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由各团体会员单位、各分会和其他有关方面推荐,理事会须经民主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每五年选举一次。理事名额参照会员人数,根据本会工作需要,由会长会确定。

  第十九条 理事会的职权

  (1)修改并通过本会章程;

  (2)选举本会常务理事会;

  (3)讨论并决定本会工作方针和任务;

  (4)审议并通过本会工作报告;

  (5)决定本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届五年。每届召开两次全体会议,由常务理事会召集。理事会全体会议休会期间,常务理事会领导本会工作。

  第二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会长会召集。如遇特殊情况,会长会可决定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二十二条 在常务理事会中选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组成会长会。会长会主持召开常务理事会全体会议,在常务理事会全体会议休会期间主持会务工作,向常务理事会负责。会长、副会长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但一般不超过两届。

  第二十三条 会长会可根据工作需要,建议增补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会成员,提请常务理事会全体会议通过。但增选名额不得超过本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会成员总数的五分之一。

  第二十四条 会长会提名并决定秘书长、副秘书长人选。秘书长、副秘书长在会长会领导下,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第二十五条 会长会提名,经常务理事会全体会议通过,可聘请具有留学经历的海内外知名人士为当届名誉会长、海外名誉会长、海外名誉理事、海外理事等。

  第二十六条 本会按留学国家或地区设立分会。各分会在总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分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分会会长、副会长的任期为五年,可连选连任,但一般不超过两届。

  第二十七条 本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专门工作委员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可对总会有关重大会务活动提出建议并参与筹划,在会长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十八条 本会根据发展需要,设立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在会长会领导下开展本会相关专业领域的工作和活动。

  第二十九条 本会设立由专职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机构,在秘书长领导下,执行常务理事会和会长会的决定和决议,配合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和专门委员会开展会务活动,承办有关事务。

  第三十条 本会团体会员是地方党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接受本会的业务指导。

  第五章 经费和资产

  第三十一条 本会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会员会费、会员和社会捐赠、机关团体资助及服务事业的合法收入等。

  第三十二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任务和事业发展之所需。

  第三十三条 本会建立会长会领导下的财务管理体制。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财务主管部门的财务审计和常务理事会的监督。

  第三十四条 本会所属事业单位的资产隶属关系不得随意改变。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会会址设在北京市东城区南河沿大街111号,即成立初期原址。

  第三十六条 本会会徽由象征宽阔海洋的蓝色长方形背景、代表中国传统书写工具的毛笔和西方传统书写工具的羽毛笔及本会英文名缩写组成。

  第三十七条 欧美同学会的英文全称是Western Returned Scholars Association,缩写为WRSA。中国留学人员联谊会的英文全称是Overseas-educated Scholars Association of China,缩写为OSAC。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本会。义教育、理想教育、道德教育、劳动教育、民主法制与纪律教育、优良品行的养成教育和学校优良传统教育。

  第二十三条

  建立家长委员会,定期邀请家委会成员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学校建设发展建言献策,营造三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

  第二十四条

  学校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实施素质教育,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坚持科研兴校,开展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十五条

  建立正常稳定的教学秩序。严格按照教体局规定的教学计划编制课程表、课外活动表,制定合理的作息时间表,不随意增减、变更课程、课时。任何人不得擅自调课,调课均需经教导处批准。停课1节以上的均需经校长批准。严格控制学生每日在校时间(包括自习),不超过6小时。

  第二十六条

  学校以班级为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担负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并负有协调本班级各科的教育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联系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设立备课组长、教研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依据集体备课制度,组织同学科教师钻研教材,切磋教法,精心备课。

  学校实行教研例会制度,按学科、年级、班级设立教师集体进行教育教学研究的组织。各教研组每学期应制订计划,明确教改内容,每周按时开展活动。教研组长应组织好本教研组教师,围绕教研专题上好研究课、公开课。

  每周六上午根据学校或上级安排进行研究活动。

  第二十八条

  认真抓好教学质量的常规管理和教学评估。教学工作的每个环节都有明确要求,抓好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和教学质量检查等环节的管理,有检查、督促、指导执行教学常规的措施。

  第二十九条

  学校统一征订教材、教辅用书,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第三十条

  改革考试制度和教育评价。实行单元测试、学期综合考核制。废除百分制,全面实行等级记分制。运用自我评价、同行评价和学生评价等方式,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活动。废除单一的分数评价,注重学生发展性评价。使用素质报告单、档案袋以及成长册,档案袋内存放学生优秀作文、美术作品、书法作业等能充分展示学生个性、特长和成长过程的作品。

