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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中学章程范本(通用12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可以接触到章程的地方越来越多,章程是作用于组织内部的规范性文书。一起来参考章程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高级中学章程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高级中学章程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教育改革与建设需要,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各项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校全称xx市xx高级中学,校址为xx市xx路690号,邮政编码为xxxxxx,电话为xxxxxxxxxxx(总机),网址为。
第三条 本校由xx市xx区教育局举办,经xx市xx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属公益1类事业单位。本校为实施3年制(高中)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 学校面向全区招生,招生对象为符合招生政策的初三毕业生。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实施高中阶段三年的基础教育。
第二章 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
第五条 学校的办学理念:以蔡元培先生的校训“忠、信、勤、勇”为基石,以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我们成为未来的社会中坚。
第六条 学校发展目标:建成“办学理念正确、管理机制规范、课程建设有效、教师专业成长、学生健康发展”的现代化学校。
第七条 学校的培养目标:帮助学生学会做人,引导学生关注社会、关注国家,把学生培养成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得到全面发展的新一代高中生,使之成为高素质、重能力的社会劳动者。同时重视和促进每一个教师的专业发展,使他们在教书育人的同时,也能勇于探索,改革教育教学方式、创新教育实践,不断提高培养创新人才的能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富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教师队伍。
第八条 校训: 忠——忠于义:忠诚事业,矢志不移;信——信于实:信奉真理,格物致知;勤——勤于思:勤于反思,止于至善;勇——勇于行:勇于实践,敢为人先。
校风: 团结、勤奋、进取、求实
教风::敬业、爱生、探索、求真
第九条学 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定期制订发展规划,并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 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学校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按照学校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
(四)给学生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证明。
(五)聘任教师及职工,实施奖励或处罚。
(六)管理、使用本校的设施和经费。
(七)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教育教学的非法干涉,依法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学校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法令和政策。
(二)遵守学校章程。按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施依法治校,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三)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四)维护学生、教师以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以适当的方式为学生及其监护人了解学生的成长情况提供便利。
(六)学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公开收费项目。
(七)依法接受学生家长、社会、政府综合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监督。
第四章 学校的组织机构与运行机制
第十二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党组织保证监督、教职工民主管理的管理体制。学校工作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民主管理,科学决策。
第十三条 校长的职责
(一)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坚持依法办校,全面主持学校各项工作。
(二)建立健全学校规章制度和各项管理措施,依照学校章程实施管理。
(三)拟定学校发展规划,提出学校改革和发展目标,经教代会通过,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
(四)规范学校管理,坚持民主集中制,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学校工作,听取意见,接受评议,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制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培训计划,不断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专业水平、创新素质和科研能力。
(六)树立为了每一个学生终身发展的理念,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思想,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实施素质教育,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中,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七)切实抓好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建设,关心师生发展,改善办学条件。
(八)积极支持党派、工会、共青团等组织工作,参与社区教育活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四条 校长的职权
(一)按校长负责制有关规定,行使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的决策和指挥权。
