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理工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保证2016年招生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了南通理工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下面是章程的详细内容。
南通理工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保证2016年招生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顺利进行,依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院校介绍:
高校代码:12056(国标代码)
高校名称:南通理工学院
院校地址:
校本部:江苏省南通市港闸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兴路
海安校区:江苏省南通市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
办学层次:本科
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高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简介:
南通理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江苏省首批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民办大学;是全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联盟26家发起单位之一。目前学校有南通和海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100亩,建筑面积30余万平米,各类在校生近万人,设有机械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电气与能源工程学院、船舶与海洋工程系、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和基础教学学院等10个院系。
学校立足“长三角”经济圈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开设了就业市场前景广阔、高技术技能性人才最为紧缺的一系列专业,初步形成了以机械、电子、汽车、建筑、船舶、新能源、软件、物流等社会需求旺盛的专业为龙头、相关专业为支撑的专业群。目前共设置本专科专业40多个。
学校十分重视对学生实践能力、应用技术、专业素质和人文素养的培养。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比50%以上,高级职称占37%,双师教师占67%。学校建成了国内一流的3D打印实验室、国内领先的机械加工、数控技术、机器人、汽车维修、电子电工、风力发电、船舶、建筑、物流、财务、软件设计等实验室。学校是国家级汽车检测与维修实训基地、机械工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江苏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江苏省科技创业园、江苏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江苏省新能源应用技术实训基地、江苏省中小型风力发电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江苏省国际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江苏省汽车运用技术实训基地、江苏省机动车维修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点、江苏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南通市现代制造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等。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牢固树立了“学生有出路,学校才有出路”的育人理念。近十届毕业生的平均就业率达到98%以上,毕业生的双证率达100%。根据《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预警和重点产业人才供应(2014、2015年度报告)》显示:我校2013、2014届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指数在全省同类民办院校中位列榜首。其中,2014届毕业生工作与专业相关度、对母校的满意度、愿意推荐母校的比例、掌握的创新能力水平四项指标分别位列第一;2013届毕业生毕业半年后就业率、就业现状满意度、对母校满意度三项指标在当年全省同类院校中排名第一。学校2012、2014年连续两次荣获“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学校先后获得“江苏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 “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高校‘文明宿舍’先进单位”、“江苏省高校‘文明食堂’”、“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机械工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先进集体”和“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全国汽车行业骨干职业院校”、“全国机械行业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职业院校”、“全国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南通理工学院海安校区:
南通理工学院海安校区坐落于国家级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核心地段,离校本部约40多分钟车程,靠近海安汽车站和火车站,交通十分便利。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形成的高端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光伏光电、现代纺织、现代商贸物流、软件及服务外包等六大特色产业为校区的人才培养和就业提供了重要的支撑。南通理工学院海安校区规划占地680多亩,规划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海安校区按照欧式风格设计建造,硬件条件一流,学生宿舍均为四人间,24小时热水供应,使用最先进的安全防卫系统。海安校区教学设备齐全,生活配套设施完善,可为学生提供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
二、招生原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具体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四、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设定的`“录取办法”,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和公正,择优录取。
2、关于外语:我校各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我校学生入校后实行英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报。
3、关于体检要求:体检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学生入学后进行体格检查,身体异常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4、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5、我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最大不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120%(具体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按照我校在各省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分专业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该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6、面向江苏省本科录取有关要求:
(1)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和等级要求
我校普通类本科录取的选修测试科目要求为物理或者历史。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C及以上,必修测试科目成绩须在C级(含)以上,技术测试科目成绩为合格。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必须符合“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的要求。
(2)专业确定原则:
①普通类:我校对进档考生采用“等级级差法”对考生进行排序。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选测科目等级级差设置加分标准为:A+=4分,A=3分,B+=2分,B=1分),采用投档分与等级级差分之和作为录取排序依据,再采用“分数优先”的方式安排专业(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当排序分数相同时,则比较考生语数总分(含附加分);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进行排序,如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②艺术类(美术):我校对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的总分排序,从高往低进行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艺术分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次录取。
五、学费标准及奖助金措施
1、学费:人文社科类14000元/生·年;理工科类15000元/生·年;艺术类16500元/生·年
2、住宿费:校本部:待定(具体以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海安校区:待定(具体以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3、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学年奖学金、优秀贫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此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以克服经济困难,完成学业。
六、报到入学
1、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手续(自愿办理),报到时移交给学校辅导员。
2、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院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的,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当理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招生规定进行身体、心理复查,检查合格后方可注册,对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七、证书颁发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南通理工学院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通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400-100-0112、0513-85601616、85601818、85601919(传真)
2、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3、学校地址:校本部:江苏省南通市港闸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兴路(邮编:22600)
海安校区:江苏省南通市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邮编:226601)
九、其他
未尽事宜,请查看我校招生网站。本章程由南通理工学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