  第三十一条

  认真开展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40周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人人参与课题研究,课题组正常开展活动,定期进行成果汇报。

  第三十二条

  学校加大教育信息化推广和应用的力度,切实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转变教育观念、教育形式、学习形式和实施课程改革中的作用。通过多重培训,提高全校师生的信息素养,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发展,从而达到推进素质教育的目的,创设一个现代化的数字校园。

  第三十三条

  依照体育卫生工作条例,正常开展学校的体育和卫生工作,每年举办运动会和小型多样的体育比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学生定期开展劳动教育、艺术教育、社会实践和课外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三十四条

  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切实执行学籍管理规定。不接受不符合条件的转学生。对转学、休学、借读、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按规定控制班级人数。严肃招生等各项纪律。

  第三十四条 附一:学校教研组建设章程

  一、教研组设置

  1、教研组是各科教师进行教学研究的组织。它的主要任务是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课程理论、教学理论,开展教学研究,总结交流教学经验,提高教师思想水平、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2、教研组的设置应以有利于教学和开展教学研究为原则。一般以学科为单位设置,同一学科三人以上者,即可设教研组。不足三人,则可联合相近学科成立教研组。规模较大的学校,同一学科教师人数较多,可在教研组内按年级设备课组。

  3、教研组长可以由学校任命,也可以选举产生。教研组长应具备几个基本条件:在教学业务上享有较高的威信;有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为人正派,能团结群众。

  二、教研组在学校教学管理中的地位

  4、学校管理可分为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和后勤服务三部分,其中,教学管理是学校管理的核心。教研组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组织。教研组在教学管理中是连接教导处和教师的桥梁。它一方面将教导处的教学计划、教学要求传达给一线教师,使学校的各项工作能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将本组老师的教研成果、教学情况反映给教导处,为学校制定教学策略提供依据。

  三、教研组的工作职责

  5、全组教师要认真钻研课程标准,更新教学观念,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力争在本学科教学上形成自身的特点,不断提高本学科的教育教学质量;

  6、认真执行学校教学计划,制定并实施本组教研工作计划,为学校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提供参考性意见;

  7、全组教师和备课组认真备课、上课,做好常规教学工作;

  8、组织本学科各年级考试的命题、阅卷和试卷分析工作;

  9、全组教师应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活动,研究有关选修课的开设和校本课程的开发问题;

  10、本组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理论,积极参加业务进修,全面提高业务素质;

  11、教研组长要协助教导处检查、评价本组教师的教学质量。

  四、对教研组的考核评价

  12、对教研组的考核评价从师德建设、常规管理、教学水平、教研成果四个方面进行。

  评价内容

  一级指标

  具 体 标 准

  二 级 指 标

  权 重

  等 级

  师德建设

  全组教师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0%

  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学生

  在工作上服从学校安排,积极完成集体任务

  遵守学校纪律,组内教师之间相互团结

  常规管理

  教研组工作有计划,且计划有创新、切实可行

  30%

  集体备课做到定时间、定地点、有记录

  组内教师备课认真,能按要求书写备课笔记

  能协助教导处做好教学管理工作

  能定期检查、总结本组的教学工作情况

  教学水平

  本学科教师能认真上好每一节课,得到学生好评

  30%

  本组教师能经常开设各类研究课

  本组教师在各类教学竞赛中获得好成绩

  教学效果显著,学生在各类考试中成绩突出

  能有效地指导学生开展各种研究性学习活动及学科竞赛

  教研成果

  全组教师能认真学习教学理论,积极推进教学改革

  20%

  全组教师能积极参加各种教科研活动,活动有记录

  教研组有研究课题

  教师有教学论文发表或在论文竞赛中获奖

  同学会章程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全称:xxx市xx中学xx届同学会(以下简称同学会)。

  第二条、本会的性质:是xxx市xx中学xx届同学自愿组成的非政治性、宗教性、营利性的联谊互动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重温昔日情怀,延续同窗情谊,促进同学之间的友谊长期发展。秉承“和谐友爱、健康快乐、内外同心、共创辉煌”的理念。广泛联系沟通信息,发起公益活动,回报社会。

  第四条、会员之间是平等的关系,应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团结协作。

  第二章、会员

  第五条、凡是xxx市xx中学xx届同学都是同学会会员。

  第六条、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同学会章程,积极参加理事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热爱公益事业,充分发挥在各行业的优势,为会员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三)维护同学会的名誉和利益,不发表不利于团结的言论,不做损害同学会集体利益的事。