(二)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在核定的编制内,拟定内部组织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职数,明确中层干部岗位职责,加强管理,团结协调。
(三)根据政府有关部门以及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内部劳动、人事管理和分配改革方案,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四)按财务制度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管理、使用校舍设施和经费,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五)学校章程和校务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六)按规定履行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五条 学校设副校长。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具体工作。
第十六条 学校建立由校长室、各职能部门、教研组、年级组等机构组成的管理网络,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确保政令畅通、分工合作、条块结合、各司其职。
第十七条 学校按规定建立中国共产党支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应加强学校教职工的队伍建设和师德教育,加强对各类群众组织的领导,保证和监督学校的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 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建立工会组织,支持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履行相关义务。
第十九条 学校通过民主程序设立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为学校民主管理的一个重要形式。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实施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学校建立团学联组织,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调动学生主动参与、自主管理的积极性。学校建立退休教职工管理委员会,保障退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学校的发展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校务会议制度,决定学校日常行政事务及办学中的各项重大问题。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
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重大事项应在党政主要负责人酝酿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由校长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发挥监督保障作用。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档案室,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学校建立校史室,重视教育历史物证遗存保护,发掘和弘扬校本优秀文化传统。
第二十三条 学校依靠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派出所共同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校友会组织,发挥校友的宣传、桥梁、教育、助学、咨询等作用,促进学校发展。学校开展校际互动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展教育视野,提升办学水平。
第五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以德育为核心,以教学为中心,依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施依法治校。
第二十六条 学校规范德育管理机制,建立由“分管校长、德育处、年级组长、班主任”组成的管理网络。德育处是主要负责德育工作职能部门。年级组长统筹年级的教育教学工作。班主任协调各科任老师,联系家长,落实各项教育计划。同时,建立“团学联,班委会”的学生自我管理网络。
第二十七条 学校坚持“人人都是教育工作者”的理念,倡导“师生发展、幸福共享”的价值观,加强德育队伍建设,开展各项关爱学生、研究学生、引领学生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 学校密切联系家庭、社会,努力办好家长委员会。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为一体的德育工作网络,发挥社区教育作用,增强教育合力。
第二十九条 学校加强教学管理。建立由“分管校长、教导处、教研组”组成的管理网络。设置“教研组长”组织教学研讨。教研组定期开展教研活动,落实教学、教研计划,完成教学、教研任务。
第三十条 学校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汉语言文字为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
第三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及课程计划,以课堂教学为工作核心,执行各科学习规范,积极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第三十二条 学校依据社会需求及学校自身发展现状,遵循课程改革的原则,立足传统和优势,逐步推进学校课程建设,以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和特长发展。
第三十三条 学校积极倡导“科研兴校”,营建学习型学校。以校本研修为载体,将科研与学校德育、教学、队伍建设结合起来,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行为与管理行为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推动学校整体发展。
第三十四条 学校积极改革评价制度,形成以学论教的评价体系,充分运用自我评价、同行评价、学生评价等手段,通过考试、考察、实践等多种方式全面客观评价师生工作、学习行为。
第六章 学生的管理
第三十五条 学校按国家教育部颁布的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健全学生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必须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义务。
