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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章程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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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实行依法治校,建立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使学校管理纳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轨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小学管理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xx市市中区xx镇初级中学校,校址为xx市市中区xx镇六公丘村二组。
第三条 办学理念是:以人的发展为本,树立素质教育的人才观、质量观和教育观,适应二十一世纪知识经济、社会进步和人类自身发展的需求。
第四条 办学目标是:以“立志成才、全面发展”为校训,以“求真求善、求美和谐“为校风;以“博学善思、砺志尚美”为学风;以“关爱宽容、协作创新”为教风,把学校办成师生自主学习、可持续发展、充满活力的园地。
第五条 以学校教育为主阵地,积极依靠社区及家庭力量,形成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充分发挥各方教育功能,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六条 学校为全日制公办中学,学制为三年。学校的招生、开学时间按区教育局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学校章程经教代会通过,由xx市市中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全体师生员工均要遵守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的管理
第八条 学校接受区教育局领导,学校校长由上级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并受上级管部门的监督、考核和指导。
第九条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学校实行校长全面负责、党支部监督保证、教代会民主管理的校长负责制,校长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团结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发挥班子整体功能,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第十条 学校实行干部聘任制。
⑴ 学校设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教科室、团委,由校长聘任教导主任、科研室主任、总务主任。教导主任是校长领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主要助手,发挥督促、检查、沟通、管理的作用,具体负责组织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总务主任是校长管理后勤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做好服务工作,为保证学校任务的完成创造物质条件。
⑵ 学校实行分工负责,分级管理。一级对一级负责,确立教育的诚信度,不得敷衍塞责。
第十一条 学校工作计划和校长布置的工作通过教导处、总务处及教研组具体落实。
第三章 学校的监督
第十二条 学校党支部对学校工作保证监督,党支部负责学校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学校重大问题认真参与讨论研究,保证决策的方向性和科学性。
第十三条 定期召开教代会,教代会审议、讨论学校重大事项,并对学校工作提出积极、合理的建议,对学校工作进行民主管理,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
第十四条 学校工会维护和代表教师职工的利益,集中群众意见、建议,积极配合学校党政开展各项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督导部门的督导评估,接受审计、物价、税务等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六条 按照《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小学管理规程》的要求,端正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遵循育人规律,明确办学目标,使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更趋科学化、民主化、人性化。
第十七条 学校通过抓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流程管理及教学质量监控、评估来落实国家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等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第十八条 学校教育以学生为本,抓实基础,培养能力,张扬个性,努力使学生学会求知、学会做人、学会生活、学会创新。
第十九条 德育工作以基础道德教育为着眼点,以行为规范教育为抓手,通过“自理、自律、自立”的学子形象建设,形成“规范加特色”的工作效应。
⑴ 学校成立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学校德育工作框架。
⑵ 成立家长学校,定期为家长提供教育子女的信息和方法,学校设立家长委员会,加强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沟通,加入社区教育网络,发挥社区教育的功能。
⑶ 学校重视校园文化建设,重视人文素质教育,发挥校园文化的教育功能。
⑷ 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工作责任心,加强对学生的常规管理,形成良好的班风、校风。
第二十条 教学工作要面向全体学生,认真落实新课程改革的要求,倡导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相结合。
⑴ 学校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按市区有关规定和学校教育、教学的需要加以落实。
⑵ 教师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认真参加课堂教学改革研究,确立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引进现代化教学手段,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进行教学。
⑶ 学校加强质量长效管理,教导处安排好课务,对教学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加以调控。
第二十一条 学校实行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制度、考核制度。
第二十二条 学校重视体育工作。坚持抓好体育锻炼工作,提高学生身体素质。
第二十三条 学校重视卫生工作,加强宣传、指导、检查,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二十四条 学校重视艺术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各种艺术活动,提高审美能力,培养高尚情操。
第二十五条 学校重视科技教育,培养学生热爱科学的精神和动手实践能力,加强计算机特色项目建设,抓好普及、兴趣、提高三个层次的教学。
第五章 人事管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按区教育局人事科规定的定编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定岗、定责、定工作量。教职工由校长聘任,未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实行国家工资和校内课时工资相结合的分配制度,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