  第七条、会员的权利:

  (一)对同学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表决有关的决议。

  (二)参加 同学会各项聚会活动,分享同学会的信息,享受同学会资助。

  (三)在同学会网站和有关刊物上参加讨论,发表文章,书画,图象和倡议。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议事规

  第八条、同学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同学会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为最高执行机构,理事会设名誉会长若干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名,组织委员若干名,宣传委员若干名,会计1名,出纳1名。

  第九条、根据理事会会议决定,暂不设会长,由副会长组成常务理事,实行集体议事,分工负责。

  第十条、理事会:

  (一)定期组织全体会员开展聚会活动。

  (二)执行常务理事会议的决定。

  (三)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加强与母校及各界交流。

  (四)同学会重大事项的讨论决定。

  (五)为筹集同学会基金,带头、鼓励会员向同学会捐款、捐物。

  第十一条、名誉会长:全面指导、监督同学会各项工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密切海内外同学的联系,争取海内外会员多捐款项。

  第十二条、副会长(常务理事)

  (一)审议理事会提出的有关事项。

  (二)总体负责同学会相关的工作安排及计划。

  (三)代表同学会处理日常工作事项。

  (四)监督同学会的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三条、秘书长和副秘书长

  (一)起草有关决议、报告。

  (二)负责记录理事会、常务理事各种活动、会议议事讨论或决议。

  (三)管理同学会有关的资料、文件、记录、资金。

  (四)协调常务理事处理相关的事项和交办其它工作。

  第十四条、组织委员:

  (一)了解和掌握国内国外会员的基本情况,居住地址和联系方式(电话、网络);平时多与同学联系沟通,及时掌握有关材料,为常务理事提供信息便于决策。

  (二)配合理事会组织、策划会员参加一些集体活动,增强凝聚力。

  第十五条、宣传委员:

  (一)关注和了解同学们的思想情况,大力宣传、通报同学中涌现出成功人士,好人好事。

  (二)鼓励会员积极主动撰稿,收集投稿资料并在网站发表。

  第十六条、会计、出纳:主要负责同学会资金管理,每季度在网上公布收、支情况,凭证记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及时提供有关收、支信息。

  第四章、经费来源与财会管理

  第十七条、经费来源

  (一)同学会活动的经费主要是全体会员自愿捐赠,遵循“主动参与、各尽所能、自愿奉献”的`原则。

  (二)社会各界团体、个人资助。

  (三)海外会员由所在国家或地区设立专职联系人,负责会员捐款事谊。

  第十八条、财会管理

  (一)本会资金属于同学会所有,设立银行帐户,由会计、出纳统一管理,理事会监督使用。

  (二)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同学会资金。

  (三)凡属本会资金不得外借,不得投资,不准挪给它用,秉着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不铺张浪费,不讲排场,重实用以追求最佳的使用效果:主要用于如下开支

  1、同学会集体重大活动费用;

  2、有关同学会活动的日常费用 (资料费、每年网站费);

  3、上述1、2、项开支必须经常务理事集体研究决定,实行全部或不少于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签名才能生效;

  (四)理事会(常务理事)召开会议,组织其他活动所需的费用不得在同学会资金中支出。鼓励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人员自愿摊销或采用募捐方法解决。

  第五章、聚会与活动

  第十九条、组织全体会员聚会本着“一年一小聚、五年一大聚”的目标。

  第二十条、凡组织全体会员聚会活动。常务理事会、理事会成员,本着积极参与,服务同学,无么奉献的精神,做出内容丰富、切实可行的方案,并听取会员的意见,报请名誉会长审核,名誉会长接到报请后应在3天内答复。

  第二十一条、聚会前同学们积极出谋献策,听从大多数人的建议,服从安排,有资源的同学请积极提供各种便利。

  第二十二条、活动内容尽可能帮到年年有主题,次次有新意,使每一次聚会都是一个凝聚友情,充满激情,令人难忘的盛会。

  第二十三条、网站是同学们联系沟通、倾吐心声的平台,欢迎各位同学通过网络发表文章、书画、图像、歌、诗等,达到资源共享目的。

  第二十四条、网站是同学会的资源,由吴逢享副会长直接管理。除有关文章须经吴逢享交有关人员审阅后才能在网站发表外、其它内容可直接在网上发布。有关基金的收支情况须经常务理事同意才能在网上公布。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同学会理事会。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经理事会讨论一致通过施行。