第三十七条 学生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学生守则》,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生应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
第三十八条 学生应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下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第三十九条 学校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健身习惯与基本的运动技能。学校建设心理辅导(咨询)室、医务室,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健康档案,配备专职教师开展工作。
第四十条 学校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实施客观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的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成长手册。学生完成规定学业后可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第四十一条 学校对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和在重大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根据学校学生奖励办法,予以表彰和鼓励。
第四十二条 对违反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予以相应的教育、批评和处分。
第四十三条 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助学金等形式提供资助。
第四十四条 学校支持学生自治,鼓励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理。学校建立学生会组织,保障学生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 学生干部一般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第七章 教职工的管理
第四十五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行教职工持证上岗。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择优入选,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教职工须履行聘约,服从分工。对于不能胜任现职工作的教职工,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学校可以不聘或安排其他工作。
第四十六条 教师应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义务。学校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关注教师发展,保障教职工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七条 教职工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自觉维护学校荣誉和利益。
第四十八条 教师应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心理等方面健康发展。
第四十九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应爱岗敬业、刻苦钻研,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科研,认真执行学校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十条 学校坚持“师德为核心、业务为根本、发展为目标”的教师培养理念,建立学校建设和个人要求相结合的阶段式分层培养模式。学校支持、鼓励教职工参加各种方式的业务培训。
第五十一条 学校建立教职工档案。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奖惩、聘任、晋升的依据。
第五十二条 学校对有重大贡献的教职工,按程序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工作中产生过失的教职工追究其责,予以相应处罚。
第八章 后勤管理
第五十三条 学校后勤部门坚持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原则,实行岗位责任制,规范工作流程,严肃工作纪律,强化服务意识,公开服务内容。
第五十四条 学校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建立账目,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清点,及时做好变更、增减手续。
第五十五条 学校指派专人负责校舍、财产的管理和维护,充分发挥各项设施、设备的作用,提高其使用效益。同时,积极创造条件,更新教学设备,协助学校整体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合理进行基本建设及其维护管理。
第五十六条 学校遵守上级有关部门的各项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学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十七条 学校如发生因政府规划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而需要迁校、并校或停办的,将及时制订善后处置的方案并提供学校财产清单,报xx区教育局审核批准。
第九章 学校办学的监督
第五十八条 学校党支部对办学实行组织监督。
第五十九条 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制度。校务公开的基本内容为:学校规划、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学校领导干部任免、招生、基建、购物等重要事项,涉及教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学校财务收支情况和教职工普遍关注的其他问题。
第六十条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对办学实行民主监督。对学校主要领导成员的学习、廉
政、实绩等状况实行一年一次的民主评议和考核。
第六十一条 学校接受xx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学校办学的政府监督。
第六十二条 学校家长委员会和社区代表对办学实行社会监督。
第六十三条 学校接受审计机构的审计,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十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学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均依照民主程序进行。