第六章 总务管理
第二十八条 学校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认真做好预决算工作,依法收取学生的有关费用,做到收费公示制度化。加强对财产、财务资金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 学校按校园建设整体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合理地进行基本建设,做到确保重点,量入为出,物尽其用。
第三十条 坚持后勤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讲究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
第七章 教师职工
第三十一条 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三十二条 学校的教师职工应具有市区规定的任职资格,职务评审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学校按规定聘用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遵纪守法”的教师队伍。
第三十三条 学校按工作需要设立工作岗位,教职工应认真完成岗位规定的工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工作中既要严谨求实,又要开拓创新。
第三十四条 学校保护教师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学校实际,努力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积极为教师进修、科研创造条件。
第三十五条 学校设立奖励基金,通过考核,每年教师节对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有显著成绩者,实行表彰、奖励。
第三十六条 对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学校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第三十七条 教师对学校作出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第八章 学生
第三十八条 学生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权利,履行受教育者的义务。
第三十九条 学校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对学生进行安全和健康(包括心理健康)教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严格杜绝流生,禁止对学生的体罚和变相体罚。
第四十条 学校学生应认真执行学校制订的作息制度及一日常规,学校每学年度评选三好学生,并进行表彰。设立学校奖励制度,帮助困难学生,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好学生。对犯有错误的学生进行教育帮助,严重的给予必要的处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四十一条 学生的入学、转学、休学、退学等,按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班级学额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控制和调节。
第四十三条 学校全面正确地评价学生,做好学习困难学生的辅导工作,对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者或不合格者,按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证书。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并报区教育局审核后生效。本章程如有修改,先提请校务会议讨论,经校教代会审议,再报主管部门审批,允准后生效。
第四十五条 学校各部门依据本章程制订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如原规章制度与本《章程》相抵触,以应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与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相抵触,应以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实行。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校长室
办学章程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搞好我校的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教育的改革、发展与稳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要求,特制定如下校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除属于国家保密的(或按规定不宜公开的)事项之外,都要采取适当方式向教师和家长和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当前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公开:
1、行政管理方面:班子任期目标,年度目标、计划、重大决策和办实事项目,年度主要工作指标、季度完成主要工作指标,年度拟办实事、季度完成拟办实事。
2、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方面:学校各学期收费项目、标准、文件依据,扶困助学情况,重病帮助金使用情况,三好生、优秀学生小干部、先进班集体的分配情况,政策许可范围的临时收入、代收使用转帐情况,计划生育方面的情况,干部职工的晋级、奖惩、评级等方面的情况,有关职称晋升的名额分配、评定等情况,招生制度的改革办法、变化情况等,教职工工作调动,校级领导班子任命及聘任情况等。
3、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财务收支、符合政策的招待费使用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
4、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二、校务公开的形式
一般以设立公开栏进行公布,定期不定期、分期分批公布,也可采取网络发布、文件公告、教职工大会等形式通报。
三、校务公开的时间
要根据公开的项目确定时限,属于日常事务的周内公布;属于阶段性的要及时公开。
四、校务公开的要求
1、建立公开制度和档案,把每次公开的内容、时间、地点、记录人等记录在专项记录本上,并交由监督小组负责人签字,以示负责,记录本应妥善保存,及时归档,以便查阅。
2、在公开栏公布举报电话、设置意见箱、自觉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
五、校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1、推行校务公开制度要推行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由校长任组长,校长室负责校务公开制的执行。
2、推行校务公开要认真准备,扎实推进,要明确公开什么,怎样公开;防止搞形式主义。
3、推行校务公开工作要与实践“三个代表”相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与党建工作相结合;与行风评议相结合;与各项中心工作相结合,与维持稳定、创建和谐校园相结合。
学校德育管理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五育并举,德育为首。认真贯彻《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提高德育质量,建设良好校风,为和谐社会培养,特制订本制度。
一、认识意义,明确目标,把握基本要求。