  同学会章程 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xx中学xx级暨xx届高中同学会。

  第二条 xx中学xx级暨xx届高中同学会(以下简称“同学会”)是由xx县xx中学xx级暨xx届高中〔包括辍学、转学、复读)全体同学组成的自发的、非正式、非营利性的联谊群体。

  第三条 宗旨:重温昔日情怀,延续同窗情谊,加强沟通,促进交流,互帮互助,促进发展。

  第四条 本同学会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和一切非法活动。

  第五条 同学会的联谊事由大会决定,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是同学会理事会。

  第二章 同学会理事会职责

  第六条 组织会员积极参加同学联谊会及母校组织的庆典、专题会议等各种活动。

  第七条 充分发挥同学会的桥梁作用,加强母校及各界的交流。

  第八条 定期组织会员开展联谊活动。

  第九条 加强本会与母校及校友的联系。

  第十条 建立同学会网站,使网站成为会员之间及与校友交流的平台和窗口。

  第十一条 组织同学会会员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尽力关心帮助同学会会员。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凡是xx中学xx级暨xx届高中同学均可自愿参加本会。

  第十三条 会员的权利

  (一)会员享有参加由同学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利;

  (二)会员享有表决、选举、被选举和向会员大会提出意见的权利;

  (三)有特殊困难的'会员享有获得同学会资助的权利。

  第十四条 会员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同学会章程,执行同学会决议;

  (二)维护同学会、同学的利益,维护同学会的信誉和形象;

  (三)自觉缴纳会费,积极捐助同学会基金;

  (四)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同学会的发展出谋献策。

  (五)积极支持同学会,互通同学信息。

  第十五条 退会

  (一)会员可自由退会;

  (二)有严重损害同学会、同学利益的,应劝其退会。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权包括: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

  (三)审议表决同学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原则上每五年召开一次,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举行。

  第十八条 本会设立理事会,组织机构如下:

  (一)同学会顾问若干名;

  (二)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财务负责人1名,为同学会机构的主要成员,负责同学会的日常工作;

  (三)为方便联络,在同学分布的主要区域设若干名常务理事,并安排1名片区负责人(一般由副会长兼任)。

  第十九条 同学理事会职责:

  (一)组织召开会员大会;

  (二)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三)向会员大会做同学会理事会工作报告;

  (四)定期组织会员参加同学联谊及其它活动;

  (五)对同学会会费及基金进行管理;

  (六)对同学会的互助项目进行审批和实施。

  第二十条 理事会所设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负责人由会员大会推选产生。

  第五章 会费及基金的来源、用途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 会费及基金的来源

  会费由同学会会员按每人每年20元收取,原则上会员应在召开会员大会时一次性缴清五年的会费。

  基金由理事会的常务理事每年向同学会会员募捐一次,交由片区负责人缴存入财务帐(每年 月 日前汇总公布募捐情况);基金的募捐以心系同学、力所能及、自愿捐助为原则,不限数额。

  第二十二条 会费及基金的用途

  主要用于同学会的活动经费,和为会员的重大疾病、意外事故或家庭遭受重大灾难、特殊困难等提供帮助,支出额为每人次500至3000元。会员的上述情况由理事会各地的常务理事及时掌握,并报片区负责人,再由片区负责人报会长决定支付。

  第二十三条 会费及基金的管理

  (一)会费及基金设立银行储蓄专户,由财务负责人具体管理,理事会监督。会费及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明细每年向全体常务理事公布一次,并在召开会员大会时作公布。

  (二)一千元以内的单项开支由会长审批,一千元以上的单项开支需经理事会半数以上的成员同意方可支出。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提交下一次会员大会补充或修改。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从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实行。

  同学会章程 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公益慈善研修班同学会。

  第二条 本会是由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公益慈善研修班校友、学员自愿组成的联谊性团体与非赢利性组织。

  第三条 本会宗旨:秉承“和谐友爱、快乐奉献、互动学习、共创公益”的理念,立足清华、纵览全国、放眼国际,深入研究、广泛交流、加强合作,发起对社会有影响力的公益慈善活动,为中华民族的富强和祖国的统一,为公益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会接受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同学会总会的指导与建议。

  第五条 本会住所在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内。

  第二章 工作范围

  第六条 本会工作范围:

  (一) 联络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公益慈善研修班校友、学员;

  (二)宣传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公益慈善研修班的工作、活动和课程信息;

  (三)服务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公益慈善研修班项目开展,组织学习交流活动;

  (四)开展各种有益的会员活动,促进会员间的交流和互助发展,为会员服务;