第六十五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校务委员会通过,报xx区教育局核准后即生效。
第六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处,以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六十七条 本章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修订:
(1)章程依据的教育法律、法规及教育政策发生变化。
(2)学校管理体制、学校发展目标发生变化。
本章程的修改需由校务委员会或1/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方可进行,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校务委员会通过,报xx市xx区教育局核准后即生效。
第六十八条 本章程由校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高级中学章程 2
一、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上学凭胸卡进入校门,凭准假条出校门。不得随意进出。
二、家长进校探访学生,原则上在门卫处等待,下课后由班主任通知学生到门卫处接待。特殊情况经德育处批准,门卫登记后方可进校。
三、来访人员一律在门口登记等候,经保安电话核实、登记、批准后方可进入学校。来访、参观单位或团体须事先与德育处联系或经校长室允许,并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校。
四、外来车辆一律不许入校,有特殊通行证的`车辆如需进入校内,必须经登记后方可进入,并在指定地点停放,不准在校内鸣笛。师生自行车进出校门应自动下车推行。
五、认真执行物品出门制度,携带大件、包裹、物品进出大门时,门卫应认真查验、核实物品及当事人证件,并进行登记。携带公物(材料设备)外出,要有校内有关部门加盖公章的出入证明,否则,门卫有权扣留、查询、登记和报送有关部门处理。
六、非本校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校进行篮球、足球、聚会等活动。
七、门卫对外来人员要热情接待,门岗行礼,问清来意,查阅、登记相关证件,电话与相关部门与人员联系,登记、换发证件,事后出门换回。对有可疑迹象的人要认真查询,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八、保安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工作职责,着装上岗,不得擅离职守,或做与门岗无关的事。保持传达室整洁卫生,并做好校门口的卫生工作。
九、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政教处负责解释。
高级中学章程 3
1.维修各工种每周必须对所辖区巡视2-3次。
2.电工、管工、木工、杂工每天要按完成的任务量认真填写日维修报表,并及时报给主任。
3.根据巡查问题提料,不准超量提料,如有违反从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4.由各处、室反映的'问题,巡查发现的问题及其它问题要采取措施当日处理,当日处理不了的及时汇报主任助理,采取措施,3日内解决。3日内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汇报给主任。
5.禁止工作期间酗酒,如发现,扣奖金20元。
6.工作要服从分配,特殊情况可打破工种界限,如不能履行职责,不服从分配,可自己提出或责令待岗或另行分配工作。
高级中学章程 4
1.多媒体电子阅览室供本校教师阅览电子读物,上网搜索资料。
2.本机房原则上只对本校教职员工开放,凡教工家属、朋友等校外人员未经上级领导批准,不得进入机房。
3.上机人员必须应认真填写上机记录。
4.机房内严禁大声喧哗,勿乱丢纸屑等杂物,协助保持室内清洁、安静,机房内严禁吸烟。
5.严禁做任何有意的破坏活动,如加密、加锁、格式化等。
6.若上机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因上机人员违反规定而造成的损坏,则本人负全部责任。
7.离开机房时,应填写好下机记录,整理好物品,才可下机。
8.上机人员应认真遵守机房内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服从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
9.上网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高级中学章程 5
1、实验室管理人员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防盗、防火、防爆、防水、防毒、安全用电和保障实验安全等工作。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专室专管,各室负责人要经常检查本室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实验室安全检查员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每周一次)检查实验室的安全情况,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2、做好防盗工作:各室负责人要加强防卫,经常检查,各实验室的`钥匙有专人保管,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药品室,室内无人时立即关好门窗。发生盗窃案件时,保护好现场,及时向领导报告。
3、注意防火、防爆、防毒,严格执行《实验室危险品管理规定》,建立危险品专用柜,柜外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化学易燃物品超过5公斤时不得在实验室内存放。
4、仪器室、药品室、准备室、教室要备有防火设备,灭火器好用、砂箱备足防火沙。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化学物品燃烧灭火知识,并将本室的消防器材放在干燥、通风、明显的位置,周围不许堆放杂物,严禁在室内吸烟。
5、在日光照射的房间必须备有厚窗帘,日光照射到的地方,不应放置怕光、热分解、易蒸发的燃烧物品,实验中使用电炉、电热、明火时,必须避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并有专人负责,以确保安全。
6、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组织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7、实验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护好师生和实验员自身的安全,使用有毒腐蚀物质、有毒气体及危险性的实验,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学生实验时,必须提前说明实验的安全注意事项,实验技术人员必须到现场指导,并备好医药箱内的急救药品,切实保证学生实验安全。
8、科学处理三废,学生实验桌上备有废液瓶,化学实验室备有废液收集缸,实验后的酸、碱、重金属盐、有机物、有毒残液要分类储存,按照《实验室三废处理办法》妥善处理。不得倒入下水道或随意丢弃。