1.全体教师要充分的认识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小学德育工作,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的德育工作,贯穿于教学工作的全过程和学生日常生活各个方面,渗透在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中,起互相促进、相互相成,保证培养人材的正确方向,有着主导的作用。
2.小学德育的培养目标是:提高中华民族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和良好品质,遵守社会公德和文明行为习惯,培养自己管理自己、帮助别人、热爱集体、明辨是非的能力,使其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小公民。
3.小学德育的基本要求是: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教育内容,深入持久地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的教育,着重抓好二个方面的教育,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道路的教育,倡导以集体主义核心的价值观教育和热爱祖国的教育。二是抓好和培养学生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教育,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二、健全机构,订好计划。
1、为搞好德育工作,我校建立健全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德育教育小组,落实德育工作计划的.检查,实施和总结。
另外,由班主任、科任老师负责班级的德育工作,抓好每个班的德育管理。
以上校、班二级管理,形成学校德育工作的管理体系,调动各部门、各学科德育工作的齐抓共管。
2、学校德育工作队伍,要树立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观念,重点抓好班主任队伍的建设。
(1)挑选优秀的教师任班主任。
(2)加强班主任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学习,学校每月要安排一次班主任政治学习及业务学习。
(3)关心、支持班主任工作,及时为班主任排忧解难。
(4)每学期要评选优秀班主任经验论文,对好的经验论文,要给予奖励。
(5)班主任工作计划,要体现下列内容:班级情况、基本目标、管理与教育实施班队活动、家长工作、工作月历。
3、发挥校外德育网络作用。
(1)正常家长学校工作
(2)健全警校共建制度
(3)完善“手拉手”学校的共建工作
三、严格加强学生的管理
1、优化育人环境。学校制订的《校园管理制度》,加强学生爱校、护校教育,保证校舍使用完好无损,保证校容净化、绿化、美化、教育化。
2、整肃仪容仪表。学生进校要穿齐校服,佩戴校章、红领巾,不准穿拖鞋。
3、严格执行管理。要加强《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教育,保证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正常开展。
4、加强班级管理,创良好班风。
(1)各班要健全机构。各班设班委会,班委会设班长、副班长、学习、宣传、组织、生活卫生委员各1人,班委会也是少先队中队委,班委会下设四个组(小队),每组设正、副组长(小队长)各1人。
(2)各班要统一布置,做到美观、大方、整洁,做到墙壁洁白、地面无纸屑,讲台清洁、课桌整齐、卫生工具齐全。
(3)各班应相应地制订班的规章制度。要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结合班的实际情况,加强班级管理。
(4)培养良好的班风,良好班风的基本要求是:尊师守纪,勤学向上,热爱集体。学校每周对各班进行1次班风评比,颁发流动红旗。评比内容包括:早读与午读情况,课内外纪律,仪容仪表、班风班貌,清洁卫生,早操,眼保健操等项目。为促进班风的形成和巩固,期末评选出先进班集体,并予表彰。
5、加强教师值日制度。学校制订教师值日制度,值日教师要根据值日的职责加强课前、课间和课后的管理。
四、加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的教育。
1、教育内容:学校教育内容的依据是《小学德育纲要》、《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礼仪常规》开展十个方面教育活动: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集体;热爱劳动、艰苦朴素;努力学习、热爱集体;文明礼貌,遵守纪律;良好的道德意识;法制意识和具有创新的素质。
2、教育途径:学校的德育工作,通过学科(包括思品课)教学、班级工作、各种教育活动、少先队中队、大队活动,家长学校等途径来实现,根据《小学德育纲要》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各自发挥独特作用。
(1)学科教学:各学科教学要把德育放在首位,根据各学科的特点,发掘德育因素,实行教学与德育教育的密切联系,渗透教学内容,进行教育。
(2)学校与班级工作:要开好校会、周会、主题班会。学校每学期召开2~3次学生大会,周会由班主任主持,主题班会(中队活动)每学期举行4次。
(3)各种教育活动:学校每学期举办各种教育活动,以学段教育为主体。其中的每周星期一举行升旗仪式;三月份进行“学雷锋”专项教育;四月清明节进行革命传统教育;“五一”节劳动教育和科普教育;“六一”进行主人翁意识教育;“七一”热爱共产党教育;热爱人民军队,九月“教师节”进行尊师爱校教育;“国庆节”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元旦”进行国情教育;“春节”前开展拥军优属教育,慰问孤老活动。结合活动课,开展一些教育活动和竞赛。
(4)少先队教育。少先队教育是学校实施德育教育的重要途径。少先队大队部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应抓好:(1)组织机构的建设;(2)少先队知识教育,提高队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3)开展大、中队活动;(4)红领巾执勤队的建设;(5)红领巾广播站的建设;(6)每年“六一”节、“十.一三”建队纪念日各组织一次大规模的大、中队活动。
3、认真学习、执行《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文明行为习惯。
(1)一年级入学,要用2个周时间进行入学教育和校纪校风教育,十周后要学会《规范》条文落实行动。其他年级要组织《规范》示范表演,使之形成行为习惯的养成。
(2)学校根据学习、执行情况,每学年评选“文明”队员,进行表彰。
(3)规范教育要与家长密切配合,各班要发动家长,组织家长教子经验交流,规范教育子女的经验。
4、努力加强学困生的教育。
(1)学校应全面地重视对学困生的教育,明确二个认识:一是转化好一名学困生与培养一名尖子生同样光荣;二是做好学困生教育工作,人人有责。
(2)要特别重视一、二年的学困生教育。一方面要矫正不良的行为习惯,一方面对学习差的学生,要及时扶一把,防止学生产生厌学的思想。以防止上三年级后,学困生人数的增多。
(3)五、六年级学困生的教育,不容忽视。要充分发挥“警校共建”和校外德育机构的作用,促进其转化。
5、完善和实施德育量化制度。
根据《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礼仪常规》和《学生素质评价手册》内容,结合个人表现和实际情况,实行德育量化考评。每月底评价一次。全学期对学生进行德育考核,评定学生操行。
各班要通过德育量化和“争当文明学生”活动,推动班风的建设,在争先创优活动中,力争评为先进班。
五、学生的奖励和惩处。
1、关于学生的奖励。
(1)学校设固定学生集体奖:先进班集体、优秀中队、先进小组、优秀小队。
(2)学校开展的班队活动,设临时集体奖。
(3)设常规个人学生奖:三好学生、优秀队员、全勤生奖、优秀班干部、学习进步奖五项。
2、关于对学生的惩处。
学生的惩处办法,根据省教育厅的规定以教育为主,惩处为辅的原则。
学校的德育工作,人人有责,人人都要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引导学生积极进取。同时,要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身传言教,把学校的德育工作做好,为教育教学事业提供可靠的保障和有利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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