  (五) 利用清华资源和清华学子的社会资源开展为公众和民生的公益慈善项目;

  (六)积极利用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内部刊物等,提升会员之间的信息交流。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会员

  (一)凡遵守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意愿的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公益慈善班校友、学员,经本人申请并获得本会批准后,即可成为本会会员;

  (二)学员包括: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公益慈善课程(含社会责任)培训过的学员等。

  第八条 非本会会员但对本会做出贡献者,经本会理事会通过,并报总会审核通过后,可授予本会名誉会员资格。

  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 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提供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六)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包括捐资捐物。

  第十一条 会员一年不交纳会费或无故缺席本会重大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二条 对严重违反本章程、违背本会宗旨或有碍本会名誉的会员,经理事会通过,予以取消或暂停其会员资格。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第十三条 会员大会

  (一) 会员大会是同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二) 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

  (三) 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

  第十四条 理事会

  本会设理事会,理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同学会聘任,任期三年。

  第十五条 理事会职责:

  (一)对外代表本会,对内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

  (二)讨论和确定本会工作的.方针、计划及重大问题;

  (三)推选本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理事人选,推选名誉会长;

  (四)解释和修改本章程。首届同学会章程由筹委会征求意见,成立大会表决通过。以后章程的解释和修改归理事会;

  (五)决定设立本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六)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第十六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的全体理事半数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会长会议行使职权。

  第十八条 本会设监事会,负责本会的财务及资产管理;监事会由三人组成,监事在理事会成员中产生。

  第十九条 本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名誉会长、副秘书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若干人。

  第二十条 会长会议

  会长会议由会长负责主持召开。会长会议履行下列职责:

  (一)决定协会的日常工作事项;

  (二)根据秘书长的提名,决定副秘书长的`聘任或解聘;

  (三)对会员大会及理事会做出的决议在执行过程中做出必要的解释;

  (四)向理事会提议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第二十一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内有较大影响,愿为本会作奉献;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二条 本会会长为本会负责人。

  第二十三条 本会会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会长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任免各办事机构负责人。

  第二十四条 本会秘书长在会长领导下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提名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交会长会议决定;

  (三)决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

  (四)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五条 本会设立秘书处,处理同学与本会的联系事宜及同学会的日常工作,具体落实本章程第六条规定的各项业务工作。

  第二十六条 组织委员

  (一)及时了解和掌握会员的基本情况,为本会提供准确信息便于决策;

  (二)配合理事会组织、策划全年的会员集体活动,增强本会的凝聚力。

  第二十七条 宣传委员

  (一)关注和了解会员思想,大力宣传、通报会员中涌现出来的成功人士与好人好事;

  (二)鼓励会员积极主动撰稿,收集投稿资料并在公益慈善刊物、网站上进行发表。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八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员交纳的会费;

  (二)同学的赞助费;

  (三)捐赠;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会员服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

  第三十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应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理事会和监事会的监督。

  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之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一条 本会终止或解散,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总会同意。

  第二十二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同学会总会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第一届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公益慈善研修班同学会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同学会总会批准备案。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同学会章程 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全称为:“钟山中学99届2班同学会”。

  第二条 钟山中学99届2班同学会是所有在2班学习的同学组成的非正式、非营利性的联谊群体。

  (一)会员: 所有在2班学习过的同学,承认本会章程且志愿加入的。

  (二)特别会员:班主任等有关老师。

  第三条 同学会宗旨:增进同学友情,加强同学之间交流,开展同学互助互勉,促进同学共同发展。

  (一)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集体联谊。

  (二)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工作和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三)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互帮互助,增进友谊。

  (四)同学会会员平等相处,不分高低与贵贱、成功与失败。

  第四条 本同学会不涉及任何政治、宗教和其他非法活动。

  第五条 同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是同学会筹备小组。

  第二章 同学会筹备小组职责

  第六条 组织同学会会员积极参加同学联谊会及母校组织的各种活动。

  第七条 充分发挥同学会会员的桥梁作用,加强母校与各界的交流。

  第八条 定期组织同学会会员联谊及其他活动。

  第九条 加强本会与母校及其它同学会、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系。

  第十条 不定期印发《同学会活动通讯》和《同学通讯录》。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所有在2班学习的同学都可积极参加本会,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第十二条 会员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同学会章程,执行同学会决义。