9、加强用水用电安全,实验室的上下水道必须保持通畅,经常检查水管水阀有无渗漏,电路及用电设备要定期检修,如有电器失火,应立即切断电源,用沙子或灭火器扑灭。在未切断电源前,切忌用水或泡沫灭火机灭火。如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送医院救治,节假日要切断电源水源。
高级中学章程 6
校园网站是学校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之一,也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应用和管理平台,为规范学校网站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学校信息化建设,经学校行政办公会研究,校长会审议,学校特作下规定:
第一条 校园网站构架由学校网络信息中心统一规划。网站的建设是各处室、各教研组的常规工作之一,是信息管理员的基本岗位职责,其工作的实绩是学校考核处室(教研组)和信息管理员工作重要依据,将与学校目标管理奖的评定挂钩。
第二条 校园网站建设和维护实行栏目责任制管理。网络信息中心结合学校实际为各处室、教研组等开设相应栏目,处室主任、教研组长是相应栏目建设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处室、各教研组设信息管理员具体负责相应栏目的建设和维护,信息中心分配专业人员作技术支持。
第三条 网站维护实行定期更新制。原则上各栏目两周更新一次信息(重大时事及时发布),各处室、各教研组的信息管理员和网络中心要同时填写《网站信息更新记录表》。
第四条 网站信息的发布实行分级审批制。常规工作(活动)信息由相应处室主任(教研组长)审批;学校重大活动安排、政策制度、重大决策、对外招生招聘宣传等由分管校领导或校长审批。
第五条 如有关部门不按规定组织和更新栏目内容,网络中心有权作出关停相关栏目的处理。其后果由栏目责任人和信息管理员负责。
高级中学章程 7
1.校园网是为加速学校信息化环境建设,提高教育教学现代化水平服务的,任何人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情。
2.校园网的管理、维护工作由电教中心负责,爱护校园网的有关设备,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改动。
3.任何人不得利用校园网观看、传递违法、违纪的东西。
4.各办公室配备的微机,使用和管理由处室主任、年级部主任、教研组长主管,指定专人负责。
5.使用者必须熟悉操作方法,掌握操作规则,具有学校微机结业证或合格证。
6.严禁利用微机玩游戏和做与本处室工作无关的事情,防治病毒感染,注意节约,杜绝浪费。
7.非本办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准上机,非本校职工不准上机,严禁小孩上机操作,违章造成损失者,要照价赔偿。
高级中学章程 8
1、查教师教案,要求环节齐全,特别是要有教学进度,要与实际相符,课后反思要全。
2、抽查作业批改,按周作业量进行统计,抽查单元检测并批改。
3、备课组要有记录,记录本上要有集体备课计划和相应制度。
4、随机听课,课后查看当堂教案。
高级中学常规教学评分细则
检查内容评分标准
备满分20分。无健全集体备制度扣2分;有制度不按照执行集体备课扣2分;教师无授课教案扣2分;教按不规范扣2分;各学科累加取平均值为该项最后得分。
讲满分40分。目标达成度90%以上得满分,每降5个扣2分,60%以下的.记为零分,各学科累加取平均值为该项最后得分。
批满分20分。按学科每周应该批改的作业数量进行统计,每少一次扣2分,以周为单位取平均值,各学科累加取平均值为该项最后得分。高一、高二教辅资料每学科一本,高三每学科两本,每多一本扣5分。
考满分20分。学科单元结束应有一次验收并批改、讲解,各单元均无验收记零分,少一次扣2分,有验收无批改一次扣2分,各学科累加取平均值为该项最后得分。
艺体处教师常规管理考评细则
1、教案书写要求:
①总课时数,第几课时(1分)
②备授课时间(2分)
③教学目标:知识目标(2分)
能力目标(2分)
德育情感目标(2分)
④学生情况(2分)
⑤课后反思(2分)
⑥综合:字迹、清楚程度等(1—2分)
2、听课要求:班主任每周听1节本班课,科任一周听1节课
④每少1节(扣2分)
⑤弄虚作假,一经查出(扣6分)
3、作业批改要求:
⑥语、数、外每周一次作业,少一次(扣2分)
⑦语文每月大作文一篇,小作文两篇
⑧政、史、地不定期抽查检测卷或练习册(每次0—6分)
4、不在岗:指查岗不在或上课期间中途离开课堂(每次扣3分)
5、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每次扣3分)
6、空课:迟到超过10分钟视为空课(每次扣10分)
7、坐姿讲课:有特殊情况需经批准,不含音乐、美术课(每次扣3分)
8、上课期间学生睡觉:超过2人,每超1人扣1分。
注:每两周抽查一次,上课睡觉超过2人,每超1人扣1分,以上考评结果作为岗位聘任的主要依据。
高级中学章程 9
1.餐具、用具消毒应按照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的顺序进行。
2.消毒前先除去食物残渣,并用温碱水浸泡,洗刷油腻,然后再用流动的`自来水冲洗。
3.要做到餐具一餐一消毒,设有专人负责,并认真做好记录。
4.厨房用具要用高温和高锰酸钾溶液消毒,做到随用随消毒,用药液消毒必须冲干净及倒放。
5.餐具、用具经消毒后,要自然干燥,存放在防污染的柜子中。
高级中学章程 10
1.奖励
(1)学生奖励规定
(一)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应给予奖励。奖励等级可分为:口头表扬、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学金等。
(二)受到校级以上奖励,应记入学生的学籍卡和毕业登记表,学校要建立受奖档案。
(三)根据上级规定每学期评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基本程序如下:
1.对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标准,由学生民主评议。
2.广泛征求任课教师意见。
3.班主任组织填写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并提出意见。
4.德育处(汇总公告征求意见后报批)签署意见。
5.校长室审批,作出表彰决定。
(四)省、市级表章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应根据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民主产生,待批准后张榜公布。
(2)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条件:
1.思想品德好。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执行《中学生守则》和学校礼仪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能起模范作用。
2.学习好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进取、积极主动。能较好地掌握各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优秀或进步明显。
3.身体好。
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优良。
(二)掌握三好学生标准应注意以下几点:
1.坚持德智体等全面发展,防止以学习好代替其它两好,或者对其它两好降低要求。
2.既要看考试成绩,又要全面考察学习的实际水平,不要单纯抠分数。某些学科成绩十分优异,或在科技、文艺、体育等方面有专长,其它学科成绩在及格以上或各科平均成绩优良都应视为学习好。这样有利于鼓励学生生动活泼地主动学习,培养分析问题、思考问题的`能力,发展爱好和特长。
3.既要表扬一贯先进的学生,也要注意把原来基础较差、经过努力有明显进步,表现突出的学生评为三好学生,以鼓励全体学生努力上进。
4.评选工作要按照标准,实事求是地进行。既不能过严过苛,也不能盲目追求数量,特别要防止弄虚作假,切实保证三好学生的质量。
5.德、智、体实施量化评估,原则上按4:4:2综合量化评估。
(3)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一)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德智体诸方面均符合三好学生条件。
2.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和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能独立开展工作,认真负责,并有明显成效。
3.能关心、团结同学,热心帮助同学进步,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威信。
4.班集体考核优秀者,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优先。
(二)优秀学生干部范围:
1.优秀学生干部应在三好学生中选拔。
2.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是指班委或团支部正、副书记以上的学生干部。
3.省、市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是指正副班长或团支部正副书记以上的学生干部。
2、惩处
学生违反中学生守则,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及治安管理条例者,应给予处分。
第一条凡有下列违纪者,给予通报批评。
1.不遵守门卫管理规定,进出校门不下车,自行车不按规定停放,校内骑车,被发现一次者。
2.不爱护校园环境,随地吐痰,随地乱抛杂物,在墙壁、课桌和公共场所乱写乱画,损坏门窗,践踏草坪错误较轻者。
3.在教学区玩球、哄跑喧闹,经教育不改者。
4.住宿生外住、带人人住者。
第二条对违犯以上条款且屡教不改者,或违犯以下各条款者,视其情节轻重,学校将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直到劝退等行政纪律处分。各级行政处分的具体规定如下:
1.凡犯有下列错误之一者,应受到警告处分;
(1)顶撞教师,不服教育管理者;
(2)违犯学校礼仪规范、行为规范,经教育屡教不改者;
(3)违犯门卫、宿舍、食堂、教学区、运动区等管理规定,经教育屡教不改者;
(4)违犯学校作息纪律,经教育屡教不改者;
(5)在校内、外吸烟、酗酒、赌博者;
(6)在校内、外打架斗殴,情节较轻者;
(7)不能遵守“学习五认真”要求,经教育不改者;
(8)考试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一次者;
(9)根据公安机关建议,涉及案件者;
(10)每月无故旷课6节或累计旷课达12节者;
(11)故意损坏公物,损失五十元以上(除赔偿外)者,且屡教不改者;
2.凡有下列错误之一者,应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1)顶撞教师,不服教育管理;情节较重者;
(2)违犯学校礼仪规范、行为规范,经教育屡教不改;情节较重者;
(3)违犯门卫、宿舍、食堂、教学区、运动区等管理规定,经教育屡教不改;情节较重者;
(4)违犯学校作息纪律,经教育屡教不改,情节较重者;
(5)在校内、外吸烟、酗酒、赌博,情节较重者;
(6)在校内、外打架斗殴,情节较重者;
(7)不能遵守“学习五认真”要求,经教育不改,情节较重者;
(8)考试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情节较重者;
(9)根据公安机关建议,涉及案件,情节较重者;
(10)每月连续旷课12节或累计旷课24节者;
(11)故意破坏公物,除赔偿外,损失严重者;
3.凡有下列错误之一者,应受到记过处分。
(1)顶撞教师,不服教育管理;情节严重者;
(2)违犯学校礼仪规范、行为规范,经教育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
(3)违犯门卫、宿舍、食堂、教学区、运动区等管理规定,经教育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
(4)违犯学校作息纪律,经教育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
(5)多次在校内、外吸烟、酗酒、赌博,情节严重者;
(6)在校内、外打架斗殴、情节严重,或属团体斗殴、曾因打架斗殴受过记过以下处分重犯者;
(7)以盗窃试卷手段考试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造成试题泄露,成绩失实者;
(8)故意损坏公物,损失严重,影响恶劣。或盗窃学校财产,数额较小者;
(9)看、传播黄色刊、音像制品者;
(10)敲诈他人钱物、诬陷他人、情节严重者;
(11)随便翻趴大门或校园围墙者
(12)根据公安机关建议,涉及案件者;
4.凡有下列错误之一者,应受留校察看处分;
(1)严重违犯中学生礼仪、行为规范,经教育屡教不改,或连续旷课30节者;
(2)纠集、伙同校外人员,在校内外团伙斗殴,情节严重,尚不够刑事处罚者;
(3)谩骂、侮辱教师,对教师进行人身攻击,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尚不够刑事处罚者;
(4)盗窃公、私财物,故意破坏公物,损失严重,尚不够刑事处罚者;
(5)劳动教养期释放或触犯《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按上级规定应回校上课者;
(6)犯有多种严重错误者;留校察看,最长不超过一年。一年内仍无改正表现者,可劝其退学。
1-5条中,未尽情况,将参照上述有关条款酌情处理。
第三条处分程序
1.由班主任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情况及严重程度提出处分意见,附书面材料,经年级组长、分管行政审议签署后交德育处。(特殊情况,德育处可直接提出处理意见)
2.德育处对违纪事实及材料调查、审查后报校长室,批准后在全校宣布决定,并记入学生成绩册和学生档案。
3.有关处分决定在学校公布前,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取得家长的配合教育,处分公布后,班主任对该生提出具体改正错误、撤销处分的要求。
第四条处分撤销程序
1.凡受到处分者在一年内确有显着进步的,经本人申请,班主任、年级组长签署意见,报德育处审核,可撤销处分。
2.犯有错误能主动认错并检举他人,有改正错误行动者,可减轻处分;已受到处分者,可提前撤销处分;错误严重,拒不认错者,加重处罚。
3.学生处分撤销后也应记入学生成绩册,载入学生档案,并对该生提出新的希望和要求。
高级中学章程 11