  (二)维护同学会、同学的利益,维护同学会的信誉和形象。

  (三)积极捐助同学会活动基金(特别会员除外)。

  (四)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同学会的发展献谋献策。

  (五)积极支持同学会,互通同学信息,互相关心及帮助。

  第十三条 会员的权利

  (一)会员享有参加由同学会组织的一切活动的权利。

  (二)会员拥有了解、监督和评议同学会工作的权利。

  (三)会员享有表决、选举、被选举和向会员大会提出意见的权利。

  (四)困难会员享有其它会员资助的权力。

  第十五条 退会

  (一)会员可自由退会。

  (二)有严重损害同学会、同学利益的,应劝其退会。

  (三)有拉帮结派的。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权包括: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

  (三)审议表决同学会的其它重大事项。

  (四)审议活动基金收支情况。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原则上每五年召开一次,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举行。

  第十六条 本会设立筹备小组(人数16人)

  (二)会长1名:同学会的总负责人,召集和主持会员大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代表本会参加相关社会活动。

  (三)副会长4名:协助会长办理各项事务,分别负责五个方面工作,即活动与策划、宣传和外联、财务、片区联络等,表决重大的决议。

  (七)财务总监2名:负责会计事务,做好收支账,整理和记录以现金和非现金(实物)等方式对活动基金进行募捐的会员和其他非会员人士,按财务制度管理本会经费,接受会员的监督和审计,定期向会员大会公布帐目。

  第五章 活动基金的收取、用途和管理

  第十七条 活动基金的捐助

  (一)活动基金由财务负责人根据活动的时间每年向同学会会员募捐一次(具体金额暂定为每年200元),现金或转帐交给财务专责保管或存入活动基金银行储蓄户,并由财务总监做好财务帐(每年12月31日前汇总公布募捐情况)。

  (二)活动基金的募捐以力所能及、自愿捐助为原则,不限数额,积极倡导“韩信点兵,多多益善”。

  第十八条 活动基金的用途

  (一)全体会员聚会及有关策划聚会活动的经费

  (二)会员及会员的直系亲属(只限父母儿女及奶奶爷爷)的逝世,大会将给予元纸帛金以示心意。并安排5位或者10位同学参加出殡仪式,具体出席的同学按排班表轮值出席,出席同学作为同学会的慰问代表,必须举止适当,谦恭有礼。

  (三)对于个别同学特殊原因失业,经济困难的,大会将给予一定的生活支持并尽力帮其介绍工作以便度过难关。

  第十九条 活动基金的管理

  (一)活动基金设立银行储蓄户,由财务总监和财务专责具体管理。基金的收入和支出明细每年向同学会微信群上公布。

  (二)五千元以内的开支由会长审批,五千元以上的开支需经筹备小组半数以上的成员同意方可支出。

  (三)同学会会务费从活动基金开支,会务费使用秉着“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做到不铺张,不浪费,不讲排场,重实用的效果,少于30人的联谊活动,费用不列入同学会活动基金开支项目。

  (四)费用开支由会长审批,财务情况要以书面的形式公布,并在同学微信群或者QQ群公布。每年聚会结余的钱转为同学会基金。

  第六章 聚会与活动

  第二十条 按照“三年一小聚,五年一大聚”的目标展开活动。每年由筹备小组组织一次会员聚会,聚会活动一般历时1至2天,如经大家讨论通过后可延长。大聚会一般在春节正月初四举行,小聚会可选择节假日举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同学会会长、副会长、财务总监和连络组长等均为义务服务,不具有任何待遇和特权,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是遵纪守法;二是在同学中有较高声望,热心同学会工作;三是为人正派。四是传递正能量,干实事。

  第二十二条 会员的工作单位、住址、电话号码等一旦变动、应立即通知副会长、理事或者其他负责人,以便联系。

  第二十三条 遵循同学聚会“优于日常工作,优于亲友交往”的原则,克服困难,圆相聚之梦。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提交下一次会员大会补充或修改。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从2月11日即本会成立后实行。

  同学会章程 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xx石油建设技校xxxx同学会(以下简称xx同学会)是由xx石油建设技校xxxx同学们自发组成的非营利性的群众团体,愿意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

  第二条 同学会的宗旨是:关键在聚,不在吃。开心为基础,友谊为目的

  (一)同学会中不分高低贵贱、祸福成败。

  (二)广泛联系不同生活境遇、不同存在状态、不同人生道路的同学们,使大家有归属感,形成相互依存的共生关系,将温暖、关爱、友谊、进步的礼物赋予每一位同学。

  (三) 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集体联谊;作为本班同学会的联系、交流与沟通的桥梁,同享人生之乐。

  (四)促进同学会会员之间的互帮互助,增进友谊;帮人如帮己,水涨船又高。

  第二章会员

  第五条 凡xx石油建设技校同学,符合下列条件,由本同学会会员介绍,向本会提出申请,经理事会决定可以加入本会:

  1、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

  2、品行良好,具备较高素质;

  3、珍视同学感情;

  4、自愿缴纳会费;

  5、积极参加会员活动。

  第六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会内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对会务及活动提意见和建议;

  3、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

  4、向理事会申请利用会员资源得到必要的帮助;

  5、退会自由。

  第七条 会员有下列义务:

  1、维护本会的声誉;

  2、关心和积极参加本会的工作和活动;

  3、对其他会员的求助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

  4、按期缴纳会费。

  5、会员的工作单位、住址、电话号码等一旦变动,应立即通知理事,以便联系。

  6、遵循同学聚会“优于日常工作,优于亲友交往”的原则,克服困难,定期相聚。

  7、当同学会理事会下达召集聚会的通知时,会员有主动积极联系会员的义务。

  第八条 在东营市之外的区域工作的同学,符合会员条件,按照程序申请获批准加入本会的,为外埠联系会员。外埠联系会员享有与一般会员相同的权利,除因空间距离因素影响之外,也必须履行与一般会员相同的义务。

  第九条 对本会提供过重要帮助的东营籍知名人士,理事会可以授予其“荣誉会员”的称号。荣誉会员享有除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之外的各项会员权利

  第三章组织

  第十条 同学会会员大会行使本会最高权力。会员大会每两年举行一届,特殊情况下,经监事会发起,可以提前举行会员大会。其主要任务是:

  1、制定修改本会章程及本会其他的规范性文件;

  2、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

  3、审批理事会的工作报告

  第十一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和最高领导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每届理事会任期两年,任期不超过两届。其主要职责是:

  1、塑造本会善良修德的社团人格和强健有力的社团肌体;

  2、领导、组织本会的活动;

  3、对会员要求帮助的申请进行研究决定是否审批,对应当给与帮助的调度会员资源实施帮助活动;

  4、向会员大会做工作报告;

  5、受理审批入会申请;

  6、管理会费;

  7、聘请名誉会长和授予荣誉会员;

  8、劝退不合格会员;

  9、建立同学网站及同学会会员公用电子邮箱(邮箱地址:)为网上交流制度,使网上成为同学会会员与社会各界交流的平台和窗口,每位会员可登入网站和邮箱,在网上发表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 理事会由会长1人,常务副会长1人,副会长5人,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各1人组成。理事会工作实行会长负责制。理事会组成人员分工:

  1、会长职责:主持理事会全面工作,对理事会的一般事务性工作具有决策权;对外对内代表同学会从事礼仪活动。

  2、常务副会长职责:

  (1)在会长的领导下主持日常工作,按照《章程》和本会确定的各项制度,组织本会的规范运行。

  (2)协助会长行使职责,负责本会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

  (3)协调好同副会长的关系,调动理事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4)负责同学会的宣传工作和对外联络任务。扩大社会知名度,树立社会形象,加强各方面的宣传策划,从多方面扩大xxxx班同学会的影响,展示同学会的实力和风采;联络各类机构、团体及民众,并建立和保持长期友好的联络关系。

  (5)常务副会长在会长不能参加聚会的情况下,全权代理会长行使该职责。

  3、副会长的职责:

  (1)协助会长和常务副会长办理和完成各项事务,分别负责五个方面工作,即活动与策划、宣传和外联、财务、片区联络等。

  (2)审议年度工作计划和相关活动,表决重大的决议。

  (3)举办同学聚会、开展各种联谊活动,积极策划同学会的'大型活动和对外宣传活动。

  (4)联系接待同学。熟悉掌握本人所管区域会员的通讯方式,起到理事会与会员之间的桥梁作用。

  (5)协助管理本会经费,包括筹集、支出、帐户管理、帐目记录。

  (6)承担会长委托的有关工作。

  5.秘书长:组织执行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的决策;上传下达;组织起草同学会规范性文件;策划同学会活动;受会长或副会长委托代表同学会出席礼仪活动。

  6.协助秘书长工作,制作同学聚会日程表,收集同学通讯录(内容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联系地址、邮编、电话号码、手机号码、传真、QQ号、MSN、电子信箱,尽量详细准确),制作聚会纪念册、光盘,落实各项接待及聚会活动安排。