为了强化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我校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我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校舍安全、学校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体育设施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师生安全教育等学校各项安全工作。对于出现的重大责任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二、校长对学校一切安全工作是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和分管具体工作的人员负直接责任。
三、学校门卫要忠于职守,严格入门登记制度,不经过学校领导同意,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对于老弱病残和不负责任的门卫学校不得录用。
四、保安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坐班,维护好学校秩序,保证校内人员和财产安全,对于因责任心不强或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必要时,要负责赔偿相应的损失。
五、校总务处要负责检查全校的门窗、标志牌和其他财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遇到灾害性天气,负责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尽量减少损失,对于工作不力造成的重大损失,要追究其赔付责任。对于因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六、电工必须定期检查校内用电设施,确保学校正常、安全用电。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要追究其直接责任。
七、要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监督检查学校的食堂卫生和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定期检查食堂的进货渠道,杜绝“三无”产品,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每一个环节的检查,从食品的采购、运输、储存、留验,到学校食堂是否符合卫生标准,从业人员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每个环节实行完整的过程控制。对于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食堂工作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作好防范工作。严格进货渠道。认真作好防火、防盗、防毒工作。要定期查体,上岗时要佩带健康卡。对于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九、德育处工作人员,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全面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对于工作疏忽,教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连带责任。
十、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负有对学生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教育的内容要记录在案,发现学生有异常现象应及时教育和报告,特别是对于厌学、逃学甚至辍学的学生要随时掌握其动向并记录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确立安全委员,以便及时掌握情况。对辍学的学生要配合学校做好教育工作,并让家长签字。班主任对于本班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责任。任课教师对在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十一、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举行大型活动或到校外活动要做到人员、措施、预案、责任全落实。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二、学生家长要对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负起监护责任,对于监护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学生家长要负起全部责任。
十三、学生本人在校期间因不遵守纪律、对于存在安全隐患(学校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排除)的地点、设施,明知而故意使用,造成的安全事故,本人负有全部责任。
十四、学生及家长违反学校制定的禁乘报废车辆相关规定,乘坐报废车辆,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其直接责任。
十五、师生、家长要严格遵守签定的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切实增强安全意识,保护好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对于违反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格追究其责任。
十六、对于以上各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赔偿、暂缓进职、不进职、职称缓聘、不聘、报上级批准撤职或者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高级中学章程 12
学生公寓是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是展现学校良好的校风、管理水平和学生文明程度的重要窗口,是强化学生养成教育的重要阵地。为了更好的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学校特制定学生进出公寓刷卡考勤制度。
1、所有住校生必须使用本人的校园卡进出公寓(刷他人卡统计无效并1人次扣1分计入班级百分竞赛处理)。
2、白天刷卡要求:全体同学必须按照公寓规定的时间进出公寓,白天在规定的时间进出公寓不用刷卡,但在如早上7点,中午12:50,傍晚5:40后迟出公寓的.同学必须刷卡并按迟到处理。(按1人次扣1分计入班级百分竞赛)
3、因特殊情况白天课间、晚自习回寝室必须持班主任或值班老师的回寝单和本人校园卡刷卡方可进入公寓。
4、晚自习结束后9:20分至45之间回寝室就寝的全体住校生必须持本人校园卡刷卡方可进入公寓。同学尽量在白天或吃晚饭前泡好开水,个别同学需泡水的必须避开刷卡高峰期,出来泡水的时间规定为9:35-45分。刷卡进入公寓后其他同学一律不允许再出公寓,(若发现出寝情况1人次扣1分计入班级百分竞赛考核)。
5、无校园卡或者使用他人校园卡的学生到食堂充卡点尽快补卡,做到一人一卡专用。
6、进入公寓刷卡时必须排队(不排队或者插队的作1人次扣1分计入班级百分竞赛考核)。
7、因特殊原因突然丢失校园卡,当天来不及补办的需有班主任老师或值班老师证明,进入公寓就寝必须在大厅办好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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