  7.财务部长1名:由其中1名副会长兼任。负责收支账,整理和记录以现金和非现金(实物)等方式对活动基金进行募捐的会员和其他非会员人士,按财务制度管理本会经费,接受会员的监督和审计,定期向会员大会公布帐目。

  8.财务助理1名:协助财务部长的`工作。

  第十三条 需要由理事会全体成员研究表决决定的事项有:

  1、300元以上的经费支出;

  2、新会员加入申请的审批;

  3、组织会员对红白喜事进行人力帮助事宜;

  4、工作报告;

  5、劝退不合格会员;

  6、救济经济困难会员。

  第十四条 根据组织化的需要,亦为了便于信息传递,理事会负责将所有会员分为若干组,每组任命副会长一名。并根据需要可以调整组的建制和其中的人员。

  第四章经费和基金

  第十六条 本会经费来源为会员会费,也接受社会捐赠。每位会员入会后,每年缴纳100元会费,用于同学会的日常活动和管理。涉及具体事项的支出,由当事人或当事人集体共同承担。任何人不得利用同学会的名义进行上述内容和性质之外的集资、摊资活动。个人、集体之间的任何经济关系与同学会无关。

  同学会章程 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XX 大学 XX 同学会(简称:XXXX 同学会)是由在校同学、毕业校友,基于团结友爱、互助互利的原则,而筹建的一个非盈利性组织。其目的在于,增进 XXXX 在校生、XXXX 校友以及社会各界人士之间的交流,促成资源之整合与共享。

  第二条 本组织机构日常运作总址位于 XXX(即 XX 大学)。

  第三条 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且不与现行社会伦理道德相驳之前提下,本组织以“服务同乡,增强交流”为宗旨,以增进 XX 在校生、XX 毕业校友以及社会各界人士之间的交流、增强同乡的凝聚力为目标。同学会代表着全体会员的利益,是联系在校同乡与毕业同乡之间的重要桥梁。

  第四条 同学会开展的活动主要是服务同乡,娱乐同乡。常规活动有:接待以及服务同乡新生(迎新)、组织同乡交流联谊(XX 大学茂名地区体育节)、欢送毕业同乡庆典活动(送旧)。异常活动有:组织同乡出游、假期小聚会、寒暑假及各法定节日组织包车等。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同学会是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

  第六条 满足以下条件的人才允许加入 XXXX 同学会:

  1、从 XX 大学毕业的 XX 人

  2、在 XX 大学学习或工作的 XX 人

  3、同时必须承认本会章程,愿意参加同学会组织并能够积极参加同学会活动,执行同学会决议。

  第七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参加组织有关会议,阅读有关文件,有机会接收到各类有用的信息和提议,广交人脉。

  (二) 在组织会议和活动中,参加讨论并对组织工作提出意见与提议。

  (三) 享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四) 分享信息,得到组织的帮忙。

  (五) 向组织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和帮忙。

  (六) 对组织的决议有不一样意见,能够声明保留及提出提议。以及揭露有关组织和会员的违纪行为。

  第八条 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认同现行社会主流价值,不以个人或者同学会的名义做有违国家法律法规与社会伦理道理的事情。

  (二) 认真学习本会章程,努力提高,提高个人素质和为本会会员服务的本领。

  (三) 执行本会决议,带头积极参加同学会组织的活动,维护本组织的团结和统一,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组织内的一切分裂活动。

  (四) 随时坚持和组织的密切联系,及时向组织反映各种信息和情景,维护 XX 人在深圳的'正当权益。

  第九条 加入同学会的人,须认真填写《信息登记表》。以便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能够拥有自由、便捷、无障碍的`沟通环境!

  第十条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会员缺乏团体意识,不履行会员义务,不贴合会员条件,经帮忙仍无转变的,应劝其退会。

  三 组织机构及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同学会设同学委员大会,大会设有以下职位:

  (一)委员大会主席:对内负责协调组织内部的所有工作,对外代表同学会的的形象,代表同学会参与其他类似性质的组织机构之间的交流,其任职的必要条件为优秀的毕业校友。

  (二)委员大会首席顾问:参与解决同学会日常运作中所出现的问题,合理维护同学会会员之间的关系,其任职的必要条件为在组织中有必须的贡献,并且与大部分会员的关系都比较好的会员。下设校友顾问团、在校生顾问团。

  (三)委员大会首席执行理事:认真执行委员会的决议,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委员会,其任职的必要条件是 XX 大学的在校生,且在校

  具有必须的人脉关系。下设活动策划理事、财会核算理事、信息处理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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